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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城市欲望地图(1)

城市不是谁的宏大叙事,它是我的柴米油盐。

起风了

没有什么比一个城市的清晨更让我沉醉,五六点钟,太阳将出未出,夜将退未退,薄雾慢慢散去,人还贪恋绮梦。

我有一双轻便的跑鞋,我带着它去了很多城市。它薄得像皮肤一样,让我感觉到柏油马路滚烫的温度,或者冬天一个陌生城市雪的细腻颗粒。不管旅途有多劳顿,我总会挑一个早晨早早起来,穿着在迪卡侬买的39块钱一件的白色棉质T恤去跑步,跑到有上班族急匆匆穿过街头,有小学生穿着校服踏上校车,路边的店一家家开门营业为止。跑累了找一家街边的咖啡馆,喝杯10块钱的咖啡看看人群,慢慢等日出复活,等城市彻底苏醒过来。

我挺害怕人群的。刚搬到北京的那个周末,我的朋友们在海淀黄庄附近的眉州东坡酒楼给我接风。我先打车去了西直门地铁站,一进去就被吓呆了,人潮涌着人潮,那么多面无表情的人挤在一个地铁站里,没人多看我一眼,每个人只想着往前挤,好快速奔向一个其实并不存在的目的地。我想起庞德的诗《在地铁站》:“人群中这些面孔幽灵一般显现;湿漉漉的黑色枝条上许多花瓣。”可我眼前的这一张张脸,比花瓣更相似更无法识别。那一刻我对北京的期待降到冰点,我真的没有想好如何在滚滚人潮里幸存,如何不变成另一个面无表情的个体。

后来我在北京生活下来。两年了,我闻不到这座城市的气味,它没有南方古镇雨打在石板路上的味道,没有北方草原清冽的青草香,没有隆冬黑夜走在雪路上扑面而来凛冽的味道,没有东南亚小城浓郁的香料味,没有藏区寺庙里酥油灯挥不散的奶香?很多次从梦中醒来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哪儿。它被大自然抛弃太久了,带着灵性的老建筑一点点被拆除,这城市没了根,所有人都像浮萍。这一切在白天不明不暗的微弱阳光里被无限放大,无论哪一个季节,都让我无限孤独。

有时候我觉得我生活的这座城正在被人遗忘。你也许以为我是疯了才这么说——北京的一切都牵动着世界的命脉,夜幕下推杯换盏的繁华,彻夜不眠的金融体系,三里屯的德云社,工体门口的超跑俱乐部??它的一切都无时无刻不暴露在镁光灯下,晃得人心慌。可我眼见着这城市越来越孤独,它的贫穷、衰败、市井、废墟都被掩埋太深,以至于在每个天空飘着浑浊颗粒的黄昏,你都能看到夕阳下沉时不可抗拒的悲伤和衰弱。

只有清晨的时候北京不一样,《吠陀经》说:“一切知,俱于黎明中醒。”当我穿着简单T恤和跑鞋从东二环边上的胡同一直跑到日坛公园时,这座城市像是还有灵魂一样。卖早点的小摊6点钟就摆了出来,通常是一对年轻的小夫妻,丈夫熟练地摊煎饼,妻子站在一边儿勤快地盛一碗碗豆浆。清洁工人身上的橙色环卫服老远就看得到,宿醉的年轻人摇摇晃晃走在马路中间大声咒骂。看着还不显老的爷爷骑车带着孙女去上学,小姑娘在后座上唱着《喜羊羊与灰太狼》里的儿歌从我身边穿行而过。所有的写字楼还没有变成上班族的临时监狱,永远亮着灯的银河SOHO好像在晨雾里也有了温度。我能看清楚每一个行人的脸,他们是真实的,像西饼店飘出来的面包香一样真实。我住的胡同口有一位50多岁的大爷,每天清晨我从我住的红砖旧楼跑出来的时候,总能看到他穿着整洁的白大褂,套着个红袖标,在一棵老槐树下给街坊邻里剪头发。他像是一座老钟,永远精确地数着我住在这座房子里的日子。

梭罗说,每一个早晨都像是一个愉快的邀请。我也总是带着宠溺的心在清晨跑过城市的大街小巷,一遍遍提醒自己为什么舍不得离开。无论白天我有没有在格子间里默默痛恨工作,有没有暗自担忧没有房子没有车看不清未来的惨淡现状,夜晚是不是睡不着而想念失去的爱人和理想,是不是焦躁地数着所剩不多的二十几岁时光。只要还有一个个静谧的有人情味儿的清晨可以期待,只要我还能穿着已经洗得柔软的T恤和贴合脚型的跑鞋,我就有勇气跑出门去,接受一个个很多雾霾很少晴朗的新鲜日子,接受现实不如所想的现状,接受日复一日单曲循环一般的工作,接受爱人已经离去后的清冷散场。在《爱情刽子手》里,心理学家Irvin D.Yalom说:“自由的意思是,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行动、自己的生活处境负起责任。”我选择了北京,那现在就是我对生活负责的时候了。我知道现实其实远远没有那么糟,就算是浮萍,我也在慢慢扎下根来。我往不大的屋子里添置简约的家具,墙上贴满朋友寄来的明信片。我做更多的事,在吃饭的时候有人会走过来说:“我在你办的活动上见过你。”我有了更多交心的朋友,他们在我饥饿的时候收留我,给我煮一碗汤圆。我把脚放在大地上,用薄薄的跑鞋底触摸这个城市。何况每一天都有清晨可以期待,我以为这已经是人生的好日子。

在《了不起的盖茨比》最后菲茨杰拉德写:“当我坐在那里缅怀那个古老的、未知的世界时,我也想到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了黛西的码头尽头的那盏绿灯时所感到的惊奇。他经历了漫长的道路才来到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一定就像是近在眼前,他几乎不可能抓不住的。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丢在他背后了,丢在这个城市那边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之中不知什么地方了,那里合众国的黑黝黝的田野在夜色中向前伸展。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这个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极乐的未来。”

每一个来到这座城市的人都有来的理由,每个远离家乡的人心里都有那么一盏绿灯,每个人都曾在某一个时刻坚定地相信,只要明天跑得更快一点,把胳臂伸得更远一点,那失去的部分就会回来,那幻梦就能重新充满巨大的活力。就像我痴迷地在清晨跑向太阳一样,每一个人都在想象中“不断地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这不是我们的错,甚至不是时代的错,更不是城市的错。只是没有人知道哪一天幻梦就变成轻烟,绿灯就会熄灭,而我们终将散场。可清晨还会是这个样子,等待新一批的年轻人从甲板上兴奋地张望,盯着那盏其实并不存在的绿灯,给他们力量。

城市的嗓音不死

我坐在清华附近一家特别棒的咖啡馆里,睡眼惺忪,听着豆瓣电台歌剧频道,吃她家最棒的红丝绒蛋糕。我朋友坐在我旁边,同样睡眼惺忪,拿了杯双份的意式咖啡,咕咚咕咚喝下去,可还是一副累得睁不开眼的样子。他今年25岁,比我还小4个月,已经是一家科技创业公司的合伙人了。昨夜他刚从香港飞回来,也一并带回了50万美元的种子投资。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他和我提起最近做的一个艺术项目。几个月前他跟两个朋友做了一家“声音考古”网站,打开页面是一张北京市地图,上面标注着几个位置图标,红的蓝的,简洁得很。我随便点开一个,新页面是一段在大街上录的音频,配一张手机拍的图片,旁边是转录成英语的文本。这一段段音频都是我们每天随时可以听到的,有二环小胡同里走街串巷的手艺人吆喝着“磨剪子嘞??抢菜刀??”形形色色,带着底层人生活浓重的市井味道。

我惊讶极了,他录下来的这些我从来没有注意过,每天有无数个声音强行灌入我的耳朵,我也就势把所有不重要的都一起过滤了,一层一层,直到生活回归到白色。看过一组新闻标题叫“在北京,2000万种死法”,题目抄袭了劳伦斯·布洛克著名的小说集《800万种死法》。可我觉得,所有人只有一种死法,这座城里没有一个人不是疲惫着死去。活法倒是各不相同,我居住的胡同里,夏天早晨六点半会有头发秃掉的男人穿着大白背心和短裤趿着拖鞋蹲在马路边上刷牙,晚上10点多街旁的烧烤店坐满了辛苦一天的民工,他们大声喝酒,大声吵闹,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听到自己的声音。我以为这些跟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我们呼吸一样有毒的空气,走同一条路,可分明活在两个世界。即使是与我一墙之隔的人家,我也无法理解天天重复上演的夫妻吵架和对女儿的抱怨。不隔音的墙把彼此的生活都暴露给对方,却心照不宣地假装对此一无所知,实在事不关己,连八卦的兴趣都提不起来。

在我朋友的眼里却不一样。他祖籍台湾,从出生到长大都在美国,汉语听不懂的多,听得懂的少,会说一个“傲娇”都要到处显摆一圈。可是他觉得大陆是这样有意思,北京是这么精彩,我眼中司空见惯的一切对于他都无比新鲜和奇怪。他在努力建立跟这片土地的联系,无论是出于骨子里遥远的血缘关系,还是后天形成的情感相系,他用一种朴素的方式,帮城市记得自己长大的过程,是如何从沧海变桑田。这张声音地图是他送给北京的有声相册,他想要牢牢记住北京,也让北京记住自己曾经的人情味。

城市环境呈现给我们的总是一片嘈杂,混在一起的不明气味,和不断闪回的形色影像。城市在不停地和我们对话,日日夜夜,从天蒙蒙亮到孤星闪耀,每个居民的声音和动作都是对话的一部分。可是太多声音不被听到,太多故事在被遗忘。孩子的啼哭,生锈的自行车吱嘎着穿过街道,临街住的女人把一盆水泼到马路上,三环堵车时所有司机都不耐烦地不停按着喇叭??我们觉得这些是噪声污染,恨不得把耳朵一直堵住,可忘记了这些声觉场景就是穹顶之下千千万万个人最实在的生活,无处逃避,也无法美化,没有一个滤镜能让它优雅,也没有什么画面和声音比现实更充满喷薄的力量。

毛姆在《刀锋》的开头写:“人不论男男女女,都不仅仅是他们自身;他们也是自己出生的乡土,学步的农场或城市公寓,儿时玩的游戏,私下听来的山海经,吃的饭食,上的学校,关心的运动,吟哦的诗章,和信仰的上帝。”成年之后,我一直想要回到成长的某一个时刻,我回到居住过的城市,回到家族的老房子里,甚至重走当年上学放学的路。可都是徒劳。居民区被拆掉,小学时沿路种满的桃树被刷成白色的铁栏杆,学校对面热闹的文具店变成了一家网吧,看样子也在勉强经营着。不只是一个时代过去了。我翻开旧相册,看着那个小女孩在胶片镜头前怯怯地露出笑容,觉得模糊和陌生得无法辨认。

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直到走到一家门楣破旧的音像店,里面竟然传出来Beyond的《大地》:“回望昨日在异乡那门前,唏嘘地感慨一年年,但日落日出永没变迁。这刻再望着父亲笑容时,竟不知不觉地无言,让日落暮色渗满泪眼??”一瞬间我的90年代回来了,年少时成夜听磁带的时光回来了,叛逆着想要改变和离开的痛苦也一并回来了。时间如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鸟飞兔走,不觉间已十几年。这些声音不只是我一个人的年少时光,而是我们一代人的精神图腾,我们就在这些声音传递中长大,嫁人,生子,变老,走向不可逆转的荒诞和平凡。

我站在那家音像店门口听了一支又一支歌,强烈地相信我能回到那些歌盛行的年代。卡尔维诺写过:“掌握故事的不是声音,而是耳朵。”我有一个善忘的大脑,可是念旧的耳朵却渴望把发生过的永远留住。那天之后我从父母家的仓库里翻出旧随身听,再次一夜一夜把磁带翻来覆去地听。粗糙的音质里我看见自己剪着短发趴在寄宿学校教学楼的窗口,看喜欢的男生在楼下打篮球??炎热的夏天跟朋友们游泳,扑通扑通一个个跳下水,溅起来的都是青春??我和好友拉着手在夕阳西下的操场上痴望着远方,畅想一个好像永远都不会到的未来。那天学校广播里放的是小柯的《冬日校园》:“这冬季的校园也像往日一般,安详宁静也像往日,有漂亮的女生,白发的先生。只是再没有人来唱往日的歌。记得校门口的酒馆里,也经常有人大声哭泣,黑漆漆的树林里有人叹息。那宿舍里的录音机也天天放着爱你爱你,可是每到假期,你们都仓皇离去??”那时候觉得25岁是遥不可及的年龄,可是一转眼我就已经站到了它的尾巴上,快得像中间这些年都未曾经历过。

我喜欢城市是寂静的,像消失了一样。可我生活在一个拥挤的有两千万人的城市,没有隐私,没有平静。从早起睁开眼到夜晚浅浅入睡,无数嘈杂的人声填充了我的生活背景,我没处可逃。可这些让我烦躁的也都是记忆,是夸张的朴素的符号和象征,是数年之后让我翻出所有过往故事的钥匙。就像我的朋友随手录下的婴儿啼哭,老人口齿不清的呓语,小店里放的震天响的口水歌,天桥下难听的卖艺演唱,会随着岁月凝成琥珀,帮助所有离开的遗忘的人把丢失的细节一点点补齐,让回不去的人也相信,梦里千回百转的一切,都曾是最切肤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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