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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你不知道的杀人案(12)

金三说,我就是这家的人。你们私闯民宅可是犯法,可别怪我打110报警!你们信不信?

说这话时,金三的脸上脖子上,已经青筋毕露。

大杨说,我们都到这儿啦。你怎么才想起报警呢?是不是有点儿晚啦?

现在我就打110!让督察把你们都带走!

你呀,还是老老实实配合我们调查吧,到时候还不知道谁被带走呢。我可告诉你,妨害警方执行公务,可就是犯罪!

哪写着我犯罪了?我倒要问问你们,哪写着我这是犯罪啦?金三这小子,还是跳着脚地不依不饶。

大杨对手下的弟兄们使了个眼色说,铐上他!

金家这哥仨。老大还算憨厚,为人也谦恭。国营饭馆干了一辈子跑堂,后来当了一家私营餐厅的大堂经理。进门的时候,大杨推了他一把,他也没往心里去。当然,他也没想到是那位产科的沈大夫,回去就替他们报了案。老二比较嘎坏,人很自私。医药公司干销售,经济上历来不怎么利索,但是胆子也不大,后来看见家里来了警察,也就先软了。老三还算有出息,当兵选进了文工团。复员以后就在茶馆里说相声。别看他排行老三,可他自己总觉得自己就是老大。所以,他才敢带头跟大杨他们耍浑、犯愣。

如果说老大憨厚老二嘎坏的话,那么老三就是爱犯浑。自打三岁起,他就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满地打滚,只要不满意就打滚,滚不了几下还就能晕过去,从小的气性就比别人大。

其实,金三一看大杨他们闯进来了,又看见大杨紧盯着地上的血迹和老爷子的伤口,就明白这事儿可是要坏。一着急,他就拿出看家本事,开始撒大泼。

后来,金三不是被大杨他们给铐上吗?被铐上了还是没完没了。他依然放开了破锣嗓子大喊,我们家老人去世有你们警察嘛事儿?一看没人答理他,金三又拿自己脑袋撞开了桌子,那撞得可是杠杠的。他也许想拿这个动静,把大杨他们给镇乎住了。

大杨后来对我说,何老师您说,他就那动静,能镇得住咱吗?

我说,怎么可能呢?后来呢?

后来他看咱们动了真格的,脑袋也都耷拉了。

好,咱还说现场。

现场勘察的结果是:老人家腹部有刀伤一处;手腕上也有划伤;颈部,也就是脖子上,有一条环形索沟。经法医鉴定,因窒息而造成死亡。死亡时间应该在十小时之内。最短,也不会少于三小时。

负责痕迹的刑警说,死者血型为B型。现场发现少许A型血迹残留。多数指纹为死者和金家三兄弟所留,尤其是卫生间的镜子上,留有一枚清晰的带血指纹,怀疑为嫌疑人所留。

大杨对我说,明显的凶杀现场。老爷子明明死于非命,当儿子的不但不报案,还想悄悄开个死亡证明了事。刑警到了现场不但不配合,还拿脑袋撞桌子。何老师让您说,咱先怀疑谁吧?

采访前我就知道,大杨是他们分局出了名的功勋刑警。我也实在想跟他过过招,既能享受一把智力角逐的快乐,同时也想把聊天气氛放得宽松些。

我就说,刀伤的深度是多少?

大杨说,轻微伤,不足致命。

前额的伤害程度重吗?

估计是勒住了脖子,撞击前额造成的,颈椎已经滑脱。

颈椎滑脱就是老百姓常说的脖子被勒断了?

有过这种说法。这也是死亡的原因之一。

现场财物呢?

血衣的衣兜里还有三百多块钱,手上的金戒指原封没动。

老爷子家里几口人?

自己独居。老伴死了快五年了。

老人的年龄?

七十六岁整,刚过完生日没几天。

门窗有没有撬痕或者损坏的痕迹?

一点儿也没有。

老人生前有没有其他经济纠纷或者情感纠葛?

当时还不掌握。您就根据您的经验推断一下吧。即便您说得不对,晚上这桌饭,也是我做东啊。

就这样,我跟大杨一问一答地聊了一会儿。聊着聊着,却忽然让我想起了中央电视台那个长脸的主持人李咏。他主持过的《幸运52》之所以走红,原因就是现场嘉宾和场外观众都有着一个共同的期待。人们因为这个期待,都把心给提起来了,又能随着正确答案的出现,再把提着的心放归原位。这就是一次大家共同享受的心理愉悦,也能说成心理快感。

由此看来,我跟大杨的这种一问一答的交流,是不是也能产生同样的心理快感呢?

于是我就说,卖书要请孔夫子,造斧定在鲁班前。这也是现在市场经济的一个时髦做法。那我可就抛砖引玉啦!

您尽管说,就算说错了,也没人给您处分。

那我可就献丑了。

首先,现场财物没动,不像谋财害命;其次,七十六岁高龄,也不该过多考虑可能存在的情感纠葛;再次,门窗没撬痕,入户凶杀的可能性就被降低;又次,老人如果没有对外的其他纠纷,应该重点考虑来自家庭内部的暴力。同时,综合他几个儿女的反常表现,这个理由可能会显得更充分。当然,首先还应该重点关注卫生间镜子上那个残留的指纹,因为那才可能是直接证据。

大杨说,何老师,您和我们当时分析得几乎是一模一样。

我说,现在大家都看警匪片,随便请来一位的哥,也能分析个八九不离十的。但最后,还是要以直接证据为准。

我们就是这样开始下手的,但我们也因此而走了一条大大的弯路。为啥这么说?现场留下的线索就是这些,恐怕国外的警察也得按照这个思路下手。后来我也想了,咱们刑警破案要想一个弯路都不走,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何况金家这哥仨那天在现场的反常表现!只是到了最后,我们才再次印证了这么个道理:案件,有时就不能想得太简单,因为社会是复杂的。您想得简单了,就很可能走不通。可有时,却又不能想得太复杂。有的案子,还就是情急杀人、激情犯罪,话说戗了就抄家伙,几十秒钟就能出人命。那也不能算新鲜!所以,这个案子被我们走了弯路,也该算是情理之中吧?

那么,大杨他们,究竟走了一条怎样的弯路呢?

至少我现在就能告诉您的是,那个杀害金老爷子的案犯,还真跟他们金家哥仨没关系。也许您会问,就凭哥仨这份德性,说他们没有直接关系倒是有可能,难道连个间接关系也没有吗?我也可以告诉您,间接关系也没有。假如您一定要围绕这哥仨去找案犯的话,这个案子还真就是瞎了。

那么,这个杀害了老人的案犯,究竟是何方神圣呢?

后来大杨也对我说,他干了半辈子刑警,千奇百怪的案子也见过不少,可这位金老爷子的个性,和他的家庭关系,也确实比较个别。这位老爷子,当了一辈子的老工人,对朋友、对工友,甚至对街坊邻居,既和气又厚道,而且凡事都替别人着想。论脾气、论秉性,那叫一个超级的好!

可也不知为嘛?只要他一回家,马上就变了。要是说媳妇们不喜欢老公公,应该算是正常吧?儿子们也不待见他。要是说老伴儿不知道疼他照顾他,也不算是个别吧?孙辈的三个孩子,也没一个拿他当人看。这么说吧,这老爷子只要是出了门,还算是他有一张老脸。但只要是一回家,他几乎就不算个人了。

我对大杨说,工友和街坊夸他人性好,这里也可能有水分。毕竟,老人已经死了,谁愿意再说死人的坏话呢?

大杨却说,还真就是没水分!我们经过了详细调查,邻居们也讲了不少故事,都证实了老人在外边的为人,甚至还有人给我们打电话,说最大的疑点是金家老三的女儿。那闺女可是老爷子孙辈里头唯一的女孩,早就上了中学了。这孩子为了找爷爷要钱花,竟敢跟老爷子动刀!

我说,金三不也是当着你们的面,都敢撞桌子吗?看来这丫头是遗传了她爸。大杨摇摇头,也笑了,又说,后来我们也查了金三的姑娘,她跟爷爷动刀,还确有其事,而且就发生在三年前。

当时,金三的姑娘正上着初三,在学校里早恋。早恋的女孩就爱臭美,爱美必然需要钱。这孩子想找爷爷要,而且还不是一笔小钱。别看这位金三的姑娘脾气像她爸,但长相却不像他,小眼睛、瘪鼻子、秃眉毛,腮帮子太宽,胸脯子又太平。这姑娘想让自己的眼睛变大,鼻子变高,眉毛变黑,两腮文弱些,胸脯威猛些,整容要花的钱肯定不少。于是,她就盯上了爷爷刚拿到的几十万拆迁款。

金三也觉着,你老爷子就这么一个孙女,将来万一嫁不出去,你个当爷爷的脸上不是也无光吗?他就暗地里鼓捣闺女找老爷子要钱。姑娘就学她爸,你不给,她就闹。再不给,她就满地滚,接着,也给晕过去了。周围的邻居可就都惊动了。但人家老爷子就给大伙儿来了个无动于衷,姑娘自己下不来台,冲进厨房拿了菜刀。原想在自己手腕上比划比划,没想那是老爷子为了宰鸡刚磨好的刀,姑娘的血可就下来了。

邻居们介绍的孙女跟爷爷动过刀,就是这么个过程。

现在看,这事即使发生在三年前,可大杨他们当刑警的,却也不能不查。金三的姑娘那会儿正在部队里军训。军训也得查啊,大杨就派两个弟兄到了部队,才知道孩子们的军训是全封闭式的,并且已经封闭了半个月了。客观上,她不具备作案时间。大杨的弟兄多了个心眼,在暗地里,见了一下这姑娘。万一就是她干的呢?

当时,金三的姑娘正嚼着一块口香糖,在营房外边的树荫下照镜子。大杨的弟兄就打算,把她嚼过的那块口香糖给带回来。后来,大杨的弟兄就跟着这孩子走过了喷泉,又跟着她来到了操场。再跟着去了食堂,随后又回到操场。前后跟了她将近两个小时,姑娘才把口香糖吐在了道边上。他们等姑娘走远了,才把口香糖给拿回来。只是后来的DNA鉴定结果,也排除了现场留下的那个A型血。这就是说,现场留下的那个带血的指纹,跟人家金三的姑娘无关。也就是刑警们常说的那句话,查否了。

那么其他人呢?金家老大憨厚,也算老实。但兔子急了也咬人啊。只是那天的老大正在餐厅上班,始终有人能证实,也就否了。老二虽嘎坏,但老二那天正在公司见客户,接了电话才回来。这段时间,客户也能证实。这就也否了。金三头天在唐山演出,第二天上午才往回赶。来来往往的也有人证实,所以就又否了。

再说老爷子的两个孙子,一个在外地上大学,一个跟着妈妈住娘家。而且,这两个孙子都因为受了当妈的影响,除了春节之外,基本上也不来看爷爷。三个儿媳都上班,也不具备作案时间。

所以,这个前期侦查的过程,也就是大杨他们最初走了弯路的过程。那么,不可能是金老爷子自己勒着自己的脖子,往地砖上撞自己脑袋吧?而且还自造了颈椎滑脱?看来,这条寻找凶手的思路,也该作个调整了。

就任何一个刑事案件来说。侦查方向的调整,都是一件需要慎之又慎的事情。这就让我想起当年,有一个名叫《东方快车谋杀案》的电影。还记得列车包厢里的那位死者被人在夜里捅了十几刀。但是,同车的十几个人,却都能提出他们不在现场的证据,而且都有别人能证实,从而让那个名叫波洛的比利时大侦探,也确实是费了不少的脑筋。最后证实,原来是同车的十几个人都跟那位死者有仇,提前预谋了将来对付侦探的办法,每人给死者捅一刀,然后互相作证。

如果按这个道理分析,金家哥儿几个既然都不在现场,会不会也是哥儿几个提前预谋好了的呢?如今的雇凶杀人已经不算什么新鲜事了。那么刑警大杨他们,是不是也就有理由怀疑金家这三兄弟,是不是合谋杀了人呢?

段子讲到这儿,似乎需要介绍一下金家的深层背景。

金家这哥仨,上边还有俩哥哥。如今在国外陪着老娘生活。那哥俩都在国外做生意,而且也都做得挺大。当年他们的爹,也就是当时还算年轻的金老爷子,别看文化不高,却在那时候就知道,婚姻得讲究质量,观念也是出奇的超前。金老爷子就和前妻离了婚,离了婚也没怎么管过那两个儿子,又跟金家三兄弟的这个老娘结婚,生了金家哥仨。这前后就五个儿子啦,不也是挺好的事吗?可是这位金老爷子,还是一如既往地不怎么管孩子。后来,前妻两个儿子把生意做到了国外,就把老娘接走了。金家哥仨的这位老娘,又死得比较早。老爷子跟后来的三个儿子也是一直和不来,儿女们逢年过节来看看,已经是不错啦。

这也造就了他的孤僻性格,只是外人体会不深。老爷子只要对外人,就总是慈眉善目的。对内?也就可想而知了。

金家内部矛盾的焦点,说起来也不复杂。其实,就是一个“钱”字。跟前妻生的两个儿子,偶尔给老人寄一些美元来,再加上数目不少的拆迁款,都让金家这哥仨觉得老人是大款。他们的三个媳妇,也都不同程度地惦记老爷子的钱包,而老爷子历来是一毛不拔。所以,积怨也就有不少年了。

案发之后的两天时间里,大杨他们收获的有价值的线索却实在是不多。

我对大杨说,至少是排除了金家哥仨,也该算收获吧?

大杨却说,何老师,我可不敢那么说啊。咱警方的口号是命案必破。只要案子没破,你排除了一万人也是白搭,因为领导要的就是结果,两个字——破案!

后来你们是怎么干的呢?

案子破不了,死者就不能火化。没有新线索,也只能再回到现场找出路了呗。

提起二次去现场,相信每个刑警都能讲出不少段子来。因为,现场勘察的硬指标就是那些了,比如,足迹、指纹、尸体鉴定、死亡时间等。但是,对软环境的审视和发现,却能给刑警们刺激出不少灵感。就说他金老爷子被害的这个现场,您如果二次去了却发现现场的隔壁就是个屠宰场的话,是否会激发您新的联想呢?再如果对门就是个卖刀具的,是不是也会多了灵感?或者您巧遇的一位遛早儿老大娘说,你们就是警察?那天金大爷跟查煤气的打起来了,差点儿就动了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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