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有记忆以来,我就知道我的人生是被安排好了的,对于家里的安排我从未做过任何反抗,直到大学毕业他们让我和邹声结婚。那个女孩儿,我只见过一次,怎么可能答应,幸好,她也不喜欢我。
于是我们商量好,连夜出逃,她去了英国,我去了B市。
李叔,年轻时是我爷爷的部下,他找到我,问我愿不愿意来警局试试。我知道,家里还是发现我了,不过他们没来找我,证明他们也不想逼我太紧。
顺从他们的意愿,再加上我的兴趣,我服从了。我很努力很认真的完成上面交代下来的每一件事情,我想证明,凭我的能力一样可以顶起一片天。
从小培养的习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严谨得一丝不苟,直到我遇见她。她叫阳宣,在认识她之前,我从没想过世上会有这样的一个女人,并从此走进我的生命,与我有过多的纠缠。
那是我参与的第一件案子,如果当时知道我会碰到那么一个死缠烂打的女人,我可能不会主动要求跟队。当然,如果我知道将来我会那么爱她,哪怕再次废了左手,我依然选择重蹈覆辙。
我自认为我做事很有毅力,她却比我更有毅力。一次一次找着各种方法出现在我眼前,后来和警局的同事混熟了,竟大大方方的来做客,当着我的面向同事打通我的消息,出乎意料的,我竟没有阻止,可以说开始默认她的做法。
这样的行为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