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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我们的厂子年初刚刚由“昌隆防腐设备厂”升级为“昌隆防腐设备有限公司”。在“有限公司”已经像工地上的砖头一样普通的时代,你无法从名字上判断一个“公司”的虚实。但相对于身边如雨后春笋般突然冒出来的其他众多“有限公司”来说,我们厂子的内容还算比较充实。从父亲手里接手企业之后,哥哥就开始考虑建新厂的事,毕竟原来租用的地方太小,而且位置相对偏僻。我回家的时候,坐落在市北郊宽阔的国道旁边的新厂已经投入使用了。我从父亲的老凯迪拉克里钻出来的时候,展现在我面前的新厂不得不让我刮目相看,无论占地规模还是厂房和办公楼的奢华程度,绝非老旧狭小的老厂可比。哥哥又新添了一辆新款奥迪轿车和几辆运货卡车,显示出与父亲的稍嫌保守截然不同的姿态。至此,除了父亲依然保留了市政协委员的身份并时常参加一些无足轻重的活动之外,哥哥已经完全代替了父亲的位置,市乡镇企业局和市政府组织的一些所谓的重要会议都会出现哥哥的身影,而且哥哥充分利用了长期与政府部门建立起的关系,在本市一些重头业务的竞争中取得了令对手眼红得冒火的成绩,所以我们的家族企业发展到现在的规模也就顺理成章了。我不得不佩服在我眼里一向木讷少言的哥哥做企业的魄力。

我走进车间,在“隆隆”的机器声和刺鼻的化工原料的气味里观察着眼前的一切。宽大的车间里安装了巨型桥式起重机和半自动生产设备,虽然巨大的噪音和弥漫的粉尘表明生产环境依然恶劣,但毕竟已经摆脱了创业之初纯手工的原始生产方式。

我呆立在车间门口,望着眼前陌生的一切,怅然若失。我想,我已经不是那个喜欢斗气好勇的家伙了,大学两年让我收敛了自己的拳头,却并没有指给我一条合适的路。我以后就要在这里过完自己的后半生了吗?我活着到底要的是什么?我自以为执着地对抗命运安排给我的一切会让我看到属于自己的路,但现在看来,我又钻进了命运的圈套,而且即使意识到这是圈套,我也走不出去了。

于是我开始“大模大样”地在厂子里“上班”,所做的事却是在办公室里打扫打扫卫生,看看报纸,接接电话,并把电话内容原封不动地转达给哥哥或者其他需要知道的人。我们厂子里的领导层除了哥哥和父亲,还有生产厂长老温和两个带班的车间主任;聘用的几个业务员带着订单回厂后也摆出一副大爷的模样,算是另一种类型的中层领导。虽然我是所谓科班出身的经济管理人才,但实在没把那些该读的书读好,连纸上谈兵都做不到,于是只能在老温喷出的呛人的烟气里忍受他唾沫飞溅的教导,以期尽快了解产品生产过程和产品性能;在业务员小陈和小刘们牛皮哄哄的显摆里对他们的成绩大加赞赏,并暗自琢磨这些家伙做业务的思路和手段……

我在厂子里呆了些日子,无所事事,倍感厌倦。哥哥对我说,你最好先到外面逛一逛,做一做市场调查,然后才会明白自己能做什么和应该怎么做。于是我接过哥哥为我买的新手机,背上简单的行囊,从财务科支取了一笔差旅费,踏上了我所不熟悉的旅程。所谓“市场调查”,不过是到潜在客户那里去了解和洽谈,分发名片和产品资料,在此过程中掌握市场情况;说得更直白一点,就是让我去尝试做业务,在这个过程中熟悉业务。与窝在厂子里混日子相比,我更喜欢这种鸟儿出笼一样的外出旅行——因为哥哥并没有对我做具体的要求,所以权且当做一次旅行。而这次所谓的旅行却一点也没有设想中那么轻松。

我的这趟出行彻底验证了我对做业务这一行没有任何天赋,从而也不会有任何兴趣。

我在省内几个重要工业城市转了半个月。在各种各样的企业里钻进钻出,于是遇到了各种各样的老板和部门主管,纵然有一些人会善解人意地对为了生计疲于奔命的业务员以礼相待,客客气气地迎进来,再中规中矩地赶出去;但大多数的家伙会对他们冷脸相对,甚至出言不逊,以显示自己无可比拟的优越地位,或者拿对别人的奚落当做平衡他们严重失衡的心理的手段——在严重欺诈或者被欺诈之后,这些家伙的心脏总会有一段阴暗的倒悬期。我在隐忍了很久之后,终于得出结论,我无法在那些丑陋的嘴脸中间保持长久的克制,要我面对他们的浅薄、虚伪和暴戾谦卑地不作任何反抗显然超出了我的心理底线,要我一辈子过这样的生活,那还不如把我未完的生命就此终结。在我小的时候我没有做到忍耐到底,到了今天,我也没有必要那么难为自己,毕竟我还没有到吃不上饭的地步,还不必为了肚子丢掉脑子。

所以最后我决定中止这种无聊透顶的所谓的“调查”,打道回府。至于以后让我做什么,可都无所谓了。

这次出行还有一件事值得一提,那就是几乎我所住过的旅店或者宾馆,无论大小,几乎都有“小姐”。她们从偏远的或者并不一定偏远的农村汇聚到城市里,在城市心脏地带谋生,却总给人一种悬挂在边缘的感觉,城市只是给她们做交易的机会,却没有赋予她们真正的做人的权利。我对城市的冷漠的厌恶在那段时间达到极致,因为我觉得那些小姐在隔壁房间里卖力地呻吟不止的时候,也是她们被整个城市欺凌和奸污的时候。我在黑暗中失眠,年轻的骚动和死灰般的彻悟轮番占据我的思维。我再一次清晰地看见了林珊美丽动人的侧影,看见了程思颖最初的带着乡野气息的面孔,看见了陈娜拉在迪厅里撕裂般狂舞的迷乱的身影。我不止一次地意识到,我已经不会再有美好的爱情了,我其实正在一步步滑向一个深不见底的深渊。

在回家的前夜,当我睡意朦胧的时候,一个小姐敲开了我房间的门,我在混沌中感受着她冰凉的手和温热的呼吸,然后在自我欺骗的迷醉中进入她的躯体,在对爱情的绝望中反复咀嚼心底的苦涩,在彻底的沉沦里把所有的希望彻底埋葬……

借着窗外射进房间的微光,我从包里抽出一张百元钞票递到她手里,她在我额头上亲了一口,说,你是个不错的人。然后她就离开了。自始至终我都没有看清她的样子。她也肯定没有注意到我眼角渗出的一滴眼泪。

第二天的阳光亮得刺眼,我在车站外逡巡不已,我对身后的这座城市毫无感觉,但它却是我跌落到更深一个谷底的见证。我用一百元买了一次虚幻的发泄,却就此丢掉了自己仅存的幻想。

车站里,所有的人都是过客,行色匆匆;无论疲惫的厌倦,还是难舍的依恋,这里注定是一个不可久留的他乡。在站外,一个脏兮兮的乞丐拖着一条断腿匍匐在地上手执一只变了形的破搪瓷碗对行人不停点头乞怜,谦卑的脸上堆积着凄凉的讪笑,而身边的行人脸上挂着的,全是木头一样的冷漠。

谁能告诉我,我该走向何方?

回到厂里后,我把自己摔在沙发上,对哥哥说,我不想再出去搞什么调查了。他问我为什么,我说,我不是做业务的材料。哥哥皱着眉头看了看我,抽了一口烟,许久不说话,他一定在想怎么处理我这个空有一副好皮囊但却一无是处的家伙。他处理过很多棘手的业务,屡屡挫败对手赢得订单,但恐怕再难做的业务也比他这个不争气的弟弟好对付。尽管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但他必须给我安排一个说得过去的位置——父亲曾经郑重其事地在家庭会议上把我交给了他并作出如是要求。

他终于说,其实让你去做市场调查并不一定要你去做业务,只是让你去了解一下我们这个行当,吃点苦,学得乖巧一点,对你以后做事有好处。

我没说话,我听不进去这些,而且我也不想太乖巧。

他最后说,你跟老温多接触一下,好好熟悉一下生产流程,了解一下原材料的品种和价格,以后你就做原材料供应这一块吧。

在绝对的买方市场情况下,这应该是比较轻松的差事。本地的原材料生产和供应商就有几十家,他们经常来我们公司低三下四地做推销,隔三差五就死缠烂磨请客吃饭,饭桌上觥筹交错称兄道弟恨不能把心掏出来。但老温对我说,实际上他们每个人都像猴子一样精明,一有机会就在材料上做手脚,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他们送货的时候一定看紧点,以免吃哑巴亏。我有点怀疑老温夸大其词了,进材料的事以前归他管,他对于我哥把这个差事交给我有些不满,闹过一点情绪,在生产繁忙的时候请过几天病假。这也难怪,与供应商打交道应该有一定的好处在里面。无论年龄上还是业务上,他都算我的前辈,对于他的教训我只有洗耳恭听。何况他的工作能力非常强,公司的生产离了他确实不行。

虽然我对做生意的事兴趣不大,对那些一向花言巧语的商人也没有什么好感,但我必须接受这件事,这是我唯一的选择。在正式接手材料供应工作之前,我在三星级的金城酒店订了一桌,让老温邀请几个重要的供应商前来会面。当着老温的面,他们对初出校门的我大肆奉承一番,“前途无量”之类肉麻的话说了不少,但脸上的表情却多有不屑。在和他们共同干了两大杯白酒之后,借着酒劲,我对他们说,我知道你们都是些什么货色,以后我们打交道,若以诚相待,对我们大家都好,要是心怀叵测,我也不会对你们客气!他们听了之后目瞪口呆,老温脸色大变,赶忙站起来打圆场,打着哈哈说,这小子喝醉了,来,我们继续喝……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突然发狠说这些话,但不说憋在心里不痛快。我蹲回到椅子上,吐了一口酒气,胸膛里气顺了不少。这时一抬头,看到那个漂亮的女服务员在一边捂住嘴巴偷笑——我刚才那一番话难道有什么喜剧效果?

于是我又多看了她一眼。我心底一沉——她的身材有点像程思颖。她被我看得有点不知所措,忙到桌上来添酒倒茶。在给我倒满酒后,我抓住了她的手腕,问她,你叫什么名字?能陪我喝杯酒吗?她的脸“刷”地红了,忙说,我不会喝酒。同时轻轻往回抽手。我放开她的手,暗自叹息,我还是没忘掉程思颖。抬头再看,那个服务员已经在一边安静地站立,气定神闲,仿佛刚才什么也没发生。我想,她肯定把我当成流氓了。但和她目光交汇时,我却发现了一丝甜甜的带着期待的柔媚。后来我打听到,她的名字叫周灵。

也许就是那一丝柔媚打动了我的心。

我的工作做得不错,按部就班,没出什么大漏子。之所以做得不错,很大原因是因为份差事容易做。和供货人熟了,只需打打电话联系送货就行了,甚至验货的程序也免了,所以我就有了大量的空闲时间。但正是这份没有什么压力的差事却让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空洞和苍白。也许这就是我染上种种恶习的根本原因。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原本就不算白的我,在那群黑漆漆的家伙身边变得黑一点是顺理成章的事。我在一个月之内学会了打麻将和“炸金花”,后来发现麻将牌太多,太费脑筋,而且以我的初级水平和别人打,从来都是输多赢少,于是专攻三张牌的“炸金花”。虽然仅仅三张牌,但其中富有玄机,最终你会发现,最后决定你输赢的,不是牌的好坏,而是你深藏不漏的牌风。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谁还能猜透你手里牌的好坏和大小呢?在别人眼里,我少言寡语,喜怒不行于色,最适合玩“炸金花”。事实证明,他们的判断是正确的,我很少输,除非我愿意输——比如在和女孩子玩的时候。但大多数时候我会很乐意看自己的对手把兜里的钱输得精光,然后抓耳挠腮到处借钱的熊样儿。愿赌服输,这是规则。处在胜利者的位置上我会获得一种虚幻的满足感,这种满足并非来自赢了多少钱,而在于我认为在游戏中完全控制了对手,并让他在与我的对决中一败涂地。

在我们公司里哥哥是严禁玩牌的,他自己也从来不玩。我当然不会忤逆哥哥的尊严,我知道自己的位置。我也很少刻意为了玩牌到某个地方去,大多数时候是以联系业务之名到有业务关系的供应商那里玩,当玩牌成为习惯,也就比工作更像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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