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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哲学家的思和艺术家的看(5)

二疯癫在道德史上的意义

这个小标题借自尼采本人,是《朝霞》第14节的原标题。在这一节中,尼采比较集中地论述了疯癫对于文明的意义。在人类历史上,一切群体赖以生活的习俗道德始终居于支配地位,在如此可怕的压力下,新的异端思想何以仍能不断冲破压力,爆发出来呢?尼采指出,靠的就是疯癫:“几乎到处都必是疯癫在为新思想开路,冲破庄严的习俗和迷信的禁令。”古人远比我们懂得:“凡有疯癫之处也就有天才和智慧的种子,——某种‘神性之物’”。“一切出类拔萃者不可遏止地要打破任何一种伦理的束缚,创立新的法则,如果他们原先并非真的疯了,则他们除了把自己弄疯或者假装发疯之外,别无出路”。

一切领域的改革者之所以必须靠疯癫开路,一方面是因为舍此不能震慑占据绝对优势的习俗力量。疯癫是这样一种东西:它声色俱厉,变化无常,使人不得不畏惧;它带着完全不能自主的标记,会被人看成神的面具和传声筒。这些特征赋予了它以震慑作用。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改革者必须藉疯癫获得自信。疯癫又是这样一种东西:它“使新思想的承载者自己也敬畏和害怕自己,因而不再有良心不安,驱策他去做新思想的先知和殉难者”。因此,如果一个改革者原本不是疯子,又不敢装疯,最令他苦恼的问题便是如何使自己真疯。尼采仿佛听见一切时代最有创造力的人都在孤独和绝望中发出这样的悲叹:“啊,快赐我以疯癫吧,你们这些天神!那使我终于相信自己的疯癫!赐我以谵妄和抽搐,突然的亮光和突然的黑暗,吓我以世人未尝经历过的严寒和酷热,喧嚣和憧憧鬼影,让我咆哮和哭嚎,如兽一样爬行:只要我能在自己身上找到自信!怀疑在吞噬我,我杀死了法则,法则令我惧怕就像尸体令活人惧怕一样:如果我不多于法则,我就是天下最堕落的人了。附在我身上的新精神,如果它不是来自你们,又会来自何方?证明给我看,我是属于你们的;唯有疯癫能给我这证明。”(《朝霞》14)使命之伟大令凡胎肉躯不能承受,唯有疯癫才能使其承受者相信,自己有神灵附体,是神灵驱使他来实现这个使命的。读者不难感到,这些话完全出自尼采之肺腑,一定常常在他心中呼叫。最后,也许正是孤独和怀疑把他逼疯了,而疯癫则使他终于战胜怀疑,获得了空前的自信,竟至于自命为“酒神”、“上帝”、“钉在十字架上的人”。

在其他著作中,尼采还谈到过疯癫对于文明的意义。例如,在谈及欧洲统一的“大政治”理想时,他说过一句话:“也许一切伟大在开始时都是疯癫的!”(《善恶的彼岸》241)在阐述“超人”哲学时,他指出:“人是一种应当被克服的东西”,而为了克服人,就必须有“那用舌头舔食你们的闪电”和“那给你们注射的疯癫剂”。它们在哪里?“看啊,我教你们以超人:他就是这闪电,他就是这疯癫!”与超人相反的是“末人”,“末人”的价值观是:“人人皆平等,谁有不同的感觉,就自愿进疯人院。”(《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前言3、5)在这些地方,疯癫概念看来不含明显的病理学意义,更像是一个譬喻,指的是违背常识、习俗、传统的新思想、新行为、新事物本身。无论如何,一切惊世骇俗的言行即使不是出自疯癫之人,也仍会被世人视为疯癫。

如同在艺术领域里一样,在道德领域里,尼采也区分两种不同的疯癫。比如说,他始终把基督教看作一种负面的疯癫,其性质正相当于艺术中的浪漫主义。他称基督教信仰为“整整千年的疯人院世界”,在其中“阴郁而亢奋的想象占据着支配地位”,他批评道:“基督教必须有疾病,大致相当于希腊精神必须有过剩的健康,——使人生病是教会整个救治程序体系的真正的隐秘意图。而教会本身——它岂非把天主教疯人院当作终极的理想?——归根到底把地球当作疯人院?……凡宗教危机支配一个民族的时代,精神病的流行始终是其特征……基督教当作一切价值中的最高价值强加给人类的‘最高’境界乃是癫痫病症状……无人能够随心所欲地成为基督徒:一个人不能‘皈依’基督教,——他必须病得足以为此……”(《反基督徒》38、21、51)尼采的出发点是生命,他认为基督教作为一种道德,其总体倾向是否定生命,因而对之持激烈的批判态度。在他看来,现在如果有为新思想开路的正面的疯癫,所要冲破的恰好是基督教的习俗道德。

三天才与疯癫

尼采曾经提出“天才=神经病”(转引自:Martin Heidegger.Nietzsche.Verlag Neske.1961.Bandl.S.112)的公式。不过,在具体论述天才与疯癫的关系时,他并不一概而论。事实上,天才和疯子的确也不能划等号,只有一部分天才有疯癫的症状或者终于发疯了。

生活在一个平庸的社会里,非凡之人所面临的一般危险是孤独,他们被深深地逼入自我之中,其中有的人就这样被逼疯了。尼采指出:“我们的荷尔德林、克莱斯特等人无不是毁于他们的这种非凡,忍受不了所谓德国教育的气候;唯有像贝多芬、歌德、叔本华和瓦格纳这样岩石般的天性才能站住脚。”可见在脆弱的天才之外,还是有天性极其坚强的天才的,他们能够抵御不利的环境而使自己不至于毁灭。(《作为教育家的叔本华》3)其中,歌德堪称天才战胜环境的成功典范。尼采最敬佩的德国人就是歌德,他用赞美的口吻列举歌德的特点:“他执著人生,入世甚深……他要的是整体……他训练自己完整地发展,他自我创造……”还说:“歌德塑造了一种强健、具有高度文化修养、体态灵巧、有自制力、崇敬自己的人,这种人敢于把大自然的全部领域和财富施予自己,他强健得足以承受这样的自由;一种不是出于软弱、而是出于坚强而忍受的人,因为在平凡天性要毁灭的场合,他仍懂得去获取他的利益;一种无所禁忌的人,除了软弱,不管它被叫作罪恶还是德行……”(《偶像的黄昏》:《一个不合时宜者的漫游》49)很显然,尼采虽然同情而且十分理解荷尔德林、克莱斯特这样脆弱的天才,自己实际上也属于此种类型,但心中真正羡慕的却是歌德这样强健、均衡、全面的天才。在他眼里,平庸的“健康”远远低于疯癫,歌德式的伟大的健康则远远高于疯癫,可惜这个榜样是他能够欣赏却无能效仿的。

作为一个脆弱的、容易毁灭的天才,尼采对于同类型天才的弱点了如指掌。他说:“这些大诗人,例如拜伦、缪塞、爱伦·坡、莱奥帕尔迪、克莱斯特、果戈理,——正如他们所是的,也许不得不是这样的人:活在瞬间,兴奋,感性,童心,动辄怀疑或信任……经常与长久的厌恶、与不断显现的无信仰之幽灵搏斗,这幽灵令人毛骨悚然,迫使他们向往光荣……”实在因为同病相怜,尼采才如此入木三分地“猜透”了这些大艺术家的病症,因此感到这些先例如同“刑罚”一样加在了他身上。(《善恶的彼岸》269)在另一处,他也提到拜伦和缪塞,如此描绘这个类型的特征:“智力痉挛”,“对自己焦躁而阴郁”,“他们做任何事都像脱缰之马,从自己的创作中仅获得一阵短暂的、几乎使血管崩裂的快乐和热情,接着便是严冬一般的悲凉和忧伤,这种人该如何忍受自己呵!”如此看来,一个天才是脆弱还是强健,不只是性格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神经类型。那种脆弱的天才,其显著特点是神经极其不平衡,容易极度兴奋也容易极度抑郁。当周期性的抑郁来临时,无信仰的幽灵就显现了,于是会严重地怀疑自己,厌倦人生,结局是发疯,如荷尔德林、克莱斯特,或者渴望通过行动来逃避自我,如拜伦。尼采认为:“行动欲骨子里也许就是自我逃避……行动欲的最高典范可以证实这个命题。不妨以一个精神病医生的知识和经验公正地考虑一下,历代最渴望行动的四个人——即亚历山大、恺撒、穆罕默德和拿破仑——都是癫痫病患者;拜伦同样也备尝此种痛苦。”(《朝霞》549)所以,不但艺术的天才,而且行动的天才,都有可能是神经病,疯癫在赫赫战功中也可能发生了隐秘的重要作用。

关于天才与疯癫的关系,还有一个情况:有的天才是真疯,有的天才的疯却是半真半假的,或多或少带有装的成分。前面曾谈到,改革者必须靠疯癫开路,其中就包括装疯。不过,尼采对这种装疯好像并不赞赏。在提及擅长此道的萨伏那洛拉、路德、卢梭、罗伯斯庇尔、圣西门时,他把他们称作“与强健自由的心灵相反的类型”,并以明显讽刺的口吻写道:“然而,这些病态心灵、这些概念癫痫患者的伟大姿态对大众很有效果,——狂信者是富有诗情画意的,人类爱看表情胜于爱听理由……”(《反基督徒》54)尼采认为,通过半真半假的疯癫造成的天才迷信有利也有弊。其好处是,使人们相信天才身上有超自然的力量,这是令人振奋的,天才借此发生了巨大影响。然而,坏处是:“在每个自信有神性的‘天才’身上,它终究会随着‘天才’年老而发挥毒性。”拿破仑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这种信念最后转变为一种近乎疯癫的宿命论,夺走了他的敏锐眼光,导致了他的毁灭”。因此,尼采的主张是,天才最好还是对自己力量的纯粹人类来源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人性的,太人性的》第1卷164)他的意思似乎是,为了使命不妨向大众装点儿疯,但千万不要把自己也弄糊涂了。

200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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