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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酒 (2)

以上是泛论,对也罢,错也罢,总难免有讲章气,不宜于再纠缠。那就改为说自己与酒的关系。可说的像是也不少,却都是不怎么堂皇一面的。先说其一,是起步晚。我生后三年国体大变,由专制改为共和,可是农村的人,思想和生活方式仍然是旧的,专说酒,儿童和妇女不许喝。仅有的一点关系来自嗅觉。镇上有一家造酒的作坊,我们家乡名为烧锅,字号是双泉涌,产酒不少,我到镇上买什么,从它门前过,就感到有一股带刺激性的发酵味往鼻子里钻。家里来亲戚,或过年过节,男性长辈要喝酒。用锡壶,要烫热,这工作照例由孩子做。燃料就用酒,倒在一个小盅里,用火柴引着,发出摇摇晃晃的蓝色火苗,把锡壶放在火上,不一会儿温度升高,冒出微细的水汽,也可以嗅到那股发酵味,只是没有烧锅的那样强。小学念完,我到通县去念师范,根据不成文法,学生不许喝酒,还有个法,是没有闲钱,所以连续六年,像是可以自主,却没有喝酒。

师范念完,入了大学,生活变为欲不自主而不可得,或者说,真是入了社会,就有了喝酒的机会,并人己都承认的权利,也就开始,还要加上间或,喝一些酒。再说其二,是量不大。酒量大小,我的推想,来于天资,天资有物质或生理基础,也许就是抗乙醇的本领吧?我得天独厚,抗乙醇的能力微弱,所以取得微醺,只消一两杯(新秤一二两之间)就够了。以我同桌吃过饭的人为例,天津某君,取得微醺的享受要烈性白酒三斤有半,那就所费要超过我十几倍,由经济方面考虑,就是得天独薄了。可是世俗有个偏见,是酒量大也可以作为吹牛的一种资本,约定俗成,我也就只好,譬如碰杯之际,自愧弗如了。再说其三,是眼前无酒,没有想得厉害的感觉。唯一的例外是在干校接受改造的时候,活儿太累,还要不时受到辱骂,深夜自思,不知明日会如何,就常常想到酒,以求两杯入肚,哪怕是片时也好,可以离现实远一些,可惜是既没有又不敢喝。

还是说平时,不想,连带对于有些人的闹酒,希望把旁人灌醉,以逞自己之能,也就没有兴趣,甚至厌烦。再说其四,是喝,与赶新潮的人物不同,不追名贵。当然,也不会趋往另一极端,欢迎伪劣。我的想法,只要入口没有暴气,两杯入肚,能得微醺,就算合格;超过此限度,追名牌,用大价钱以换取入口一刹那的所谓香味,实在不值得。因为有此信念,买,或只是由存酒(大部分是亲友送的)里选,我的原则都是要价钱低的。这就不好吗?也不见得,比如在乡友凌公家喝的自采茵陈(嫩蒿)泡由酒厂大批买的二锅头(一斤一元八角),可谓贱矣,而味道,至少我觉得,比一斤二百元的茅台并不坏。所以在这类事上,我总是不避唠叨,一再宣传,俭比奢好,即使钱是由自己口袋里掏出来的。最后再说个其五,是不喜欢大举呼五喊六,杯盘狼藉。理由很简单,是闹剧与诗意不两立。多聚人,多花钱,买热闹,买荣华,这方面得的越多,诗意就剩得越少。所以我宁可取杜甫与卫八处士对饮的那种境界,“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

“一举累十觞”之后还有话,是“十觞亦不醉”。当时喝的不是含乙醇多的烈性白酒,比如相当于咸亨酒店的黄酒,觞不大于现在通用的黄酒碗,十觞,量也不过略大于孔乙己而已。这里强调的是不醉,不醉就一定好吗?这个问题又不简单。可以从不同的方面考虑,比如出发点是己身的福利,我们似乎就不能不同意刘伶夫人的意见,因为烂醉如泥之后,头和肠胃都很不好过,确是非摄生之道。可是由应世方面考虑,合尊促坐,众人皆酒酣耳热而自己独清醒如常,人将视为过于矜持,也不好吧?左右为难,只好还是躲开评价,单说自己的经历。我醉过,不多,但也不只一次。什么情况之下?照小说家的想法,必是写或想写《无题》诗的时候吧?说来会使善于想象的小说家失望,很对不起。我爱过人,正如一般常人一样,也会随来心的不平静,有时也就会亲近酒,以期能够浇愁或助喜,但是翻检记忆的仓库,没找到大醉的痕迹。这是否可以证明,自己并没有“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雄心呢?我不知道,所以也就只能重复孔老夫子的一句话,“畏天命”了。还是说醉,记得的几次都是在而立之后,不惑之前,原因清一色,是“血气方刚,戒之在斗”。

不惑之后,坎坷更多,也因为非大人,就失了孟老夫子珍重的赤子之心。其主要表现是瞻前顾后,多打小算盘。这也影响及于喝酒,是求所费不多而所得不少。所费指酒菜钱以及过量之后身心的不舒适,所得指因酒而增添的友情和诗意。这里要借用大事常用的大话,澄清一下,是这样的场合,虽不至少到寥若晨星,也颇为有限,原因是眼前要有个知音的人,或说同道。同道,时间长,认识人多,也不会很少,这里,也为了略抒怀念之情,想只说三位。一位是韩兄刚羽,40年代起,我们常在他家一起喝酒。我住北城,他住阜成门内白塔寺西,我骑车,见面不难。常是晚饭时候,到胡同南口一个山西人小铺买三四两(老秤,一斤十六两)白干,一角钱五香花生仁,对坐,多半读书,有时有风,还可以听到白塔上的铁马声。喝完,吃老伯母做的晚饭。其时,我和他都相当穷,可是对饮之际,觉得这个世界是丰富的,温暖的。这样的生活连续十几年,他改为到天津去教书,见面不那么容易了,但最长不超过一年,总有对酒当歌的机会,直到1991年春夏之际他先我而去,白塔寺侧对饮的梦才彻底断了。

再一位是裴大哥世五,住外城菜市口以西,晚饭青灯之下,对饮的次数最多,差不多延续了半个世纪。我们是同乡,小学同学,他中学没念完失学,在北京菜市口一带卖小吃。为人慷慨,念旧,所以虽然我们走的路不同,却始终以小学时的弟兄相待。他忙,会面只能在他那里,晚饭时候。也是喝白干,他量略大,两三杯下肚,喜欢谈当年旧事。这使我感到我们并没有老,也没有变。可惜是人事多变,他先是过街被自行车撞倒,受了伤,以后行动不便,于是健康情况日下,于几年以前下世。这巨变影响我的生活不小,因为失掉的不只是一个经常对饮的同道,而且是把我看做少不更事、需要他关怀的同道。幸而就在这之后不久,与乡友凌公结识。他在饮食公司工作,住地安门外以西,离我城内的住处很近,于是未协商而像是签订了协定,每周三到他那里吃晚饭。他洞察我的爱好,约法二章:一、由夫人动手,做家乡饭;二、酒菜不过二品。这样,我到那里,举杯,除微醺之外,就还可以做个还乡之梦,即如凌夫人,做完饭,在厨房吃而不上桌面,也仍然是家乡的。

可惜又是人事多变,这位凌夫人,年不甚高,却因脑溢血,于一年以前突然逝世。承凌公好意,周三晚间的对饮未断。家乡饭是吃不着了,只好退一步,满足于亲切加闲情的诗意。说起诗意,还应该加上最近的一笔,是不久前,广州陈定方女士来访,谈至近晚,说想请我吃饭。我说,到北京,应该我请,不过与凌公有约,不便失信,可否一同到凌公家去吃?陈女士同意,我们一同去了。路上,我介绍凌公的为人,以及同我的关系。还着重介绍他的住屋,是药王庙后殿的西耳房,我上的小学也是药王庙,后殿西耳房是启蒙老师刘先生的住屋,所以坐在那里,常常唤起儿时的梦。到凌公家,介绍了不速之客,凌公当然表示欢迎。凌公是饮食业专家,菜几品,都可口。凌公酒量大,照例喝度数高的二锅头。用度数低的招待客人,我选了烟台产的金奖白兰地。陈女士像是也欣赏这样的邂逅,喝了一杯。我想到人生的遇合,相知的聚散,不知怎么,有些怅惘,喝了三杯。其后,酒阑人散,怅惘之情却未散,趁热打铁,还诌了一首七绝,首联云:“执手京华恨岁迟,神农殿侧醉颜时。”这醉颜来于酒,不只有诗意,还可以写入小说吧?所以照应本篇的开头,如果有人问我对酒的态度,此时就有了定见,是只能站在陶渊明一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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