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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布拉吉把日光分成一段一段(3)

我心里的缺口是个歪歪扭扭的锯齿形

在陷入美剧的无底深渊之后,我看了大约1800集肥皂剧,但是没有一部剧在我心里的地位比得过《实习医生格蕾》。

开始追这部剧的时候我大二,格蕾和其他的主角是实习生,食物链最底层。那一年我过得特别糟糕,糟糕到我的朋友放下电话连夜从哈尔滨跑到我学校来安慰我,每天都是哭着睡过去再哭着醒过来,晚上喝一瓶啤酒就会醉,到最后很多年不联系的人跟我吃完饭都会发短信给我说:“我带你走吧,你这样子像鬼一样。”剧里的格蕾也没有好到哪儿去,她妈妈得了阿尔茨海默症,她爱的男人选择了他老婆而不是她,执业医师考试的时候她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有一次上国际金融的课,犹太老头拿着我的项目建议书对我大喊:“你太让我失望了!我对你期待那么高,你就交上来这样的狗屎论文给我?真为你丢人!你真让我丢人!”那天下了雨,我攥着我的狗屎论文在没人的操场上一圈一圈地跑,跑到心脏都要跳出来。回寝室把自己擦干,打开电脑。剧里的格蕾被她亲生父亲抽了一耳光,回头又被她当成爸爸一样的外科主任抽了一耳光。如果你问我,我会说我完全能理解她的感觉,你不会觉得疼,只觉得世界像是一个巨大的、逃不出来的玩笑。

后来我的生活开始好起来,格蕾也是一样。每次一集演完,看到德里克从后面抱住她入睡,我都觉得特别安全。我想如果有人每天这样抱着我睡着,我一定幸福到想晕掉。

再后来,好友死在她怀里,德里克终于在电梯里跟她求婚,她爸爸死掉,她眼看爱人中枪,然后自己受惊吓流产,她篡改实验对象被踢出实验项目,她领养非洲小女孩左拉,她妹妹又死掉??剧里的人总是不得消停,而我的生活趋于平静,我从一个城市搬到另一个城市,从北到南,再回到北方,读书,讲课,实习,工作,恋爱,再离开。可是那些挣扎的时刻,分明是一样的。一次次努力想证明自己,却一次次做错事。我在乎的人纷纷离开我的生活,然后我就不再在乎了。好像生活就是这样,你把心一点点磨硬,然后就可以继续过日子,无论这日子将把你带到何方。

2013年这部剧播到了第九季,女医生四月被求婚。我在金台夕照附近的一个露天小咖啡馆看了这一集,太意外也太幼稚的求婚。但这无所谓,这男人阳光到无以复加,幸福感让四月平庸的脸也发出美丽的光彩。在我已经疲惫到想要算了吧,就随便跟一个会对我家人好的男生结婚吧的时刻,我看到了这一集。它让我想起来被爱的感觉,想起来我的脸上也曾经有这样的光彩,想起来我每天舍不得入睡因为现实比美梦更美好的日子,我实在没有办法在这件我唯一无法理智和妥协的事情上不听我自己的心。我给好朋友发了条消息,我说我会继续追求那些让我的心也会笑的人和事,我不会折中,我会一直理想主义下去。过了一会儿他回复我:“我不会。”

人都会有不同的选择,走不一样的路。这真的都没关系。有时候你不想放手,但是到最后你总是会做对的事。就算犯错了,也会再走回来。一年一年,就是这个样子。成长,变老,就是这么回事。因为不管多跑偏,你心里其实都有自己要坚守的东西,这东西不会死也不会变。我是个理想主义到一塌糊涂的人,我愚蠢且无可救药地相信在无垠的宇宙中,在茫茫的人海里,有那么一个人,在大步走向我。我可以做我不喜欢的工作,扛过所有的烂摊子,忍受很多无聊和无意义,但是我必须相信这个,必须坚持。

又过了8个月,我的生活里发生了无数件事,我谈了恋爱又辞了职。我不知道现在身边的男人是不是能跟我走到白头,但这对我不重要。如果我可以在播客节目里大声说我很爱他,如果我愿意把所有闲暇时间都用来陪他,如果我想起他的时候脸上会浮现笑容,如果我想带他回家见爸妈,我觉得他就是我一直在等的那一个。也许有天他会离开,也许有天我会离开,我都不觉得害怕。时间过得那么快,从大二到现在7年了,那段艰难的日子塑造了我的性格,我不会再在雨里跑到感冒,也不会再喝到烂醉。如果19岁时我没有被击败,现在也没什么能打垮我。人生本来就起起伏伏,没什么大不了,也没什么了不起,撑过去也就是了。我真的不再求一个结果了。

黄磊唱,年华似水匆匆一瞥,多少岁月轻描淡写。从第一季阴郁纠结的实习医生,到现在两个孩子的妈妈,这些年格蕾像是身边一个熟悉的朋友,我看着她成长、受伤再痊愈,我也跟着努力挣扎和蜕变。她不再躲在医院走廊里默默哭泣,我也学会了对困境做深呼吸。我知道真实生活里众生不会有电视剧主角那样的好运气,但我总可以有她的勇气。人生也好,剧也好,永远都会有亲人离世、爱人分开、朋友渐远,我一点点学会不再强求,也不再想要留住美好的时光。除了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老之外,没有人知道前方会有什么际遇。而我也是慢慢才懂得,这才是真实人生里最好的部分。

那些不完美的岁月叫青春

晚上去参加了一个播客,和从咨询行业跳到移动互联网创业大军的萌萌,还有点名时间的创始人何峰一起聊了分享经济,又说了一大堆创业和大数据的事儿,聊得兴起,8点说到9点半,天南地北扯到录音笔快没电。

回到家我才反应过来这件事儿对我意味着什么。

我曾经特别讨厌自己的声音。第一次从录音里听到自己的声音,我难过极了。跟小说里形容的呢喃软语、声如莺啼、余音袅袅、大珠小珠落玉盘差远了。那时候我十一二岁,瘦得像黄花菜,个子又不高,被我妈剪去了长发,走在路上总会被认成是小男孩。本来就已经自卑得像鸵鸟,又发现自己的声音跟萌少女离了八丈远,真的难过死了,一点儿都没办法喜欢自己。有一次被老师选中做国旗下讲话,拿着演讲稿去彩排后又被退了回来。我站在办公室的角落里听见教导主任打电话给我班主任,问她怎么选的人,声音一点儿都不清脆好听,赶快把这孩子领回去。那天我躲在厕所里哭了一整个早自习,也没有去参加升旗仪式。

青春期的时候更惨,我从来都不敢在音乐课上唱歌,也从来不举手朗读课文。初二时候和邻班辩论比赛,我暗恋的男生是反方二辩。好朋友小武给我录了音,回去之后我激动得不行,把磁带放随身听里听了一夜。第二天我把自己的声音都洗掉了,后来干脆把所有人的声音都洗掉了,就剩他的。于是一盘磁带里大片大片的空白,只有他空旷的声音神经病一样地说着:“我认为对方辩友的观点实在是以偏概全??”

大概很多今天气场十足的青年妇女都是从自卑少女磕磕碰碰走过来的,现在回忆起当初也能一笑了之,可当时是切切实实的痛呀。没法面对自己,整个世界又那么小,一个喜欢的男生忽略掉你,一下子世界都坍塌了。什么自信,哪里有自信。好不容易回到家,听见父母跟亲友打电话,永远都是那句:“我家女儿比你家孩子差远了,学习好也都是小聪明。”那时候哪知道是父母故作谦虚,以为他们就是这样想自己,心里唯有的那点骄傲立刻像被吹灭的酒精灯芯,一点儿还手的余地都没有。自己关在屋子里,不想睡觉,因为醒了就得起床,就得回到自己样样都不完美的世界里。

第一次有男生跟我说他喜欢我,我觉得他是骗子。第一次有男生当面夸我漂亮,我觉得他是逗我。那时候好羡慕班里像沈佳宜那样的女孩子呀,长长的头发露在校服外面,胳膊细长,皮肤白得透明,声音柔软得能把人化掉,一双眼睛都会说话。我能一节课不干别的,光盯着那些美好的姑娘,觉得青春只有她们这样的才配有。

后来我长大了,妈妈终于又允许我留起长发。开始有男孩子真的喜欢我,在我家楼下等一整夜,把所有零花钱都给我买冰棍儿吃,圣诞节带我去很贵的红磨坊吃牛排。可我依然不觉得自己值得,幸福像是偷来的,哪天这个男孩清醒了,就会把爱再要回去,连本带利的。过了一年他出了国,我对自己说:你看,还是你不够好。

读大学时一个班都是女生,军训时她们说,只有你一个人晒不黑,远远看过去像镜子白得反光。还有人说,你内双的眼睛真好看。我心里想,她们真善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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