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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孤恋花(3)

深秋的灵泉寺蒙上了一层古老而又明朗的色彩。灵泉寺是当地一处有名的佛教圣地,地处Q大学的西侧不远处,但奇怪的是,灵泉寺的香火并不鼎盛,寺里只几个尼姑而已,来此朝拜的香客寥寥无几、屈指可数,我想这大概是此处地处闹市的缘故吧!为此,灵泉寺现在主要是作为城市的文物而被小心看管着。每当清晨时分或日暮降临时,我们的校园都可依稀听到敲响的寺钟悠远、宁谧的回声,听久了就能感觉到绕梁的钟声洗涤人的烦躁心灵的妙用。记得第一次我来灵泉寺是和那几个死党来此求签的,当然主要问的是因缘,那时候并没有认真地看过寺内的景色,只是寺内一座倾斜的古老石塔让我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那次过后,许久都没有再来过了。不同的情形,不同的心境,再次造访灵泉寺,心情自然是格外愉悦。我和晓晴情侣般地漫步在寺中幽雅的小径,小径上零星散落着些不知道名字的枯黄了的树叶,这让我想起了校园中的枫叶大道。没想到,谈恋爱竟然还有比枫叶大道更为浪漫,更为温馨的去处。寺中一片静谧、清幽,零星点缀着几个来此朝拜的香客,他们看起来心情不错,不紧不缓地迈着悠闲的步伐,像是来此观光旅游的客人。那天,晓晴打扮得更加迷人,小鸟依人般地和我双双出入在寺中的各处景地。晓晴不愧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子,我们仿佛是心有灵犀般具有某种相同的品性,灵泉寺无疑是我们理想中的恋爱圣地。和晓晴优雅地漫步在寺中,感受着秋天所释放出来的特有的温馨气息,闲适地观看寺中在秋色神秘般笼罩下的景色,小心翼翼甜蜜地聊着天,我完全忘记了时间的流逝,我们仿佛是置身于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澄净世界中了。

当问及晓晴为何能想到在这么理想的地方见面时,晓晴神秘地告诉我说,她以前第一次来到此地,就被此地独特的气息深深地吸引了,于是每逢有空闲时,无论心情好坏她都会来此处逛逛的。晓晴最后提议,我们一起去寺庙中烧香拜拜。于是,晓晴和我高高兴兴地往寺庙古老的大殿奔去。晓晴的兴致显得很高,她快步走在我前面,我紧随在后。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母亲虔诚地带着我到各大小寺庙拜拜的情形。这以后,灵泉寺自然成了我和晓晴最常出入的场所了,我们乐此不疲,管它叫爱情圣地。有时候,我在想我能够认识到晓晴这样一个优秀的女孩,是否是上天注定的?我甚至感谢起我母亲来了,我想肯定是我母亲对佛自始至终的虔诚,才让我有缘结识了晓晴这样一个同样喜欢佛教圣地的女孩。

一天,晓晴拿了一首诗歌给我看,她说那是我校中文系的才子陈斯文的作品,是新近发表在《Q市文学》上的。她还说她很喜欢那首名为《证词》的诗歌,喜欢诗歌中有血肉的情感流露和精致的文字表达,现今能写出这种诗歌的人,是很少见的。诗歌的全文如下:

一段路的尽头

掩埋着黄金的尸骨

还有一家挂羊头卖狗肉的店铺

烧红的童子鸡娘娘鱼

烤掉了

倒挂在旅人头上的汗滴

效仿姜太公钓鱼的方式

让旅途缺心肝少肺

自然地焚烧

尸骨荡然无存的证词

是脚步铜墙铁壁的印迹

踏着一面衣衫褴褛的旗帜

上面写满被焚烧过的文字

隐约是一些有关野草的诗句

在路的尽头

尚存一线生机

随风飘逝

身为《Q市青年报》记者的她,自然对文学极其热爱,喜欢上中文系才子陈斯文的作品,自然是在意料之中的事情。那时候,在Q大学谁不知道陈斯文的名号,连我们几个都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恨不得能和他一样,不然就是能成为他的兄弟也好,至少能长得比较像他,希望能像他那样长得极其迷人。晓晴还得知,陈斯文所领导的新龙文学社即将在学校举办大型的诗歌朗诵会,到时,她希望我和她一起去看看,顺便看能否采访到陈斯文。

过了不久,陈斯文亲自策划的诗歌朗诵会在Q大学如火如荼地如期展开了。这在当时,也算是Q大学的一大盛事。光是前期听到的谈论就不绝于耳了,特别是那些崇拜陈斯文,喜欢陈斯文的女生,个个显得神采奕奕、兴高采烈的,好像要出嫁那般喜悦。她们带着幸福的神情,猜测纷纷:有的谈论着陈斯文那天的打扮,有的谈论着陈斯文朗诵诗歌时的神情,水平比较高的则谈论他会朗诵他的哪几首诗歌,等等。总之,在那个还把文学看成是神圣事物的时期,在高校,这样的谈论不足为奇。特别是像陈斯文这样文学造诣极高,又长得特别迷人的才子,更是当时许多女生谈论的不厌话题。

我和晓晴第一时间前往诗歌朗诵会会场时,会场早已人满为患。会场设立在中文系专门的会议教室,当时经过一番改装,整个会场弥漫着浓浓的节日般的气氛,在阴暗的彩色灯光下,醒目的镶金艺术字“新龙诗歌朗诵会”在会场上空闪着辉光。一旁前来捧场的校名将乐队的成员正专注、入迷地弹奏着乐器,轻盈的怀旧音乐从会场中飘悠而出。会场正中的长桌上依次坐着几个新龙社团的主要干事,由于那边的灯光太幽暗,看不清哪个是陈斯文。会场下的座位是早没有了,我和晓晴只得尽量往围拢在一旁观看的人堆中钻,看能否找出个较为适合观看的位置。轻盈的乐声一停止,会场中央的白炽灯紧接着就亮了起来,整个会场顿时有如白昼那般明亮,这时终于可以清晰地看到陈斯文了。他就坐在大约会场正中的位置,一身新奇的打扮:头戴一顶当时最为流行的浅灰色格子鸭舌帽,身着光鲜亮丽的白色运动服,配以优雅的笑容,瞬间让许多人兴奋了起来,特别是女生们陆续欢呼雀跃地鼓起了掌,使原本幽静的会场顿时有点嘈杂了起来。

透过扩音话筒,陈斯文宣布了诗歌朗诵会正式开始。陈斯文的发言显得很简短、很普通,并没显示出中文系才子应有的本色,只是他身为名将乐队主唱的迷人音色,掩饰了他说话的普通,让听众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他的声音上,而非他讲的内容上。关于这一点,身为一个男性,虽然我也对陈斯文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毕竟还存有几丝的难以调和,男生与男生的关系毕竟无法像男生与女生那样亲密无间,为此,充分调动所有灵敏的感觉我是听出来了。但我想,当时在场的大多数人是不会在乎的,他们只关注陈斯文本身的闪光点,并不会刻意去抓他的不足之处。特别是女生,他们只看重陈斯文的文学才气、迷人的外表和声音,其他的对她们来说,就不是那么重要了,甚至可以忽略不计。陈斯文简短的发言一结束,会场下的欢呼声和掌声旋即就此起彼伏地响了起来。接着,陈斯文以他悠扬的嗓音,首先朗诵了一首名为《午夜心情》的诗歌,陈斯文特别的装扮,配以带情感的动作与表情,把那首名为《午夜心情》的诗歌诠释得淋漓尽致。于是,会场下又是一阵欢呼与掌声了,几个活泼的女生趁着停歇的空挡陆续把精心准备的鲜花献给了陈斯文。这样的情景是没什么特别的,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正当大多数人期待着陈斯文能再多朗诵几首精彩的诗歌时,陈斯文却深深地向会场下鞠了个躬,而后做回了原位,没有继续朗诵了,这让会场下的人多少有些扫兴了,但他们都想着好戏还在后头呢,说不定,等下他会有更精彩的表演,也就不再那么失望了。

接下来,要不是会场下的一个男子的突然造事,朗诵会将按照原先的程序有条不紊地继续进行下去。应台下观众强烈的要求,陈斯文再次上场朗诵了一首名为《如何缝补一个支离破碎的苹果》的诗歌。当朗诵进入高潮时,陈斯文手拿一个塑料的苹果,双眼深情地注视着它,用带磁性般的嗓音朗诵完:一个支离破碎的苹果/不知被咬了几口/还可以再咬上几口/吃掉没有距离的羞涩/想象着如何缝补/一个苹果的支离破碎……这几句诗句后,会场下一个男子突然跳上台,神情激奋地用双手死死揪住了陈斯文的衣领,把他高高地举起,发疯般地大声不断咆哮着:是你,是你让我失去了女朋友……整个会场顿时混乱了起来,朗诵会也被迫中止了。为了安全着想,我只得带着晓晴先行离开了会场。

事后,这件事情自然成了Q大学一大热点事件。大家对这件事众说纷纭,没有一致的看法。有的说,确是陈斯文喜欢上了那男子的女友,因此那男子把他当成了情敌;有的说,是那男子嫉妒陈斯文,故意要让他在众人面前出丑;也有的说,是由于陈斯文朗诵得太投入了,太专业了,以至那男生触景生情想起了他被女友抛弃时的情景;更有的干脆说,那男子是个神经病。其中,最为可靠的一种说法是,那个男子患有轻微的神经病,又正处于失恋之中,而陈斯文又朗诵得太感人了,那首诗歌写得也太好。一首有关如何弥补失去恋情的爱情诗歌,正好让男生顿时触景生情、难以自控,误把他当成了情敌,做出令人难以置信的行为来。幸好,后来那男子在众人及时的制止下,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失,恢复了正常,没再做出更为疯狂的行为。当然,当时绝大多数人是相信这样一种说法的,我和晓晴也不例外。

诗歌朗诵会事件过后,陈斯文的形象并未因此受损,众多相关的谈论都是有利于陈斯文的,虽然那男子口口声声说是陈斯文让他失去了女朋友,但是这又有什么凭证呢?为什么不是那男子的信口胡言呢?人们都说那男子不正常,是嫉妒陈斯文,才会那样做的。而陈斯文平日里是大多数女生崇拜的对象,拒绝了许多女生的主动追求,又有谁是他喜欢的呢?也极少看到他和女孩子单独在一起过。为此,当时大多数人都认为这纯属一出闹剧,为陈斯文感到愤愤不平的,甚至有人对那男子骂不绝口,毕竟是那男子的贸然造事,才使一场原本十分精彩的诗歌朗诵会就此夭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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