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3832600000027

第27章 媒介融合趋势对表达自由的影响(12)

甄树青特别就登记制与预防制的关系作了分析,认为一概将预防制视为有损出版自由的观点并不全对。其中批准制、官方包办制确实不利于出版自由,但登记制则对出版自由并无妨碍。这也就是在西方多数国家采用属追惩制的完全自由制的情况下,英、法及日本等国仍然还采用属预防制的登记制的原因所在。

总结起来,甄树青认为,开业自由就意味着:第一,正常情况下,开业管理实行登记制或完全自由制。第二,不得对开业者资格滥加限制。综合世界各国关于开业者资格的规定来看,主体的资格包括:(1)国籍资格。一般要求必须是本国公民。(2)年龄条件。要求必须是成年人。(3)享有公民权状况。要求未被剥夺公民权(一般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些国家还要求必须行为良好、未曾犯罪。(4)精神状况。必须精神正常,不可是精神病患者或精神不健全。(5)拥有必需的经济来源。(6)编辑条件。具有一定的教育水平或者足够的训练或经验。可见,对开业者的资格要求均为形式性要件,而不涉及其党派、思想观点及出版内容等实质性因素。而这些要求,全是必要的、正常的,而如果超出这些要求,尤其是因为开办者的党派、思想而作出禁止其开业的规定,就是对公民出版自由的不当限制。有些国家或地区,对开办出版业的要求就非常简单。如在英国,只需一定资金,到政府设在伦敦的出版社登记所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即可。在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新旧《管制刊物综合条例》均规定,只要缴纳一万元保证金,再有两人担保,即可开业。第三,取缔开业资格须由司法救济。无救济,即无权利。这一条之重要,毋庸讳言,也毋庸多言。

目前,我国内地出版管理制度采用的则是预防制。按2001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3号)发布的《出版管理条例》第11条的规定:“设立出版单位,由其主办单位持申请书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转报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审批。”而按第8条的规定:“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应当由出版单位出版。”而且,“本条例所称出版单位,包括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

显然,从主体资格来看,我国内地不允许公民个人出版的开办自由。甄树青认为,这样的规定与我国宪法相悖。因为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出版自由。但以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来限制公民的此项自由,于法无据。即使对公民的此项权利需要加以必要限制,也应该由低于宪法的第二级大法———基本法律作出明文规定的限制才算妥当。再看新闻自由中的开办自由。新闻自由是公民的表达自由在新闻领域的集体体现,在传统大众媒介时代,更多的体现为一种职业权利,主要包含通过传播媒介表现出来的言论、出版等自由,这些传播媒介具体包括报刊、广播电视和新崛起的计算机互联网。而创办新闻媒介的自由则是新闻自由的一个重要内容。

在数字技术未出现、未普及之前,公民即使享有开办新闻媒介的自由,也未见得有实现这一自由权利的可行能力。因为此时要实现创办传播媒介的自由,离不开一定程度的经济物质条件和自然条件,比如创办报刊所需的纸张、印刷机械、厂房设施,创办广播电台、电视台所需的特定的频率、频道、种种硬件设备,当然还必须具备充足的资金、一定数量的专业人才等。甄树青指出:“这就要求社会能够提供创办新闻媒体必需的经济物质条件,又需要政府公平、高效地分配、管制频率、频道等。在此前提下,公民才能够自由地创办新闻媒体。”由于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的媒介特征有所不同,世界各国对它们的管理制度也各有不同。由于报刊的开办自由基本包括在前述出版的开办自由之中,此处先分析广播电台及电视台的开办自由。

由于广播及电视这类电子媒介影响力大、时效性强、传播范围广、对受众文化素养要求较低,各国及国际组织对此都采取了不同于报刊的管理方式,并在国际人权文件和多国的宪法、法律中作了明文规定。总的来说,就是对此类电子媒介的开办采取批准制。如在《欧洲人权公约》里,在规定人人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之后,又声明:本条不应阻止各国对广播、电视、电影等企业规定许可证制度。而就连美国这样号称最具言论自由的国家,对需要使用无线电频率的广播电视的开办同样实行批准制。

而根据我国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台、电视台是指采编、制作并通过有线或无线的方式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机构,只能由县、不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其中教育电视台可以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门设立。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同时,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专业人员;(2)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3)有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稳定的资金保障;(4)有必要的场所。显然,公民开办广播电台、电视台在目前这种相对传统的体制下是绝不可能的。

二、网络媒介的开办自由

网络作为媒介的创办自由,从政府管理的角度来说,首先就是网站的创办自由。

而网站的设立,则是指创建网站,从事网络信息交流或电子商务活动,如果该网站主要行使信息传播的媒介功能,应该就相当于是网络媒介的开办。1997年8月1日,德国正式公布实施《为信息与通讯服务确立基本规范的联邦法》(简称《多媒体法》)。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对网络空间行为实行法律规范的专门立法。该法确定了自由进入的原则,即在网络市场上,只要出于自愿,任何人均可不受限制地从事经营,只要具备营业证就可以。而我国早于1996年2月1日就由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其中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新建互联网络,应当报经国务院批准。”2000年9月国务院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则申明了我国对网络信息服务开办业务的制度: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五条按特殊行业特殊对待的原则,强调: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显然,新闻、出版自由作为特殊行业,受到的制约要严格一些。

雷润琴认为:“一般来说,合格民事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设立网站,成为网站设立人。”而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对主体还有若干要求。其中第六条对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规定:“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第七条补充规定:“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八条对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规定:“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主办单位和网站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二)网站网址和服务项目;(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编号。”

同类推荐
  • 论新闻学学科地位及发展

    论新闻学学科地位及发展

    本书以新闻学学科建设为主线,集中反映了作者关于新闻学学科地位及学科发展问题的一些理论思考,表达了作者“保卫新闻学”和“发展新闻学”的学术见解与理念诉求。本书集中展现了作者在新闻学学术研究方面的志趣及成果,同时从一个侧面折射出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新闻学研究的发展轨迹,并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了我国新闻学理论传承与创新的研究方向。本书可作为新闻与传播院校师生、新闻实务工作者研修新闻理论的参考书,也可作为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生进行上述方向专题研究的辅助教材,同时对撰写新闻学术论文也有一定参考价值。
  • 师之道:教育,一个不能少

    师之道:教育,一个不能少

    本书是一本教育随笔。包括教育的真义、教育与生活、课程与教学、师生学习与成长等内容。全书分为爱心花圃、草根教育、等待花开、守望麦田、烛光摇曳、我思我在六辑。
  • 和谐社会论纲

    和谐社会论纲

    本书为学术性专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近年来我国社会建设最重要的战略决策之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亦成为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之后最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成果之一。如何结合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全球化的时代大背景,深化和谐社会理论,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提供可能的理论支撑,是我和我的学术朋友们近年来共同探讨的问题,这本《和谐社会论纲》就是我们思考的结晶。和谐社会理论理论内容博大精深,实践意义重大深远,我们的思考还是表层的、初步的,是谓"论纲"。如果它能引起人们的关注,并能将关于和谐社会的研究引向深入,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
  • 公文写作模板与常用语汇

    公文写作模板与常用语汇

    谭慧编著的《公文写作模板与常用语汇》分为基本行政公文、规章制度、通用文书、会议文书、传播文书、专用书信、法律文书、经贸文书、社交文书等九个类别,以“实用”为出版理念,内容涉及各类公文的概述、写作模板和常用语汇。基本涵盖了常用的公文种类,可以为不同需求的读者提供公文写作方面的帮助。本书集实用性、可操作性、规范性、通俗性为一体,内容丰富、文字简明、通俗易懂、体例新颖,一册在手,必能帮助您轻松自如地应对各种文体写作!
  • 韩国中小学教育特色与借鉴

    韩国中小学教育特色与借鉴

    本书内容包括:韩国中小学教育概述,全力推行教育公平政策,实施贴近学生生活的教育课程,确立“以人为本”的教改方向等。
热门推荐
  • 雪舞回风

    雪舞回风

    人人都说血冷了才能成为上乘顶尖杀手!但她却不以为然。遇到了他,她愿意付出所有。爱他,便会将他留在自己身边,保护他,不让他受一丁点的伤害,这是她永恒的信念,为他,即使杀人放火,打家劫舍,那又如何!
  • 景墨良辰

    景墨良辰

    千年已过,六道轮回,旧人再次卷土重来,灵花墨央一败一开。乱世枭雄,云城上仙,上一世注定的缘分,她的良人究竟是谁?正文已完结,番外请期待。
  • 郡临天下:腹黑女郡王

    郡临天下:腹黑女郡王

    她,林若涵21世纪女警莫名穿越,什么?我是个男人!还是个废柴小郡王!谁说我是废柴了,我可是那个强大的灵魂,某爷腹黑一笑:看你这么厉害我就勉为其难的做你的郡王妃吧。女强男强,强强联手,又会一段怎样的传奇呢?欢迎跳坑,永不弃坑。
  • 娘子娘子你好坏

    娘子娘子你好坏

    她从东土大唐而来,目的很单纯:钓个金龟婿!本想找个风度翩翩的白马王子,却遇上了个小气腹黑男。某男看不得她跟别的男人套近乎,还三申五令让她从妇德?喵了个咪的,她不治治他,她就不是东土女豪杰!
  • 网王——妖姬绝爱

    网王——妖姬绝爱

    她——忍足侑士的妹妹,经历情伤选择忘却一切。却阴差阳错遇到了此生挚爱。他——冰帝的帝王,在遇到她之后却像个傻瓜一样,被她的古灵精怪征服,决定宠她一生。他——越前龙马,典型姐控,想要接近他姐姐,你还差得远呢。他——亚斯,本以为自己不久于人世选择放开她的手却不想成为此生遗憾。此文走小甜文路线,女主擅长网球和小提琴,非万能,并不会和太多王子牵扯。男主已定为女王,中间或许会有小虐,但是主路线还是小甜文,大剧情跟随动漫剧情,欢迎收藏。
  • 刀破魔天

    刀破魔天

    生命中唯一的一次意外,却重生于未知的世界。浓郁的灵气,血腥的杀戮;是仙界,是魔界。报师恩,了情怨;不寻长生,但求大道。斩破魔天证本心,我自横刀向天笑。
  • 金手指

    金手指

    叶飘零是一个不得志的网文作者,本身又没有什么什么本事,过着毫无意义,不知生死未何物的生活,唯一的骄傲就是在召唤世界这个游戏中称王称霸。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叶飘零结束了毫无意义的一生。当叶飘零笑着迎接新生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竟然穿越到了召唤世界,还是召唤世界中比奴隶还要低贱的饲兽者!!!
  • 奇种纪

    奇种纪

    一个平凡的少年,得到一颗奇异的种子,冒险从此开始。
  • 东请西来

    东请西来

    四岁时,你家遭遇奸人之害,家破人亡。十四岁时,你我重逢,共同破解迷案,可实力太弱,真相再次被掩盖。二十四岁时,你我相遇在人海,却如此陌生又如此熟悉······
  • 邪帝独宠:倾城魔妃

    邪帝独宠:倾城魔妃

    她是绝色佣兵,她的爱情却敌不过误会和伤害,最终她杀死情人,自己却也殒命。重生,她来到魔界,从一个小小的魔兵做起,练法术,斗劲敌,成就高贵无双的地位。一座尘封的墓穴,令魔界闻之色变。一个神秘的面具男子,亦敌亦友,在她危难时助她一臂之力。高阶魔法,上古神器,魔界一切的一切是诱惑,更是暗藏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