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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7月9日

星期一 芝加哥 晴

昨晚和田桑聊天后,我受到很大触动,一个人坐在她家后院的露台上抽烟直至后半夜,想了很多很多。想着想着,忽生一念,决定写我的旅美日记。这回我将在美国呆上整整一个月,应该会有许多东西可写。

成年后我还从没写过日记。小时候写过的基本上都是流水账,没意思,写着写着就厌了。后来我做了作家,曾有研究者问我写不写日记,我说不写,对方很惊讶,说你不写日记怎么记得住那么多人物和故事的素材?我回答说,但凡是好的故事,有意思的人物,我凭脑子就能记住。脑子记不住的,一定不怎么样,忘掉了也不可惜。

而今年纪大了,不敢再夸这个口了。再说美国对我来说是异国他乡,美国的事情要记住可不容易。但我为什么非要让自己记住美国的事情呢?迄今为止,我对美国的看法全部来自书本、电影或他人的灌输。小时候我就知道,美帝国主义是强盗,是纸老虎。后来,尼克松访华,要来杭州,我们这群中学生又被警告这期间不许再骂美帝。万一在街上遇见美国人,或者吃不准是不是美国人的所有外国人,都要不卑不亢。再后来,我上大学了,时逢改革开放,邓小平访美,带回来纪录片,表现美国的工农业生产如何如何地先进、发达,看得我们目瞪口呆。全中国的大学生受到教育,加深了我们再不急起直追就要被开除“球籍”的紧迫感。从那时起,我陆陆续续读了许多美国小说,又看了许多美国电影,自以为多少有些了解美国了。可是,再再后来,我又被告知,美帝国主义老毛病又犯了,亡我之心不死。这二十多年来,中美关系时冷时热。许多中国人把诅咒美国当做了副业,对美国出了无论大小的什么丑事都幸灾乐祸。我认识的某大学教授,每年要去两趟美国,也曾在我面前痛骂美国。我就这样被搞糊涂了:兄弟你既然如此厌恶美国,为什么一年要去两趟?是美国佬端着枪押你去的不成?

本来,我只是美国文学的阅读者,美国电影的观赏者,再早些年还是美国香烟的消费者或者说受害者。我原本和美国也就是这么点关系。

而今不同了,既然我女儿嫁在了美国,在这里找到了她的爱情,在这里安家立业,在这里生儿育女,对这个让很多中国人又爱又恨的美国,我就不能再装作满不在乎,漠不关心了。

由我自己来记录下我在美国的见闻、感受和想法,有一是一,点点滴滴,写下来,就是让我自己认知美国的最好的做法。我告诫自己,我要写的仅仅是日记,是很个人化的写作。虽说今年是美国的大选年,我却对民主党或共和党谁掌权一点兴趣都没有。我只想写我在美国的街上看到了什么,普通美国人譬如田桑和她老公怎样过日子,像我这样的外国人在美国可能会遇到什么好事或者什么麻烦,等等等等。

说干就干,早上7点起床后,我就坐到田桑家的门外的草坪上,开始补写昨天的日记。这是我成年后首次写日记,也是我首次用iPad写作。

田桑和瑞恩都去上班了,留下朱利安(Julian)和摩根(Morgan)跟着我们。两个孩子本是托在一个家庭式托儿所照看的,田桑为满足我的天伦之乐,特意让我和两个孩子特别是朱利安多相处。

乖女摩根今年2月6日出生,才五个月大,几乎从不哭闹,很容易被逗笑,喜欢让人抱着而不是自己躺着,以便她瞪大眼睛东张西望。到后来,光抱着还不行,还得到处走动,让她看到更多的风景。

要对付顽皮而狡猾的朱利安可不容易,看管他会耗费你极大的精力。我和朱利安是第三回见面了。第一回是在2009年秋天的芝加哥,那时他一周岁多,稍稍知道一点好歹,就对我印象不佳,原因是我在单独照看他的时候,为制止他做危险的事情或接触危险的物件,总是对他说No! 我猜,那时的朱利安一定心想,不知从哪里跑来这么个老头,动辄说No,只会说No,烦死人了!

带着如此记忆,一年后的秋天,朱利安又随父母来到中国,在杭州呆了半个月。第二回见面,朱利安已经勉强会用汉语叫外公了。但他就是不肯叫,像是他很忙,顾不上这个。唯一的例外,是有一天他求我打开院门,好让他去院子里找我家的猫玩,被我拿捏着了,不叫外公就不给开门。没办法,他不得不草草了事地叫了一声,就急忙拖我去为他开门。

这回好多了,毕竟他已经四岁了,已经知道外公是他Mamma的Dada,我们之间似乎真正确立了亲情关系,越来越牢靠了。

可就在今天,当他用英语对我有所诉求的时候,我不知道他要干嘛,手足无措,而他则急红了脸,朝我直跺脚。幸亏有微妮在,她能听懂朱利安想要什么,替我解了围。我的英语很差,这已经成为我和外孙们之间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

田桑的公婆为我们接风,招待晚餐。瑞恩开他的车,带上两个孩子和微妮先走一步。我有史以来头一回在美国开车,在田桑的指导下熟悉美国的道路、交规和指示牌,毕竟几天后我们要自驾游去纽约、华盛顿等地。十几分钟后,我们来到修文(Sylverne)家。

鲍伯(Bob)和琳达(Linda),瑞恩的父母,田桑的公婆,三年前我就和他们有过多次相聚,多次在他们家做客。

听田桑讲,Sylverne这个姓在美国很少见,原本其后缀应该是mann,或man,有“银匠”之意。而因从前在欧洲,银匠之类的手艺人多半是犹太人,这个姓氏也带有浓厚的犹太色彩。很可能是为隐瞒或淡化其犹太色彩,修文家的父辈或祖辈鲍伯和琳达看上去非常恩爱,即使在facebook的个人网页上显示的头像也是他俩的合影。但是琳达对她的中国儿媳田桑说,她和鲍伯是从分歧中学会尊重对方和建立更为持久的婚姻关系的。这让田桑在处理家庭和婆媳关系上大大松了一口气。

把姓改成了现在这个Sylverne,这里面包含着一段至今都云山雾水的谜团。

根据以往田桑并不完整且断断续续的介绍,我对朱利安和摩根的血统做了一个梳理。毫无疑问,他俩一半是华裔,地道的汉族。问题出在另一半。由于瑞恩的祖母是纯粹的爱尔兰人,外祖母是纯粹的德国人,朱利安兄妹应该有爱尔兰和德国血统各八分之一。瑞恩的祖父有犹太血统,但成分和来源不详。外祖父这边,有不少于一半的波兰血统,亦即朱利安兄妹应有成分不明的犹太和不少于十六分之一的波兰血统。统计起来就是,朱利安和摩根除一半中国血统之外,其余的一半,爱尔兰和德国相加占了四分之一。另外四分之一,若波兰和犹太的成分加起来有八分之一,则最终仍有八分之一来源不明。八分之一,不算小的比例了。

造成这部分扑朔迷离的主要原因,是仍健在的瑞恩的祖母,不知何故,一直对其已故丈夫的家世讳莫如深。不管怎么说,我的这两个外孙,混血混得有点杂。三年前我初见朱利安,就曾对田桑开玩笑说,这小家伙有点“小联合国”的意思。回国后,一位朋友也开玩笑说我外孙是中国控股的,毕竟中国的“股份”占了一半,其他的都是小股东。

鲍伯减肥大获成功,像是变了个人,令我羡慕不已。我俩几乎同龄,三年前也几乎是同样的肥硕,同样爱好啤酒和肉食。而今,他的体重竟然比我轻了25公斤!

亲家母琳达则几乎没有变化。她和鲍伯为我们准备了美国式的简单实惠的自助晚餐,有烤鸡、烤牛肉和烤虾,内容不多却很可口。瑞恩的弟弟迈尔斯(Myles)及其女友麦根(Megan)也来了。在场的还有瑞恩的外婆Arden,一位八十多岁高龄却依然自己开车的老太太。

回到住处,田桑和我作了一番长谈。她说她这些年很感激她的公婆,不仅因为琳达教会了她许多做女人、做母亲的事,更是因为他们Sylverne家固有的一种对劳动、对做事极为执着的虔诚,大大地影响了她。我喜欢田桑这样想法,告诉她,就在我来美国的四天前,我去嘉兴讲课,还曾讲到你那年打两份工,每天开车给人送披萨的事。我不知道,在中国有哪个读了硕士的年轻人肯做送外卖这种事,而我的女儿却做了。不是做一天两天,是做了整整一年!田桑说,她那年平均每天开车都在100英里以上,从下午4点到晚上9点半,有时甚至到凌晨2点,开着车几乎跑遍Palatine的各个角落。到了冬天,素有“风城”之称的芝加哥天寒地冻,她也得踏着积雪一家一家去送披萨。有一个夜晚,她还不慎把车开进了路旁的沟里。人虽然没事,却不得不在刺骨的寒风中等待救援的车子来拖她。天很黑,在荒郊野外,她一个女人家,又冷,又饿,又怕……不容易啊!打这份工的好处是收入比较高,除了餐馆给的薪水还有顾客给的小费。但田桑后来还是不做了,原因是她每天回家都太晚,根本没法照顾丈夫和孩子。接下来她找了另一家餐馆打工,先是给厨师当助手配菜,后来怀孕了,老板让她改做收银。这份工,她一直做到生摩根的一周前才罢手,为的是这样一来老板便答应为她保留这份工作,两个月后她要是还没找到更合适的职位,还可以再回来。

六年前我和田桑的母亲花不少钱送她来美国读金融硕士,万万不曾想她在美国的谋生会如此艰难。当然,田桑时运不济,刚毕业就碰上了次贷危机,美国金融业首当其冲,大量裁员,连许多资深员工都失去了工作。田桑说,人活着就要做事,一时找不到适合自己做的事,不适合的也要做。有事做,无论如何总比无所事事好,这就是Sylverne家的信条或理念。

这让我想起我教过的一些学生与此相左的信条。他们更强调自己的人生价值的实现,也就是必须做自己专业所长的事,甚至是只做自己喜欢的事。我虽不完全赞同Sylverne家的信条,却明白它的逻辑简单明了且极具力量:无论你读了多少书,有多么大的抱负,你不做事,你就没有价值。

今年4月,也就是在生下摩根两个月后,田桑总算找到了专业对口的工作,在一家保险公司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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