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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Go Tiger

一天,接到太太的电话,她说儿子放学后要去法院,让我早点儿下班去送他。之后,她就赶快挂断了电话。

接完太太的电话,我想,儿子去法院干啥?去见法官?想到这,我心里一惊,这小子在学校又惹祸啦?法院传他去?

一年前,儿子上八年级时惹过祸,学校叫了警察。

那年暑假,儿子张罗在网上买T恤衫,说店里卖的花样太少,不酷。网上卖的品种多,还便宜。太太也就同意他在网上买了。同时,他还用自己的零花钱在网上买了些男孩子玩的东西。他买了一种假墨水。把墨水往人衣服上一甩,衣服就被染上了蓝色。被甩了墨水的孩子就很不高兴。可没过一会儿,蓝颜色就消失了。有点儿像变戏法。儿子还买了一种小砸炮,往地上一摔,啪的出一声响。那响声不大,比我小时放的小鞭炮的声音小很多。

开学不久,儿子把在网上买的小玩意带到学校去卖。他说要把成本卖回来。

儿子买的砸炮中有还一种臭砸炮。往地上一摔,除了发出一声响外,还放出一股臭气。儿子没想到臭砸炮给他带来了麻烦。中午吃饭时,有两个调皮的同学往饭厅地上摔了四个臭砸炮。这一下子可不得了喽,饭厅里炸了锅,大家都不吃饭了,全都往外跑。当然,有不少同学幸灾乐祸。有的同学形容饭厅里非常臭,比一百个人放屁还臭。学生们嫌饭厅太臭,再不进饭厅吃饭了。

臭砸炮影响了学生正常吃饭的时间,学校下午的上课计划也就给打乱了。校长非常生气,打电话叫警察来,说有学生故意捣乱,搞得学校不能正常上课。警察来了,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后,说这事太小,他们不管。警察走后,校长把气几乎全撒在我儿子头上,说他是主犯。说他明知道那两个调皮的同学一定会在教室或饭厅摔臭砸炮,他就故意把臭砸炮卖给那两个捣蛋的同学。最后,校长罚我儿子和那两个摔臭砸炮的孩子马上回家,停学二天。

当天晚上下班回家后,我看到儿子满脸的不高兴。太太跟我讲了事情的经过。我走过去安慰儿子说,这是小事情,别太不高兴,以后注意就行了。实际上,我心里有些高兴。儿子虽然有时跟我们淘气不听话,有时跟我们顶顶嘴,但在学校一直是个好学生,是个守规矩的孩子。儿子敢闹点儿小事,是好事。我不希望他太守规矩,别人说东就往东,别人说西就往西。太守规矩的人胆太小,像只绵羊一样,没闯劲。男孩子违反点小规矩不是什么坏事,只要不犯法就行。我心里对儿子说:Go tiger(俚语:加油,小子!)。

这回,是不是儿子这只小老虎太敢闯了,闯出更大的祸了。我赶快打电话问太太,儿子是不是在学校惹祸了。太太说没有。我问,没惹祸,他去法院干啥?太太说,做义工。听了太太话后,我松了一口气。

赶快忙完工作上的事,我就开车去学校接儿子。在路上,我想,法院有啥义工可做呢?擦桌子扫地?不会。人家一定雇有专门打扫卫生的人。给法官端茶倒水?也不会。帮忙整理法律文件?更不会。我想不出法院有啥义工可做。我想,会不会儿子真的惹了什么祸,不愿意叫他妈知道。实际上他是去做社区服务(Community service),可他却跟他妈说是去做义工(Volunteer)。虽说做社区服务和做义工都是干杂活,这两个杂活可有本质上的区别。会不会到了法院后,法官递给我一张纸说:“你儿子在学校惹了祸,我判你儿子做一百小时社区服务。”然后,啪的一声,法官重重地敲了一下木槌,说:“你们可以走了。”

儿子上车后,我面带微笑,百分之八十是假笑,小心翼翼地问:“你去法院做啥义工呀?”儿子说:“当陪审团。”我说:“陪审团不是自愿去的,是随机抽的。再说了,你年龄也太小,不能当陪审团。”儿子说:“你说的是成年人。我是去当青少年陪审团。青少年陪审团是自愿当的。”我问:“你怎么想到去当陪审团呢?”他说:“网上查到的。”我问:“你有同学去吗?”他说:“没有。”我又问:“青少年陪审团有多少人呢?”他说:“我还没去呢,我哪里知道?”从他的口气中,我感觉到,我不能再多问了。问多了肯定是自找没趣儿了。

我一边开车,一边想,这小子真像我,把我的偷懒耍滑的基因全都遗传去了。我听说的做义工都是去医院呀、养老院呀、教会呀等地方帮忙干些杂活。做义工,就是要去“做”。做就是干活。可我这儿子耍滑头,不去做义工,而是去法院听故事。听完故事,一举手说,“有罪!罚被告在公路边捡一百小时垃圾。”这叫啥做义工呀?别人家孩子是去“做”义工,而我这儿子是去“坐”义工。我想跟儿子说,去了这次后,就别去了。这种义工没啥意思。既然做义工,就应该找个真正干活的义工“做”,一个出力的义工“做”。不过,这话我没说出口。我想,以后再慢慢劝他吧。说不定去了几次后,他自己就不去了呢。

儿子每隔一个星期去一次法院。九年级下半学期一个月才去一次。他好像对“坐”义工没有多大的兴趣。我如果不问他,今天都有什么样的案子呀?他也不跟我说都听了什么故事。我想这个义工差不多快“坐”到头了,不用我劝他了。

九年级很快就过去了,儿子上十年级了。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在车库里整理东西,想用几块木板钉个架子,摆放些杂物。太太伸头进来跟我说她要带儿子去买套西装、衬衫、领带和黑皮鞋。然后,她还要去超市买点儿蔬菜水果。可能要两三个小时才回来。我问,儿子得了什么奖了?太太说没得什么奖,是去法院做义工穿的。

太太和儿子走了。我继续干我的活。我边干活边想,儿子这“坐”义工是越“坐”越出息了。当陪审团还陪出档次来了。以前去法院当陪审团是蓝领陪审团,穿T恤衫牛仔裤就行了。陪到一定时间后,陪出经验来了,知道如何把手举得高了,就升级了,升成了白领陪审团了,就开始穿西装革履了。我自言自语地说,三年前,我去当正式的陪审团,人家也没要求穿西装打领带呀!一个小孩子组成的破陪审团还穿什么西装呀!虽说买衣服、裤子和鞋花不了多少钱。可那身行头是不能上学穿的。衣服买来后,去不了两次法院,就不再去了,不就浪费了吗?

下午,我在书房里写东西。儿子进来跟我说他下星期二下午六点去另外一个城市的法院做义工,问我能不能送他。我知道儿子说的这个小城离我家不远。我说没问题。我问:“你买的新衣服就是为了去这个法院穿的?”他说是的。我说:“这是个什么样的法院要求这么高,陪审团还要穿西装戴领带?”儿子回答:“我不是去当陪审团。我是去当律师。”

我不知道这青少年法庭还有青少年律师。儿子当陪审团时,我倒是问过他,今天是什么案子呀?是男孩受审,还是女孩受审呀?有没有中国孩子受审呀?我心里可能想问,你今天举了几次手呀?他会回答,今天的案子是一个女孩子在沃尔玛偷了东西。或者说今天的案子是一个十五岁的男孩子打架等。我还会问,都判了什么刑呀?他会说,女孩子被判了四十小时社区服务。男孩子被判了六十小时社区服务。

我和太太对儿子的很多事,尤其是学校里的事,从来都不是很清楚。只要他每门功课是A就行了。儿子去法院当陪审团的事,我本来不以为然,不认为是个什么正经的义工,也就没详细问。我这个人常常比较木讷,很多事都用老眼光去看或用心里的老框子去套。我心底里觉得,在青少年法院,可能有一个法官助理那样的人主持。在一间像教室一样的屋子里,法官助理把干坏事的孩子干的坏事念一遍,然后,陪审团的孩子们一起举手,同意判干坏事的孩子在高速公路边捡四十小时垃圾。

一听说儿子这回是去当律师,我心里高兴,同时也觉得这个青少年法院可跟我头脑中的青少年法院大不一样,是个非常正式的法院。我说:“你们青少年法院也有起诉律师和辩护律师吗?”他说:“当然都有。”我又问:“法官也是青少年吗?”他说:“除了法官是个成年人法官,其他人全都是青少年。”我又问:“你们真的跟成年人法院一样审理案子?”他说:“只有一点不一样。成年人法院是在案子没结束前,假定犯罪嫌疑人是无辜的。我们青少年法庭的案子是犯罪嫌疑人都已经承认有罪。我们审案子的最终目的不是判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而是说服陪审团。陪审团认为犯罪嫌疑人罪轻,陪审团就会判犯罪嫌疑人四十小时的社区服务。陪审团认为犯罪嫌疑人罪重,陪审团就会判犯罪嫌疑人一百多个小时的社区服务。”我又问,“青少年犯了大罪,比如持枪抢劫怎么判?”儿子回答:“大罪就上成年人法庭了。”我噢了一声,表示明白了。实际上,我应该知道这个问题不该问。

第一次送我家小律师去法院,他下车后,我说:“你看着真帅,像个真正的律师。”儿子摆弄了一下领带,说:“我有些紧张。”我说:“第一次肯定会紧张的。别怕!谁都一样。第二次,第三次就不紧张了。”

儿子刚开始是当律师副手的副手,也就是实习生。有时,起诉方或辩护方的律师有三四个人,除了主要律师(Leading lawyer)和律师的副手外,另外的一两人都是实习生。当了一段时间的实习生,儿子被升为了律师的副手。又过了一段时间,儿子成了主要律师了。从十一年级开始,儿子已经是两个小城市青少年法庭的主要起诉律师了。做了一阵子起诉律师后,儿子又开始做主要辩护律师了。他说他非常喜欢当律师,不过,不喜欢做起诉律师。起诉律师赢了案子后,感觉不好,心里对不起那个干坏事的孩子。辩护律师好,案子赢了,为那个孩子减了刑,心里感觉好。

一天,我去接儿子。他一上车,就高兴地跟我说今天四个案子他全赢了。他说起诉律师不服气地说他:你才当几天律师?你根本就没多少经验,你今天完全是运气。儿子对起诉律师说,我没经验都能赢,等我有了经验后,你就更不是对手了。

现在儿子上十二年级了,除了功课之外,他还是学生会的头,计算机俱乐部的主席,科学俱乐部的副主席,机器人俱乐部的联系人等等四五个头衔。但不论怎么忙,他每个星期都要去法院做律师。我劝他说:“你去法院做义工已经三年多了,时间已经够多了,你现在这么忙,就别去了。”他说:“这是我非常喜欢干的事。每次去法庭都有新的挑战。就算是白干,我也愿意去。”

我觉得儿子将来不适合做律师,他的心肠太软。可想而知,比如一个有钱人雇儿子当律师。当儿子知道他辩护的被告人是个恶棍时,他的心一定会向着受害人。那他怎能很好地为他的辩护人当好律师呢?

当然,儿子以后选择什么职业,我说了不算。自问一下,我又懂多少呢?当初儿子去当陪审团,自己心里不还是很反对吗?

一天,送儿子去做义工,看着儿子下车后朝法庭走去的背影,我心里说:Go ti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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