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善讲如此重要,那么如何才能做到善讲呢?这就有必要讨论一下善讲的原则。所谓善讲原则,就是善讲所要遵循的法则、标准,是对演讲者提出的在演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
一、情理融合
情是情感的简称,它是外界刺激肯定或否定的心理反应;理是道理的简称,它是客观事理和主观认识的统一。演讲既要阐明深刻的道理,又要抒发真挚的情感。情理融合这一原则的含义就是:运用善讲的各种方法、技术、技巧和手段,把道理的阐述和情感的抒发有机结合起来,寓情于理的阐述之中,寓理于情的抒发之中,既做到以理服人,又做到以情动人。考察演讲史不难发现,凡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演讲家,无一不是情理融合原则的忠实贯彻者。以《最后一次的演讲》为例,闻一多在这篇演讲中紧紧抓住李公朴先生被害事件的实质,借题发挥,愤怒地控诉了国民党反动派的卑鄙无耻,赞扬了李公朴先生的高风亮节,揭露了反动派惶惶不可终日的虚弱本质,歌颂了人民群众追求民主与和平的伟大精神。全篇之所以能融情和理于一体,使释理与抒情达到了高度的统一,根本原因就在于闻一多具有高超的有声语言和态势语言表达技术。
善讲要求遵守情理融合原则,这是演讲本质属性的内在要求。作为高级口语传播活动,演讲的传播内容不外乎由两个东西构成:一是道理(或者说思想),二是情感。用辩证法的眼光来看,两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其对立表现在:前者是观念形态,后者是情绪状态,各自有着不同的内涵,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其统一表现在:两者相互依赖、相互贯通,既没有脱离情感的纯粹的道理,也没有脱离道理的纯粹的情感。道理和情感既相对立又相统一,构成了演讲的传播内容体系。演讲就是通过传播道理和抒发情感,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情感世界,从而发挥自身独特的社会作用。要达到这一目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实现情与理的有机融合。而要实现情与理的有机融合,演讲者就不仅要在道理阐述上下工夫,在情感抒发上下工夫,更重要的是要在道理阐述与情感抒发的有机结合上下工夫。原因很简单,道理阐述与情感抒发虽然从理论上讲具有统一性,但要使它们真正统一起来,事实证明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只有掌握并善于运用各种表达技术和手段,才能真正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与孟子同时代的鬼谷子是我国古代著名的雄辩大师,当时有许多学生跟他学习政治观测术和谈说术。据史料记载,鬼谷子谈说术课业的考试方法很特别:学生对他发表演讲,谁的演讲做到了情理相融,让他既感到在理又使他动情,谁就是善讲者,这一科考试成绩便算合格。雄辩大师苏秦和张仪都曾经是他的门徒,《鬼谷子》一书中有这样的记录:“苏秦下说,鬼谷先生泣下沾襟,张仪不若苏秦。”虽然两人后来都成了著名的雄辩大师,但当时的课业考试成绩却有较大的差别。早在2000多年前,鬼谷子就看到了情与理的统一性并把它视为善讲的一条根本要求,反映了他对演讲本质属性的深刻认识,应该说这是非常了不起的。
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情感和理智往往是相互阻碍和干扰的。一个人如果正处在强烈的激动状态中,就很难承担起严谨的智力活动;一个人如果正处在紧张的智力活动中,也难以产生强烈的情绪体验。情绪冲动能混淆理性,而理性也能制止情绪冲动。对于演讲来说,这一结论的重要性在于:情和理从理论上讲具有统一性,但在实践中要真正把它们统一起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就要求演讲者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理”要力求属于真知灼见。“理”是全篇演讲的灵魂,是演讲情感产生和发展的源泉。“理”只有是真知灼见的,演讲才真正有灵魂可言,演讲者也才能真正产生深刻的情感体验。二是“情”要有感而发。要做到以情动人,“情”首先应当是真实的,而真“情”必须是有感而发。三是必须善于运用有声语言和态势语言。有声语言和态势语言不仅是表达“理”的手段,而且也是表达“情”的手段。只有具有高超的有声语言和态势语言表达技术,才能真正实现“情”与“理”的融合。
二、形义和谐
演讲之“形”主要是指结构和语言,其中的语言则包括诉诸听觉的声音语言和诉诸视觉的态势语言;演讲之“义”主要是指结构所服务,语言所表示的思想内容。所谓善讲的形义和谐原则,就是所用的各种表达技术和手段必须要符合演讲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的要求。在这方面,那些演讲者们给我们树立了很好的榜样。例如,有一篇文章曾经这样评价景克宁先生的演讲艺术,说他是“一个善于用语言点亮人们心灵的演讲家。他的演讲语言,可以说是字斟句酌,既要准确、明晰,又要形象、生动,富有文采。在演讲中,他句句紧扣,声声衔接,不重复,不解释。他的口语已经精炼到了书面语的程度,但却保持着口语的本色……景克宁时常变换句式,长短句交叉使用,并穿插一些幽默风趣的话语。景克宁的口头语言是上乘的,他的态势语言也是备受称道的。景克宁曾写过剧本,还登台演过话剧,对态势的作用及运用,他是很有研究的。在演讲中,他非常注意用态势语言(主要是手势)去增强表达效果。当你听着他那时而高亢,时而低沉,滔滔江河般流畅的语言,目睹他那挥动的手,你完全可以感觉到他演讲的情绪、节奏”。(引自《景克宁的演讲艺术》,原载《演讲与口才》1987年第1期)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景克宁先生学识非常渊博,其演讲内容总是厚实的精深的。从上面这段介绍可以看出,其所采用的表达技术和手段也是十分精湛的,能够使内容和形式达到比较完美的统一。
善讲要求遵守形义和谐原则,这也是演讲本质属性的内在要求。演讲有内容要素,也有形式要素。演讲内容是指演讲的内在矛盾及由它决定的演讲的特征、运动过程和发展趋势等,演讲形式是指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内容的表现方式。一方面,两者相互对立,不能混淆;另一方面,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既然演讲内容和形式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在演讲实践活动中,就要把内容和形式有机地统一起来,使它们形成一个和谐的整体。内容和形式要形成一个和谐的整体,当然就离不开一定的表达技术和手段,因为它们毕竟是两个不同的东西。对演讲者来说,应该有运用表达技术和手段的自由,但这种自由从来就不是绝对的无限的,而是相对的有限的。说它是相对的有限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它要服从于内容和形式和谐、统一的需要。这也就是说,凡是能促使内容和形式和谐、统一的表达技术和手段,就是适宜的精湛的;凡是不能促使内容和形式和谐、统一的表达技术和手段,就是无价值可言的。评价一个演讲者善不善讲,这一点当然也就成了一条很重要的标准。所采用的表达技术和手段遵守了形义和谐的原则,他就是善讲者;所采用的表达技术和手段背离了形义和谐的原则,他就不是善讲者。在演讲实践活动中,有些人无视这一原则,滥用表达技术和手段,并自以为这就是善讲,这实在是对善讲本质的曲解。
那么,怎样才能贯彻形义和谐原则呢?总的来讲有两点很重要:一是要提高认识。形义和谐体现了演讲的内在要求,是演讲成功的重要保证。因此,既不能搞形式主义,也不能搞形式虚无主义。只有从这样的高度去认识,才能提高贯彻形义和谐原则的自觉性。二是要讲究方法。形义和谐不是自发的过程,而是一个充满主观能动性的自觉过程。所以,要做到形义和谐,必须开动脑筋,在方式方法上下工夫。比如,结构如何服从内容的需要,有声语言和态势语言怎样满足内容的需求,这都不是简单的事情,没有合适的方式方法,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
三、讲听协调
这里的“讲”即演讲者,“听”即听众。讲听协调原则的含义是:通过运用各种表达技术和手段,促使讲听双方在心理上趋向认同,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1955年4月,亚洲、非洲29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代表云集印度尼西亚首都万隆,召开了举世瞩目的亚非会议。这是亚非国家第一次在没有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国家参与下,讨论国际形势和有关国家共同利害关系问题的大规模国际会议。会议期间,由于帝国主义的干涉和影响以及与会亚非国家在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等方面存在重大差别,会议出现了争吵和破裂的迹象,一些国家的代表团甚至提出亚非国家面临的主要危险是共产主义,是社会主义国家的“颠覆活动”和中国反对“宗教自由”问题,直接将矛头指向中国。在这关键时刻,我国政府总理周恩来临时决定在4月19日下午的全体会议上做一篇补充发言。在这篇补充发言中,周恩来旗帜鲜明地指出,中国代表团是来求团结的、求同的,而不是来吵架的、立异的,尽管各国之间有多种分歧,但各国之间有共同的基础可以达成共同的协议。接着,周恩来就不同的思想意识、社会制度,有无宗教信仰自由以及所谓颠覆活动三大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解释。发言结束后,雷鸣般的掌声经久不息。周恩来的演讲获得了圆满的成功。周恩来的演讲之所以能获得圆满的成功,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他所运用的表达技术和手段都是以促进讲听协调为原则的。
善讲要求遵守讲听协调原则,这同样是演讲本质属性的内在要求。众所周知,演讲不是个人的独白,而是由讲者和听众构成的双向性信息传播活动。作为一对矛盾的双方,讲和听既相对立又相统一。说它们相互对立,是因为两者有着不同的内涵,在演讲活动的存在和发展过程中有着不同的地位和作用;说它们相互统一,是因为两者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相互转化。既然如此,要实现“讲”和“听”的双向运动,就有一个“讲”和“听”的协调问题。而能不能做到有效协调,理所当然地就成为衡量善不善讲的一条重要标准。也就是说,无论演讲者采用什么样的表达技术和手段,只有当它们能够积极促进讲听协调时,才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如果起到的是无助于甚至有害于讲听协调的作用,这样的表达技术和手段哪怕再奇特、再巧妙,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自然也就无善讲可言。正如苏联著名演讲家加里宁所指出的那样:“在演讲者演讲之前鼓掌是好的。通常,演讲者都在这个时候想从什么讲起。同志们,我就在这个时间把全剧院楼座全部扫了一眼,这里有很多很多的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我在寻找答复,为的是让你们引起我相应的思想和应当给你们讲的话。同志们,要知道,演讲者和听众之间永远应当保持相互作用。没有这样的相互作用,不论怎么好的演讲,都不会给人留下适当的印象。”(邵天声:《名人论演讲》,延边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9页)
那么,怎样才能贯彻讲听协调原则呢?了解一下认识上的平衡理论是很有帮助的。为什么人们总是愿意和那些与自己有某些相似的人待在一起?为什么热恋中的情人往往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在许多问题上与对方的看法一致?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弗里茨·黑德等人对诸如此类的现象进行认真研究后,提出了一种颇有影响的所谓认识上的平衡理论。其要点是:第一,人人都倾向于选择一致性。人们希望事物都是一致的、合乎逻辑的、和谐的,并且特别希望对于其他人和客观事物的感觉或认识是始终一致的。第二,不平衡使人不愉快,所以个人有减少不平衡的趋势,即认为不平衡结构应向平衡结构转变。不平衡系统产生了变化的压力,这种压力直到结构稳定之后才不复存在。那么,演讲者应该如何运用认识上的平衡理论来影响、改变听众的态度呢?众所周知,演讲者的成功在于他的观点不变,而劝导听众改变观点。要达到这一目的,演讲者除了要巧妙地利用论证方式外,更重要的是要找到加强同听众情感联系的方式和方法。因为如果一个演讲者为听众所喜欢,那么他的观点也就容易为听众所接受。根据这一认识,至少以下三种方法是值得参考的:
一是预备认同法。寻求相似,并且这种相似与演讲主题无有机联系,但却对演讲效果起到了强有力的促进作用,这就是预备认同法。例如:“一看我这身打扮,恐怕你们就不愿听我讲了。其实,我脱了这身军装和大家又有什么区别呢……”又如:“今天我来这里不是做公众演讲的,是想和大家聊聊天,这也是我非常愿意的。因为,一来我们都是年轻人,共同语言多,我还特地让老师们走了,咱们自己关起门来说,说起来也方便;二来5年前,我和大家一样,也是渴望成为学生领袖的活跃的学生干部……”
二是卷入认同法。实验表明,人们同意了最初的小要求,使其顺从大要求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这一现象在演讲中表现为:听众由于同意了演讲的分论点,自然也就容易同意其中心论点。这就叫卷入认同法。常见格式如:“伟人们早已指出……”;“众所周知……”;“我们大家都会同意这样的观点……”
三是标定认同法。有些认同方式常受到限制,如年龄、职业角色、背景等的认同。当这些差别明显并且是众所周知的时候,演讲者就不能不顾事实地加以认同。但是,有些认同方式是可以不受限制的,如情绪、态度等的认同。对于这些,演讲者可以虚构、杜撰,甚至为达到目的,有时不是把自己的态度、情绪与听众认同,而是把听众的情绪、态度与自己认同。标定式认同带有强迫性,这种强迫性是艺术化的,它通过显示演讲者的势力来达到令反对者畏惧的效果。运用标定认同法时,要注意给听众的压力不能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