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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1)

白天明要和吴珍结婚的决定,不但使所有的亲朋吃惊,连白天明自己也未曾预料到。

在听说吴珍要归来以后,白天明所想到的第一个问题便是如何接待她。他既不能让吴珍感到失望,又不能不让她知道,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他的心已经给了袁静雅,或者,起码在他自己主观上已经认定,他爱的是静雅。毫无疑问,他会让吴珍在北京愉快地生活一段,但是他会始终守定姐弟关系这条国界。当他知道吴珍这次归来,实际上是要把自己化为灰尘溶入故乡的大地的时候,他被震动得麻木了。他对吴珍的敬重立地升华为景仰。倘说原先他还为她的归来感到难堪的话,那么后来,他便想应该尽力地作点什么来使吴珍得到愉快。当他在机场第一眼见到她时,二十年前的吴珍突然又回到他的心里。

此后,吴珍连一秒钟也不愿离开天明,一双手始终拉着他,一双眼始终看着他,终于使天明知道,自己在吴珍心目中,早已经不单单是初恋的爱人,而是她过去、现在、未来,一切的象征和希望,是她全生命所系的纽带,是她对故国、故土、故人全部深情的寄托。他是祖国和亲人的化身,青春与生命的代表。他不能拒绝吴珍的恋情。故乡能拒绝游子的眷恋吗?祖国能不给她的儿女以宽厚博大的爱吗?更何况,吴珍每一瞥爱恋的目光,每一次温存抖颤的抚摸,甚至她那瀑布般流泻的黑发,那在风中拂动的发丝,都牵动着天明心底二十年前的情思。初次的恋情是永难忘怀的。它顽固地越过时间的阻隔浮现在心头。当初恋的对象,以依然新鲜活泼的旧貌出现在眼前,天明沉睡着的对吴珍的柔情,一下子又复活了。这旧日的恋人,一只腿已经走入了死神的怀抱,他有责任把她拉回来,以爱的力量增加她同死亡搏斗的信心。至少,也该让她毫无遗憾和怨恨地离开这个使她如此眷恋的人世。

所以,那一刻,他连想也没有想,就冲口而出,宣布了他要同吴珍结婚的决定。

这决定,将会给他个人的生活投下一道阴影,爱他的人将会远离开他。而且,无论如何,吴珍是从大洋彼岸那个光怪陆离的土地上飞回来的,她究竟传染上了什么政治细菌谁也语焉不详。就算如今的世风已经改变了对“海外关系”的看法,但传统的势力依旧盘根错节,他的前途谁也不敢说不会因此而多外。但是,能够使吴珍获得情感上的满足,能够怀着对故土故人的深爱,平静地走完人生的旅程,这牺牲是值得的。是的,他们的婚姻,在实际上只能是名义上的结合,任何欢情的冲动都只能加速吴珍的死期。然而,这爱情的结合毕竟是二十多年苦涩思恋的收获,这情感上的丰收,其庄严与神圣远超过亚当和夏娃留传下来的男女的欢爱,假使真有这一对老祖宗的话。

对于他们的婚姻,医院的同事们,人言言殊。大多数钦佩白天明的自我牺牲精神。不过,总觉得娶一个死神的女儿,不无遗憾。更有人猜测,这种献身必定有金钱作后援,指不定那女的要留给白大夫多少万美金呢。崇高的情感总被有些人套进金钱的锁链,费尽了唇舌也白搭,何必为这些流言气恼?

奇怪的是,头一个理解白天明的却是静雅。

当白天明当众宣布他的决定时,静稚差一点激动得流下眼泪。她知道,她也会这么做的。假如白天明病入膏肓,人世间唯一使他憾恨的事,便是自己曾在天坛公园拒绝过他的求爱,那么她也会勇敢地挽起白天明的手,宣布嫁给他,用自己青春的力量帮助他战胜死亡。自然,在她,这是幻想,而在天明却是实践。幻想同实践中间有一段遥远的路,并不是每一个幻想者都能勇敢地投入实践。她因此而更加敬重天明,更加意识到,这是一个可以把一生托付给他的男人。她甚至有一点后悔,后悔自己没有勇敢地接受天明的心。但她也因此宽慰。正因为自己的后退,才使天明没有情感上的包袱,可以毫无内疚地挑起吴珍这个担子。这么说,自己在间接上帮助了天明,不愧是他的知心朋友。

倩如呢,当她听到这个决定,一刹时,她的心沉入了北冰洋。她的预感证实了。这个从美国飞来的老姑娘夺走了她的爱。以一个面临死亡之身,战败了她活泼泼的青春。她悲哀,同时,那隐藏在内心的嫉妒也浮上心头。她没有在白家呆多久。为了保持礼貌与自尊,她为他们做了饭,然后回家,躺在床上,从下午一直到第二天清晨。她目不交睫,妒火在心中燃烧,在心里咒骂吴珍,说她是“出土的文物”,咒骂天明,说他是“寡情薄义的小人”;咒骂自己,是“不要脸的傻姑娘”。接着,她蒙头大哭。眼泪浇灭了妒火,在黎明时分她清醒了,自己打了自己两个不重但却值得纪念的耳光。她低声诅咒自己:“倩如哇,你真丑恶,你真坏,你真残酷,你真毒。

她是个要死的人了,你还去忌妒她?骂她?要是你自己是吴珍,你该怎么办?也碰上你这样一个坏丫头?那不是让人家早死吗?她是个真正的女人呐,一心一意地爱了几十年,为了这爱,临死也要翻山过海地追了来,多了不起。她爱的是谁呢?是你也爱的男人呐。这说明这个男人是值得爱的,是值得为他死的。这说明你这傻丫头眼光不错呀,挺会挑人的。这就值得自豪,你爱的不是小白脸儿的风流小生,是个真正的男人。就算他现在不爱你,你这个追求还是高尚的。何况,吴珍不久就会……哎呀,你该死,该死,坏丫头。你怎么这么下作,会盼她死?不,让她活着吧,活得长长的。让她把自己的爱分去一点儿,一半儿,一多半儿吧!她该得到的,全让她得到吧!原谅我,我不是故意的,是倒霉的妒忌让我昏了头……”

清醒以后便是决心,她想告诉天明,告诉吴珍,她要当吴珍的伴娘,参加那婚礼。不过,请原谅,让她偷偷地悄悄地问一下天明:“你,真的爱她,还是只是一次牺牲?”她不愿听见天明说“爱”,但也不愿听见他说牺牲。吴珍这样的女人,值得男人去爱,哪怕这男人是自己心爱的人。你得爱她,有这样爱情的男人,值得倩如去爱。

林子午、袁亦方、魏旭之这些老年人,对这个消息的观感,相当复杂。反对吗?没多少道理。赞成吗?又多少觉得事出乖张。魏旭之(他不死而复生,连舌头也灵活了许多,只是走路还不大方便,每日在外甥女陪同下,散步不止。)觉得,天明和吴珍倒也算得青梅竹马,抓髻夫妻。只是这婚配,有点“冲喜”的味道,就未免使欢乐的婚礼,带上悲剧的色彩。这一结婚,就给天明拴上了已婚的徽号,将来再有了意中人,无论如何也算“再娶”。续弦,在他心里总有点对亡妻不恭的意味,男子汉轻易别这么干。可天明正当中年,中年亡妻,是人生之大不幸。天明偏自找这大不幸,虽忠勇可嘉,却总感遗憾。今后,怕他的婚姻之事,多不遂心哟!

袁亦方比魏旭之稍稍开明,却也有限。他觉得“续弦”虽然无奈,但也无不可。只是,婚姻而不能白首到老,天明未尝不稍嫌鲁莽。可话又说回来,救人一命,亦是伟丈夫。现在,能延长吴珍生命的一途,在于使她有精神上的支柱。天明娶她,便是给她这根柱子。大厦将倾,又顶上一根铁柱。柱虽好,奈何大厦必倒,苟延时日耳。天明的命运,也够凄惶的。

林子午毕竟是“西”医,又是上过洋大学堂的,比这两位老人开明得多。他想的问题,均无这些纯属伦理方面的事,而是如何给他们开具结婚登记介绍信。眼下,改革之势,风起云涌。只是结婚的手续一时尚未改革。不改也罢,偏又有婚姻法之外的土政策。结婚双方除了要亲自到办事处去验明正身,申诉纯系自愿之外,还得持有机关单位的介绍信,好象是去联系工作一样。吴珍归自外邦,报户口现在自然无间题,华侨回国定居是政府颇为照顾的事,就怕办事人员的拖。拖上三五个月,吴珍的身体怕拖不起。再说,她没工作单位,谁开介绍信?碰上一两位眼界狭小,而又“原则性”极强的办事人员,对这海外归来的华侨女士同北京的工作人员结婚,持“请示、研究”的态度,那么,这婚礼也就怕难于举行了。而不举行婚礼,天明的献身,就毫无意义。吴珍居住在天明家,就如同……唉,那流言也就会风起云涌。这不好,是对两颗纯洁的心灵的侮辱。天明啊,你为何早不说呢?让我老头子可以先有准备,为你周旋嘛!这突然的决定,多使我为难。

天明却不来找林子午,只是打了个电话来,请他帮助解决结婚问题,说吴珍一秒钟都不放他离开自己。他怕伤了吴珍的心,只好陪着她,连这个电话也是跑着来打的。

糊涂,窝囊,你不来可怎么商量呢?难道让我老头子到你家去?去也无妨,我又不是高官重臣,可当着吴珍怎么说这些难处?年轻人呐,遇事缺乏三思,只凭热情办事。

安适之来了。他神采飞扬,象踩着弹簧一般走进林子午的办公室。林子午嘘视着他,有心无心地听他讲述东邻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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