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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陶土与粪土(33)

他十二岁那年到过日本,那时候他觉得日本真是他见过的最珍奇、最美丽的国家。什么都是那么小巧玲珑;国家的一切设施,似乎都跟十二岁孩童的个儿大小正好相称。石丸在铫子市跟着爷爷奶奶住过一年,这铫子市若吕也很熟悉,当年他或许还跟石丸的爷爷奶奶讲过话也说不定哩。他记得只要站在铫子的半岛上放眼一望,两英里以内的种种景色就尽收眼底。高可数百尺的如拱悬崖一落到底,下面便是太平洋的波涛;一处处小林子宛如一颗颗绿宝石那么光洁无瑕,精致可爱;三五渔村小市,还保持着陋木粗石草创的风貌;水稻田连绵成片,矮山丘仿佛怀着哀恩;铫子市上街巷湫隘,气味逼人,尽是一派鱼杂臭和人类臭;渔船码头上人头挤挤,地下血迹斑斑。哪儿也看不到有一点荒废的景象。远远近近的土地,都已有千年的整治历史了。

若吕把香烟在沙子里捻灭了,摸了摸那两撇稀疏的八字胡子。到处都是如此。日本到处就是这样的美丽,虽说不上风光无限,可也让人觉得世间少有,正如陈列室里或展览会上展出的一盘布置精妙的全景模型。千百年来,日本人过的日子就好比是衣衫不周的看守人看守着一堆贵重的珠宝。他们辛勤耕耘,把一生的心血都耗尽在土地上,而自己却只落得一无所获。他当时尽管才十二岁,可就已经看出日本妇女的神情脸色和美国妇女迥然不同。现在回想起来,日本妇女的意态之间似乎总还另外带着一种异样的忧思,仿佛欢乐是永远和她们无缘的,她们已经连想都不愿意再去想一想了。

秀丽的景色背后却是一无所有,日本人的生活总括起来就是清、苦二字。他们什么都爱抽象,艺术搞抽象的,转的念头是抽象的,连说的话也是抽象的。繁复的礼仪,可以虚礼半日而终无一言。他们对长上的敬畏之深,更是任何民族都无法比拟的。

然而就在一个星期之前,正是这班常怀忧思的日本人,却纠集了一大帮,杀声震天地发起了冲锋,自取了灭亡。若吕心里想:啊,明白了!到过日本的美国人所以对日本人恨得最厉害,原因就在这里了。日本人在战前本来是那样面带忧郁,那样惹人爱怜,美国人喜欢他们,就像喜欢小猫小狗一样。如今美国人的满腔气愤,也就像叫心爱的小猫小狗咬了似的。战事一起,他们就突然觉得以前日本人跟自己说的那些话、那些彬彬有礼的推辞、那种不好意思的笑声,似乎都另外有了一层意思,似乎都变成不怀好意的了。似乎日本人个个都对他们心怀叵测。这种想法,其实是很荒唐的。日本人假如有一两百万庄稼汉战死在沙场上,其中大概只有十来个人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而死的。这个比率,比美国军队还低得多呢。

不过他们不知道也还是得送命,因为日本人愚昧,愚昧了千百年了。若吕又点上了一支烟,抓起一把沙子来在指缝里慢慢漏下去。

砰!卡宾枪又是一响。

唉,这号事他能有什么办法呢。眼看美国军队最终必将打进本土,过了二三十年以后,日本或许又会重复旧观,人民又会按照老一套风雅抽象的规矩办事,渐渐积聚起一点多余的力量,为下一次歇斯底里大献祭准备条件。死掉两三百万人,那完全合乎马尔萨斯人口论“东方增订版”的规律。这一点他是自然而然意识到的,在这个问题上他比美国人懂得多了。

石丸是个傻子。他心目中缺少人口密度之类的概念,看问题就凭他那一双近视眼,遥望日落西山,人类老祖宗的恐怖心理便在他心中油然而生。血红的太阳、自身的鲜血,这些是石丸所熟悉的。这也是日本人仅有的一点想象的余地了。他们在自己的心底深处,在日记这座个人的防空洞里,还可以探究些哲理,忧思重重地探究些哲理,可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是一股什么势力在背后推着他们。若吕往沙子上啐了口唾沫,却又神经质地赶紧撒上些沙子,偷偷掩没了,这才扭过身来,望着大海。

日本人多愚昧啊。

独有他不然,他是个聪明人,对什么事的反应都是那么灵敏。

涨潮了,达尔生少校打靶作乐的那个沙滩角上也渐渐淹上了海水。一朵小浪花啪地打来,落在他的脚脖子上,他往后退了一两步,又弯下腰去捡起了一块小石子。他把小石子当靶子打,已经打了快一个钟头了,感到有点累了。宽阔的胸膛、大大的肚子,都晒得发红了,那满胸满肚的毛都亮晶晶的,沾满了汗水。身上就穿一条棉布短裤,裤腰早已湿透。他喉咙里打了个咕噜,看了看手中的小石子,挑了一颗,夹在食指和拇指之间。然后就像野牛那样把身子朝前一拱,伸出的脑袋几乎快跟沙地平行了,枪口也随之一转,掠过脚趾垂直对着地下。在这个姿势的基础上使劲再往前一探,脑袋一直低到离膝头只有尺把远,这才猛一挺身,左手一扬把小石子扔到半空中,右手把卡宾枪的枪口高高举起。就在表尺的缺口中出现小石头的影子,好似一粒微尘出现在蔚蓝色天幕上的这一瞬间,他赶快把扳机一扣,啪的一声,石子击了个粉碎。

“他娘的!”达尔生得意地骂了一声,一边用那粗大的前臂擦了擦流进眼里的汗水,舌头还舔了舔嘴角上白花花的盐霜。他这已经是一连中了四发了。

他又捡了块石子,如法摆起了姿势,这次石子一扔,却打了个空。不过他还是暗暗安慰自己:“没什么,平均起来我五枪里已经大致可以中到三枪了。”成绩不错了,说明他的枪法还是非常高明。过几天他真得写封信去告诉家乡阿伦敦[86]的自己那个射击俱乐部。

这种飞靶射击倒是不坏。将来回到了家乡,他还真得用这种方法好好练练。既然拿卡宾枪打小石子都有五发三中的成绩,那用猎枪打飞靶管保就是百发百中,哼,要叫他失手除非是蒙住他的眼睛。卡宾枪响得很,刺得他耳朵都有点儿痛了,不过痛得却很惬意。

康安和达夫还在百来码外的海水里戏耍,他向他们挥了挥手。又是一个小浪卷来,打得他的脚脖子周围一片水花。不,给家乡的射击俱乐部写信那还不如寄张照片去来得有意思。

达尔生一扭头,望着沙滩里边那一堆打桥牌的军官,拉开了嗓门说:“嗨,李区,你上哪儿去啦?”

一个瘦脸细高个儿、戴银丝边眼镜的军官,在沙地上坐了起来。“我在这儿,少校,你有什么吩咐?”

“你把照相机带来了吗?”李区吃不准这话的意思,只是点了点头。达尔生早已嚷了起来:“那你快把照相机拿来。”李区是帮他处理作战训练事务的助手,上尉军衔。

达尔生笑眯眯的,看着李区过来。李区这人不错,惹人喜爱,办事周到,还挺会讨好。“我说李区呀,我想请你给我照一张相,就照我枪打小石子。”

“这事情可有点不好办哪,少校。这架方箱照相机镜头小、式样老,快门只有二十五分之一秒。”

达尔生皱了皱眉头。“嗳,那有什么!蛮好嘛,对付着用吧。”

“这个,事情是这样的,少校,不瞒你说,”——李区说话声气柔和,带有南方口音——“不是我不愿意为你效劳,实在是底片只剩三张了,胶卷的来路紧张啊。”

“要多少钱我照算就是。”达尔生说。

“噢,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可实在是……你也知道——”

达尔生打断了他的话。“好啦,老弟,我总共只要你拍一张照。剩下的底片你又有什么可拍的呢,拍来拍去还不就是这里的几个丘八?”

“那好吧,少校。”

达尔生顿时满面春风。“这就对了。你听我说,李区,我要你出来点儿,到这个沙滩角上来拍,我当然是要拍进去的,背后的丛林也要拍进,好让我的朋友们知道照片是在哪儿拍的,另外我还要你把半空中被我击得粉碎的小石子也一块儿拍上。”

李区面有难色。“少校,这么多东西要一块儿拍进去哪行呢。那个角度起码得有九十度,我这架照相机镜头的视角才三十五度。”

“得了,老弟,别跟我来数据啊资料啊那一套。拍一张小小的照片嘛,我就不信会有那么多难处。”

“我恐怕只能给你这么拍:让你占上正中的位置,我取你的背影,同时再把镜头仰起点儿,好连小石子一起拍进,不过我话得说清楚,少校,这是白费胶片,因为小石子在照片上根本就认不出来。那玩意儿太小啦。”

“李区,你也说得太玄了。照片我又不是没有拍过。把快门一按,不就完了。好了,不跟你磨嘴皮子了。”

李区显然不大高兴,他在达尔生背后蹲了下来,为了要取个合适的角度,蹦过来蹦过去蹦了好一阵。一会儿又说:“请你扔一颗石子试验一下好不好?”达尔生往半空里投了一颗石子,嘴上嘀咕:“还搞演习呢,到底有完没完?”

“好了,我准备好了,少校。”

达尔生照老样子把身子一弯,一挺,一等石子到了抛物线的顶点,便一枪打去。可是偏偏没有打中,他就转过身来,对李区说:“再来一张吧。”

“好吧。”李区是一肚子的不乐意。

这一回达尔生倒是打中了,可是李区的反应却慢了一点,等到他揿动快门,石子早已打得粉碎,四散而下了。达尔生吼了起来:“哎呀,你这个人哪!”

“我是尽了最大的努力了,少校。”

“好吧,下一次可别走了神儿。”达尔生说着丢了手里的石子,另捡了一颗较大的。

“胶卷就剩这最后一张啦,少校。”

“没错,这一张准能拍好。”达尔生又擦了擦流进眼里的汗水,弯下腰来,两眼瞅住了自己的膝头。他觉得心都跳得有点急促了。“你只要听见枪声一响,就赶紧按快门。”他还气鼓鼓地这么叮嘱了一句。

“明白了。”

石子飞上了天,枪口跟踪瞄去。瞄准器里看不到石子,他一时有些发慌,幸而就在石子开始下坠的一刻儿,在前面的准星上方他瞅见了石头影子,于是就本能地调整了一下枪口,一按扳机,感到枪托微微一震,轻轻一个后冲,这才放了心。

“这回我可拍着了,少校。”

石子碎片掉在海水里,激起的一圈圈波纹还在不绝往外扩散。“他娘的!”达尔生一得意,又骂了起来,“谢谢你啦,李区。”

“没什么,长官。”

“照片的钱我可得算还给你。”

“这……”

“一定要算!”达尔生一边说,一边卸下枪上的弹仓,朝天一枪,把弹膛里留着的子弹打掉。“三张照片就算是两毛五吧。但愿三张冲印出来都好。”他拍了拍李区的背。“来吧,老弟,咱们一块儿去游会儿水吧。嘿,劳苦功高,是该痛快一下了。”

真是优哉游哉!

一班归队以后,侦察排又干上了筑路的活儿。前沿部队把阵地一再往前推进,后方听到传闻,说是部队已经接近远役防线了。其实后方的士兵对战局的发展根本隔膜得很,他们在后方日复一日地过着那么平淡的生活,连三两天以前的事都已经分不清彼此了。夜里总要值班放哨,天亮后半小时醒来,吃了早饭,洗了匙盘,刮过了脸,就给装上卡车,穿过丛林,送到当天该筑的路段去筑路。中午回来,吃过了午饭再去,一直干到傍晚方才收工。回来吃过晚饭,多半还要到离营地不远的小溪里去洗个澡,等天一黑,就快快睡觉。他们每天夜里总得起来值一班岗,放上一个半小时左右的哨;日久惯了,反倒记不得一连睡上八个小时是怎么个滋味了。雨季早已来临,身上没有个干的时候。过了一阵,他们也就不以为苦了。在他们的感觉里,身上衣服湿乎乎的似乎倒是正常现象了,当初干的军装穿在身上是怎么个感觉,反而已经不大有印象了。

归队后过了一个星期左右,岛上到了一批家信。那是士兵们几个星期来收到的第一批信,一成不变的生活中于是就出现了不平静的一夜。难得才给的啤酒当夜也分发下来了,每人三罐,大家很快就都喝完了,喝完后就在四下里坐着,也没有很多话说。这么点啤酒要叫他们喝醉那还差得远着哩,然而这却勾起了他们的忧郁和沉思,打开了他们回忆的闸门,使他们满心愁苦,似乎渴望着什么。究竟渴望着什么呢?他们说不上来。

到信的那天晚上,雷德跟威尔逊、加拉赫在一起喝了啤酒,直到天大黑了,他才回到自己帐篷里。没有他的信,他也并不感到意外,因为他已经有一年多没有给谁写信了,不过心里总不免有一丝失望之感。他始终没有写过信给洛依丝,所以也从来没有接到过她的来信——洛依丝连他的通信地点都还不知道呢。不过有时候——一般总是在分发家信的晚上——他心头也会倏地闪过一点小小的荒谬的希望。自己跟洛依丝的事虽说已是断了的线了,可毕竟……

跟威尔逊他们待在一起,他的情绪越发不佳了。加拉赫忙着给老婆写信,把老婆先后寄来的十五封信翻个不停,因为有些事老婆问他他得回答。威尔逊则一味在数说老婆的不是:“想当初我对那个臭婆娘有多温存哪,是人她就不会忘记,可现在你看她,老是唠唠叨叨地来缠着我,问我发了饷为啥不寄些回去。”

“你呀,小心坐班房,一去无回。”雷德当时还没好气地对他说。

回到自己的帐篷里,雷德的情绪已经坏到了极点。帐篷门口有只空啤酒罐,他一脚踢开了,一头爬进坑里。他的毯子稀乱,他骂骂咧咧的,摸黑把毯子摊好。然后才对怀曼说:“这鸡巴军队真干得出来,只发三罐啤酒!真是愈来愈会戏耍人了。”

怀曼在毯子里翻了个身,轻声柔气地开了口:“我的啤酒只喝了一罐。剩下两罐你拿去喝了吧,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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