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4087800000010

第10章 员工管理与规章制度建设(3)

预防和控制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不一致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直接约定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直接将规章制度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不存在合同与制度不一致,也省去了规章制度的公示程序。缺点是,这样做使得规章制度修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条款,需要与员工达成一致,限制了企业的自主权。因此,规章制度比较简单的单位可以采取这种做法,规章制度比较复杂的单位不宜这样做。

2.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时,避免和劳动合同已经明确的内容出现冲突或不一致。

3.依据规章制度及时变更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在企业实际管理过程中会经常修改,此时可能会出现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与修改后的规章制度不一致。此时,企业需要及时变更劳动合同中的条款,避免两者之间的冲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9.规章制度规定扣除工资是否可行?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劳动者工资报酬,即劳动者在已经正常提供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违反即是克扣行为。但不包括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扣除工资,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而扣除员工工资行为;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案例25王某与某公司劳动纠纷案

王某于2010年12月入职于某公司,并与该公司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附有《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并且双方约定王某的福利待遇按上述薪酬制度执行。该薪酬制度中对员工的奖惩情况均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例如,男性员工工作日期间需着正装,否则扣3分。王某于2011年6月因违纪被扣除当月绩效奖金,但是王某不服,遂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向其支付2011年6月当月的绩效奖金共计1500元。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本案中,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员工的奖惩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并没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而且,该薪酬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已经对王某进行公示,王某签署劳动合同即表示其已经知晓该薪酬制度,所以,该薪酬制度对王某来说是具有约束力的。因此,本案用人单位依照该薪酬制度扣除王某当月的绩效奖金是合法有效的。

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合法扣减职工工资的情形大致有以下四个方面:

1.职工因个人并非因患病等客观因素,而是由于怠工等疏于勤勉的主观原因未完成合理的劳动任务,单位可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扣减其工资。但扣减后实领工资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确定的工资额。

2.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并造成单位损失的,单位以扣减该职工的工资用于弥补损失。但每月扣减比例不得大于该职工月工资的20%。

3.职工请事假,单位可按照缺勤日数相应扣减事假期间的工资。但劳动合同约定事假期间工资照发的除外。

4.职工请病假,按照病假工资发放,可以扣减其绩效或生产性奖励等。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它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

合理、恰当、人性化的奖惩机制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

1.将惩罚变激励。管理员工可以有不同的思路,可以将扣减工资的制度变为奖励。比如原来将每月3000元工资、每迟到一次扣减50元,调整设置为基本工资2800元,考勤奖200元,每周没有迟到、早退现象即奖50元,每月4周没有迟到、早退现象即发200元。企业实际支付的薪资成本没变,但是效果却由负约束转变为正激励。

2.保留好相关记录、证据资料。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员工要有业绩确认书;对员工进行过失追偿处理,必须有损害赔偿证据及过失关联性证明;对员工缺勤扣除工资要有考勤记录等等。

3.合理、适度追偿损失。一般不应对因工作行为导致的事故损失负全部责任。既要适当的惩戒员工,也不要给员工过重负担。

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企业的处理行为是否合法,一是要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是要合理。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试用期内以“考核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有何法律风险?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区别对待。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须解除理由。企业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方式:不符合录用条件;过失性解除情形;非过失性解除情形。本题只涉及“不符合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可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确定所要聘用劳动者的最终条件,也是法律许可的解除条件。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用人单位需要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考核不合格”不是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除非将“考核不合格”纳入录取条件之中,才能规避法律风险。

案例26赵某与某公司劳动纠纷案

赵某是一名工程设计人员,2010年3月20日应聘进入一家外资企业(以下称A公司)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岗位是设计师。赵先生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3年,约定试用期是两个月。赵某上班的第一天,A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人事专员对其进行了入职培训,包括员工手册的讲解,同时,将设计工程师岗位的具体职责以及考核标准告知了赵先生,并经其确认签收。根据A公司的规定,在试用期届满的前一周内对赵先生进行了考核,按照考核标准,赵某没有合格,因此2010年5月19日,A公司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解除理由是赵某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赵某认为自己在两个月的试用期内,工作认真负责,做好了分内之事,不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认为A公司的做法有问题,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在与A公司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赵某向A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A公司撤销解除合同决定,继续履行合同。

在试用期内,企业往往考核员工以确定试用期满是否继续录用劳动者。但是企业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只要员工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就可以随时辞退。而实际上,如果录用条件中没有包括考核合格这一项,用人单位是无法仅仅依据考核不合格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的。本案例中,用人单位存在两点问题:一是试用期考核结果存在合理性问题;二是未明确将试用期考核合格设置为录用条件。因此,劳动仲裁委认为,A公司以赵某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缺乏制度依据,违反法律规定,应予撤销。

如果用人单位想在试用期内以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进一步保留劳动关系,一定要把考核合格作为录用条件写入员工手册或者劳动合同当中去,否则单位就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要具备四个要件:一是企业存在录用条件;二是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三是解除通知在试用期内作出;四是解除通知书要说明理由并在试用期内交由员工签收。缺乏任何一个要件,都会导致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不生效。

1.不能用招聘条件替代录用条件。招聘条件是用人单位在招聘时选择劳动者的基本资格要求,是针对不特定的应聘者设计的,属于要约邀请,只是招聘期间考察和筛选应聘者的依据。录用条件则是用人单位确定所要聘用劳动者的最终条件,属于要约,一旦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成为试用期内进行考核的依据。

2.录用条件要明确、细致、具体,切忌空泛、简单。一般讲,录用条件的设定可以包括:工作能力方面,如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身体方面,没有不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疾病等;工作态度方面,如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法律规定方面,如没有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等;特殊条件,用人单位根据自己所需要的人才专门设定的要求。

3.各职位的录用条件应向劳动者公示,并保留相应的公示证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同类推荐
  • 婚姻家庭与财产分割

    婚姻家庭与财产分割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宣讲丛书》的组成部分,密切结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将《婚姻法》的最新精神与《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继承法》《民事诉讼法》等部门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发展结合起来,多角度、全方位地分析和解决问题,力求在有限的篇幅中尽可能展示最丰富的司法运作规律和机理,满足人们清晰理解最新法律知识,加强自身法律素养的需要,并为今后的理论探讨和审判实践提供参考。
  • 煤炭企业工会维权实践研究

    煤炭企业工会维权实践研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工会组织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一是随着组织形式的多样化,职工就业形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随之产生的侵犯职工权益的事情越来越多;二是职工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维权工作已经成为摆在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面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把突出维权当作工会工作职能的重点已成为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一项迫切任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 个人信息保护:应对法律合规要求,妥善处理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应对法律合规要求,妥善处理个人信息

    本书是德勤企业风险丛书的第六辑,主要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最前沿话题。内容包括如何通过数据丢失防护系统应对日益严格的信息保护法规及监管要求;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及监管要求;个人资料保护制度建置;隐私保护的企业现状和合规挑战;管理数据隐私的利器——身份和访问管理;个人资料泄漏调查经验;企业敏感数据保护之道;银行信息科技安全风险管理探讨,等等。本书可为企业的个人信息保护提供理论基础和最佳实践。
  •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保护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我国婚姻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对老人、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的特别保护,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尊敬老人、关怀妇女、爱护儿童的崇高精神。坚持这一原则,对于切实贯彻男女平等原则,树立尊老爱幼的婚姻家庭关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都具有重要意义。
热门推荐
  • 异界之最后决战

    异界之最后决战

    十三星封魂,九天阵封身,置于万恶之海,七魔器散布四周,用九块天石牵坠。这人到底是谁?生前与人结下多大的怨恨,居然被人用这样的方法困住。九天十三界,神秘莫测,混沌黑暗,诸妖魔当道,杀身成仁还是永坠魔道?逆天路,踏荆棘,傲骨柔情,弹指已千年。
  • 花开荼蘼缘未央

    花开荼蘼缘未央

    “当初你救了我,如今我这条命都是你的。”“你知道我向来看不上你的命,而我想要的,你却从未能给我。”人人尊她为荼蘼上仙,风光无限,她却从不在乎这些许,想要守护的却总离她而去,想要抓住的却消逝的极快。喜欢上不该喜欢的人是种什么感受?那般的痛彻心扉却无人诉说。若有一日能再与他相遇,她必要告诉他:荼蘼之花,性情冷矣。若汝遇吾,赐吾荼蘼。花开荼蘼,一切到了尽头,还要怎样往下走...
  • 桃花小姐

    桃花小姐

    别人笑我桃花癫我笑别人看不穿。桃花小姐觉得她像唐伯虎一样孤独又智慧,要想成功,必先发疯。七年追一个男人又怎样,七年的追逐如果能换来一世的桃花盛开。那么,这是令人陶醉的七年。桃花小姐说:叶知秋,你把我关在爱的牢笼里,有期徒刑七年。叶知秋说:桃花,你更狠,我被你终身监禁。桃花七谢七开,爱情不败。莎士比亚说,女人啊,你是宇宙的精华。桃花小姐说,我是精华我怕谁?
  • 异界纵横之全能法师

    异界纵横之全能法师

    网络游戏中用于优化程序的高级智能芯片突然有了自我意识,它‘杀死’了服务器中所有的高级账号……作为这款网游的总策划师,智能芯片的总设计师,韩端自然要对这一离奇变故负责,然而当他登入游戏时,却遭到了智能芯片的暗算,阴差阳错下灵魂穿越进了自己创造的虚拟世界中……被自己设计的程序暗算,憋屈、窝火、愤怒之极的韩端恶狠狠的发誓,不报此仇,誓不为人!************光明神?韩端一撇嘴,面露不屑,什么狗屁光明神,老子创造你的时候,你丫就是你个没鼻子没眼的小野怪!
  • 佛说师子素驮娑王断肉经

    佛说师子素驮娑王断肉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破碎战旗

    破碎战旗

    《阴影教条》书群。索佩密纳(75695150)
  • 太子慢走之女将倾城

    太子慢走之女将倾城

    作为最出色的特种兵,被人背而死。谁知一朝穿越,附于大庆镇西大将军苏珣庶女十一岁苏流熙之身,嫡母暗害,嫡姐相欺,日子堪比奴畜。从小宫廷倾轧,乱军求生的他,杀伐果断,谁知军中来了一个小兵,简直可堪敌手,而他还甘之如饴。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
  • 快穿捕猎反派boss的爱

    快穿捕猎反派boss的爱

    [叮,欢迎玩家来到《酱油使命》。][叮,玩家辱骂系统扣积分500。][叮,友情提醒,男主女主已正式交往。]看着传说中的鸡助系统,苏念惜朝天花板翻了个白眼,悲观的扶额,回家的希望降低了百分之五十的希望。看来只能靠自己了。我就不信我一个智商120的才女连个男人都搞不定!反派们,我苏念惜来了!宅女攻略!【第一次写快穿文,偶文采不怎么好,但是偶是用心写的,望大家喜欢!】
  • 血色四十四

    血色四十四

    王一凡本来是一名普通的学生。在转入四十四中学后,他遇到了让他噩梦连连的恐怖的事情。是时空错乱,有人暗中安排,还是真的像看门的那个老头所说的闹鬼?他是否会独自一人解开这个学校的秘密?他能否活着回家?
  • 性保健中药

    性保健中药

    本书为“性保健丛书”之一。主要介绍了四十四种有调节人的性兴奋水平和性保健作用中药的性味、归经、配伍、应用。内容丰富、健康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