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394300000002

第2章 自序 (2)

内心一声音说,蜗牛胖米啊,你明明就是一吃货!一懒虫!一财迷!你怎么就这么好意思往自己脸上贴金啊!!

而内心的另一个声音却告诉我,人面对自己内心的丑恶需要勇气,而面对自己内心的善良也需要更多的勇气!因为世俗,因为人情冷暖,有些善良会被认为是虚假,连你自己都羞于相信,不敢笃定。

可是,我还是厚着脸皮写了出来,不是为了标榜自己,而是为了纪念与你们在一起的这六年,纪念那些曾经省下早餐钱买我故事的读者们。

不知道你们是否还在读我的故事,不知道你们现在过得怎样,可无论时光如何改变,无论此生我们是否能够见面,我都会记得最初你们给我的这些感动。

或许回想起当年的那段时光,此时长大了的你,会笑着说,当时真傻。

可对于我而言,无论时光如何老去,我都愿意相信,愿意记得,你们还是当初的那个女孩,认真、执拗、孤单,有很多心事却无处诉说,只能在我以及无数像我这样的写手的故事里默默交流。

感谢你们给了我这段时光。

也感谢这段时光在我内心深处积累下的、自己都毫无觉察的巨大勇气,正是这份勇气,让我在此后,可以面对更大的风浪。

枷锁

人们常说,当你把某些东西看得太重,将来必为所累,必为所伤。

最开始写字,是因为喜欢。喜欢文字所表达出来的欢乐和悲伤,喜欢文字的各种美感,渐渐地,喜欢文字所带来的你们所给予的赞誉……

记得最开始写《凉生1》这个故事的时候,从不会去考虑我该用什么方式、什么修辞、什么手法来取悦于我的读者,仅仅就是在我的脑海里,有那么一个眉眼如画的少年,恬淡如水,安静如莲。

他在静寂的时空之中望着我,望着这个世界,于是,就像一场对望,在我的本能想象之中,有了这个故事。

而恰好,这个我喜欢的故事,喜欢的少年,也被你们所爱,所喜欢。

这种美好,不亚于男女之间的两情相悦吧。

后来,渐渐地,因为在乎读者的感觉,人就变得谨慎,短篇写得极少,长篇也是如此,无非是希望,自己所写的东西,皆能被自己的读者所喜欢。

是的,在我的脑海里,那群省下早饭钱买我的图书和有我文字的杂志的读者,给了我很深的触动。就这样,写字从原本只是简单的喜欢,慢慢变成了一种压力,希冀能更多取悦自己的读者。

这本是无害的责任,只是一旦执着起来,人便少了最初喜欢写字时那种简单的乐趣,总会患得患失——看到批评看到不喜欢,人就变得小心翼翼和沉默,更多的是难过。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作者都经历过这段心路历程。

这不是我喜欢的状态,也不是我喜欢的我自己。

这种感觉在写《凉生2》的时候,尤为明显。我像是在走一段钢丝,小心翼翼希望维护这个故事的美好,却深知难以满足每个人的审美,这种感觉对于五年前的自己,是种煎熬。

后来,很多读者是先看《凉生2》,才看《凉生1》,然后她们说,感觉《凉生1》不如《凉生2》,这与一些《凉生1》的老读者的意见是相左的……也就是那时候,我才明白很多喜好源于人习惯性的先入为主。

你越是用力越是在乎的东西,就越容易走向极端。

如果写字都不再是一种快乐,为什么还要继续呢?

这便是后来,我停下了三年的一个原因。

是的,写字如果不再是我喜欢的事情,如果让我变得郁郁寡欢,如果让我小心翼翼,如果让我如履薄冰,我干吗还要再继续下去?

为了所谓的稿费?

为了所谓的名气?

这些对于水瓶座的人,似乎没有那么重要。对我来说,一个女生,吃穿无忧,用度不愁,快乐似乎更重要一些。

就这样,带着一种心结,当然,亦有其他的原因,比如生病——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综合种种,我停止了写字,专心地过着我想要的平静生活。

那段日子和自己身边的朋友一起,没人在乎你曾是一个作者,曾经被许多人被喜欢或追捧。你只是他们身边的朋友,能做菜,太贪吃,小心眼儿,还色迷迷爱看帅哥,有点儿小暴脾气,翻脸比翻书还快,属手电筒的——总照别人的缺点却不看自己的缺点,还有点儿财迷兮兮……

可是没有关系,不是因为你的美好才喜欢你——这就是朋友。

有时候,人总是贪婪,我也曾那么希望,这么不美好的自己,也能被你们所接纳——比如某天我写了一篇自己都读不下去的故事,然后在QQ群里逼着你们说,哇塞,米大人,太好看了,你简直就是文曲星附身了吧。

然后,现实之中,你们捂着嘴巴不停地干呕,恨不能将昨夜的饭都给吐出来,然后心里骂着——乐蜗牛,你这个码字骗钱的坏人!

我果然是自恋狂……

其实,无论是离开还是在这个圈子里的时光,有一点我是非常感念的——那就是我曾经遇到过你们,我们在QQ上、贴吧里曾那么无所顾忌地说话聊天,你们曾给了我那么多的支持和鼓励。

我爱那段时光,曾经遇到过你们的时光。

旅程

我曾以为这段离去,会是无期。

我曾以为我再也不会去写故事,尽管在那些时光里,总有无数张面孔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有那么多灵感蜂拥而来,我都想将它们写到笔下,可遗憾的是,我却不想再看到自己写的字。

那些日子,我不上网,也不看自己写过的书,我试图忘掉自己曾经是一个热爱写字的姑娘。

只是,偶尔看着自己的手,会莫名失落一下。

因为,我曾用它像弹琴一样在电脑前,为自己“奏”过最爱的音符和篇章。

这种说法够矫情,够文艺了吧!

所以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即使不在文字圈了,我还是偶尔可以文艺一下下的。

直到那年春天,当我“消失”了许久之后,若若和杜杜几乎是从天而降来到青岛,毫无预兆地出现在我的身边。

我才似乎从一场自顾自的梦境里醒了过来。

拥抱和眼泪,是久别重逢的朋友之间绝不会缺少的东西。

其实,我消失的那些日子,是带着同两家公司的书约消失的——这也就是为什么《青城Ⅱ》、《凉生3》以及《凤凰台上凤凰游》你们等了那么久的原因。

现在的我念及此事,除了感叹两家公司对我的包容和支持之外,也会感叹一下自己,如此财迷的自己,是何等的孤勇,竟然连深爱的、最爱的、亲爱的MONEY都不要了,一意孤行毫无责任感地放弃了写字这件事。

当然,也从这个角度,可以想象得到,当初的自己,决意离开时,确实是去意满满了——如果当初继续下去,依照我的身心健康程度,估计三年后的此刻,你们等到的不是我的归来,而是我去往了天堂的小路上。

嗯,不开玩笑了,其实写序是个严肃的事情,我总爱将严肃的事情搞得这么不正经,很抱歉。

那就等过两年,我心智稳重后,再出典藏版的时候,我写一个稳重而典雅的序,送给你们,送给自己吧。

当年若若和杜杜的到来,让我的心渐渐泛起涟漪。

很轻。

我知道,她们在等着我的归来。

于是我开始了思考,我还能写字吗?还会写字吗?还喜欢写字吗?

对的,最重要的是——我还喜欢写字吗?

答案是肯定的。

我喜欢写字,这是我的爱好,也是我的特长——另外,我还会做菜,我可以去开一家私房菜馆。

可即使答案如此直白,我却依然犹豫着——因为我还没从这场梦境中醒过来,我还爱着现实中那种真真实实的生活,欢笑是真实的,语言是真实的,痛是真实的,恨是真实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一直有半年的时间,我都沉溺在这个思考之中。

直到七个月后,一个叫某笙的孩子,出现在我的面前——那一刻,我的世界才被真真实实地触动了!

她是我的读者。

她是你们中的一个。

她十七岁开始读我的故事,二十一岁那年,她找到我。

我以为她会说,你个死蜗牛,我的《凉生3》、我的《青城Ⅱ》、我的《凤凰台上凤凰游》都死哪里去了!

所以我拥抱了她一下,我说,对不起,让你等得失望了吧。

她给我的话却是,那些不重要,重要的是看到你很好。

那几天,她一直在我的身边,安静得像一只猫,完全不是网络上我们彼此猥琐而刻薄的模样。

她说,小米,你要是不喜欢写字就不写了呗。

她说,那真的不重要。

她的到来,让我知道了一件事情,就是有些人可能在等一场你故事的结局,而有些人,却在等一场你的消息。

我看着她,像看到了很多年前的那些时光——她虽不是我最开始的读者,却也是我的一个“老读者”。

从她们身上,我仿佛看到自己成长的轨迹。

我最开始写字的时候,只是因为我喜欢写字——那个时候,我不知道写字会给我带来掌声,带来拥护,带来鼓励,带来……

我只知道,我喜欢写字。高中时代别人在听课,我却在作文本上书写着别人故事和悲欢,这些最初的故事现在还保留在许多厚厚的笔记本上。如我这么懒惰的人,却可以写满了那么多厚厚的笔记本;如我这么多动的人,居然可以在电脑前安坐十多个小时,就为了写一个故事。

……

2011年,我想我终于看清了自己。

因为某笙。

也因为某笙身后的那群人。

因为有人等待,所以,我会有前行的勇气。

2012年,我开始了人生中一场新的旅程。

放下了你们给我的幸福与包袱,只想像最初写字那样:好好写自己想写的故事,恰好,你们也喜欢。

当然,你们也可以不喜欢。

可是,我却一定得让自己喜欢。

因为,它是我的爱好。

我依然会奢望每个故事会被你们喜欢,却已不会再执念于这种奢望之中,就好像我的私房菜馆,不可能人人会觉得我是最美好的大厨一样。

感谢这六年时光,经历过那么多起起落落,破茧成蝶还是破茧成蛾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它们都有破茧飞翔的那一刻。

我知道,终有那么一天,我将老去,鸡翅膀妞这个称号将不再属于我。可是,我多么矫情地希望,在属于我和你们的这些时光里,我永远都是你们的鸡翅膀妞。

就像很多很多年之前,我刚开始写字时那样。

同类推荐
  • 守护甜心之冰精灵

    守护甜心之冰精灵

    樱发少女,因为朋友和爱情的背叛,找到了自己的真实身份,是冰精灵也是全球首富,她会经历什么呢?她和黄色少女有什么关系呢?
  • 王子的复仇罂粟公主

    王子的复仇罂粟公主

    她曾是高贵无比的公主,但是13年前一场噩耗毁了她。而她却在那场意外中看见了他,因为在那场意外中,她看见了他,将心中的仇恨全部推向了他,13年后,她的强势归来,却给了他怎样的震撼?一场场的意外,王子的痴情,公主的强势。却又给他们带来了怎样的震撼!【本文群号476345640】
  • 你是我的八分之一

    你是我的八分之一

    我,余风,在经历了高二的那件事后,一直逃避。转到其他地方念书,本以为这辈子也不会再想起的事又找上了自己。以及带着一个错了多年的秘密。如果我去找你,你还会等着我吗?
  • 忘爱之心殇何去

    忘爱之心殇何去

    一个清灵般的女孩,她如精灵般古灵精怪,如天使般干净澄澈。她却误入这凡尘,在众位同样出色的少年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谁能获得她的倾心以待?谁又能成为她的蓝颜知己?又是谁把她伤的遍体鳞伤呢?她的最终宿命又将怎样?
  • 特工丫头:少爷不好惹

    特工丫头:少爷不好惹

    早就听闻某学院有个高冷的少爷,果不其然从进了学校夏奕初就没有发生一件好事,开学第一天不小心拿走了南宫墨的戒指,南宫墨一连几天在校门口等夏奕初。迎新晚会上不小心将果汁喷在了南宫墨身上,做了南宫墨十天的女佣。考试时不小心抄了南宫墨的卷子,结果被通报老师打扫了半个月的卫生间。校门外南宫墨被十几个女生团团包围,夏奕初以为自己终于不再被欺负了,仰天狂笑道:“活该你长得帅。”随后走进另一个男生的怀抱。殊不知,“惹了我你还想和别的男生亲热?”南宫墨纵身一跃从女生堆里跳了出来,往前了几步一手揽上她的腰肢道:“不如做我南宫夫人怎样?”
热门推荐
  • 双界忘尘篇

    双界忘尘篇

    我从雪域归来,带着漫天飞雪的祝愿;我从剑门归来,带着天山逝者的希冀;魔鬼的烙印,朝代的恩怨,我不在乎我是否流着本是王的血;天涯路,谁人共,朝夕以剑问归处。
  • 邪魅王爷的喵妃

    邪魅王爷的喵妃

    一句承诺,一夜时光,从此她不再是她!诡喵,二十一世纪首席军师。有句话说“宁得罪小人,莫得罪动脑子的诡喵!”因为她有能力让一个帮派分分钟消失。可是正如她名字,她偏偏懒得像一只小猫,最讨厌麻烦的事情,例如:动脑子……心漪,云曦国第一杀手。据说到她手里的人,没有一个逃脱过,可偏偏为情所困。当她【诡喵】变成了她!一切就将从头开始!从此,她诡喵便只是她!(骨颜ps:到这里,你是不是觉得这会是一篇女强文?!哈哈哈!……那你就错了!)金盆洗手!?找一只有钱的金主包养!?当一只光荣的米虫!?可偏偏某只大灰狼看上了这只小喵!任你小喵诡计多端,也奈何不了大灰狼的老奸巨滑!小喵,你确定你还逃到了咩?
  • 皇妹,好诱人

    皇妹,好诱人

    一朝升职,夏清妍嗝屁了,魂穿至夏国成了唯一的公主。地位尊贵不说,生活还锦衣玉食,总之,不用再为钱打拼了。什么!这具身体的主人与衣食父母皇帝兄长有深仇大恨?那怎行!从此夏清妍以谋夺福利为目标,展开一系列改善关系的重大行动。(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
  • 神之天域

    神之天域

    他们对于我们来说是神,可谁又是他们的神?巨虎降世,金雁啼血。是外星文明还是天之神坻。世界更迭,宇宙变化,是星际穿越还是降世神宇。孤苦的少年只为寻找家的方向。神又如何?你若无道我便将你埋葬。魔又如何?你若善良我便将你歌唱。是迷茫还是彷徨,是梦想或是希望。探世间至理,求武道巅峰,尽在《神之天域》
  • 夏家五千金

    夏家五千金

    她们不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千金,却向往着有一天能过上真正的千金生活,她们在职场上和婚恋的道路上经历着各种酸甜苦辣和爆笑的故事···。
  • 我的人生哲学:马云献给年轻人的12堂人生智慧课

    我的人生哲学:马云献给年轻人的12堂人生智慧课

    50载人生沉浮,20年创业精髓,马云首度直面过往,直抒心路。《我的人生哲学:马云献给年轻人的12堂人生智慧课》结合马云的传奇经历,首次毫无保留地深刻剖析人生的各个环节,讲述成就事业之道、为人处世之道。全书文笔诚恳真挚,朴实无华,往往寥寥数语就让你豁然开朗,直达成功的本质。书中涵盖马云的经营哲学、领导哲学、管理哲学、战略哲学、生活哲学等12个方面,条分缕析、深入浅出、娓娓道来,不经意间,恍如与马云倾心面谈。翻开《我的人生哲学:马云献给年轻人的12堂人生智慧课》这本书,体悟马云的成功之道;反复阅读,吸收马云的人生智慧。
  • THE BATTLE OF THE BOOKS

    THE BATTLE OF THE BOOKS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重回起点

    重回起点

    地球照常转动,只是突然自己缩小了20岁,老婆孩子工作亲人全没了,没有什么特别的技能,非常守旧的一个人,在全是新新人类的孩子中间又开始读书,所有的世界全倒了个,再怎么混呢?
  • 修真异闻

    修真异闻

    来自星空彼岸的他,被人性陷害,失了魂魄,失了造化,机缘之下,又是另外一番奇遇...
  • 天罗地绾:第一女神捕

    天罗地绾:第一女神捕

    (推荐校园新书:强吻99次,校草独宠小青梅)宁绾绾一朝穿越,成了一个陌生男人的王妃,还被他打掉了孩子,吓得她想方设法要逃出宫,一朝成了另一个国家的郡主。但在外人面前,宁绾绾是极其厉害的女子,她颁布新政令,站在城楼指挥千军,以绝对的弱势竟将敌人打的落花流水。然而,在罗銘面前,不管她的明示还是暗示,他统统都接收不到,直到太后的寿宴上,来了个不速之客。“宁绾绾,你别忘了,你是本王的王妃”。杨毅惩罚似得霸道的将她抱在怀里,低头索取。罗銘抬手摸了一下自己的心脏,原来,他真的害怕她离开她。“豫南王,你竟在本王的王宫里,调戏本王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