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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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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将尽时,我告诉X海鹰这样一件事:六六年的盛夏时节,当时文化革命刚闹起来。我在校园里遛弯时,看到我爸爸被一伙大学生押着游街。他大概算个反动学术权威罢。他身上穿了一件旧中山服,头上戴了一顶纸糊的高帽子——那帽子一眼就能看出是以小号字纸篓为胎糊的;手里拿着根棍子,敲着一个铁簸箕;当时游街的是一队人,他既不是走在第一个,也不是走在最后一个;时间大概是下午三点钟;天气是薄云遮日。总而言之,我见到他以后,就朝他笑了笑。回家以后他就把我狠揍了一顿,练拳击的打沙袋也没那么狠。虽然我一再解释说,我笑不是什么坏意思,但是不管什么用。当时我气得咬牙切齿,发誓要恨他一辈子。但是事后冷静想了一下,又把誓言撤销了。

从我记事以来,我爸爸就是个秃脑壳,脑袋很大。在文化革命里他不算倒霉,总共就被斗了一回,游了一回街,也不知怎么这么寸,就被我看见了。此后他对我就一点也不理解了。比方说,在我十五岁时,他说:这孩子这么点岁数,怎么就长络腮胡子?我在家里笑一声,他也要大发感慨:这叫什么动静?像日本鬼子打枪一样!不过我的外表是有点怪:没有到塞外吹过风,脸就像张砂纸;没干过什么重活,手就硬得像铁板一样。不过这些事就扯得太远了。我爸爸把我狠揍了一顿以后,我开头决定要恨他,后来一想:他是我爸爸,我吃他喝他,怎么能恨他?如果要恨那些大学生,人家又没有揍我,怎能恨人家。从那天以后,我没恨过任何人。后来在豆腐厂里,虽然想过要恨画了裸体画给我带来无数麻烦的家伙,但我不知道他是谁。等到知道他是窝头后,就一点也恨不起来了。

我告诉X海鹰说,我很爱我爸爸。理由除了他从小到大一直供养我之外,还有他从小到大每逃诩打我。这对我好处很大,因为我们打架时总以把对方打哭了为胜。而我从来就不会被人打哭,好像练过铁布衫金钟罩一样。据我所知,练横练功夫必须用砖头木棍往自己身上排打。我爸爸来打我,就省了我的排打功夫了。因为我是这样的爱他,所以老盼着他掉到土坑里去,然后由我把他救出来。这时候我还要数落他一顿。受帮教的时候,我也总盼着X海鹰有一天会掉进土坑,然后我好把她救出来。但是这两位走路都很小心,从来不往沟里走,辜负了我的一片好心。

帮教时,我告诉X海鹰我爸爸的事,她听了以后皱皱眉,没有说话,大概觉得这些事情不重要。其实这些话是很重要的。对于不能恨的人,我只能用爱来化解仇恨。我爱上她了。

有关我爱上X海鹰的事,必须补充如下:这种爱和爱毡巴的爱大不相同。毡巴这家伙,见了我总是气急败坏,但又对我无可奈何,这个样子无比的可爱,对我来说他简直是个快乐的源泉。而X海鹰对我来说就是个痛苦的源泉,我总是盼她掉进土坑。尽管如此,X海鹰还是让我魂梦系之。人活在世界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一九七四年的一月到五月,我在豆腐厂那间小办公室里和X海鹰扯东扯西,心里恨她恨得要死。这种恨用弗洛伊德的话来说,又叫做爱恨交集,与日俱深。后来我既不恨她,也不爱她,大家各过各的,但那是以后的事了。

我告诉X海鹰,从六七年春天开始,我长大的校园里有好多大喇叭在哇哇的叫唤,所有的人都在互相攻击。争执不休,动口不动手,挺没劲的。但是过了不久,他们就掐起来了。对于非北京出生的读者必须稍加解释:蛐蛐斗架谓之掐。始而摩翅做声,进而摩须挑衅,最后就咬作一团,他们掐了起来,从挥舞拳头开始一个文明史。起初那些大学生像原始人一样撕打,这时我的结论是世界的本质是拳头,我必须改进自己的格斗技术;后来他们就满地拣石头。到了秋季,我估计兵器水平达到了古罗马的程度:有铠甲,有刀枪,有投石器,有工事和塔楼。就在这时我作为一个工程师参加了进去,这是因为我看到有一派的兵工水平太差了。他们的铠甲就是身前身后各挂一块三合板,上面贴了一张毛主席像,上阵时就像一批王八人立了起来。

至于手上的长枪更加不像话,乃是一根铁管子,头上用手锯斜锯了一道,弄得像个鹅毛笔的样子,他们管它叫“拿起笔做刀枪”,他们就这样一批批地开上前线,而对方手使锋利的长枪,瞄准他们胸前的毛主席的人中或者印堂轻轻一扎,就把他们扎死了。这真叫人看不过去,我就跑了去,教他们锻造盔甲,用校工厂里的车刀磨制矛尖。那种车刀是硬质合金做的,磨出的长矛锋利无比,不管对方穿什么甲,只要轻轻一扎,就是透心凉。不用我说,你就知道他们是些学文科的学生,否则用不着请一个中学生当工程师。

但是我帮他们忙也就是两个月,因为他们的斗争入冬就进行到了火器时代,白天跑到武装部抢枪,晚上互相射击。在这个阶段他们还想请我参加,但是我知道参加了也只是个小角色,就回家去了。在我看来造枪并不难,难在造弹药上,我需要找几本化学书来看看,提高修养。再后来的事大家都知道,到了冬天快结束上面就不让他们打了,因为上面也觉得他们进化得太快,再不制止就要互掷原子弹,把北京城炸成平地。在此之前我的确想过要看点核物理方面的书,以便跟上形势。后来我又决定不看这方面的书,因为我不大喜欢物理学,觉得知道个大概就可以了,真正有趣的是数学。我对科学感兴趣的事就是这样的。

我告诉X海鹰这些事时,冬天将尽,外面吹的风已经带有暖意。假如以春暖花开为一年之计的话,眼看又过了一年。眼前的帮教还遥遥无止期。我觉得这一辈子就要在这间办公室里度过了。在这种时候谈起小时候的事,带有一点悲凉的意味。

除了科学,我对看人家打架也有兴趣。六七年夏天在我住的地方发生过好多场动矛枪的武斗。当时我想看,又怕谁会顺手扎我一枪,所以就爬到了树上。其实没有谁要扎我,别人经过时,只是问一声:小孩,那边的人在哪里?我就手打凉棚到处看看,然后说:图书馆那边好像藏了一疙瘩。人家真打起来时,十之八九隔得挺远,看不真切。只有一次例外,就在我呆的树下打了起来,还有人被捅死了。

当时打仗的人都穿着蓝色的工作服,头上戴了藤帽,还像摩托车驾驶员一样戴着风镜——这是因为投掷石灰包是一种常用战术。每人脖子上都有一条白毛巾,我不知道白毛巾有什么用处,也许是某种派头。那天没见到身挂三合板手拿“拿起笔做刀枪”的那伙人,所以大家都穿标准铠甲:刺杀护具包铁皮,手持锋利长枪。乒乒乓乓响了一阵后,就听一声怪叫,有人被扎穿了。一丈长的矛枪有四五尺扎进了身子,起码有四尺多从身后冒了出来。这说明捅枪的人使了不少劲,也说明甲太不结实。没被扎穿的人怪叫一声,逃到一箭之地以外去了。只剩下那个倒霉蛋扔下枪在地上旋转,还有我被困在树上。他就那么一圈圈地转着,嘴里“呃呃”的叫唤。大夏天的,我觉得冷起来了,心里爱莫能助地想着:瞧着罢,已经只会发元音,不会发辅音了。

后来我又咬着手指想道:《太平广记》上说,安禄山能做胡旋之舞,大概就是这样的罢。书上说,安禄山能手擎铜壶做舞,而眼前这个人手里虽然没有壶,身上插了一条长枪,仿佛有四只手,在壮观方面还是差不多。还想了些别的,但是现在都想不起来了。因为那个人仰起头来,朝着我扬起一只手。那张脸拉得那么长,眼珠子几乎瞪出了眼眶,我看见了他的全部眼白,外加拴着眼珠的那些韧带。嘴也张得极大,黄灿灿的牙,看来有一阵子没顾上刷牙了,牙缝里全是血。我觉得他的脸呈之字形,扭了三道弯——然后他又转了半圈,就倒下了。后来我和X海鹰说起这件事,下结论道:当时那个人除了很疼之外,肯定还觉得如梦方醒。她听了以后呆头呆脑地问:什么梦?什么醒?但是我很狡猾地躲开了这个问题,说道:这个我也不知道——听说每个人临死时都是如梦方醒。

我和X海鹰在小屋里对坐,没得可说,就说起这类事情来了。什么梦啦,醒啦,倒不是故弄玄虚,而是我有感而发。因为我觉得每个人脑子里都有好多古怪的东西,而当他被一条大枪扎穿时,这些古怪的东西一定全没了。我听说农村有些迷信的妇女自觉得狐仙附了体,就满嘴“玉皇大帝”的胡说,这时取一根大针,从她上嘴唇扎进去,马上就能醒过来。一根针扎一下就能有如此妙用,何况一杆大枪从前心穿到后背?有时候我觉得自己脑子也有点不清不楚,但是不到万不得已,还不想领略这种滋味。但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我长大以后,读弗洛伊德的书,看到这么一句话: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每个人都有点歇斯底里。看到这里我停下来,对着歇斯底里这个词发了好半天的愣。本来这个词来源于希腊文“子宫”,但是那种东西我从来没见过,所以无从想像。我倒想起十二岁时自己做了一台电源,可以发出各种电压的直流电,交流电;然后我就捉了一大批蜻蜓,用各种电压把它们电死。随着电压与交直流的不同,那些蜻蜓垂死抽搐的方式也不同,有的越电越直,有的越电越弯,有的努力扑翅,有的一动不动,总而言之,千奇百怪。因此就想到,革命时期中大彩的人可能都是电流下的蜻蜓。

小时候我去逮蜻蜓,把逮到的蜻蜓都放到铁纱窗做的笼子里放着,然后再逐一把它们捉出来电死。没被电到的蜻蜓都对正在死去的蜻蜓漠然视之。因此我想到,可能蜻蜓要到电流从身上通过时,才知到中了头彩,如梦方醒吧。

我六岁时,天空是紫红色的,人们在操场上炼钢,我划破了手臂。然后我就饿得要死。然后我的老师说我是一只猪。然后我爸爸又无端的揍我。这些事情我都忍受过来,活到了十四岁。一辈子都这样忍下去不是个办法,所以我决定自寻出路。这个出路就是想入非非。爱丽丝漫游奇境时说,一切都越来越神奇了。想入非非就是寻找神奇。

有关我爸爸打我的事,还有一些要补充的地方。他戴着高帽子游街,我看到他时笑了一笑;于是我就挨了一顿打。由此容易得出一个结论:在那种场合应该苦着脸。但是这个结论是错的,因为哭丧着脸也要挨打。正确的结论是到了我该挨打的时候就会挨打,不管我是哭还是笑。既然活在世界上,不管怎样都要挨打,所以做什么都没有了意义。唯一有意义的事就是寻找神奇。

根据我的经验,每个中了某种彩的人都要去寻找神奇。比方说我爸爸吧,作为一个搞文史的教授,他的后半辈子总是中些小彩;不是学术观点遭到批判,就是差点被打成了右派。没有一次中彩后他不干点怪事的,不是痛哭流涕的说自己思想没改造好,就是恬着老脸跑到党支部交上入党申请书。后来他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觉得自己小彩不断的原因是做了孽——生了一个十几岁就长了一脸毛,面目丑陋的儿子。既然已经作了孽,就要做点好事来补过——揍我一顿。连带着我前半辈子也老是中些小彩。因为彩头的刺激,我从小就有点古怪。我从没有中过头彩,因为只有被人当胸刺穿才是头彩。我以为中头彩后就会彻底本份,悔不当初,等等。但是这不过是种猜测罢了。

我小的时候,总在做各种东西:用缝纫机的线轴和皮筋做能走的车,用自行车上的零件做火药枪,用铜皮做电石灯,这是小学低年级的作品。大一点后,就造出了更古怪的东西。比方说,我用拣来的废铜烂铁做了一架蒸汽机,只要在下面烧几张废纸,就能转十五分钟。我用洋铁皮做了一门大炮,只要小心地把一点汽油蒸汽导进炮膛,点火后就会发出一声巨响,喷出火舌,打出一个暖瓶用的软木塞。后来我又用废汽炉子造出了汽油发动机,结构巧妙,但是它的形状很难装到任何一种车辆上,而且噪声如雷,只能把它搬到野外去试车。年龄越大,做出的东西越复杂,但我的材料永远是废铜烂铁,因为我长大的地方除了鸡窝,就是废铜烂铁,别的什么都没有。我爸爸因为我把家里弄得像个垃圾场,并且因为我经常不做学校里的家庭作业,几乎每逃诩打我一顿。现在假如给我时间和足够的废铜烂铁,我就能造出一架能飞的喷气式飞机——当然,飞不了多远就会掉下来。假如每个人都像我这样的发明东西,一定能创造出一个奇妙的新世界,或者像那只鸡一样飞上天去。但是家里的地方有限,还住了那么多人,容不了太多的废铜烂铁。因为这个缘故,必须要另找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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