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时分,此时在S大学北门前人流涌动,北门的夜市开了,这是不少学生活动的主要场所。
整条街上,大部分都是吃饭喝酒的地方,现在正是夜市热闹的时间,一时间喧闹无比,坐对面也听不清彼此在讲什么,只能扯着噪子说话,这造成的后果是更加听不清,因为其它桌的兄弟音量也加大了。
与这些吃饭喝酒吹吹B的人不同,在离北门很近的地方,此时有不少人正在摆地摊,其中有些摊主很年轻,明显是S大的学生。
其中有位穿着白色格子衫的学生,他的衣服不是很新,但是很干净,他长得不算帅,但看起来很精神,特别是那双眼睛,感觉会发光一样。
他叫白浩,是S大学大三的学生。
此时,他坐在一条小塑料凳子上,地摊上摆着一些女孩子用的小首饰,非常的精致,做工很不错。在摊位旁边,放着一个布制的手提袋,里面装着几本书,书角露在外面,可以看到他将书包装得很好,书表面都加了一层纸壳。
有几个女孩子蹲在地摊前,有说有笑地问着各种首饰的价钱,白浩一一地回答,他始终带着笑容,一口洁白的牙齿,口中呼着淡淡的薄荷香味,给人很好的印象。
又是两笔交易成功,白浩嘴角不由自主向上扬,他将钱装进上衣口袋里,在口袋里已经有这样几笔进帐了,白浩寻思着要不要给自己买个五块钱的钱包。
这时,一辆白色的马丁从校门内出来,跑车发出强劲的引擎声音,“轰轰轰轰”,非常的牛逼拉风,瞬间吸引不少的目光。
白浩也看了一眼,在车内,只有一位女孩,很难形容她是怎样一位女孩,她是美丽的,美得让人目瞪口呆。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这种形容词用在她身上依然不能准确描述这惊心动魄的美;杏仁似的眼睛,仿佛自带雷电,一眼便让人晕得麻木;挺直而秀美的鼻子,微微的鼻息起伏,让人忍不住屏住呼吸,仿佛只要一呼吸就会打破这撩人的气氛;小巧的樱桃嘴,微微张合,不用触碰也可以看出那两片樱唇的柔软,那皓白的牙齿齐整和谐,衬得这张嘴更加完美,让人恨不能被这张嘴狠狠蹂躏一辈子。
白浩与她的目光有一刹那接触,他瞳孔微颤,深深低下头,他的手在颤抖。
尊贵的白色跑车在这不起眼的地摊前停下来,在地摊前正挑选首饰的女孩飞也似地拉着同伴离开,众人都能闻到这股不正常的气息。
“上车。”女孩轻轻地看着他,目光很复杂,似乎有些心疼,又似乎有些埋怨。
白浩仍低着头,他没有说话。
“今天是最后一天,浩哥,最后一天!”女孩用力将一部手机掷出来,很用力,似乎也要将心底的愤怒一次性甩出来,“今天我会等你电话。”
白浩头也没抬,白皙的手掌向前伸出,轻轻将手机抓在手中。
“轰——轰——”车加速离开,只留下一条白色的残影。
“不是吧,这美女不是我们学校的吧,跟我们校花赵丽颖都差不多了啊,还开着马丁,我的天啊,简直不要太perfect!”
“这哥们谁啊,摆个地摊都能搭上这么极品妞,拍张照先,地摊王子要诞生啦!”
……
在马丁消失在视野后,围观的人立即热闹起来,七嘴八舌议论不止。
而作为当事人,白浩抽了抽鼻子,眼里似乎有些愧疚和挣扎,微微叹了口气,将手机放着布袋中,又开始招待新的客人。
在北门内,一辆法拉利悄无声息的驶来,进入人们的视野。
从车上走下来一位穿着修身西装的男子,看起来二十岁左右,颜值爆表,再配上这一身行头,看看周围一双双如饿狼般发亮的眼睛就知道对女人的杀伤力有多大了。
“浩啊,听说你这几天的面试很不顺利啊,我们是兄弟,你开个口,想要什么工作那不是一个电话的事么。”男子蹲下来,右手将棕色眼镜取下来,插在西服口袋上,说话时,他是半蹲着的,看起来优雅自然。
张林风,S大学有名的校草,D市张氏集团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张林风与白浩十二岁在初中相识,关系不错,在十六岁那年被接回家族内,从此两人的世界再无交集,再见时已如仇人,个中原由,说来话长,就暂且不说吧。
白浩抬起头,看着眼前这张虚伪的笑脸,他的目光如同闪电刺出,锐利中带着深深的恨意。
他深深呼吸平复心情,笑着点头咬牙道:“张林风,你好得很啊,你有钱有势多自在啊,你觉得这样很好玩吗?你有这么无聊吗?”
张林风似乎一点也不生气,拍了拍白浩的肩膀,“我的时间还真是不少啊,浩,你也是个大学生,这里能摆地摊吗?我打电话向城管叔叔问问。”
说完,掏出一部纯金木瓜8S,在号码薄里翻着手机号。
“张林风!”白浩站起来,个头与张林风差不多高,都是一米七五左右,不是很高,也不算残废。
“怎么?”张林风一脸戏谑地看着他,双手插进口袋,继续说道:“想打我?快打,我这太久没被人打,都快忘记是啥滋味了。”
拳头捏得“呯呯”直响,僵持几秒,白浩蹲下去,将地上的东西全部收起来装好,不再搭理张林风。虽然他很想暴打眼前的人,这位曾经的好友,但是他的头脑还很清醒,他不能这样做,因为他叫白浩,摆着地摊;而张林风叫张林风,开着法拉利。
张林风掏出一盒烟,背靠着跑车车头,手一扬,火机喷出火舌,头低下点燃香烟,舒爽地吸了一口,将火机盖合上。
看着白浩离开,张林风没有阻拦。
白浩一手提着装书的袋子,一手托着摆摊的东西,在无数路人的目光中,向北门对面的小区走去。
那些掩嘴的嘲讽,那些刺耳的话语,仿佛是一道道刀刃刻在脸上,伤口上流着鲜红的血液,外人看不见,因为这血是往心里流。
“小琪的手机,我希望你聪明一点,不要逼我做得太绝。”张林风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声音不大,却似乎是在命令一般。
白浩停下脚步,从布袋里拿出那部裹着粉红外壳的手机,由于不小心碰到了顶部的按键,屏幕亮了,上面显示着一张照片,照片上的背景是在一个有些陈旧的小屋里,一个小男孩牵着一个小女孩,两人都有着清澈干净的笑容,两人的小手抓得很紧,在照片的右上角,有一行儿童手写的字:我会保护你。
“浩哥哥,你长大了会保护琪琪对吗?”
“对啊。”
“那你写在这里,照相片作证明,你就不能耍赖了。”
儿时的天真,儿时的承诺,而今……
他脑海中飞迅闪过那组熟悉的画面,手不停地颤抖,眼睛也被雾气打湿。
闭上眼睛,手轻轻一挥。
“咚。”是手机撞击垃圾桶桶壁的声音。
周围的路人进行各种各样的猜疑,关于那个美丽不可方物的女孩,关于地摊主白浩,关于钻石王子张林风。
而白浩的脑袋已经短路,对于外界的信息失去接收能力。
提着沉重的双腿,有些蹒跚地向小区内走去,他满脑子都是儿时的种种,他能想到的画面,几乎全部是与陆小琪有关的,童年时,两人互为对方唯一的玩伴,初中高中是同班同学,在两人的生命里,交互实在是太多。
如何割舍。
必须割舍。
这是生活。
除了失去记忆的那六年时间,那六年时间似乎从未存在过,从没有人提及那六年的事情,白浩的生命里一直存在着那个叫陆小琪的女孩,除了他的妈妈,陆小琪就是他的亲人,很亲很亲的人。
而现在,他却必须选择,确切来说他没有选择,他必须离开陆小琪,放弃自己的承诺,违背自己的本心。
否则张林风的逼迫永远不会停止,他只是一个小人物,张林风可以断了他的工作,可以无时无刻找他的麻烦,他耗不起,他还需要照顾有病在身的妈妈。
回到临时租住的地方,一共十平米左右的房子,除了一张床外,只能放下几双鞋和一个行李包,房子虽小,但他收得很整洁。
他倒在床上,连鞋也没有脱掉,用被子将头捂住,他恨不得将自己憋死才好。
眼泪并不值钱,对于他来说,除了眼泪,居然已经没有其它的东西可以消费这心底汹涌而来的悲伤。
唯有泪,他可以消费。
门没有关上,事实上他房间内没什么好偷的,除了上衣口袋的几十块钱,再也找不到值钱的东西。
几个小时过去,泪已经干了,而悲伤丝毫不减。
白浩从床上爬起来,到一楼的超市里买了一打瓶酒几包花生,将仅剩的几十块钱也上交国家,他已经尽最大努力为自己的悲伤买单。
也许,只有酒才能淡去那弥漫在空中的悲伤,每呼吸一口,都会更加疼痛。
“小琪,怪我没有用,但我希望你能好好生活,以你的条件,也已经不再需要我,或许这对你会更好。”
“我注定是地上的一片落叶,而你是美丽的花朵,我们的生活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让我平平凡凡地关注着你轰轰烈烈吧。”
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喝着啤酒吃着花生。
床边的空瓶子越来越多,而他的眼泪却也越来越足。
“别人喝酒是越喝越糊涂,而我却是越喝越清楚,越喝心越痛。”
“好在,至少又有眼泪可流。”
一边落泪,一边饮酒,背靠着飘窗。
直到耗光身上所有力气,眼睛无力的闭上,整个世界才宁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