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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这一年,向华23岁。在23岁即将过去的时候,她与阿智进行了一次正式的交涉。之所以说是交涉而不说沟通,是因为此次谈话的方式和内容,从头至尾,到处都埋藏着一点即着的烈性炸药。可笑的是,这是两年多以来,这是阿智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正式跟向华提出,他要跟她结婚,他非要跟她结婚不可。

阿智的设想是,结婚后,向华将不再到外面去工作,以他的收入,向华不必抛头露面也能过上体面的生活。阿智在向华面前展示了一个二十万元的存折,并且告诉向华,他已经在某小区交了首期款项买下一间带豪华装修的房子,这十万元是他们体面的婚礼以及婚后甜美生活的保证。

23岁的,比同龄人更成熟的向华,看着阿智唾沫横飞地演说,一句话也插不上。

阿智说了很长时间,向华也听了很长时间。阿智的每一句话,向华都听得很清楚。越是听得清楚,她心里的冷汗淌得就越多。眼前的这个男人,面目这样可憎,难道真的就是曾经同床共枕了两年的那个人?

向华累了,打了一个呵欠。阿智关于结婚以及结婚以后他们幸福生活的畅想,并不是不能让向华动心,向华只是清醒地意识到,如果继续与阿智纠缠下去,她的一生,只能在厨房与菜市场之间开展,否则他们之间会展开一场没完没了的,关于警察与嫌疑犯之间的盘问与回答盘问的智力游戏——这样的生活,向华已经尝试过,已经厌倦得无以复加。

摆在向华面前的惟一的问题是,如何没有后顾之忧地结束与阿智有关的一切。

阿智看到向华低头沉思,以为她被自己的真情所感动,便上前来,像以往那般柔情地拉着向华的手,准备给她一个宽宏大量的拥抱。但向华的手是冰凉的,打了另一个呵欠,并以此作为肢体语言,告诉了阿智她内心的坚决。

向华的冷漠可怕地把阿智刺激得遍体鳞伤,他自认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单方面为向华付出了很多,向华这样对他实在是太过无情无义,于是他以野蛮男人的方式再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占有了向华的身体。

这让向华伤心欲绝,也给向华在不久以后制造了不少麻烦,埋下了一颗苦难的种子。

为了让阿智死心,向华不得不向钱强生伸出求助的手,请他继续扮演情感入侵者,在跟阿智再一次提出“见个面,谈一谈”的时候,他们携手并肩着去见被打击得已经信心不足的阿智。

钱强生悄声说:“干脆我们别扮了,来真的更有效果一些。”

向华苦笑着说:“我也希望是真的,但你说,像你我这样,能是真的吗?你老婆怎么办?”

钱强生轻松地没有思想负担地说:“我可以离婚。”

向华更没有负担地说:“你离了再来真的不是更好吗?”

这是他们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谈论到婚姻问题,在以后的许多年里,他们总是小心翼翼地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刻意的回避。

受挫后的阿智被严重的失败感俘虏,他已经32岁了,好不容易才领略到事业有成的喜悦,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可以让他走进安全婚姻的姑娘,却被这无以复加的冰冷打击得意志消沉。

消沉过后,阿智内心的邪恶复苏了。

这个时候的阿智,已经不是两年前以暴力替向华讨还公道的小白领,现在的他是有权力有关系的某大公司的副总经理,社会关系,遍布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在阿智的全力干扰下,向华再次失去了工作。

失去工作的向华,只得租了个房子来住,买了些简易家具。

恰恰在这个时候,家乡传来消息说向华的父亲病危。

刚花了一大笔钱租房子、买家具,又传来这样的坏消息,向华在感叹祸不单行之余,颇感为难,她要到哪里去找一个未婚夫回家安慰一只脚已经踏进鬼门关的老父亲呢?

恰恰在向华最无助的时候,钱强生来找向华说心事。他入赘到老婆家中,两年来,受尽了老婆娘家人的压制,他需要找个像向华这样的红颜知己来听他倾诉。

说了一大通苦恼的话后,钱强生告诉向华,他“非常想离家出走”。半个晚上,向华都强忍着没流露自己的软弱,听钱强生这些身在福中不知福的话后,眼泪再也忍不住“啪嗒,啪嗒”往下掉。

这可把钱强生吓怕了,从见面到现在,他只顾着自己没完没了的说来说去,完全感觉不到向华的脸色有多么黯淡。当向华抽泣着把父亲病重需要见她及她的未婚夫一面的事说了后,钱强生主动提出可以冒充一下,条件是何向华负责他的旅费,他权当到“那遥远的大山观光一回”。

这次回家,由于火车晚点了八个小时,造成向华没能见到父亲最后一眼,老人家在她到家前一个小时去世了。

向华原本是打算乘飞机回去的,因为要带上钱强生这个人,她舍不得花那么多钱,就坐了火车,没想到因此而无法见到父亲最后一面。

阿智留给向华的,不仅仅是心理上的缺失,还有生理上的损伤。阿智对向华最后进行的游离于法律能管辖范围的侵犯,令到向华怀孕并且是宫外孕。心情惶恐的向华住院做手术其间,钱强生既像情人,又像父亲般的照顾,令到向华万般感激。

就这样,钱强生这个有妇之夫,与向华发生了感情纠缠,并且有惊无险地维持了好些年。

很久以后,闻风而来的钱强生的老婆,到鑫鹏饭店去找向华算账。虽然珍姐出面维护了向华,但困惑和惶恐还是差点令向华崩溃。喝了很多酒但仍然能口齿清晰地说话的向华逐一跟珍姐道出了自己与钱强生不符合道德观念的爱情故事。

钱强生是不可能离婚的,因为他已经是一对双胞胎男孩的父亲,他割舍得下身体变形得较为严重的老婆,却无论如何也割舍不下粉雕玉琢的一对儿子。

12

向华与钱强生的爱情故事有些长,口才不好的珍姐啰里巴嗦了老半天才说完。方宁是第一次听罢,不由得想起“宿命”这个词来。

对于向华的怜悯之情,令到方宁更为认真地考虑了厨房大佬刚才接近调侃的提议,她决定了,要给向华提供更多的帮助,在报社内部发起募捐。以前有人搞过类似的活动,收效甚微,该活动被高大伟讥讽。高大伟说,搞这样的活动,好比医生,在病人需要换肾的时候捐自己的肾,在病人需要换肝的时候则切自己一块肝……

酒的某一个功能是可以将人的情感以倍数放大,另一个功能是让人敢蒙着脸说浑话。这天晚上,高大伟自我表扬了三五几次后,还单独跟方宁说了不少真伪莫辨的浑话。

“这酒喝得难受!”珍姐道。

高大伟便自告奋勇要讲一个有趣的故事。

方宁笑道:“你的故事那么多,你要讲哪个?”

“这是一个自传体的故事,故事的中心思想是,我高大伟是个很了不起的人,因为我与一个我从来都没见过面的女人谈情说爱了好几年。”高大伟说着,看似无意,实则有意地扫了方宁一眼。酒壮色胆,果然有些道理。

这一眼,让方宁既甜蜜,又若有所失。

高大伟的故事其实很简单,一句话就可以讲完,这句话就是:有一个叫阿花女子,每星期写一封信给高大伟,情信,一直写了几年。

高大伟卖了这么大一个关子,却只抛出个这么无趣,而且还有自恋倾向的小故事,大大打击了听众的热情。

这个故事方宁知道,但只是知道开始的部分,后半部分,高大伟从来就没有说过。

高大伟接着说:“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这个叫阿花的女人,单单就盯上了我——一个报社有几百号人,单单指名道姓地盯上我——我连见都没过她,她写信给我之前,电话也没有打过,所以我觉得有些意外。不过,意外归意外,我们是公众人物嘛,工作是半保密的,有人盯上了也可以理解。阿花的信,前面一年,五六十封信,内容大体上都是一样的,首先是评点一下这一周里我们报纸的内容,重要的社论,副刊上有趣的文章,有关政策方面的东西,她都说上一说,然后再把错别字逐一指出——历害吧?很专业呢人家。最后,大概一页半到两页纸左右,写她对我的感情和她这一周以来发生在她身上的有趣的事情。随着信件的累积,阿花在我的心里几乎是个透明的人了,因为她所有的一切,包括她的家庭成员,她从小学到中学的同学,甚至她身上哪里有一颗痣,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当然,我把阿花在信里跟我讲的,都当成是百分百的大实话,都是真心话——她没有骗我的理由不是吗?”

珍姐的老公老赵插话道:“大伟兄,你长得威风凛凛,一表人才,又才高八斗,淑女好逑也不为过哈。”

高大伟得了老赵这一大堆成语,大笑。珍姐说:“老赵别插话,听他说,精彩的部分还没有开始呢。”

“可惜那些信,我看完后随手一丢,不知丢到哪里去了,”高大伟喝了口茶继续说,“不过,那些信也没什么价值,每一封都是前面一封的重复罢了。直到有一天,阿花用挂号寄了一封写了满满十几页纸的信给我,我才意识到事情并非我想象中的简单和容易解决。在此之前,每接到一封信我都以为,这是阿花写给我的最后一封信——一个人总是无限量地给另一个人付出而得不到任何回报,热情自然会逐渐消退的。但这个叫阿花的女人,有些与众不同。阿花在这封信里,没有提及与报纸有关的任何内容,从一开始就要跟我‘讨论一下我们的感情问题’,她说她弟弟的婚事将在十天后举行,作为姐姐的她还没有结婚弟弟爬了头,这让她在祝福弟弟之余,内心非常惭愧。为了表示她也是有实力的,她建议我跟她一起跟她回老家参加她弟弟的婚礼,以她未婚夫的身份一起跟她回老家展览一下。”

这些,可是方宁以前没有听说过的,于是她问:“阿花不知道你是有妇之夫吗?你以前怎么不告诉我这些?”

高大伟说:“我哪里好意思说啊,这样的疯话,听上去像是我编的一样。如果我到报社里到处跟人家讲这些,人家还以为我自己编了故事来自抬身价!”

老赵举杯敬了大家一杯,催促高大伟继续讲。

高大伟说:“我看到这些内容很是意外,不对啊,我什么时候变成她未婚夫了?下面的话,更让我害怕。接着,阿花用了两页纸的长度,展望了我跟她美好的即将到来的生活。对了,阿花是在工厂里上班的,每星期上六天班,星期天休息——这也是她每周只给我写一封信的缘故。她休息天才抽得出时间写信,那么长的信写起来少说也要五六个小时。她几乎每封信都有十几二十页,没完没了的鸡零狗碎,毫无节制的滥用细节……她说,由于她在工厂里上班,每星期只休息一天,所以没什么时间在家里做家务和陪伴我,所以她首先就这个问题跟我道歉。不过,我,高大伟,作为一个男人,应该多体谅她一点,而且我有义务替她换一份更好的更清闲的工作。

她最希望的能到我们报社来跟我一起工作,哪怕是做清洁工,她也是很乐意的,因为可以天天跟我在一起,上班在一起,下了班回到家里还是在一起。接着她还让我不要害怕,不要有什么心理压力,以平常心跟她一起回去就可以了,至于给她父母的见面礼,也不要买太贵的,几瓶酒,西凤酒——她爸尤其喜欢喝西凤酒。如果我觉得西凤酒太贵的话,买我们当地产的凤山酒也可以。烟也要买几条本地产的凤山烟就可以了,太贵的烟,她父亲反而抽不惯。山里乡亲也分不出好酒与差的酒,好烟与普通烟的好坏来,外面的颜色鲜艳的烟酒就是上等的烟酒。她母亲的礼物,一块布料就可以了。至于他弟弟哥哥这些,如果我愿意买就随便买些,不愿意就算了,她哥哥的两个女儿,买些话梅就可以了——这些零碎的东西,她来买就可以了,不用我操心。”

众人听得瞪大了眼睛,都为阿花美好的想象力所折服。

“我越往下看头就越晕,”高大伟说;“这是哪跟哪?你们说。我一看到这些,真是有些担心——你们可能也感觉到了,这个阿花是有精神病的人,我问过一个做心理治疗师的朋友,严格来说,她这是强制性臆想症,是精神分裂的一种。你们说吧,我该怎么办?阿花在信的末尾告诉我,某月某日某时,她在火车站前面等我,不见不散——她已经买好两张回乡的火车票了——最后那行字是:亲爱的大伟,不见不散!”

“你没见过她,怎么能认得出她呢?”厨房大佬问。

“嗨,这还不简单,”高大伟说,“她留了个手机号码给我,还告诉我,到那天,她会穿什么样的衣服,手里提个什么颜色的包——她说,如果到时候找不到她,请我打她手机。她还请我放心打电话给她好了,不用担心话费,因为她的电话是单向收费的——再说了,现在的人第一次去见网友,不也都不认识的吗?也没听谁说起过找不着目标的。”

高大伟说他看了那封信后,心里一直都忐忑不安着,有好几次拿起电话想拨那一组号码,但就是没有勇气拨。

这件事的的结果是,阿花是一个人回乡参加了她弟弟的婚礼的,因为高大伟像以往那样对她的付出不予回应。高大伟以为经过这一次,自己“无情无义”的不理不睬后,阿花就会怀着怨怼的心情对自己死心。哪里料到,阿花从家乡回来后,继续给他写信,并且告诉他,请他不要对没有陪她回老家的事内疚,因为她了解到他的工作是很忙的,他的工作岗位很重要云云。

说到这里,高大伟都有些懒得说下去了,因为他的舌头因为酒精的缘故有些大了。

后面的故事,由方宁接着往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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