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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尺幅鲛绡(1)

桔梗蓝色的手指

中国民间常把“狐”比做妖孽,是最欺世媚行的家伙;而一衣带水的日本则喜欢称“狸”,也是常守在山林中变化了迷惑旅人的。总之,说的都是英文中被称为fox的物种。

乌黑灵性的眼眸,尖窄的口鼻,总是一副忧郁未绝的神态,在绘画中,在传奇里,或是楚楚可怜的一团温热,或是狡佶诡异的一捧思绪,或是憨态可掬的一串明艳,便是狐狸。让人们爱了又恨了,赞了又叹了,末了仍是只有眼睁睁地看它离去。

狐乃仙也,非人间物。

中国的狐狸,《聊斋》里盛产,不提也罢。倒是在《六朝怪谈》里有一则故事,颇让人抚额。说的是一个樵子(或是诸如此类的随便一个什么凡人)逢了几众人到一处山巅听一位老者说禅。六朝那时候,是什么人都想偷服五石散,做几回落拓不羁的名士的。参禅说道更是人云亦云。于是这樵子便听禅,直听的天花乱坠,齿颊生津,众听客亦然。天将黑时,樵子忽觉身旁有异,原来众听客全幻化成狐狸,兀自席地听之,再回首视那老者,竟也是一只老狐,口说人言。正惊魂未定,老狐喝一声“散了!”众狐皆四散,唯留樵子恍若梦中。

玄而又玄的狐狸啊。

为何狐狸素享“狡猾”的美誉呢?尝有一人说:狐乃食肉动物,智商自比草食性动物高,无奈勇猛不敌狮虎,强悍不似狼豺,动速不若兔狍,如要饱口腹,只能智取。久而久之,一代代聪明的狐狸便留下来,运用着脑力与万物斗争着。——就连人,也要形容成“像狐狸一样狡猾机智”……万灵之长的人也沾狐狸的光呢。

埃尔温·隆美尔,沙漠之狐,希特勒的心腹爱将,二战时德军最年轻的元帅,曾在北非长驱直入将英军撵得无处藏身,弹尽粮绝。声东击西,不按常理出牌,隆美尔将“狐”的性格发挥到淋漓尽致。对于这样一只会玩战术的狐狸,盟军的猎人们只得拉拢一张略具战略优势的网,让希特勒左顾右盼。狐狸的补给线由于纵深虎穴而被切断……莫非,这就是狐狸的宿命?

“时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这样评价扼住狐狸咽喉的英将蒙哥马利也许有失偏颇,不过,我向来不喜那样坐享其成的人。如果北非战场重新摆开阵势,如果让狐狸隆美尔与蒙哥马利在装备、补给条件相等的情况下再次两军对垒,如果……历史如果有假设,将不成其历史。

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曾让我心折不已。外星的小王子在落到地球上孤立无援时,一只小狐狸出现了,他称它“美丽”。这只美丽的小狐狸是上天派给小王子的,它一下子便点醒他什么是爱——那就是“驯服”。

单纯的感情,无比的依恋,在无害的心灵里双双走近,从此以后,你不再是什么随便的人,我将不再恐惧你的脚步声甚至满怀期待,希冀你麦浪般的金发;我也不再是什么随便的一只狐狸,对于你来说,我同其他千百万只狐狸是不同的,你在孤独时会渴望看到我,因为你驯服了我。

“请你驯服我吧。”小狐狸这样对小王子说。

心里一动。这样的请求,只有狐狸能意识到,能说出来。原来我们缺少的,不正是这样的一种沟通吗?

许久后的某一天,忽然回忆起儿时看过的一篇日本童话,作者与题目都已忘却,只记得“我”是个年轻的猎人,一天在树林中不期遭遇一家杂货店,里里外外浸透着浓稠的桔梗蓝色,店主是只小狐狸……还有许多奇妙的对话,可惜都记不大真了,印象清晰的是小狐狸穿着牛仔裤,喜欢把手爪揣在裤兜里,对“我”手中的猎枪忐忑不安。然而,小狐狸给“我”双手的食指和中指涂上了蓝色的桔梗汁——

“这样,把手指曲张成一个矩形的框子,透过这个框子,你就看到你心中所想……”不知道是狐狸话语的诱惑,还是桔梗蓝的魔力,“我”看到了“我”思念的母亲,青涩的恋人……

我曾无数次把四根手指头框起来,望过去——只可惜,对着蓝天,便看见白云;对着花圃,便看见露珠;对着同窗,便看见笑脸……我没有遇到过那样守候在树林中的小狐狸,我的手指也从未被涂上桔梗蓝,可是,我多么想透过自己的手指,看到内心世界!

对了,童话是这样结束的:

“我”如愿以偿看到了心中的牵挂,而小狐狸按照约定如愿以偿得到了“我”的猎枪——那只手爪的两瓣也涂着桔梗蓝的小狐狸。

——2000年夏

教我如何不想他——《希腊人佐尔巴》

——祖先,给我下道命令吧!

——做尽你所可能做到的。

——祖先,这不够啊,再给下道命令吧!

——做你所不能做到的!

尼科斯·卡赞扎基斯的生命中也许真的出现了佐尔巴。那长相破烂不堪,高高瘦瘦,胳膊像个长臂猿一样甩来甩去的老家伙,甫一出场,就把我给蛊惑了。

那时,我正沉浸在与友人天各一方的伤怀中,惆怅着唏嘘不已。友人是那样优雅而充满着使命感,他效法拜伦勋爵,赶去高加索地区,誓要把那几万几十万历尽磨难的希腊族人解放了,迎接他们回到希腊本土。

友人说我是书虫。我羞愧。我相信佛陀指明的真理,梦游在西藏的天空下,就像捧着诗集的哈姆莱特,总是优柔寡断,却无法投入行动。

佐尔巴冒出来了,在以后的岁月里,我怀疑他是宙斯派来拯救我那不可救药的虚无人生。

我和他截然不同。他的话语像长了翅膀,短平快,我都不清楚他是怎么说服我,让我带他到克里特我家乡去,一起开发褐煤矿的。

他过的是什么日子?

他喝酒,只喝烈的,水手喜爱的朗姆酒,热腾腾的拉吉酒。而我?我喝鼠尾草煎汁。

他什么工作都做过。用手,用脚,用头脑,用一切身体可用之处,绝不浪费。他流浪。走街串巷。还不懂事时就想做游吟歌手,弹一手妙绝的桑图里,他弹桑图里的时候,那得看桑图里乐不乐意。他上山当过克莱夫特民兵,切过土耳其鬼子的脑袋。在海上讨生活,不杀人但越货,是个活生生的辛巴达。采矿,嗯,他刚把工头打了,离开了上一个落脚的地方。为什么?不为什么。我呢?除了在欧洲求学,就是在形而上地痛苦着。

他对我描述跟他好过的女人,不计其数。我的心里泛起强烈的负罪感,却没法不羡慕他。哦,他说,寡妇是最好的……

“我控制住了自己,没有扑到佐尔巴的怀里。”

我就这么漫无目的的,带上那么个火药筒和万花筒的结合品,带着我自己都不相信的四分之一理想,归乡了。

我,克里特人,勉强三十五岁。佐尔巴,马其顿人,六十岁,也许六百岁,天知道。

克里特刚回到希腊母亲的怀抱,岛子上的人民过着和几个世纪前没有分毫差别的原始生活,古道热肠,愚昧天真。

佐尔巴被一个混合着肥肉气味和劣质香水味的西边来的老歌女给迷住了。那老歌女,是的,没法儿不尊敬她,年轻时候,俄法英意四大列强的海军上将,轮流在她怀里徜徉。她摸着他们喷着花露水、紫罗兰水、麝香、广藿香的大胡子,恳请他们不要用大炮轰可怜的克里特。克里特人呢?只知道拉呱、扯淡。少年们光脚牧羊,姑娘用破长衫裹着丰满的身体,老头子们永远醉醺醺的,一边炫耀自己有儿子孙子一大家子,一边数落他们辛勤操持的婆娘。他们卑微而高贵地活着,全然不领老歌女的情。

还有个狐狸精似的小寡妇,那是个雌虎,我看她一眼,都要担心自己被她吃了,或是担心自己根本没有被她吃掉的福气。佐尔巴坚持说寡妇就是我的,我唯一该做的,就是穿戴整齐,像模像样地去安慰人家。我枯坐着,吃着佐尔巴做的鲷鱼糊粥,充耳不闻,心如撞鹿。佐尔巴挤兑死我了,骂我不是男人。

你看,他就是这么个无忧无虑的老头儿(谁说他老他会揍谁的,而且你也揍不过他),花着我的钱,钻着矿(到目前还没有产出),我想听桑图里的时候,他还要看桑图里的脸色不轻易给我弹,他给我讲他当民兵时候的快意恩仇,同时骂我不是个男人。

有什么办法呢?我就喜欢他,这老家伙,言语不足,便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快得像个陀螺。我觉得他简直是个发光的天神,他没有经历书本的生活永远直达真理,而我望尘莫及。

我鄙夷自己,也唾弃自己,只有艳羡佐尔巴神采飞扬,看到什么都新奇仿如初见,而且永远敬畏着造物的奢侈。

该吃的时候就吃,该睡的时候就睡。都是有意义的,是神恩准的。

可是到了夜晚,我完全成了我自己。白天的聒噪都恬淡如水。我翻着我的导师佛陀的经典,翻着我最爱的但丁的诗集。所有人生的教条在佐尔巴的世界里都变成废纸。

也许,在深渊里,有个微弱的声音试图推翻那活的天神给我的压迫感。我收到这么些个信件。

一位友人,跑到非洲做犬儒主义者,他娶了个黑皮肤的妞儿,生了混血孩子。他甚至标榜自己是个“厌恶希腊的希腊人”,揶揄我什么时候能同他“一起攀登那些清凉而洁净的高山”而不是像个废物一样……

升起一点点远走高飞的愿望。而我从容不迫看另一位友人的信。

就是他,我们互为师生,他永远用淡淡的讥讽的微笑来掩饰对我的关爱。他已经像摩西一样,领着五十万迷途的可怜羊羔,把他们引回远古时期我们栖息的土地。他说了不少,可也不多,关键是他终于表露他也(这是对我的热忱的回应)深深爱我。多么难得!

于是,我不争气地想起我们共同爱慕的女士,我们都没有勇气去袒露心迹。也可能,我们彼此谦让着,宁愿让对方完成自己的鸳梦。

佐尔巴去了什么地方采购,也给我寄来长信。他压根就不习惯握笔,字纸好几处都被他戳破了。他的文字(如果那是文字)跟他的话语一样有魔力,字里行间,他诉说着什么叫做有意义地活,重点落在他又勾搭上了个年轻的小丫头,轻而易举,而把去那什么地方的目的忘得光光的。

他说过(我就像个等待故事的幼儿),他年轻时多么好勇斗狠,摸到土耳其人(这些该死的侵略者)的屋里,砍了人家脑瓜,睡了人家老婆,第二天看到死者的孩子可怜兮兮茫然无知,他突然觉得一切都没了意义。他比土耳其人好不了多少,甚至更坏。

这世界上就该好好地活,痛快地活,除此以外都是扯淡。这是佐尔巴的哲学。

老家伙终于回来了。我越放任他就越约束自己。他不辜负我的信赖。为了开矿,他设计了架空索道;为了索道,他相中了修道院的树林做木材;为了木材,他骗了个修士,假借其手火烧修道院,总之林子落在了我们的腰包。

然后,盛大的索道落成仪式,就在全村人虔诚的注视和逃命的躲避中,成了泡影。

这我不心疼。可我得离开佐尔巴。

“我看见自己在雅典,独自一人沿着赫耳墨斯大街走,烈日炎炎,街上没有行人。”

我强烈地感受到友人的通灵,梦到他约我在天堂之泉咖啡馆聊聊。而在离别之时,我们约定好,不管谁先死,都要极力让对方知道。虽然是玩笑地说,可谁都没当它是玩笑。

所以,我必须离开佐尔巴。

我真的离开了佐尔巴。我知道,这一别,亦是生离死别。我三十五岁的心跟三千岁一样苍老。

佐尔巴呢?他在想什么?他会想什么吗?

友人真的去了。我甚至没来得及赶到他身边。

之后的漫长岁月,老佐尔巴继续他既渎神又虔诚的日子。直到有天他来信催促我去看一块绝美的绿宝石。而我正在柏林,同被饥饿和寒冷折磨的德国人一道忧心忡忡。谁有心情去看什么绿宝石!?

“老板,恕我不敬,你是个耍笔杆的人。你这个不幸的人,本来在你一生中至少可以看到一次美丽的绿宝石,而你没有看到。说实在的,在我没有活儿干的时候,我揣摩着:地狱到底有没有呢?可昨天我接到你的信,我就说:对像你这样的耍笔杆的,当然得有个地狱。”

真的,我错过了领会一次绝美的机会,再也无法遇到了。生命中,有多少这样的机会被我们生生浪费掉!

最后我该如何是好?

似乎尼科斯·卡赞扎基斯的肉身和游离在书本外的灵魂就要合二为一了。

友人的影子落在我身上,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离开我,因为我不愿意离开他。

友人为我写了诗,这样开头——

“当你和死神一起走去时,我赞美你们的雄姿,

你们走在崎岖小路上的敏捷轻快步伐,

仿佛两个伙伴黎明醒来一同上路。”

还有一首没有完成——

“噢,咬紧牙关,亲爱的,但愿你的灵魂不远走高飞!”

2007年7月17日

零号特工

刚翻完《零号特工》的时候是嗟呀的,怎么那么环环相扣?怎么那么匪夷所思?怎么那么抓心挠肝?一个个俊俏的生命,前仆后继,赴汤蹈火,为着少年的中国,变成了大地和山川……

后来终于清醒了。

故事不失为好故事。

要看金戈铁马,有,天星老魁出场便抖擞了一把,从此以后却像贝克街的阴郁瘦子一样,把自己装在黑色的风衣里,只为了一个人开枪,以血洗手,以泪洗面。

要看扬眉出剑,有,零号龟缩着,像冬眠的蟒,无欲无求,按流行的说法是,“让自己低到尘埃里,但内里却是喜欢的”,为了心目中光明的延安,他可以无数次蜕皮。

要看七尺昂藏,有,钉子,阿手,暴露了的果绿二十,没暴露的纯银,且不说阵营阶级,却都是一等一的勇士,心细如发,俱做得起割肉剔骨的勾当。

要看云诡波谲,有,卅四修远劫谋三巨头,从名字上看,就像是希腊悲剧里的命运三女神,一个织就生命,一个划定长短,一个挥刀斩乱麻,那些少年的中国,就勃勃在他们的股掌上,辗转,明灭。

太好看了点。太让人瞠目结舌。太无巧不成书。

大家都在做戏。

做给一个叫历史的母亲看,苦难是个丫鬟,随侍在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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