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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都门蟋蟀记

弁言

吾不敏,不能识其大者远者,独戋戋焉举都门之花鸟虫鱼笔而出之,以与都人士相见,吾诚滋愧。吾不幸,幼而失学,长而不能晋接于闻人,吾除日读吾所喜之书,吾所好之金石碑版,与吾所习之书画镌刻,则日与小儿女相纠缠,钓鱼豢鸽,以乐吾之所谓乐,天崩地坼,举不足以动吾心,世变时移,举不足以易吾性,吾之所为,吾自犹有童心也。吾居京师久,吾性又至浮动,京师玩嗜,每为所中,沉溺而不自觉。吾前所述之钓鱼、艺兰、豢鸽诸术,虽其所记,囿于一偏,而识小好嬉,读者当不难于言外得之也。当光宣之际,吾颇嗜皮簧,于谭氏鑫培,尤奉为师法。一日,过其庐,时杨氏小楼、姚氏佩秋昆仲咸在坐,金风送爽,暑气已消,客出蟋蟀数盎,互相角逐,胜者欢然,负亦大快,顿觉此中有至乐焉。退而求其故,复稍稍市一二头,如法豢之,纵之斗,袖手作壁上观,趣乃滋永。时吾尚有两弟,亦各养若干头,时为阋墙争,各出奇以求其胜,一若手足间有深仇夙怨者,固不惜跋涉数十百里外,或举笔墨果饵之资,即彼售者,讨求一二头,以为弟兄间斗争之具,及今思之,不禁莞尔,是为吾豢养蟋蟀之始。吾家固多盆盎,不足,则乞诸戚友。时家中诸物,未尽散失,吾因得稍稍读《促织经》《蟋蟀谱》,及清初六厂居士聚珍主人所为蟋蟀诸说,吾于是兴趣益浓,豆棚瓜架之间,时与二三同好相周旋焉。年来吾颇好弄笔墨,当此金戈铁马之中,吾特举好斗善战,幺么小虫,以实诸篇,或亦读者所不至因谈虎而色变。吾不敏,所识者小,吾觉京师豢养蟋蟀,其考究、程式、选择、蓄养诸法,有非经谱等书所能尽者,因本十数年之经历,草为是记,非敢自诩其一得,尤非肯拾人牙慧而为秋壑辈作书吏也。因作“形性第一”“种类第二”“蓄养第三”“排斗第四”。世之览者,若以古法相绳,吾实愧莫能通,亦不过姑备一说,聊供茶余酒后消遣耳。

戍辰一月二十七日

于照识于华萼楼

形性第一

蟋蟀亦名促织,为秋鸣之昆虫。自咏于葩经,戏于唐宫,士大夫遂争相蓄养,著之书,见之吟咏,一以蓄养诸说传之世,若宋之贾秋壑、元之刘仲明,以及明清诸子,其所以举其所得,昭示后人者,为术至深且切,非如豢鸽者,求一鹁鸽谱而不能得也。吾不敏,且至不才,蓄之十余年,每为诸说所误,不能如吾所期,吾本吾之所见,厘为四章,分述如后,非敢云当,亦聊以杼吾所见耳。

(一)正名

蟋蟀,京师谓之“蛐蛐儿”,谓其鸣声瞿瞿也。《诗纬》云:“立秋促织鸣,女工急促之候也。”故谓之促织。《尔雅义疏》云:“趋织鸣,懒妇惊。”则促之义愈显。《诗·唐风》谓之蟋蟀,汉人谓之蛩,谓之蜻蛚,《说文》谓之蝉蜕,楚人谓之玉孙,古人注谓之吟蛩。

吾从《诗》,故吾谓之蟋蟀。其别种有三,肥大而色如油者,俗曰“油葫芦”;大首,作莲花冠式者,俗曰“梆子头”;小头锐喙者,俗曰“老米嘴”,之三者非吾所得而详焉。又煴之于冬日,置绣笼中,而聆其瞿瞿之音者,尤非吾所得而详焉。吾之所记,特就其生于秋,勇敢善战者言之耳。

(二)形状

蟋蟀形体特小,全体黑色,长仅六七分,头部顶上生有触角一对,长寸有二三,俗谓之“须”。两须之间,直至项际,俗谓之“脑”。

两触角之下前方,俗谓之“脸”,其上部生有复眼一对。颚上生牙一对,作钳状,上粗下锐,有锯齿,为战斗之具。两牙前面生有盖牙,俗谓之“弓达”。两颊之下,生有水须两对,俗谓之“水牙”,又谓之“水钳”,前长后短,所以护齿者。头之后方为项,俗谓之“脖领”,上生细毛,是为颈部。颈之后,下为胸,上为背。背生两翅,左右合抱,左下右上,连接处有鸣器;又此两翅之下,生两软翅,褶叠而长,为飞行之用,俗谓之“飞翅”,不皆有也。下为胸,生有足,小者两对,俗谓之“小足”;大者一对,俗谓之“大腿”。小足之上部生有细毛,下部有刺四枚,外向,末为爪,前部岐为二,成钩状。大腿上部作扁圆形,有生毛,有否者,下部外向有四刺,爪亦二岐作钩状。联于胸者为腹,其末端生有二尾,作圆锥状,遍生细毛,其间为生殖器及肛门:

此雄者之大略形状也。雌者视雄者头较小,翅较短,雄者翅纹如网状,雌则如平行,有飞翅有否者,足之状,与雄同,末端两尾之间,生有针状物,特长大,坚硬若刺,是即生殖器之产卵管,俗因谓雌者为“三尾子”,职是故也。

上之所述,仅就蟋蟀之大略形状言之,至各部之应如何,不应如何,何者入选,何者不入选,吾当于“种类”中详之。惟是身体各部,胥有所司,生理攸关,请言其略:

(甲)触角

蟋蟀触角极敏,虽空气小有流动,即能感觉。在雌者仅有感觉作用;雄者除感觉外,尚有表情作用焉。食水调匀则上昂,喁喁求雌则岐出,遇雄而怒,则一上一下如擂鼓,战败而逃则左支右出若探爪……凡此皆触角之所司也。

(乙)眼

复眼一对,极敏锐,为视觉机关。

(丙)牙

为咀嚼食物之用,又为战斗之利器。

(丁)盖牙

所以保护两齿者。其为用有类于唇。

(戊)水须

为摄取食物,送之齿间之用;兼有感觉作用。如食物之干湿软硬……皆由水须探知也。俗谓蟋蟀用此须饮水,故名“水牙”,实误。盖饮水纯由盖牙及口腔吸取之,水须之伸缩翕张,所以探试水也。

(己)项

蟋蟀之颈至细,项之生,所以护之者。

(庚)翅

翅之用所以为鸣,而鸣之声有二:矍矍然鸣者,有所感而鸣,有所喜怒而鸣也:其声宏而壮。声婉而细,韵而悠扬者,俗谓之“达克子”,谓其声如达克子也:是则伉俪间至甜蜜,乐极而鸣,雌者匍伏腋下相偎倚焉。又其雌将产或已产,则鸣必“达克子”;交尾时,则“达克子”三数声,必又继之以矍矍。

(辛)足与腿

小足之用,若人之两肱,周旋进退,撑拒排摈,胥恃小足。大腿若人之两股,全身之力,咸萃于是,踢趋弹蹦等,又其专司焉。

(壬)尾

蟋蟀眼虽复,只以生于前面,时有后顾忧,故特生两尾以司触觉。且能左右摇动,上下低昂,若鱼之有尾鳍然,所以助其身体之回旋进退焉。

(癸)肛门及生殖器

肛门所以为排泄粪便者。在雌者,特生一产卵器,雄者则在肛门之下方,生小突起,两旁各有一叶状体,是为输精器,皆所以为生殖用者。

自甲至壬皆就雄者言之,雌之状,姑从略焉。惟是蟋蟀之状,其各部之形状,大略如是,正如记述人之状者,曰头,曰颜面,曰五官,曰四肢,曰躯干,曰毛发耳。至如面苍而身瘠,面团团而腹便便者,其身体之强弱如何,心性之燥缓如何……吾将于后说详之。

(三)产地

同是人也,生于苦寒之地,与生于燥烈之地者,其体魄、性情……自有不同。即生于一地,山居者与滨水者,其体魄、性情……

亦有不同,固不仅肤色异也。蟋蟀秉山川灵淑之气以为生,风霜雨露,寒暖燥湿,皆足以变化之。当其破壳而出,蠕蠕而动,幺小之状,与蚁为侪,暮春既去,蜕而为蚕,山边水涯,聚族而居,泊乎炎敲小杀,序过三伏,蜕化而成,是为蟋蟀。其间几经蜕化,几经风露,动股焉,振羽焉,在野焉,附户焉,天之所赋于兹虫者至溥。虫秉之以为生,由其生齿蜕化嬉游宴息之地不同,于是其所禀赋者亦异,人即其地而求之,于是蟋蟀之产地,乃为象者所宜特别注意焉。

吾之所谓产地者,非如某省,某县,某村镇,某山水产某类蟋蟀也。当吾蓄养时,吾曾即售蟋蟀之店而求其种,吾又亲至其地,俯身榛莽间,即其穴而捕之,二者吾皆试蓄之,纵之斗,从无如吾意者,故世称某地产蟋蟀特佳,勇悍而善战者,即其地而求之,乃百不一二得焉。人孰不知德胜门外土城及西陵、红山口等产蟋蟀,而罗掘所得者又如何乎?故吾所谓产地者,非其地之名为某某,特就其地之阴阳燥湿、寒暖土石而别之耳。准是以求其虫,自往捉捕也可,即店购置也亦可,述如后:

(甲)地脉

所谓地脉者,谓山川平野阴阳寒暖……也。蟋蟀自幼虫以至成虫,其间蜕变凡三次,蜕变一次,于其地其时均有关系;且不仅有关系,即随其地与时之燥湿而燥湿也。故山地产者,性至刚,俗谓之“山蛐蛐”,水涯产者,性至柔,俗谓之“水蛐蛐”,且蟋蟀不仅关乎山水,即一山之间,山麓与山巅不同,山阳与山阴又不同,而泉流石涧,水浒池塘,在在而异,更何论乎颓垣败壁,废窖古冢乎?吾无以名之,特名之曰地脉。

吾至迂,吾读书愧少,吾读《易》,吾读阴阳家言,吾读日者及百家之说,凡涉有阴阳水火,甲乙木、丙丁火,生克济伤诸说,均苦不能坚吾之信,而吾之心,尤格焉,故吾于地脉之说,乃不敢少涉于生克之理:吾之说,皆就吾之所考求而小有获者言之,在肤浅如吾,觉如此而吾心较安也,用举一隅,藉供参考。

(乙)出产

指该地出产蟋蟀而言,析如下:

(1)山地(一)“山阳”所产虫多紫黑色,初秋即壮健,性燥急,深秋不能耐,须为紫色。(二)“山阴”所产虫多青色,间有紫色者,立秋后方生,勇悍善战,为深秋之健将,须为青色。(三)“山巅”所产虫多黄色,为初秋健将,爪作铁黑色,须为青色。(四)“山涧”所产多青黑色,须为黄色,为深秋战将。(所举之色与须爪等必相合而无缺,始为特征。如见全身青黑色而须为黄色者,即可定其为山涧所产。)至如松根石隙,泉旁藤末……凡附于山者,要与平野颓垣……有别,在精于蓄者,仅一望而识其为山产,固不必细别其为山之某处也。

上所述之山地,仅就一山而言,而山之气候土石高下等,胥于蟋蟀之性形有关。如北京所谓北山者,指京西京北一带山脉而言,所产之虫,色多黑紫,状有至奇者,多为初秋战将。所谓南山者,指直隶南部一带山岭而言,产虫多青紫色,肢长首巨,雄猛善斗,往往搏接至二三十分钟,尚能获得最后之胜利,世所许为坚毅耐战者也。若能得南山秋虫——立秋节后始生者——只求其少具形式,即为健将,若一一中选,真可雄视一切。

(2)原野蟋蟀一物,随在而生,人就其所生之地而别之,在蓄养上是为根本之选择。良以是物禀天地阴阳之气以为生,气候之寒暖、阴晴、风露、雨雪,土地之燥湿、隆洼,以及颓垣败壁,废窑古冢,在在均有关于蟋蟀之性形,而花畦菜圃,稻陇禾田,尤影响于是虫焉,约而言之,列如下:

(一)高地此地所产之虫,多黄色,须为黄或青色,性燥,不耐久战。其淡黄色白麻头者则颇难得,往往生于松根,惟亦颇苦性燥也。

(二)洼地洼湿之地,产虫最劣,虽形状偶具,绝少能品,以其地过于卑湿,虫性过缓也。

(三)水堤亦苦于过湿,无佳虫。

(四)田禾田禾之地,视其农作物而异其形性,凡黍豆之地,多生佳虫,而紫色、蟹青色、马蜂黄者,要惟于大豆地中求之,故田禾产虫,什九而佳,惟身软耳。

(五)砖石所谓砖石者,括颓墙破壁,败窑古冢……而言,语所谓“颓垣败壁,时生佳虫,蓁莽荒秽,每多异种”也。大约生于垣壁者,身特强,深秋耐战,色具青黄赤白黑,生于蓁莽者,头大体强,神完性刚,往往能于败中取胜,惟颇难得耳。败窑具纯阳之气,虫禀之以为生,性微嫌过燥,然而色具青黄,每成佳品,虽在深秋,犹堪纵横疆场。古冢凝至阴之精,虫禀受是气,性极耐冷,为深秋健将,如能得一青色者,无论形态若何,尽可俯视一切矣。

以上所举,不过撮其大概,然而蟋蟀之关于气节地脉,已略具于是矣。吾韶年好奇心特胜,吾曾闻人之说,即其地而求之,所得颇足以证吾说,吾又弗自足,吾即精于此者而乞教之,所为言亦复尔尔,吾读古人蟋蟀谱经,多重色相,即有言气节地脉者,亦略而不详。论蟋蟀之为物,本宜就其色相上求之,正如选力士者,即其貌即可定其武勇与否,固不必问其籍贯血统也。然中国全部,东南之人多柔,西北之人多刚,此世所公认者,则土地气节,又未必不关乎体质性情,即此而论乎蟋蟀,窃谓理无二致也。吾年来好逞迂说,每即一物而求其故,是与非都无所知,惟即吾心之所未安者而求其少安耳。吾于形相诸法之前,特申吾迂说,推本溯源,贡诸读者。

(四)肤色

蟋蟀之色,随其所生之地,所得之气节燥湿等而有不同,要而分之,约有五类,即青、黄、赤、黑、白也。其间有纯色者,有杂而不纯者,有相间者,有五色毕具者,就产地体魄而求其质,就其肤色纹理而求其文,文质彬彬,虫乃有济,故吾于产地之说后,即继之以肤色焉。

古人谓:“蟋蟀之色,青为上,黄次之,赤与黑又次之,白为最下。”吾乃不敢苟同此说。吾曾两得白虫,全体作灰白色,滑而无油,形状亦与常虫无异,吾得此虫于某贩,贩谓:“人多斥白色,此二虫终不售,然固深知其耐战也。”吾携之老于蓄者,咸笑吾愚呆。吾至家,如法蓄之,及排斗,胜吾所蓄,吾两弟亦败北,吾心知其异,调养之,蓄其势,即出,一战而胜,谭君鑫培极赞赏,号为赵将军,盖谓如三国时赵云也。友人得一黑虫,全体乌黑,仅小足为黄色,亦能战,号为乌骓。此二例原不足以破古成说,不过古人所贱视为黑为白者,其中亦不乏能品耳。

(甲)青色

此类分“靛青”“金青”“黑青”“淡青”“虾青”“蟹青”“麻青”“紫青”,吾将于种类章详之。(下同)

(乙)黄色

“金黄”“深黄”“淡黄”“马蜂黄”“狗蝇黄”“银黄”。

(丙)赤色

赤虫多不耐深秋,然亦有不然者变体也。析其色为“纯红”“黄红”“红麻”三种。又深红而近于紫色者,昔人又析为紫之类,兹为述之便,特附于赤色之后。或谓紫虫多不耐战,惟头尖者否,吾将于后说详之。紫之类有七:曰“真紫”,曰“淡紫”,曰“麻紫”,曰“红头紫”,曰“黑紫”,曰“紫青”,曰“紫金翅”。

(丁)黑色

蟋蟀而黑色,无论善蓄与弗善者,皆谓为无大出展,黑之与白,盖多弃材也。然有所谓“乌青”者,又有所谓“黑麒麟”“黑虎”者,皆善战,故知黑色虫又多异品焉。析之为“乌青”“乌麻”“乌金翅”“乌银翅”“黑黄”“黄虎”“黑麒麟”。

(戊)白色

虫而白色,其为嫩弱无疑矣。然天生尤物,缟素终身,白甲白盔,称雄疆场,此又古今来所诧为奇构者。别之为“纯白”“白麻”“淡白”“银白”。

上之所述,仅就其躯体大部分之色泽以别之,其名称有一仍昔人称谓者,有俗谓之某,即以为某者,非若吾前草《豢鸽》,“点子”,人皆识其为“点子”,“乌”人皆知其为“两头乌”也。吾尝谓吾国关于艺术诸书,非文辞古奥,解人难索;即词藻典丽,剧失真意。

论书者然,论画者亦然,微渺至于记一艺,述一虫鱼,往往文义拘牵,莫能卒读,而在撰述之者,以为非此不足以鸣高,非此无以托于雅道也,岂不谬哉!吾幸不文,吾尤幸莫能为韵语,吾本吾之所知,笔而记之,在吾惟恐其意义之或晦,或不通,故吾辄摭拾方言,加以俗语,初不敢自托于风雅,自谥为文人也。夫蟋蟀之于肤色,原就其种族、地域、气候……而有不同,析为五色,在吾已嫌其多事,而于每色之中,又强别之为某某,于选种上,原无甚大之区别,而吾惟求在吾记述上较有条理,故不得不分别部居,以类相从也。然而朱头,黄项,紫翅,遍身油滑作蜜蜡色,小腿铁色,两股斑色殷然者,在吾又不知将置之何类。是以上之所述,特仅就其大体上以别之耳。

(五)特性

蟋蟀之性,与他虫绝异。人利其特性而蓄养之,操纵之,蟋蟀遂供人之玩弄而不自知,兹请略言其故。凡天地间之生物,虽不必尽为生殖而斗,而鹑与鸡,固已足证吾说。蟋蟀之性,在生理上乃绝异于他物,凡物之性交,其为状皆天覆地载,固甚少颠倒阴阳者。惟蟋蟀则翻新花样,雄伏雌腾,故俗竟误以“三尾子”为雄也。雄者精子成熟,伏穴而呼,其一种厌惰不宁之状,一若世之怀才不遇,憔悴若不可终日者。及雌者至,一跃而登,以其尾就雄者而接受其精子,偎倚至再三,趋下,觅地以息,为状至愉,雄者赳赳然,守其旁,神志盛壮,大足傲睨一世,与未性交前,其意之得失,奚啻霄壤;设遇雄者,莫不愿与之同命焉。雌既受精,一二日产子出,嚼而食之,约经六七日,复产之出,孵化后,始为子虫,岂非天地间之异事哉?不特此也,雄既长成,每隔五六日,必须性交,且有一二日,或一日中三四度者。不性交,精神懒散,躯体乏力;及既交,神情激奋,剑拔弩张。人识其然,故遏其欲,以养其锋,遇雌而后,又复隔之,不使之守,数日后,纵使出斗,无不力战。

吾尝观夫蚕焉,由幼虫几经蜕化,吐丝焉,织茧焉,破其束缚,化而为蛹,精已疲,力已竭,无能为已;变为蛾,鼓其翼于几席尺寸之间,竞竞遑遑,雌者既产卵。雄以就雌,雌以觅雄,一若知其将就墓,而思有以贻厥孙谋,蕃其族类者。既交,雄者大事已完,从容就死;雌者既产卵,亦含笑而终,一世经营,遂于焉了之矣。以视夫蟋蟀之斗,在天赋者,固自有别也。

吾人既识蟋蟀之特性,于是靳其所需求,以时调护而操纵之,务使蓄其势,以逞于一击,虽极懦怯者,亦可以纵横疆场也。昔贤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人与人之相诱,固罔不投其所欲;人之于物,其诱惑,亦莫不本乎此。钓鱼然,豢鸽亦然,盖凡张网罗以致人与物者,举如是也。吾前草《钓鱼》《豢鸽》两记,固已备言之;今于蟋蟀之特性,吾虽愧莫能详,而吾之为之说者,吾又未尝不感慨系之矣。

上形性第一。

种类第二

蟋蟀之为物,体既细小,形状亦大略相似,骤观之,初无若何之差异。然就其产地、气候、族系……之不同,于是其状态、肤色、丰膄、瘦劲……亦因之而异,而其性情、体力等,遂亦随之而有暴躁、柔懦、强弱之不同。在蓄养者,由种种之经验审察,定为标准,订为程式,合于此者,即谓之异品;一有否者,即视如弃材,或姑试之,以观其效。究之,同为蟋蟀,在动物学上同属于昆虫科,直翅目,蟋蟀纲,固无显著之区分,初不能如豢鸽者一望而知其为“点子”,为“楞子”也,吾述豢鸽,吾苦于见之不广,仅以数十类实吾说,世之读吾说者,固久已病其陋。今吾为兹记,本吾向所编制,吾乃不得不有种类之说。吾之为此说,吾尤自知其隘;吾匪特知其隘,吾之所见,且仅十数头,此吾所以不得不为读者告,吾且深抱歉焉。

虽然,吾之为此记,吾实不敢有所希求。吾本吾历来之态度,以与世之读吾说者相见,吾自谥识小,吾遇所不知,宁缺勿滥。固不敢以迷离惝恍之说,贡诸读者。故吾以同一昆虫,为吾记述之便,就其所稍异,而析为若干类。所谓类,在吾以为如是,在吾以为不得不如是,而读吾之说者,索骥,虽不能得,当亦所差匪远。

吾国文字,自有书契以来,除圣经贤传外,要以诗文集为最多。求如谈一艺,述一小技者,非文字俚俗,即词义古奥,甚且托之禅理,蔚以韵文。吾尝读《三都》《阿房》各赋,想见古代建筑之精,吾因之博访通人,下侪匠役,卒莫能得其架栋陈梁之状。吾以为吾国大建筑之存于今者,固已稀同星凤;而四方多难,毁于锋镝者,又复时有所闻。顾卒无术以考见其建筑之法,且并见存者而亦有典型湮灭之叹;况渺小若蟋蟀者哉?亦仅于零缣断楮中,藉以知唐宫曾斗之耳!

然则吾之分别部居,究若之何?吾特定一标准,以为头、尾、足、翼……之程式;然后就吾所见而析之;什九固以色为类也。

(甲)头

头为一身之主,知觉运动,胥恃乎头,而体魄之强弱,性质之刚柔,尤于头以表现之。然此特就普通动物之头言之耳。至如蓄养蟋蟀,在乎以齿相啮斗,其齿之大小强弱,尤直接有关于头,猎犬然,鸷鸟亦然。毒蛇与无毒蛇,头各异状,一用齿以射其毒,一无蓄毒之齿,则尤足以证吾说。

蟋蟀之头,必圆而大,光洁若漆,脑纹清晰,颜色纯正,不偏不倚,五者缺一,即是发育不完,体格不健,或有其他生理上之缺欠。至如头形尖小,脑纹漫漶,低昂不时,顾盼涩滞,均属弃材。昔人有第其品为三者,吾曾详考之,亦颇有验。约略述之。

(1)上品 (一)头圆顶高者,谓之“蜻蜓头”。(二)头状平大,两眼暴突者,谓之“貂蝉头”。(三)两额黄者,谓之“金倒冠”。

(倒,或谓道,下同)。(四)两额白者,谓之“银倒冠”。(五)

圆大而色紫者,谓之“葡萄头”。(六)莹澈而纹如宝石者,谓之“宝石头”。(七)中高旁凹,呈两条纹者,谓之“如意头”。(八)脑纹呈五色者,谓之“五色麻头”。

(一)(二)(四)(五)(八),吾皆见之,吾曾两得“五色麻头”,为吾出力不少。

(2)中品(一)脑纹放射若菊花者,谓之“菊花头”。(二)脑纹粗大呈蜜腊色者,谓之“蜜腊头”。(三)头圆,色紫若锈者,谓之“锈钉头”。(四)头微方,纹呈块状者,谓之“胡椒头”。

此吾仅见其(一),亦能斗,为晚秋健将。

(3)下品(一)头形若半月者,谓之“月儿头”。(二)头大无纹者,谓之“油葫芦头”。(三)尖扁略呈三角形者,谓之“螳螂头”。(四)圆而扁平者,谓之“菩提头”。(五)尖小多花纹者,谓之“蝴蝶头”。

此吾仅见其(二)(四)(五),皆不耐斗,惟吾得一异虫,头虽圆而扁平,而全身作金黄色,屡战不败。

上之三品,为蓄蟋蟀所恒言,谓求头之状当如是。吾性至迂拘,吾以为此不过姑标一格,以见头之状须中式耳;非必求蟋蟀之头,尽如“蜻蜓”“葡萄”“宝石”……也。

(乙)齿

齿为蟋蟀战争之具,其勇猛与否,胥恃齿之强不强。故选择蟋蟀者,相头之外,尤须相齿。齿之形,上粗下锐,密若合翦,不薄,不嫩,不短小,不支离而具尖、长、宽、大之状者,斯为上乘。尖而短,薄而长,宽而支离,短而嫩弱者,均弃材也。人亦有第其品为二者,述如后:

(1)上品 (一)坚如铁石,锥扑不碎者,谓之“硬齿”。(二)

形圆而大,锋梭回卷向内者,谓之“团齿”。(三)圆粗而尖稍向里者,谓之“虎齿”。

此以状别者。至以色分之,又有八品:(一)色赤若噀血者,谓之“血齿”。(二)色白如银者,谓之“白齿”。(三)色乌似漆者,谓之“乌齿”。(四)色黄若金者,谓之“黄齿”。(五)

色作纯紫者,谓之“紫齿”。(六)色上黄下黑者,谓之“芝麻齿”。

(七)绯红明润者,谓之“水红齿”。(八)一黑一白,或一白一红,两齿各呈一色者,谓之“阴阳齿”。

以吾所见,“团齿”而呈“阴阳”者,极猛,被啮,往往伤不易痊。色虽中式,而其状不中式者,又往往不耐斗。故如齿之佳者在乎形,色之中式,所谓相得而益彰耳。形之三品,吾幸见(二)(三);色之八品,吾惟(六)(七)不获见。

(2)下品 (一)一大一小,谓之“雌雄齿”。(二)细窄瘦弱,谓之“窄齿”。(三)色不纯正,谓之“花齿”。(四)短小特甚,谓之“短齿”。

下品之中,惟(一)不恒见,余则所在而有。盖发育既已不完,固无期其驰骋疆场也。

(丙)项

项俗谓之“脖领”。呈环状。凡躯体之进退回旋,头之低昂左右,与夫齿爪之攫啮冲击,罔不恃乎项以为之,若枢纽然,其关系于作战,固至大也。项宜宽松,头半藏于内。色若靛青,润而不亮。纹呈水字,毛须攒聚。至若无纹无毛,紧小束缚,光滑如油,色呈黄褐,均属弃材。第其品如下:

(1)上品 (一)项呈蓝靛色者,谓之“蓝靛项”。(二)白毛尖细,攒生项上者,谓之“白毛项”。(三)项宽呈铁色者,谓之“铁项”。(四)项上有红斑者,谓之“朱砂项”。(五)花纹满项,色苍老若锈者,谓之“锈钉项”。

上之五品,吾皆见之,且均善斗;吾所蓄尚得一白项者,项作银白色,细毛丛生,战极雄伟。又如(一)(二)(三)(四)(五)毛色虽具,而项紧小,使头与胸束缚呈葫芦形者,亦非佳品。

(2)下品 (一)色黄而短者,谓之“蛄蝼项”。(二)色淡白而不润者,谓之“灰项”。(三)绯红无毛,油滑不润,谓之“桃皮项”。(四)项纹紊乱,油滑无毛者,谓之“花顶”。

上之四品,吾仅见其二,(三)与(四)是也。在(三)之“桃皮项”吾且得一项至宽松者,颇善斗,由是知昔人仅以色分者,盖未明乎项与生理上之关系。常山之蛇,击首则尾应,击尾则首应,击中则首与尾而俱应,此善战者,极形其操纵之妙也。蟋蟀之低昂进退,回旋左右……其原动力皆以项为之枢,故宽大之项,自较紧小束缚者,运转为灵。至如色之不纯,毛之不生,尤足证为发育不完,生理变态。夫以发育不完,生理变态之虫,驱之疆场,使与体魄健全,关节灵动之虫相搏战,又安能与之敌乎?吾草《蟋蟀》,原不敢厚非古人,吾之为识,且尤不敢谓差胜,独吾多闲,吾尝就蟋蟀而测验之,吾知项之关于运动至大。吾读古人书,吾虽每为古人所愚,吾于此虫,特戋戋焉表而出之者,吾之意乃在供读者参考之资,聊备一说耳。

(丁)眼

蟋蟀之目,隐于头角,细小乃不易辨,似无关乎宏旨。然孟子所谓“眸子”,所谓“不目逃”;体育家所谓“全身精神系乎目”,技击家道家所谓“练眼”,所谓“养目”,是知目之关乎搏击,关乎武勇,至重且大。人类如此,物之与人,又何能异。故选别两目,在蓄蟋蟀者,亦不得不视为要著。眼之选择,人多忽而不讲,吾特表而出之。凡眼圆而大,内外莹澈,眼光四射,红黄清晰,隆凸若豆者,斯为体格健全,精神饱满之证。目形细小,昏暗无神,黄红混清,眼平若板者,均属弃材。虽形稍具,而目不中程,亦不耐剧斗。

(戊)须

须为触角,所以探知燥湿冷热夷险也。张威助势,探察敌情,俾不至遇敌猝惊,亦为须之所有事。须之色,有青、黄、紫,其着生头部之处,有一关节,俾可任意上下前后左右回旋,俗谓此关节曰“根珠”,谓为须之根,而(此字漫漶,难以辨识——编者注。)成如珠也。须之状,宜长而粗,旋转自如,不可僵滞,不可短细。

凡僵滞而短细者,皆属发育不完。

(己)脸

蟋蟀之脸,亦关乎躯体之强弱,虽其色不一(青、黄、紫),要以纯色者为上。色既纯,光泽若油,两腮隆凸,上下停匀,无斑点,无凹脸,无上宽下仄。昔人谓脸呈五色,斑斓成文,吾非第未见此虫,即令见之,亦在所不取也。

(庚)翅

鸟之有翼,所以飞翔,蟋蟀之翼,则用以鸣秋。盖蟋蟀之翼,仅可谓之鸣器,不宜翼之翅之也。只以习俗相沿,群呼曰翅,吾亦翅之云耳。翅连于项,覆于背,明澈若蝉翼,左右交覆状若覆瓦,其色泽形状,于虫体之强弱,关系至巨。凡两翅高厚,颜色纯洁,明润清晰,褶纹攒聚繁密,长至尾闾,声音雄大者,皆为发育完全身强体健之证。薄亮如纱,遮覆不密,松散,欠敛,翅边露白,隆若覆瓦,短与腰齐者,皆弃材也。昔人有第之为三品者,述如后:

(1)上品 (一)紫头青项黄翅者,谓之“销金翅”。(二)色作菜青,纹如荷盖者,谓之“紫荷盖”。(三)前方后圆者,谓之“琵琶翅”。(四)色具青黄者,谓之“青金翅”。(五)色呈金黄,油滑明澈者,谓之“油单翅”。(六)前部(近项处)平板,左右觚棱,后部(近尾处)半圆,边沿稍覆者,谓之“尖翅”。

(2)中品 (一)翅生白斑者,谓之“梅花翅”。(二)翅呈鲜红,薄如蝉翼者,谓之“红纱翅”。(三)长与膂齐,色呈青紫者,谓之“齐膂翅”。(四)宽逾脊背,高厚平板者,谓之“阔翅”。

(3)下品 (一)白若蜻蜓之翼者,谓之“蜻蜓翅”。(二)暗若砖瓦之色者,谓之“灰翅”。(三)后部上昂者,谓之“翘翅”。

以上三品,吾仅见“销金翅”“齐膂翅”“梅花翅”三种,“销金翅”不甚耐战,盖仅翅中程式也。“齐膂”与“梅花”,吾友曾以数金得之,无一处不中程式,故能所向披靡,勇冠三军。惟“齐膂”多早虫,不耐深秋,“梅花”体渺小,深秋始能斗。吾尝谓选择佳虫,宜自其全部(至少亦须注意其大部分)求之,不当局于一须一翅。如头齿足目均中程式,余者虽小有迁就,固自不妨。苟其头目齿足无甚可可观,虽其色、翅……俱臻上乘,亦不过徒共鉴赏,视为珍异。求能驰聘疆场,徒令人气沮耳。吾为此论,在精于蓄养,熟于经谱者,容或斥吾为妄。吾于此虫,虽不敢谓有如何如何之经验阅历,愿吾自谓尚得为略识其性,略悉其生理,即令贾秋壑辈生乎今日,吾亦当本吾之说,与之参证,盖千古之谬妄,乃在相色相形……仅就一部分以求之也。

(辛)足

足有三对,二长四短。短者在前,为支持躯体之用,俗谓之“小足”。长者在后,为跳跃撑拒之用,俗谓之“大腿”。“小足”贵圆浑粗实,莹白无瑕,转折便利,摇撼不动。其短而细,花色斑烂,拂须抱食者,均属下乘。“大腿”形须粗大圆长,(此字漫漶,难以辨识——编者注。)若剪股,洁如白玉,红若丹火(指关节处而言)。若遍腿斑纹,不时踢拽,细短有棱,下节瘦枯,皆为弃材。

足之前端,各生细爪,色兼黄紫,锋利如钩。至如脚底平滑,筋缩掌翻,爪锋损折,攀着不牢,全身精力,于以减泄。

(壬)腹背

腹于体魄,最关紧要,技击家内练丹田,剑术家外束腰腹,是腹之关于力至大也;惟虫亦然。腹须高悬,紧不脱节。若皮宽肉松,行走拖地,色兼青黑,花色斑斑,皆为无力之证。背在翅下,最要雄厚高耸;窄狭而薄,则全身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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