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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故土情深(1)

一粒种子的逃离

杭月华

我对庄稼最初的认识来源于一粒种子。

很小的时候,我不知道庄稼的好坏跟一个农民能充足地吃饱肚子有关。我最早知道的一粒种子的名字叫“六四之四”,那时候,六四之四经过春天的播种长满了大河所有能种出粮食的土地。六四之四耐旱,个头高大。它适应大河的气候。我七岁时,我们一家六口人的三分自留地因错过了播种的季节没有种上六四之四而改种成青稞。在大河,青稞是不能跟粮食划分在一起的,它永远不能跟粮食并驾齐驱。粮食可以做白面馒头,做拉条子,擀面,可以让没有油水的肚皮一下子饱满起来,满足起来,骄傲起来。而青稞却不能给人这些满足感,青稞面只能烙一些又黑又硬的饼子,它倾其所能也做不成白面馒头。青稞是给冬天过冬的牲口们添的一把饲料。

那时候,大河的人家,谁家拥有了白面馒头,就象征着富有。富有正是让我那个年龄羡慕的,六四之四在我羡慕富有的年龄里成了一种向往。我们家的三分自留地因改种上了青稞而距离这种向往越来越遥远。七岁的那一年,我们吃了一年的青稞面。因为饥饿我明白了一粒种子可以改变庄稼收成的道理。

六四之四成了我对白面馒头的怀念,我盼着我们的三分自留地长满六四之四。·第二年春播,当我们欢天喜地地迎来播种六四之四的日子时,全大河的人家播种的却是“赛罗司”,一种让白面馒头更有筋骨的小麦品种。赛罗司在春播的季节让大河人兴奋了一整个夏天。他们兴奋地在地头上走来走去,男人们的莫合烟缭绕在田间地头,缭绕在跟着看热闹的女人孩子身边,缭绕在男人群里。男人们一下子成了女人的中心,成了女人仰着头观赏的动物。被女人观赏的男人们平生第一次觉得赛罗司让他们拥有了男人的尊严。于是,男人们几乎是商量好了一样自觉不自觉地把眼睛转向刚刚破土的绿色麦苗上。绿色的麦苗染绿了男人的眼睛,染绿了女人们叽叽喳喳的话语。平时威严的男人变得谦和了温顺了,一阵旋风吹过,吹掉了男人们叼在嘴边的莫合烟。男人们说:狗日的风,明年还种赛罗司。

站在地头上的风景远远地躲过我们的家门,母亲是寡妇,她绝对不会因为赛罗司而疯疯癫癫地跟在男人屁股后面凑热闹。更何况我们家因来不及换种子,再次错过了大河人都播种的新品种赛罗司。

那一年的季节,我和姊妹们放学后就守在我们的三分自留地里,我们的六四之四拔节一样蹿得老高,高出了赛罗司一截。我们手舞足蹈地为我们家的三分自留地高唱赞歌。偶尔走过来一位庄稼人看着几个孩子的癫狂劲偷着笑:真是一群孩子,还傻着呢。

六四之四比赛罗司成熟得早,母亲像贼一样什么时候收割了我们的三分自留地我们谁也不知道。有一天当我们的自留地空空地躺在赛罗司旁边时,我们手舞足蹈的劲头顿时蔫了。赛罗司长长的麦芒直刺我们的眼睛,我们随便掐了几颗赛罗司的头和六四之四做对比,这一下我们才明白,原来赛罗司不就比六四之四多了麦芒吗?我们疯了似的跑回·家,告诉了母亲我们的新发现。我们说:妈,赛罗司有什么好,尽是麦芒。母亲却笑了起来。后来我们长大了才知道,母亲在没有种上赛罗司的那一年,是她人生最失败的一年,母亲觉得她虽然是寡妇,但她没有理由不让我们全家的三分自留地风风光光地长出个样子来,让全村的男人们看一看,寡妇怎么了,寡妇不是好欺负的。三分自留地没有把母亲风风光光的信心长出来,让母亲失望了好长的时间。

不管是怎样的错过,在这一年的秋天,我们吃上了白面馒头,吃上了拉条子、焖饼子。遥远的向往变成现实,它在我们的心目中胜过了母亲充满希望的风风光光的失败。毕竟,白面馒头对于我们饥饿的胃来说,它堵住了庄稼地里任何可以长成信心的事物。

我们全家的三分自留地成了二十亩责任田的时候,“干麦二十一”代替了赛罗司。干麦二十一没有像赛罗司那样为大河男人迎来可以兴奋一整个夏天的时光。播种干麦二十一的春天,大河很平静,在这样平静的季节谁也没有因为一粒种子是新品种而使大河喧闹起来。

大河也不是往日的大河,一粒新种子就让它躁动不安的日子早已过去。对于赛罗司来说,一粒种子被大河男人女人曾经点燃起来的绿色激情簇拥着,它被那些让激情澎湃着的男人女人滚烫的手紧握着,它整个被播种的过程抵得上一个生命的诞生。这无异于赛罗司是一种幸福,一粒随便可以丢弃的种子曾经被大河人看得如此高贵,六四之四没有这份高贵,干麦二十一没有这份高贵,这份高贵给了赛罗司,赛罗司在大河人最想换种子的时候,最想让庄稼长出饱满的粮食的时候,最想播种激情的时候,长在了大河熟透的土壤里。

自己家的责任田想种什么就种什么的时候,新品种干麦二十一被大河男人女人用曾经播种赛罗司的手将它悄无声息地种进了庄稼地,同时种进去的还有其他的新种子。

母亲已经没有能力去耕耘二十亩的责任田,她风风光光的信心飘失得很遥远。她只能拖着日见老去的腿脚在她很宽阔的责任田里散散步,挖点喂鸡的野菜。有一瞬间她的眼睛掠过责任田里高低错落的麦穗,狠狠地剜了一眼细高挑的六四之四,自言自语地说:老了,没长进了,咋就长成这个样子,是该换换品种了。然后母亲看也不看,随手掐下几颗闲长在麦穗里的青稞头。这是母亲走在责任田里的习惯动作,她挖野菜的筐里总有几颗刚长熟的饱满的青稞,她把青稞带回家,放在灶火里烧一烧,用双手揉去嫩壳,送进嘴里。然后是长时间的咀嚼。她的表情很动人,细微的笑容布满脸上渐渐堆起的皱褶。母亲似乎忘了没有赶上种赛罗司那一年人生失败的记忆,她钟情青稞的感觉比对种任何一粒种子都记忆深刻。

二十亩的责任田够我们用很长时间选择适宜的种子,二十亩的责任田够我们把曾经错过种子播种而丧失的信心种出来,二十亩责任田我们可以想种什么就种什么,二十亩责任田可以让我们成为庄园主,在种子的王国里挥舞着绿色的旗帜。

在我们终于有机会选择种子的时候,我像一粒不合时宜陡然走失的种子,飘失在城市的空气里。那二十亩的土壤成了弟弟大刀阔斧开垦的疆场,他开着手扶拖拉机翻地,种子从播种机里犁进土层。他没有时间为一粒种子埋进土里而长时间激动不已,他手握方向盘,眼睛直视前方,他身后的种子一粒粒下落,他知道种子只要埋进土里就开始了它生长的另一种方式,这跟人对种子的任何过高的期望,任何不理智的感情投入,任何把一件小事过分地渲染成惊天动地的形式都没有关系。种子就是种子,不就是让土地种出庄稼,种出粮食吗?种不出庄稼,种不出粮食的还叫种子吗?种不出庄稼的种子会丢人一辈子的脸。

弟弟会花很长时间从一个村里到另一个村里挑选种子,他挑选种子的过程很细致,从一年的秋天到来年的春天,刚好赶上下种。弟弟挑种子的眼光是与生俱来的,没有人教他,他说,种地还需要人教吗?挑选好的种子下种后,弟弟像无事之人开着他的手扶拖拉机在城里闲逛,碰上什么活儿,随便干一干,挣点零花钱。他的地闲扔在夏天里,他一点也不着急。他知道没有好种子就长不好庄稼,他的种子是好种子,是不会让他失望的。

弟弟不需要花很大的代价就可以收割丰收的秋天,他收割的季节里从没有错失过一次种子的播种。

我从一个城市走到另一个城市,我所有走过城市的季节都是我错过种子播种的季节,我在最初的人生季节里没有选择好土壤,致使我的一生都在错失的时间里迷失。城市里的土壤很少,每一粒种子都精心地寻找属于自己的那块地,它们你争我夺生怕被土壤遗弃了,生怕被播种的人撒漏在外面让阳光把水分吸干了,生怕自己不适宜土壤而被土壤的主人抛弃了。只要有一小块地,它们都憋足了劲蓬蓬勃勃地挤着向上长。

我是长不过这些城市里的种子的,即使城市给我一块地,我都长不出好庄稼。大河二十亩地我都不敢生长,我怕长不出好苗让大河人笑话,说我怎样浪费了土地。我还敢在城市生根发芽?

我只是一粒逃离的种子,我错失了太多的播种季节,我已晒干了水分,被城市的风想吹到哪里就在哪里。没有人知道我是从大河二十亩责任田里逃出来的一粒种子。

我从一个城市再到一个城市,我从哈密到乌鲁木齐,我从乌鲁木齐到哈密,我从一个叫哈密的干旱着的城市又被风吹到深圳,在深圳的街头,我干旱的舌头啃了几口甘蔗,甘蔗很甜,就是几口很甜的甘蔗水,我下决心留在了这个城市。

一粒逃离的种子被水浸润着,像回到母亲的子宫。

(作者系新疆作家协会原会员,现为深圳罗湖电视台记者)

松林旁的小木屋

简单

绕过这几个蒙古包,再向左拐便是郁郁葱葱的森林了,已没有了路,只能徒步前行,越往深处走草就越密。走上这个开满野菊花的草坡后,就能看到两间带有篱笆小院的木屋,小屋在草坡上显得很孤单,因为旁边没有别的人家与之为邻。

简陋的小屋背靠着松林,是用松木板搭就而成的,一间的屋顶上长满了杂草,另一间屋顶上则码着几层整整齐齐的干牛粪。松林里有很大一片被开垦出来的空地,地里种着的绿油油的植物应该是小麦吧,在麦田旁边,有几只牛羊在温暖的阳光下踱步。

每当望着小木屋时,我都在猜测着屋里住的究竟是什么人,而每次路过这里都会使心情莫名地清爽很多,透过那绿色吹来的风都让人感到顺柔、惬意。或许是在草原的缘故吧,就连风扑打在脸上,都带有一股清香。也可能是那座小木屋正好弥补了松林整体美感的缺憾,使这里看起来更具有了一种和谐温馨的气息。如果不是篱笆小院中晾晒的衣物提醒我,起初我不会认为这里真的有人居住。木屋是没有电的,因为我没有看到有电线伸入屋内,很奇怪在这人烟稀少的松林里会有这样一户人家。想探个究竟,但我一直没能如愿。

又一次开车经过那片森林,我也就习惯性地又看一眼那座木屋。依稀看到院落中有两个人影在晃动,似是在忙碌着什么。

后来草原上的一个朋友偶然讲起了关于这个木屋的故事,我听着听着竟然被感动了。

木屋中住的是一对来自外地的男女,没有人知道他们具体是什么时间来到这里的,据老人们回忆,大概也就是“文化大革命”闹得最凶的时候吧,待大家注意到他们的时候,这两间小木屋已经搭建在了松林旁。那时,这两人还很年轻。

他们不与任何人交往,也无人知晓他俩的姓和名,自从来到这里后,便在远离草原牧民的松林旁建起了他们的家,并在森林中开垦出了一块荒地。当时草原上的牧人们对这山坡上突然出现的木屋十分好奇,与我开车路过木屋时的好奇无异,后来,有好事的牧人还是打听到了他俩的来历。

这对男女是从大城市北京来的,那时“文·革”正闹得如火如荼,男人大学毕业后就分配到了北京的一所小学当老师,在学校里他的口碑很好。女人也是这所学校的老师,和男人一样都是教语文的,两人年龄相仿,而且办公桌是面对面紧挨着,所以抬头就能看到对方。

日子久了,感情自然也就有了,于是两人相恋了。这段恋情注定被添加了悲剧色彩,因为男人的家庭成分很不好,被划成了“地富反坏右”的一类,女方的家庭成分则是根正苗红的贫农,由于是处在当时那个特殊的年代里,贫农家庭对地主成分的人家是避之唯恐不及,更别说是结为亲家了。

结果并不意外,首先提出反对的是女人的父母,他们不愿意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地主狗崽子”,于是开始做女人的思想工作,但女人很执拗,气急败坏的父母就将她反锁在了家里,甚至连班也不让她去上了。男人家也在极力反对着这门亲事,他们不想因自己的成分问题连累到别人,他们给儿子下了最后通牒,如果再继续和女人交往下去,就滚出家门。

男人和女人的心里都很痛苦,但又彼此深爱着对方,根本就已是一对棒打不开的鸳鸯了。一天,女人从家中跑了出来,她找到男人后抱紧他大哭了一场,当晚他俩做出了一个让两家人都感到意外的决定:逃离。临行时男人用网兜带走了家中的十几个馒头,打了一大塑料壶的自来水,便拉着女人乘着夜色离开了家。

那么去哪里呢?他们很迷茫,但两个人心里的信念都是相同的,就是远离北京,走得越远越好。因为口袋里的钱根本不够买火车票,于是他俩扒上了一趟开往新疆的货物列车。路上受的苦是无法想象的,整整在车上颠簸了半个月的时间,他们终于来到了新疆,并在一个叫作哈密的车站下了车。

为了远离人多的地方,这对为爱情私奔的人来到了山南的草原上,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建起了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家,这个家就是我看到的那两间小木屋。他们在这里一待就是三十多年,维持生活的来源就是那块麦田和几十头牛羊。我被他们所拥有的这份真情所感动,有着敢于逃离的那份勇气和决心那是怎样的一种爱啊。两个人在一起春种秋收,风雨同舟,过得虽清苦,但这种日子是他们真正想要过的生活。我想,这就是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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