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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又过了五六年刘敏老师的丈夫转业回了地方,两个人年近四十才结束分居生活。但他们一直没能有自己的孩子,多方治疗也没有效果。后来他们领养了一个女儿,据说很漂亮,很可爱,很聪明。我想,这些评价也很适合加在刘敏老师,还可以加上一句:像母亲一样温柔,像天使一样善解人意。

我对读大学的些许热情来自对陌生的省城的向往,独自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生活曾是我的理想,因为绝对的陌生化最起码可以使我暂时摆脱压抑的生存环境。我像逃跑一样远离了从来没有留恋过的家乡,像一匹觊觎理想生存环境的沉默的狼来到了省城。但事实证明我很快就厌烦了那种枯燥的学习生活,于是在开课不到一个月的时候我就开始千方百计逃课,挤出的时间除睡大觉之外,就是到处现场观看门票非常昂贵的篮球赛和足球赛;即使上课我也是装模作样拿着一本小说充作专业课本作认真阅读状,或者干脆就在教室后排呼呼大睡。好在大学老师对学生是否认真听课不太在意,课程考试也一般提前划定一个狭小的范围,而且考试的时候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你愿意抄他就不会难为你。毕竟能把考试当回事且坐在教室里坚持把试考完就不算最差的学生——那些最差的家伙恶劣到连考试也不参加,纯粹给学校和老师出难题。

另一件值得一提的事,是我在大学里结束了自己的处男生涯。恋爱作为打发无聊时光的手段和满足某种隐秘欲望的借口被我堂而皇之利用起来。我的第一个女友是一个喜欢琼瑶和三毛小说的女孩,她叫程思颖,是我的同班同学。刚入学的时候她只是一个典型意义上的黄毛丫头,身材细瘦,穿一身土里土气但透露着清新气息的粉色衣服,扎着一个马尾辫子,脸上没有涂脂抹粉,但身上有股香甜味道。所谓女大十八变,更何况是在与她原来所在的小县城有天壤之别的省会大都市;半年之后她就脱胎换骨变成了一个注重打扮的时髦女孩,披肩长发拉了直板,粉白的面庞在洗面奶的滋润下愈发柔韧而有光泽,柔软宽松的紫色短袖上衣配上活力十足的紧身牛仔裤凸显出曼妙的身材。总之,她的变化引起了我的无限遐想,并在一次校内周末舞会上燃烧成为所谓的爱情。我在短短两个星期之内学会了恰恰和探戈的基本动作,而后就能和程思颖在舞池中翩翩起舞了。我想我应该是为了程思颖才学会了跳舞,然后因为和她的交往而慢慢改变了自己的孤僻性格。她曾经在我们深情拥吻之后说,男生喜欢用沉默装酷,但你的酷不是装出来的;可是只有酷也是不够的,你得学会温柔……

但我得承认,我一直没有学会温柔。所以后来程思颖离开我也是符合逻辑的。

听到这里,袁琳问我,她是因为你不够温柔才离开你?我说,不全是;更合理的解释是因为她变得成熟了,成熟后的女孩有了更敏锐的观察力和感受力,从而发现我根本就不是一个符合她要求的好男人。

我和程思颖第一次偷吃禁果,其实是我预谋的结果。

从我和她第一次接吻后我就在考虑,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最合适做出突破性的一步。有了这个想法后我对自己的恶劣本性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若不算中学时和林珊的那次半途而废的恋情,这次应该是我的初恋。初次和初恋女友接吻就计划和她上了床显然是玷污了“初恋”的美好名声。但自从我读了半本《查泰来夫人的情人》之后,我就为自己的行为找到了世界水平的可供模仿的蓝本。后来,我又别有用心地报了一门“爱情心理学”选修课。这门课是我们学校资深心理学教授李察德开的,历来为学生们称道并且持续保持了较高的上座率。李教授以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为基础,将爱情心理分析到骨头里,并归结到一点上:没有做,就没有爱情。这一定论显然支持了男生们的爱情心理体验,同时也促进了学校后门对面商店里的保险套的销售;既然爱情也可以等同于床上的感情,为什么不上了床谈爱情呢?在这一强有力的理论支撑下,我买了一盒保险套,并拿出两只放在屁股上的裤兜里以随时备用。

我借鉴了当年和林珊喝酒的经验,在和程思颖外出吃饭庆祝她的生日的时候,别有用心地要了一瓶四十度的干红葡萄酒,我喝了百分之七十,程思颖在我的攻势下半推半就喝了不到三分之一;这点酒对我来说一点事也没有,但她已经半醉了。我们吃完饭就勾肩搭背耳鬓厮磨,在灯火辉煌的大街上到处晃悠,听她借着酒劲在我耳朵边又说又笑地发疯,暴露出野丫头的本性。后来她说,我累了,我们回去吧,然后就赖在我背上不肯下来,昏昏欲睡。我于是像一头大灰狼捉到一头傻乎乎的小绵羊一样把她背进了学校后门外大街上的宾馆里。宾馆服务员对于学生情侣开房大概已经司空见惯,并没有多问什么,把我们带进房间的时候嘱咐我说,要注意保护,别搞出事来,需要保险套的话我们可以提供,三十元一盒,带情趣颗粒的……我说,谢谢,我们有。

我把她放到床上的时候她睁开了眼睛,说,你真坏,想图谋不轨吗?我说,都十二点了我们宿舍肯定关楼门了,我们总不能露宿街头吧。然后我补充说,你睡床,我睡地板。她对此并没有感觉不妥,点头对我主动睡沙发的安排表示同意,然后就和衣睡着了。我懵在床边呆了一会儿,然后就识趣地睡沙发去了。半夜的时候我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的时候给她倒了一杯水把她摇醒让她喝下去,喝完水,她嘟囔着说,你个傻瓜,来床上睡吧,别侵犯我就好。于是我就得了圣旨一样照办了。我们隔着保暖内衣很温馨地抱在一起,一觉睡到天亮。醒来的时候我们躺在被窝里对着脸打量着对方看了一会儿,确认昨晚什么也没发生后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于是就开始接吻。我把手伸进她内衣里的时候她稍微扭了一下身子,然后就没有再拒绝。她的身子光滑得像条鱼。我最终的结论是:真做并不比自己解决的时候感觉好。我最后的不由自主的冲刺显然让她受到了重创。在一切都平静下来之后,我去洗手间处理那个软塌塌的橡胶袋子里的东西,回来的时候看到她正在观察手里捏着的一张揉皱的纸巾,上面是淡红的血迹。

她搂住我,眼角挂着泪,带着哭腔说,你得对我负责!我“嗯嗯”了两声,搂住她抚摸着她的脊背,心里居然涌起一阵莫名的惆怅。

于是周末成了我们的节日,我们打算利用有限的时间彻底玩遍这座大得让人发晕的城市里的一切好玩的东西。我们一起去各种各样的主题公园;去这个城市引以为傲的一流的动物园和水族馆;去恐龙博物馆感受来自远古的恐惧与战栗;去迪士尼游乐园玩摩天轮和过山车,并在飞驰和倒挂的刺激中张大嘴巴喊着对方的名字,任由哈喇子顺着下巴流得一塌糊涂……然后我们会一起到饭店吃她最喜欢吃的虾仁蒸饺和爆炒鱿鱼丝;我再让她点菜的时候她就会说,好贵啊,这些就够了,我们都是从小地方来到,这样已经很奢侈了……鉴于有坚强的财政后盾,我当然不会在乎花多少钱,坚持让她再点的时候,她就会双手交叉在下巴上,眼睛向上看,不好意思地笑笑,说,那就再来一份酸辣土豆丝吧,我在老家的时候最喜欢我妈炒的土豆丝,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做出那样的味道……

当程思颖确定我们是在谈恋爱而不是以往普通的同学关系之后,开始着手设计我们的未来。她说,我们得想办法留在省城,我喜欢这里,将来我们要在这里建造我们的家。她的话在我耳边飘过,显得很遥远,并没能进入我的脑子。并非我有意逃避什么,我只是对我们自己的“家”感觉太陌生了,我不得不承认,此前我从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家”的问题就像一条门槛突然横在了我的面前。

自从与程思颖谈恋爱以来,我每月的生活费从最初的伍六佰元猛增到近两千元,父母在电话里对我突飞猛进的开支表示了质疑。父亲问,怎么突然花这么多钱?你不会是干什么坏事了吧?我说,你说的“坏事”是指什么?他顿了顿,说,没有参与赌博吧?我说,当然没有,我花钱多是因为我恋爱了。我想,这样的回答总比让他们胡思乱想提心吊胆要好得多。果然,父亲没再多说什么。母亲打电话过来的时候就试探地询问我的“恋爱对象”的情况,从年龄到长相到脾性,俨然是在考察未来的儿媳妇。我很干脆地打断了她的询问,说,我还没想过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你就别瞎担心了!一句话堵得母亲哑口无言。

我心里很郁闷,为什么一谈恋爱就引出这么多事。我一直自问,那些遥远的与成家事与我有关吗?

后来程思颖问我将来的打算的时候,我就实话实说:没考虑那么多。她对我的回答很不满意,说,没有目标无异于行尸走肉。我有点吃惊,她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单纯得像一颗葱一样的黄毛丫头了。

我们通常每星期都会到后门大街上的宾馆开一次房间,享受二人世界的缠绵与放肆。我们在床上的生涩已经随着时间推移变成了驾轻就熟,对于她的身体我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我甚至能闭着眼睛准确地找到她后背和屁股上的几个不起眼的黑痣。她说,将来我一定找机会把身上的黑痣用最先进的激光技术清除掉。我说,你想让天下所有人都欣赏你完美的身体?她盯着我的眼睛坏笑着说,如果可能的话,我愿意试试。然后又说,我若想让自己完全属于你,你要吗?或者说,你做好要我的准备了吗?我脑袋有点转不过弯来,想了半天,然后摇了摇头。她鼻子里哼了一声。

在我还沉迷于爱情的缠绵(或者说感官的欢愉)之中的时候,她却对每周一次的宾馆约会有点厌烦了。有一次做完之后她忽然说,老是这样重复,有意思吗?说完她又觉得不妥,解释说,别误会,我是觉得,我们应该想得更长远些……

我突然有种预感:我们迟早会分道扬镳。

第二学期的时候,程思颖通过竞选成为了班里的团支部书记,很快就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且热衷于参加各种社团活动。而后她又凭借高挑性感的身材和漂亮的脸蛋成为学校电视台的兼职支持人,学校接待上级领导视察或者召开一些重要的报告会的时候,一般都是由她做主持人。她在舞台上的造型很招人眼球:高高挽起的发髻与细长的脖颈搭配得恰到好处,显得典雅高贵而又成熟;贴身的旗袍既富有端庄的古典韵味,又把身上优美的曲线表露无遗。但她旗袍的开叉高达腰际,不时闪露在外的秀美的大腿让那些色迷迷的家伙馋涎欲滴。那个周末,我在台下看那些来自各方面的领导或者学者、教授与她“亲切”握手的时候,心里多少有点别扭;当节目结束,她的身影随他们隐入后台之后,我的视线在绚丽的霓虹灯的光线里失去了目标。

我突然记起,我们已经有十几天没有在一起好好吃一顿饭了。在我去后台试图找她的时候,财经学院的工作秘书说,小程和学院领导一起陪客人吃饭去了。于是那个周末我格外孤独。

在我们的交往过程中,程思颖一直很少主动联系我,此前在我看来是很正常的事,作为男人当然要主动,而且要有胸怀容许女孩子耍脾气使性子,因为她在乎你才会那样做。但现在有所不同了,她在学院的地位今非昔比,她每星期都有各种各样的活动要参加,要在各种各样的据说是非常重要的场合抛头露面,要与各种各样据说的非常重要的人物打交道,我去找她的时候往往扑空,即使见了面她也行色匆匆,她几乎忘记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时间享受二人世界了。这种情况下,我的心眼明显变小了,而且我的情绪显然影响到了我和她的交流。

我去找她的时候,看我沉默不语的样子,她反倒要大度地安慰我了。站在我面前,抬手抚摸着我木木的脸庞,踮着脚尖去亲吻我的额头,我的身高高出她足有大半头,我没有低头去接受她嘴唇的安抚,所以她的嘴唇也就凉凉地印在了我的腮帮上。她有点气恼,说,干嘛那么小心眼……我知道这段时间冷落你了,可那么多事等我去做,我总不能临阵脱逃吧,我又没有分身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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