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2241800000004

第4章 法律与立法的二元观——哈耶克法律理论的研究(2)

我们应当学到了足够多的东西,以避免用扼杀个人互动的自生自发秩序(置其于权威当局指导之下的方法)的方式去摧毁我们的文明。但是,要避免这一点,我们就必须否弃这样一种幻想,即我们能够经由刻意的思考而“创造人类的未来”……这是我……现在给我就这些问题的四十年的研究所下的最终结论。

哈耶克的这一“最终结论”,不仅为我们理解他的社会理论的知识论基础提供了最明确的启示,而且也的确勾画出了哈耶克整个研究中的最重要的论题。

具体而论,它一方面表明了哈耶克一以贯之的论辩路径,即对社会进程做有意识的控制或刻意指导的各种诉求,不仅永远不可能实现,而且只会导致自由的丧失,进而最终摧毁文明。因此,哈耶克主张,“作为个人,我们应当服从各种力量并遵循我们无法希望充分理解但文明的发展(甚至它的维续)却依赖于其上的各项原则”。另一方面,它还明确标示出了哈耶克社会理论赖以为基础的“进化论理性主义”特征;换言之,立基于此一“最终结论”所凸显的他对那种由一些苏格兰道德哲学家所明确阐明的“进化论理性主义”的继承与他对“法国启蒙运动传统”所表现出来的“建构论唯理主义”的批判的两分框架,哈耶克建构起了他的“进化论”的自由主义社会理论。

就哈耶克的社会理论而言,我个人以为,其最为核心的洞见可以被归纳为以下几个命题。然而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所有这些命题都是以否定“原子论的个人主义”为前提的。

第一,哈耶克认为,所有社会型构的社会秩序不是生成的就是建构的:前者是指“自生自发的秩序”(spon tan eousorder),而后者则是指“组织”

(orga ni zation)或者“人造的秩序”(amade or der)。然而,为了更为确切地指称这两种社会秩序,哈耶克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开始采用两个希腊术语以强调它们之间的区别:他用cosmos(即“内部秩序”)这个术语来指称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其特征是这种秩序不具有一种共同的目的序列,所具有的只是每个个人的目的;然而,那种以确定或实现具体目的为特征的组织形式,哈耶克则把它称之为taxis(即“外部秩序”)。哈耶克认为,人之行动可能并不严格符合刻意设计的、有意识的组织秩序这个事实,并不意味着这些行动是非理性的或者不具有可辨识的模式,事实可能正好与此相反,因为存在于这种行动中的常规性或模式就是自生自发秩序。然而在这两种社会秩序中,哈耶克指出,只有自生自发秩序才是自由主义社会理论的“核心概念”,或者说,“社会理论的整个任务,乃在于这样一种努力,即重构”存在于社会世界中的各种自生自发的秩序,这是因为在哈耶克的分析中,自生自发秩序与组织完全不同,它们的出现和进化以及它们演化扩展赖以为基础的规则机制所具有的非设计性质或非意图性质,必定会引发真正需要解释和理解的问题,因此只有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才需要有相应的社会理论的建构。

第二,哈耶克立基于上述的社会秩序分类学框架进一步指出,道德、宗教、法律、语言、书写、货币、市场以及社会的整个秩序,都是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哈耶克把所有这些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都归属于同一范畴的预设,显然是它们生成演化的过程极其相似,更具体地说,亦就是它们都不是因计划或设计而生成的,而是“人之行动而非人之设计的结果”。然而,哈耶克又明确指出,在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本身中,还存在着两种无论如何不能混淆的秩序类型:一是在进行调适和遵循规则的无数参与者之间形成的互动网络的秩序(或称为行动结构),二是作为一种业已确立的规则或规范系统的秩序。哈耶克就此指出,“个人行为的规则系统与从个人依据它们行事而产生的行动的秩序,并不是同一事情;这个问题一经得到陈述,就应当是显而易见的,即使这两种秩序在事实上经常被混淆”,因为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并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是“这些秩序的要素在回应它们的即时环境时遵循某些规则的结果”,或者说:“只有当个人所遵循的是那些会产生一种整体秩序的规则的时候,个人对特定情势所作的应对才会产生一种整体秩序。如果他们所遵循的规则都是这样一些会产生秩序的规则,那么即使他们各自的行为之间只具有极为有限的相似性,也足以产生一种整体秩序”。显而易见,自生自发社会秩序在这里并不能够被化约成行为规则系统,也因此,社会理论的任务之一就在于揭示那些只要得到遵循便会导向自生自发秩序的规则及其赖以存续的常规性。

第三,根据上述“行动结构”与“规则系统”的两分框架,哈耶克形成了他的社会理论中的另一个重要命题,即社会行为规则系统“文化进化”的命题;而对这一核心命题的阐发,则为哈耶克在法律理论建构的过程中最终确立了着名的有关社会行为规则系统的“文化进化理论”。这是因为这一有关社会行为规则系统“文化进化”的深刻命题为哈耶克奠定一种新的解释路径提供了某种可能性,即这些社会行为规则不仅引导着那些以默会的方式遵循它们但对为什么遵循它们或对它们的内容并不知道的行动者如何采取行动,而且还反过来在更深的层面上设定了社会秩序的自生自发性质,亦即通过行动者对他们所遵循的社会行为规则的“文化进化”选择而达致的自生自发进程。毋庸置疑,贯穿于上述核心命题的乃是个人自由与社会整体秩序间关系以及秩序与规则间关系的问题;据此,一如我在此前的论文中所说的,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和解释就是“哈耶克的终身问题”,或者说,哈耶克建构其社会理论的核心目的乃在于对人类社会中的“自生自发秩序”(即内部秩序)做理论上的阐发和扞卫,因为正是这个“哈耶克的终身问题”反映了或支配着哈耶克整个社会哲学建构的过程。

(二)哈耶克知识观的转换与“规则范式”的确立

另一方面,我们还必须指出,哈耶克社会理论所达致的一系列重要命题更是在我称之为的哈耶克关于“知与无知的知识观”的转换的逻辑脉络中展开的,而且也是在其间得以实现的。哈耶克在“分立的个人知识”经“知道如何”

(knowhow)的默会知识再到“无知”概念的转换过程中,达致了从“知”意义上的主观知识观向“无知”意义上的“超验”知识观的转化——这可以典型地表述为从“观念依赖”到“观念决定”再转向“必然无知”或“理性不及”的发展过程。

然而就本文的侧重点而言,我个人以为,哈耶克的社会理论建构在20世纪50年代(更准确地说是在60年代)所发生的这一根本性的知识观变化,最值得我们注意的就是哈耶克从“观念”向“规则”等一系列概念的转换,因为正是透过这些概念的转换,标示着哈耶克实质性社会理论的建构路径的变化,表明了哈耶克对行动结构与规则系统“两分框架”的拓深,也在更深刻的层面上意味着哈耶克“规则范式”的确立。

哈耶克在知识观方面所发生的转变以及因此而对他真正建构其社会理论的实质性意义或影响,我认为大体上可以见之于下述三个紧密勾连的方面。

首先,哈耶克从“知”向“无知”观转换的知识努力,里程碑似地标示着哈耶克在1960年以后对他此前设定的理论命题的转换,亦即从提出“整体社会秩序乃是经由个人行动者之间的互动和协调而达致的”命题,向确立“整体社会秩序不仅是由个人行动者间的互动达致的,而且更是由行动者与表现为一般性抽象结构的社会行为规则之间的互动而形成的”命题的转换,一如他在1965年发表的《理性主义的种类》(“Kinds of Rationalism”)一文中以比较明确的方式提出了“个人在其行动中遵循的抽象规则与那种抽象的整体秩序之间的种种关系”的问题,并且得出结论认为,“那种抽象的秩序乃是个人在那些抽象的规则加施于他的限度内对所遇到的具体而特殊的情形所做出的反应的结果”。当然,我们也可以通过把这两个命题转换成实质性问题的方式来指出它们之间的差异,因为一如我们所知,社会秩序问题的设定所要求的远不止于对这种秩序所赖以存在的条件进行形式层面的描述,而是必须对置身于该社会秩序之中的行动者是如何始动其行动这个实质性问题进行追究:这样,前者便可以转换成行动者是如何在“知”的情形下始动其行动进而维续社会秩序的问题;而后者则可以表述为行动者如何可能在“必然无知”的情形下依旧进行其行动和应对这种无知而维续社会秩序的问题。

其次,哈耶克立基于“无知”意义上的默会知识观而引发的自生自发秩序问题的转换,一如上述,其核心要点就在于一些原本为行动者所“知”的社会行为规则现在却在性质上转换成了独立于这些行动者对它们的辨识或“知”而存在的规则;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不仅行动者所遵循的社会行为规则,而且由这些社会行为规则所增进或促成的行动者的行动本身,也往往是他们本人所不知的。

这个问题在理论研究上的根本意义在于: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行动者在语言上并不知道或不能恰当地概念化那些增进或促成他们正常行动的社会行为规则,那么显而易见,社会就不能仅从行动者的观念或行动中综合出来,而这也就当然地导致了哈耶克对其社会理论研究对象的重构:原来根本不可能进入其研究对象的社会行为规则,现在也就当然地成了其研究对象的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这是因为一旦哈耶克认识到了行动者能够在无知的状况下协调他们的行动并形成社会秩序,那么他实际上也就在更深的一个层面上预设了某种独立于行动者的知识但却切实影响或支配行动者之行动的社会行为规则亦即哈耶克所谓的“一般性的抽象规则”的存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行动者并不知道的社会行为规则以及行动者与这些规则之间的互动构成了哈耶克社会理论的研究对象。

再次,哈耶克经由提出“自生自发社会秩序不仅是由行动者与其他行动者发生互动而形成的,而且更重要的还是由行动者与那些并不为他们所知(‘知道那个’的知识)但却直接影响他们行动的社会行为规则发生互动而构成的”的上述命题,还致使他在社会理论的分析过程中发展出了另一个与此相关的重要命题,即“人的社会生活,甚或社会动物的群体生活,之所以可能,乃是因为个体依照某些规则行事”。哈耶克这个命题的关键之处,乃在于行动者在很大的程度上是通过遵循社会行为规则而把握他们在社会世界中的行事方式的,并且是通过这种方式而在与其他行动者的互动过程中维续和扩展社会秩序的。与此相关的是,我们也可以说这一发展是哈耶克在研究知识发现和传播的机制方面的一个转折点,因为这些社会行为规则不仅能够使行动者在拥有知识的时候交流或传播这些知识,而且还能够使他们在并不拥有必需的知识的时候应对无知,一如哈耶克所言,这些社会行为规则乃是“社会的集合知识的体现”;更为具体地说,如果一个行动者成功地遵循了一项社会行为规则,那么这个行动者便通过此项规则而具有了实施某一行动的能力。

综上所述,哈耶克经由“知”向“无知”知识观的转化而获得的最为重要的一项成就,我将之概括成他为其社会理论所建构的认识和解释社会的“规则”研究范式,而这正是他从内在理路上得以建构其法律理论的最为重要的途径之一。

哈耶克“规则”研究范式的确立,由于它以“人不仅是一种追求目的(purposeseeking)的动物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种遵循规则(rule fo llowing)的动物”的观点为前设,所以它也就不仅意味着人之行动受着作为深层结构的社会行为规则的支配,进而还意味着对人之行为的解释或者对社会现象的认识乃是一阐释某种独立于行动者的知识但却切实影响或支配行动者之行动的社会行为规则的问题,而不是一简单考察某些刻意的和具体的行动或事件的问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个人以为,哈耶克的这一研究范式涉及了对人们所熟知的“个人”与“社会”或“行动”与“结构”等彼此对立的认识框架的革命性“改造”;而且也为他在此一研究范式的支配下对法律问题展开实质性讨论提供了一种极具意义的知识进路。

(三)哈耶克自由理论的建构与法律问题的提出

一如上述,哈耶克经由无知观的建构而确立起了其社会理论中的社会秩序分类学,而且这一分类学也为他在洞见或解释社会的繁复进程方面提供了一个极为精致和强有力的进路,但是与此同时,从逻辑的角度看,它也在更深的层面上提出了一个哈耶克必须经由理论上的拓展方能做出回答的问题,这是因为哈耶克通过其所建立的社会秩序分类学本身并不能够直接证明某一种社会秩序比另一种社会秩序更可欲或更具助益性。毋庸置疑,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而我个人认为,哈耶克乃是通过自由理论的建构来回答这个问题的。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 农民打官司法律案例精讲

    农民打官司法律案例精讲

    本书精选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法律纠纷案例25个,从案情回放、审理结果、法理评说、自我运用、法律依据等5方面,剖析打官司的主要过程,传授应用技巧。通过学习,读者可以掌握打官司的关键程序和环节,会写常用状纸和文书,实现边学边用。说法与操作并重是本书特色,拥有它就是把法律顾问请回家。本书可供广大农民朋友、打工者和农村基层干部阅读,也可供一切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人借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者和法律工作者亦可参考。
  • 商法学

    商法学

    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属于特别私法。源于中世纪商人法的商法的一个重要特性是关于商人的法,相应商事主体与商事行为制度均与具有商人特殊身份有关,与商人商行为有关。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法律制度研究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法律制度研究

    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唐铁汉研究员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公共管理的重大理论问题与政府管理创新的对策研究》。应松年教授主编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法律制度研究》是其中一个子课题的研究
热门推荐
  • 守护甜心之幽梦雪樱

    守护甜心之幽梦雪樱

    我们的爱情也许是一场梦,或者是一瞬间的擦肩而过,欺骗了两年的感情,只不过是利用着玩儿,如同玩偶一般,等玩腻了,就会抛弃,告诉事情的真实,你们觉得利用感觉是一种很好玩儿的事情吗?你们觉得爱情这种东西是用来玩儿的吗?呵!你们未免想的太简单了,欺骗感情的人就应该付出代价,像你们把我们甩掉的那种感受,让你们明白什么叫撕心裂肺的痛!后来让你们的生命截止到那一天,我真是不明白你们为什么不懂什么叫爱情,谁会为了你去拼命的战斗,吐出血丝也依然坚强,甚至连命也不要了,而换来的是什么!杀死父母和朋友,下手丝毫没有感情,你们有想过我们的感受吗?从那天开始,我们的复仇游戏就即将开始,做好心理准备吧!欺骗爱情的人!
  • 张二娜的非常婚姻

    张二娜的非常婚姻

    乡镇美女,通过婚姻入城,入城后却两相差异,小事情弄成大事情,离异后新的不适,新的矛盾演绎。
  • 爆萌宠妃:王爷快到碗里来

    爆萌宠妃:王爷快到碗里来

    [欢脱古言!穿越架空,一对一宠文]她,面若桃花,一朝穿越成了相府落魄庶女二小姐。娘亲无能父亲不宠大房狠毒姐妹极品!他,邪魅妖冶,全夜祀男女老少都想嫁的男人,富贵钱财势力滔天,只为绑住一个她。“你要记住!你的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是是是,包括为夫整个人都是你的!”“所以小银票都拿来!”“这个…厄!”“哪里去了!”“为夫拿了所有的小银票小银子做了一整套亵衣亵裤,现在留在身上娘子要不要看?”“滚!”
  • 鹿晗你是我所爱

    鹿晗你是我所爱

    阿曦和阿婷来到北京遇见了伯贤和鹿晗他们四个之间会发生什么呢?Y(^_^)Y
  • 化蝶妃

    化蝶妃

    以封建社会为背景,讲诉在宫廷与官场整治与权势斗争下几个性格迥异的少男少女的爱恨、抉择以及命运。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她们如何选择,最终是否能修成正果?
  • 王子恋上二公主

    王子恋上二公主

    苏沫,一个性格开朗活泼,乐天派的平凡女生,却拥有着不平凡的身世,在得知自己的身世后,跟着从未见过面的父亲来到遥远的日本,继续过着平凡的小日子。然而,却因为他,月城夜的出现,却给她平凡生活来事了崭新的一页。在面对这个帅气男生的感情,苏沫该做出何等的选择。Ps:本故事纯属虚构……
  • 我的极品未婚妻

    我的极品未婚妻

    消失五年之后,重回都市,面对父亲去世的噩耗和苦等他五年的未婚妻,李强毅然扛起一切!公司竞争对手上门威胁?一掌扇飞!地下老大的儿子敢嚣张?一拳撂倒!接手最强社团,高官子弟主动示好,他的崛起势不可挡!在李强面前,所有困难都将烟消云散,因为他另一个身份足以让世界战栗!
  • 九界帝魔

    九界帝魔

    吴南风本过着安逸的生活,但这一日,突如其来的师门之变让他的命运颠沛流离,劫后余生的他带着身世之谜落入海中。在加入大陆第一名派后,他经历了重重磨难:悬崖惊魂、大战九头墨应龙、得到千年古树之精元、与南疆派大战。。。为了救活心上人而猎杀漠北三神兽,遭到人神共愤的他,是否会永坠魔界?
  • 娇宠王妃

    娇宠王妃

    沈妱生于藏书之家,在蜜罐儿里泡了十四年,岁月可算静好。直到她碰见徐琰——明明都说了她是招婿,谁知端王殿下还要执意乱入难道调戏她很有意思?【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穿越未来:墨家哥哥么么哒

    穿越未来:墨家哥哥么么哒

    谭贝贝赶上穿越潮穿越了,不过貌似穿越的方式不对,为毛人家都是到异世到古代,而她谭贝贝反而穿越到了未来啊?话说汽车满天飞啊有木有?话说动不动就吓死人的外星人遍地爬啊有木有?话说……帅到骨子里的首席科学家啊有木有?谭贝贝:“表示这个可以有,”墨子爵:“姑娘这个真没有……”谭贝贝:“依据国际婚姻法第1652章第3款第6小条的第8细则,墨哥哥你犯了婚姻欺骗罪,会被判洗碗十天的哦?”墨子爵:“话说国际婚姻法是什么东东?”谭贝贝:“一个很神奇的东东,一个由首席科学家的首席太太编辑的东东,一个特意为墨哥哥编辑的东东,所以墨哥哥还是从了吧。”墨子爵:“(?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