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2360300000019

第19章 学生遵守法律教育理论指导(7)

(3)文化环境。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九十年代的青少年不再象六、七十年代的青少年那样,他们的自我意识、主体意识更强烈,不再满足于学校里的书本知识,他们渴望属于自己的世界,现实社会的不平衡性在错误地引导着他们,一方面经济的发展,使得消遣、消费型的娱乐场所、歌舞厅酒吧、游乐场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小型点的游击式录像、游艺机摊点更是比比皆是;而另一方面,社会文化德育、体育环境方面硬件设施诸如:图书馆、博物馆、青少年宫、体育场馆等陶冶青少年情操,进行良好思想导向的德育型及智力、知识性的文化娱乐设施却几乎没有什么投资,有的地区甚至没有,于是录像厅、游艺机摊点、游乐场甚至歌舞厅、酒吧成了青少年课外生活的主要场所,外部环境的消费式生活诱惑着他们,而一些老板承包者唯财至上、唯利是图、管理不善,在那样的氛围中极易使缺乏认识能力、缺乏控制力的青少年无法把握自己而被拉下水,荒废学业,慢慢走上犯罪道路。

文化环境中“软环境”——主要大众传播媒介,也是诱发助长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大众传播对社会机体有着重要的调适作用,它可以影响人们的社会心理和价值取向,许多专家学者已经指出:中国青少年犯罪增多,与不健康的文化市场,包括书籍、杂志、报刊、录相、电视电影等有着密切关系。如果不能优化环境,发展健康的文化市场吸引青少年,帮助他们渡过“问题年龄”时期,是很难期望青少年犯罪问题能得到改观。

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对策

犯罪预防对青少年来说,显得更加重要,而且应该是降低青少年犯罪率,促进他们健康向上的主要对策。犯罪预防是指通过一系列手段把可能诱发犯罪的因素尽早消灭,防患于未然。1990年8月27日-9月7日在古巴哈瓦那举行的第八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上通过的《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及1992年1月1日正式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都以相当篇幅规定了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对策,针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新特点及原因,我国当前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对策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内容:

(1)关于家庭方面。社会或政府应当采取一定的步骤和制定方案,为尽可能多的家庭提供机会,学习父母在促进孩子的发展方向所应起的作用和应尽的义务;使过分溺爱孩子对孩子的教育缺乏理智和耐心的父母,使对孩子成长无暇顾及而忙于自己事务的父母充分意识到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他们对社会所负的责任,同时要促进父母与子女间形成亲密关系,使父母能够敏锐地发现其子女的种种问题,及时采取对策,防止他们滑向犯罪的深渊。再者,政府和其它社会机构要充分意识到青少年犯罪问题对社会的危害性,不仅要依靠现有的社会和法律条件,而且做到当传统的制度和习惯不起作用时,应积极提供并推动新的措施的执行,尤其在我国目前这一历史阶段,新旧体制交汇之际,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主动、积极发挥其作用。

(2)关于学校教育。参考《利雅得准则》的规定,教育系统除本身的学术及职业培训活动外,应特别注意进行基本价值观念的教育,尊重青少年自己的文化特性和模式,使他们的个性和自我能力有充分发展的余地,吸引他们走向正确的天地,同时学校要真诚关注面临社会风险的青少年,并配备专门受过培训的老师以帮助他们渡过危险期;再者,通过各种可能的教育途径,沟通老师和同学之间的理解,使他们相互信任,这样老师能尽快发现学生生活中碰到的难题,及时帮助解决以减少悲剧发生的可能性。

(3)关于文化环境。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4条规定“国家鼓励新闻、出版、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它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第25条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上述内容从鼓励与严禁两方面为在大众传播方面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它的实施可起到净化、优化社会环境,促使青少年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作用。

另外,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意味着中国经济真正走向世界。经济背景的趋同,不仅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趋同,更意味保护青少年的措施与对策也有了更多的相同之处,所以我们一方面应注意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要注意与国际规范的要求相当,以保证高水平、高质量的预防措施的适用。

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是一个极复杂的系统,本文仅就当前较为突出的问题择重点谈了一些看法,要真正做到预防有效,还需大量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12.在校学生违法案件的处理

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近些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学生犯罪急骤增多。据统计,1992年全国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共查获未成年作案成员159万名,占刑事案件作案成员总数的135%。其中,盗窃112470人,抢劫23298人,伤害5751人,强奸5054人,流氓3811人,杀人1316人。92年逮捕的未成年人犯32583人,收容教养2081人,劳动教养6636人。从年龄上者,1992年查获的未成年作案成员中,16岁至17岁的100532名,占632%;14岁至15岁的43457名,占273%;13岁以下的15046名,占95%。在这些未成年作案成员中,仅中小学在校学生约占90%以上。

以上统计数字足以说明我国未成年入包括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严重情况,也足以让人触目惊心。对在校中小学生犯罪原因、特点及预防等方面的问题,许多仁者智者已作了诸多细微详尽的分析和探讨,但是,如何使已发生的“坏事”变成“好事”,切实避免更多的在校学生误入歧途,这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急需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1993年9月16日至29日,福建省综合治理委员会和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组织的由教育、公安、司法、文化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深入莆田、漳州、厦门等地,对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及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工作进行抽查。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听取各级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在处理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上的一些经验作法的汇报,并走访了受处罚的在校学生、学生家长和学生在读的学校,深刻地感受到:惩治在校学生并不能做单纯的处罚,它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需要我们公、检、法三部门在办案实践中不断摸索、及时总结。

从法理上讲,对特殊的处罚对象,应当采取不同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这不仅是立法也是执法中必须遵循的原则。实践中处理好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尤其要把握好在校学生这一处罚对象的特殊性,因为在校学生大部分都是未成年人,他们生理上的日益成熟和个性的逐步形成决定他们在这一时期认识能力偏低,是非观念淡薄,意志薄弱、情绪激动等弱点,又有自身可塑性强的特点。我国现行刑法第十四条“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正是基于此种考虑,所以,在办理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案件时,要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要求,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必须注意在校学生有学校教育这一环节,比起流失在校外的未成年人来讲,对其实行家庭、学校、司法等多方位的综合教育,更能收到显着的效果。

因此,公、检,法等部门在办理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中,要尽力选派有一定犯罪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知识的同志参加,在办案中要十分注意研究他们的心理、生理特点,善于寻找他们身上的积极因素,抓住他们的闪光点,启迪他们的良知,并注意发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特殊作用,共同配合做好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

公安机关对在校学生轻微违法行为,经警告教育后应让其尽早返回校园,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须处以行政拘留的,也尽量不要实际执行,即使需要执行的,治安行政拘留所也要严格执行《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将违法的在校学生与成年人犯、屡教不改的惯犯、累犯分押、分管。

在适用强制措施上,对违法犯罪的在校学生,一般不准使用警棍、警绳、手铐等警械,对未满16岁的在校学生一律不准收容审查。对被判处管制和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校学生,要认真落实帮教措施,针对特点加强考察,检察机关对于在校学生的犯罪行为,“可批捕也可不批捕,可起诉也可不起诉”的案件,要尽量不批捕或不起诉,多适用免予起诉这一检察机关所特有的处罚手段,并坚持对被免诉的在校学生进行案后跟踪考察,同家庭、学校形成三点一线紧密配合型的监督教育机制,对提出量刑幅度的意见,不能只注重法定情节而忽视酌定情节。

即使在校学生犯罪情节与成年人犯罪情节在同样情形下,也要比成年人的量刑幅度至少降低一至二档次,对同时具有其他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则减轻处罚或从轻处罚的幅度尽可能大一些,对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与从重、加重情节同时并存的,应当比照罪行相当具有同样情节的成年犯而从轻减轻处罚,检察人员在每次开庭前,必须对犯罪的在校学生的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监护人的情况有所了解,并要求上述人员按时到庭,密切配合法庭搞好庭审。人民法院在处罚在校学生犯罪的法律适用上,应注重适用缓刑。

在对在校学生犯罪依法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所判处的刑罚为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时,一方面考察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并考察其家庭学校管教和周围环境制约条件。只要这些综合因素说明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危害社会的,就应当尽可能地适用缓刑。

另外要注重对在校学生犯罪的免刑处理,我国刑法规定免刑的条件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在校学生犯罪案件本就已具备了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年龄情节,如果再同时存在其他法定的或酌定的从宽情节,综合各种情节看整个犯罪案件属于“情节轻微”,对犯罪的在校学生“不需要判处刑罚”,当然应当毫不犹豫地适用免刑,并可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行为人适用刑法第32条规定的强制教育措施,民事强制处分或者行政处分。目前,人民法院要注意无限制扩大少年法庭的功能,要注意社会具有消化未成年人轻微犯罪行为的巨大能量,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会的力量来加强管理和帮教。

当然,上述对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受到的处罚尽量不要实际执行等做法,仅指在校学生违法罪犯行为情节轻微,造成危害后果不大,影响不是很坏或是偶犯、从犯、胁从犯、帮助犯等,而对于那些主观恶性大,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很坏的,该处罚的还是要处罚。这既体现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原则,也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也只有对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采取特殊的惩罚手段,才能使惩罚的目的即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得以实现,达到既保护社会又保护未成年人的双重目的。

13.语文教学中法制教育的指导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在语文教学中,根据教材内容,向学生传授有关的法律知识,对加强他们的法制观念起到积极作用。下面结合教学实例谈谈我的具体做法。

词中看“法”

在课堂教学活动中,语文教师必将会使用到不计其数的成语、俗语、歇后语等词语,教师在给学生讲解某一个词语意思的同时,不妨尝试一下用法制视角来解释分析这些词语。如“拾金不昧”一词在字典中的意思是“拾到钱财不藏起来据为己有”。

除此之外,教师还应该进一步从法制视角去讲解,如果我们捡到别人遗失的贵重物品不想返还并且占为己有,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就属于盗窃行为。为此,不论从哪个层面上来讲,我们都需要对生活中的词语进行最详尽最全面的了解。

再如,“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意思是:“比喻用对方使用的手段还击对方。”讲完了字典中的意思,还要从更高层次的法制层面来解析这个词语的意思。如果别人挖了我们的眼睛,我们也一定要去挖掉别人的眼睛。这样看似合情合理的以暴制暴的做法,在古代法制不健全的社会情况下也许行得通,但是在法制相当完备的现在,却没有任何立足之地。

在法制社会的今天,如果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就应该果敢地拿起法律这个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利,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要求侵犯我们权利和利益的人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甚至是精神损失。

文中插“法”

初中课文相当一部分篇目都涉及到一些法制常识,这就要求我们教师不应该消极回避这些知识,而应该积极主动地承担起讲述课文相关法制知识的重大责任。

同类推荐
  • 这样记忆最有效

    这样记忆最有效

    本书是《这样学习最有效》的姊妹篇,继承其特色,摈弃教条,直接从学习实例入手,向你介绍几种行之有效、简单易学的记忆方法:百闻不如一见图像记忆——如同复制“白日梦”,任你想像、发挥。借力使力不费力联想记忆——利用熟悉的事物连接信息,省时又省力。有头有尾不忘记连锁记忆——两两相连,顺序不乱,完美记忆从此开始。有凭有据容易记挂钩记忆——运用形、音挂钩,记忆准确无误。各就各位真好记定位记忆——身体名单挂钩资料,随时随地不忘记。再也不用背数字转码法——用一幅图像搞定一串数字,开启记忆密码。
  • 财务会计(第二版)

    财务会计(第二版)

    余海宗编著的《财务会计(第2版)》结合国际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借鉴了国内外相关资料,立足我国会计实务,以会计要素为主线,系统全面地阐述了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问题。根据我国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本书在第一版的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修改。为了便于读者自学,每章最后增加了本章小结和关键词。具体修订内容:增加了对财务会计概念及特征的阐述;对存货的初始计量问题进行了修改;增加了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的会计处理;补充了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具体会计处理;完善了同一控制下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处理以及应当考虑的因素;修改了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
  • 生活课

    生活课

    本书是一部散文集。精选了杜怀超的散文、随笔、小品文等数十篇。作者丰富的个人经历,使得他的作品展示了人生不同时期的不同风景。生活处处是风景,人间百态皆成文。阅读这些文章,让学生学会生活,领悟人生。
  • 新课标最佳阅读:史记菁华

    新课标最佳阅读:史记菁华

    《史记》不但是我国历代正史的鼻祖,也是一部文学巨著。常读《史记》,可以训练欣赏文学的能力和写作文章的技巧。但《史记》的卷帙庞大,内容广泛,遍及天文、地理、术算各方面,一般人若要全读,分量实在太多,时间和精神往往不能应付。所以,删除赘文,撷取菁华,是个必要的工作,可以便利人们阅读和欣赏,《史记菁华》正是这部文史巨著的节本。
  • 玩转魔方步步高(青少年挖掘大脑智商潜能训练集)

    玩转魔方步步高(青少年挖掘大脑智商潜能训练集)

    潜能是人类原本存在但尚未被开发与利用的能力,是潜在的能量。根据能量守恒定律,能量既不会消灭,也不会创生,它只会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其他形式,或者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另一个物体,而转化和转移过程中,能的总量保持不变。
热门推荐
  • 凤逆红颜:绝色逍遥

    凤逆红颜:绝色逍遥

    “我若为后,必将使齐国凌驾于诸国之上。”她大言不惭地说道。人人都不忍看她相貌时,他却淡然地挥挥手:“准了!”“使君妻妾,不得安生!”那个怨毒的咒语,缠绕着他的一生,或许上天让他娶一个丑女为后,是对他的惩罚吧!
  • 极武天途

    极武天途

    自上古灭世一战以来,天下被划分为东南西北四大玄域,四玄域辽阔无比,人口可达千万亿,在这茫茫众生中,且看仅有三等修炼天赋的苏毅是怎样一步步走向武道巅峰,凌驾于众生之上的。
  • 好莱坞大亨

    好莱坞大亨

    他的传奇从默片时代开始他的成功让人吃惊不已他的电影影迷们最爱,但影评界褒贬不一他的对手都是对他不免赞赏他是电影百年一来话题最多大亨
  • 万王决

    万王决

    大学生何少锋被一个神秘的“二货”生拉硬拽,穿越到处于乱世中的神佑大陆,踏上巅峰之旅。一把沙鹰一杆狙,再加上一把号称“万魔之王”的魔刀,神挡杀神,佛挡灭佛。横刀立马天地间,大喝一声:“还有谁?!”,喝退百万雄师!穿越嘛,就是要任性,霸气。不霸气一点,怎能收获女神芳心,享受人生极乐……
  • 韩情轶事

    韩情轶事

    一个会说故事的人,通常有很多的故事。光怪陆离,不胜枚举。然而其中,有多少是别人的故事,又有多少就是他自己的……故事or人生?我不知道,您想知道吗?
  • 非凡世子妃

    非凡世子妃

    传言木兰公子雌雄难辨,身边更是拥有四大侍婢,个个倾国倾城。更没想到的是一纸圣旨她要先结婚后恋爱了,看她如何在这盛世谱写一段佳话,成就非凡世子妃!(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
  • 物理:物理研究状况

    物理:物理研究状况

    本书分为古代声学、古代光学、古代电磁、古代力学和古代热学等五个部分,介绍了对共振与声波的认识、对共鸣与隔音的利用、奇妙的古代声学建筑、对光源的认识与利用、绝无仅有的成像实验等。
  • 嫡女江山

    嫡女江山

    古武世家的当家君楚,因为一次意外,精神力竟然附身到了悲催、苦命的苏家嫡女苏西辞身上,不能说话,满脸红斑,丹田尽毁,大婚当天被羞辱自尽……却原来,一切都是被卑鄙阴险的苏家二房陷害所致。苏西辞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接下来是君楚的时代……【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蔬菜汤羹 你吃对了吗

    蔬菜汤羹 你吃对了吗

    怎样吃才科学?中国人一般不习惯于生食蔬菜,我们有着丰富的饮食文化和烹调传统,有足够多的办法把新鲜蔬菜烹调得丰富多彩。但是这种成就往往是以蔬菜中营养成分的大量损失为代价的。营养学的研究已经证实,蔬菜中的各种维生素,一经受热,或多或少都会损失。
  • 性与社会

    性与社会

    性是人类两大生产方式的核心要素之一。应该说,没有性就没有人类自身的再生产,没有性也就没有人类历史,更不会继往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