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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生死花园(6)

那时候,他还想唱一支歌——不是流行的,是民歌,是土腥味呛人、有点黄色的那种,他想到了山西《七十二开花》,唱了其中一句:“山药蛋开花一股嘟白,小鸡子透过扳机来。”“小鸡子”和“扳机”各指男女生殖器。这歌曲是他从山西的一个放羊人那里听到的,多少年不忘,或许只因为这歌词直截了当的缘故吧——不仅如此,在很多时候,他会想起这一支民歌,不由自主哼唱起来,可惜收集的不全,只是其中的几句——他一直这样认为:民歌,要比诗歌伟大,一支民歌可以将当代的所有诗歌映得黯然失色。

他的小姨妈盖房子,他去帮忙——多少年没有做过苦力活儿了,但他很卖力,他知道,小姨妈也和母亲一样,小姨妈的事情就是母亲的事情,母亲的事情就是他的事情。不巧的是,他的一个亲戚的狗被车压伤了,趴在马路边奄奄一息,他母亲怕狗死了,提了剩饭和馒头,去喂。然后抱着往回走,累了,放在一边的树荫下——再抱时,狗猛然咬住了他母亲的左手腕——躲出后,鲜血支流,那时候,他正在小姨妈家帮忙,正干得热火朝天,有人叫他——看到了母亲的伤口,足有2米深。

他心疼——妻子带着母亲去医院包扎,他急,干活儿心不在焉,趁众人吃午饭,他骑了摩托车,5分钟跑了10里地——由于慌张和快,还差点碰伤一个人。医生说,要是狗的牙齿再长一点,就伤到动脉了。他看着躺在病床上的母亲,既欣慰又觉得心疼,眼泪就要留下来了,到走廊上抹掉。

他们再一次踏上回程,出了家门,村庄的山峦在车窗外告别,熟悉的景象像是一场梦境,绿色的草木是最可安慰的。再次到北京,还是利文来接,然后吃饭——那时候的杨献平先生,脸色已经黑了好多——两个月来,他和父亲一起,在烈日下的卑微劳作,从麦子成熟到玉米茁壮。

列车向西——沿途的州县,他们是陌生的,我只是路过,多次的,像一只掠地飞行的鸟,在张家口,短暂停车,他用手机给儿子照了一张像;而呼和浩特和包头都是深夜,黎明是银川,想到这里的一位诗人——梦也。中卫之后是腾格里沙漠——黄色的沙子,委顿的植物,一边的长途车辆运行得声无息,落在阔大的戈壁上,有一种鹰翔浅空的感觉。

再一次落足巴丹吉林,重复的工作又开始了,最初几天,熟悉的似乎有些陌生,但没过多久,一切都像往常一样。十一去了低窝铺一边的404厂,和朋友们喝酒、跳舞、唱歌,谈论失败和不朽,男人和女人,爱情与非爱情……一个月后,他又去了一次,照常喝酒、跳舞和胡说八道,在深夜,与朋友们拥抱,还有女士——那时候,深秋的大街上冷风吹动,而酒后的拥抱让一个人的身体和灵魂获得了短暂的温暖和安静。

现在,他又坐在这里,像往常一样,从这里到那里,每周两次乘车,在戈壁之上滑行。在一个夜晚,忽然发现,戈壁上稀疏的骆驼草堆起的黄沙,看起来就像坟茔。最近一段时间,他听说和遇到两件事情——两个男女相爱了,都是他的朋友。如火如荼的时候,就相聚在某个城市的某个宾馆,情不自禁,激烈做爱,以肉体的最终融合完成爱情的最后方程式——尽管很快烟消云散,但他们觉得还是幸福的,都没有一点不应当和后悔。另一件事情是:一个同事真的要离开了,回到桂林,吃饭的时候,他说到了生活——随意、简单、不生养孩子、走到哪里算哪里,充满了颓废的后现代主义倾向,还有一种厌倦。他看着他的眼睛,他躲开,他知道,生活原本如此。或者说,一个人或者两个人组成的生活,终究逃不过更多人的生活模式乃至他们给予的影响。

转眼之间,就是12月,12月的沙漠风是冷酷的,也是热烈的,他时常感到脊背发凉,脚踝冻疼。这一年,他先后对许多朋友说,要保重身体,预防禽流感;他读书,不过《圣经》、《鼠疫》、《海市蜃楼中的帝国》、《1688年的全球史》、《忧郁与荒原》几本;他几乎写不出诗歌了,总是想起民歌——陕北、山西还有凉州小曲;每周给父母打一次电话;不断更新手机通讯录,删除或者增加,总伴随着喜悦和不安。这一年,他一个人起草、下发和上报了大约21份报告、方案、计划、措施等等公文,一个人做了一个月的三个人工作,还迎接了一次大规模的检查。除此之外,他一直混迹于网路,搞了一个散文中国论坛和一个博客,一个智客。他写散文,乱七八糟,什么都写,他说出自己的心事和欲望。他说散文是个人史是大时代和地域背景下的个人身体和情感经历,隐晦或者明朗,狭窄或者广阔,他要求一种本质和真相。他厌倦了诗意,也厌倦了虚伪,在很多时候,他只需要忧伤,但异常渴望误解之后的生动和明朗,而事实并非这样,一切都还在继续,忧伤和误解,好像他生活的两对翅膀。现在,又一年的时光即将过去,他不知道为什么又是一年,一年究竟是怎样的一个概念?他时常觉得自己在加速衰老,像一只风筝,在时间的空中,越来越陈旧,也越来越轻盈。

总要有一些厌倦

这一天就要过去了,但我是厌倦的。没有来由的厌倦,感觉就像是一朵飘浮的棉花,令人顿感虚弱,也有一种摸不着的空幻。也像是一块嵌在山坡上的石头——终有一天会裸露出来,甚至滚下山坡——人何尝不是如此呢?厌倦是自己对自己的一种排斥,也是自己对自己乃至生命意义的一种重新认识。

2005年12月3日,冬天的巴丹吉林,我照常窝在家里,像一个地鼠、一条蛇或者一只休眠的蜘蛛,长时间坐在微机前,看一些图片或者文字,搞笑或者沉重,哲学或者世俗,身后是妻子不停忙碌和儿子的嬉闹,乃至风在窗外穿过行人和树木的呼啸声——这样的一种生活——我已经重复了很多年,每年的冬天大抵如此,风在浩大的戈壁上飞行,又何尝不是在我们的头顶乃至内心呢?我已经感到了厌倦,这种厌倦是重复的生活景象所带来的,也是个人生命和思想的一种自觉意识。

我敢说:每一个人,在清晨都很清醒——很多时候,我张开眼睛,第一个念头是:我还活着——这是令人高兴的,但其本质是令人沮丧和无奈的——每一场睡眠都像死亡,呼吸着的死亡,一口气的存在使得生命在无意识的状态中获得了一种休整。而当意识重新回来,主导一个人一天又一天的生命行为,那么,所有的沮丧和无奈都是暂时的,生命驾临新的一天,它虚无而真实,所展开的和所隐藏的一样多。很多时候,一个人,其实无法预料稍候一分钟之内所要发生的事情。

前些天,接到多年没有联系朋友小皮打来的电话,满口笑声地问我知道她是谁不?我猜了半天,说遍所有女性朋友名字,也没想到小皮。小皮嗔怪了一句说,她终于恋爱了,一个事业单位的男人,比我帅上十万八千里再加孙悟空一个跟头——我笑了一声,才知道她小皮是在埋汰我。我反击说这和俺有什么关系啊?沙子和金子,虽是同根生但没有类比性——止住调侃,小皮又说,她最近读了一本书,叫《1688年的全球史》,作者是英国的小约翰·威尔斯。我还没来得及插嘴,小皮就介绍说,这是一本博大而又细致的书,将1688年的世界史分成具体的段落,就像一个个面包横切面一样,一节一节进行记叙和展现,读后给人一种庞大的开阔感,且有着散文的流畅和小说的雍容。

说完,小皮叹了一口气,说,她恋爱是真的,但现在已经厌倦了。我说怎么厌倦了?她说也说不清为什么,反正厌倦。说完,道了一声保重,就放下了电话。我看了看表,正好24分钟——正好和一天时间的10倍数相吻合。我没有想到的是,我的厌倦已经烟消云散,而另一个人却又说出了厌倦。我不知这是巧合,还是必然,是同一种性质,还是各有所属?一个上午,我一个人坐着,在微机面前,傻子一样,脑海里反复出现“厌倦”这两个字。或许是受了小皮的情绪影响,竟然也再一次觉得了一种莫名的沮丧——那种感觉,就像是一根长长的针,扎在我的意识里,而且越来越深。

我不知道这到底为什么——厌倦,成为了一种共同的情绪,或者说是一种社会病。我站起来,站在窗前,冬天已开始了很久,干枯的沙漠在风中摇晃着稀黄的太阳,行人的脚步在楼壁上敲着空旷。就连那些光秃的杨树,也浑身沾满了白色的灰尘——我想风会不会厌倦呢,还有其他的人和树木,乃至无形的时间和空间?摊开的书籍像是一张远古的面孔,照进房间的阳光似乎有一些温热——我脑袋混乱,像是被重物击中,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不想去做,呆呆地,站起或者坐下。

吃中午饭时,看到肉,猪的,熟烂得像是一块凝结的土,牙齿稍微一碰,就烂在嘴巴里了。我想到了猪——乡下的猪,人类多少年的伴侣和鲜美食物——它们是不是也厌倦了?总是在长大之后被人类的刀子杀死,肢解,然后变成每个人口中嚼动的食物——这是残酷的,我在吃的时候,总是会想到每一个食物的来源乃至它们最初的模样——成熟是不是也是一种厌倦呢?亲爱的植物和动物们——它们的厌倦的基础是成熟,而人的厌倦却无处不再。

还有一段时间,我厌倦吃饭,不想做,也不想吃——不管身体一再的强烈反叛,坐在某个地方,像一尊雕塑一样,除了手指和眼睛,其他的部位都是僵硬的。直到最后,我觉得了疼痛,来自胃——器官的疼,击穿感觉的疼,让我无所适从。但我仍旧厌倦吃饭,不愿意站起来——我不知道这究竟为了什么——似乎是对自己的惩罚,但又像是对物质的一种敌视。当我站起身来,还没有迈步,就是一阵剧烈的晕眩,而后是迫切的饿,杀人的饿——我像疯了一样,还没有提上鞋子,就跑出门,下楼,直奔饭店,而当胃获得一定的食物,我感觉还没有充满的时候,就又厌倦了吃饭,看着那些菜肴,突然觉得了十分陌生和可怕,继而涌出的感觉还是厌倦,放下筷子和碗,起身之后,再看,却又觉得自己吃剩了那些饭菜突然面目可憎起来,像一些人,或者一些不干净的东西,让我觉得了自己在某些时候的不道德甚至可耻。

每一年当中,总有一些时间,我是恍惚的,也很容易厌倦和沮丧的——就像现在:2005年的12月3日,再一次感到了来自自身的不可遏制的厌倦情绪——从早晨开始,一直持续到深夜。傍晚,去酒泉办事的同事小赵回来了,给我带回了小约翰·威尔斯的《1688年的全球史》,我接住,有点迫不及待,翻看了它的目录。晚上细看的时候,想起小皮,不禁笑笑,然后想:小皮为什么厌倦呢?恋爱是最美的事,连美好的事情都可以厌倦,还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整个晚上我照旧坐在微机前,摊开的《1688年的全球史》,淡红色的封面和封底沉在玻璃上面,洁白的纸张密密麻麻的汉字像是一大群的蚂蚁标本。我想到,相对于他人或者更大的世界——2005年12月3日,这是我一个人的生活乃至精神史,我用一个晚上,把它记叙下来——直到深夜,揉揉眼睛,黑夜更冷,厌倦的感觉又从内心升起,像是庞大的烟雾和毒气,以曼妙的姿势,蔓延开来。

还没开始就错了

还没开始就错了——我知道,但我愿意。这是一个悖论,有一种死不悔改的固执,还有一种勇往直前的丈夫气概。很多时候,我是这样的,明知道是错误,但还要去做。比如说,心里早知道不可能和某一个心仪的女子结婚,但还是喜欢恋爱,和她在一起。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现在想起来,好像是极为美妙的,又好像不是,对自己来说,似乎暴露了某种恶劣天性。

经历了人世的沧海桑田之后,忽然之间,什么都明白了然了一样,不再谨慎,不再楚河汉界,泾渭分明,不越雷池一步。具体说,这是一种沮丧,或者说洞彻人世之后的一种消极对待,也可以说是随波逐流,受到社会大环境的的影响。十多岁的时候,总是把爱情幻想得美轮美奂、纤尘不染、极尽浪漫,甚至想,将来若有人爱我,我一定好好对她,哪怕夫妻性事,也要轻拿轻放,小心翼翼——这种幻想,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但没有人会否认它是美的,甚至用来被歌颂,成为一种人的自身品质的鲜明体现和象征。

还有很多时候,我总是幻想一些不切实际的事情,比如,想去某个地方,充满了向往,甚至有些迫不及待,而一旦到达,进入之后,却与愿望大相径庭,风牛马不相及。有一次,见到了一个慕名已久的人,几天时间,交谈和相处之间,竟然发现这个人俗不可耐、浅薄之至、真的是浪得虚名,与传说格格不入——不由产生盛名之下,其实难符的感慨。进而怀疑自己的审美观乃至世俗判断力。而另一些,没有任何美好预感和期望的事情,往往超乎想象,美好得令自己吃惊。不久前,又去了一个地方。此前,朋友多次邀请,而在个人想象中,那里肯定枯燥无味。可是不然,去了之后,竟然比最想去的某个地方都好,不是环境,而是人。具体说,是那里的朋友。人是决定性的,物质和环境只是一种陪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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