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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姐姐名字叫海棠,比我大不到两岁。小时候,也许就因为姐姐与我年龄相仿、个头等高,我从来都大咧咧直呼其名“海棠”!即使有求于她,她趁机威逼利诱让我“叫姐姐!”时,“姐姐”二字我也讷讷难以出口,对此,她总觉得自己吃了亏,心里一直颇不畅快。

据上辈人讲,姐姐是人见人夸的乖女孩,我则整个一坏小孩。比如说照相时,她准能按照大人的旨意甜甜地笑着,我却比褒姒还不爱笑,而且不肯受任何摆布。又比如玩玩具,她一定能将它们完壁归赵,而任何玩具到了我手里,不出几分钟便会四分五裂。母亲说之所以让我4岁就上学,让我与姐姐同一个班级读书,就是因为没有玩伴的我时常闯进课堂对姐姐胡作非为,而她每回都只是无可奈何地哭泣……对于这种说法,我一直很是怀疑。在我的记忆深处,母亲、老师和姐姐曾经是压在我头上的“三座大山”,姐姐对我更是无恶不作:她会悄悄地把我辛苦种植的玉米苗连根拔掉,会偷偷地把我的“百宝箱”摔得粉身碎骨,诸如此类的“罪行”不胜枚举。告状更是她整治我的第一法宝,我生性偏执又倔强,不肯为自己辩白、求饶,因此没少挨打受骂,透过泪水朦胧的双眼,我总能看到姐姐那一脸的幸灾乐祸。

5岁的弟弟倒肯说句公道话。别人问他:“小家伙,你两个姐姐哪个更好?”他毫不犹豫地回答:“没一个好东西。大姐阴着坏,二姐阳着坏。大姐更坏。”当时,姐姐对弟弟的“忘恩负义”恨得咬牙切齿,我则对弟弟的仗义执言感激不尽。

姐姐有理由认为弟弟忘恩负义。为照看弟弟,姐姐曾停学两年,直接从小学一年级升到四年级,于是她的算术一塌糊涂。她在文学方面的天赋则让我暗暗妒忌。从小学四年级起,她的作文就是范本;上中学时,她是闻名遐迩的才女;凭着生花妙笔,她力挫群雄,成为某院编导系在我市张榜的状元。她的家书被父母津津乐道;好友把她的书信装订成册,处处炫耀“海棠是大陆的三毛”;她与男同学相互口诛笔伐时,对方称她为“心狠手辣的王熙凤”,同时又为她的文采所折服。

“王熙凤”自然能当领导者。少先队大队长、班长、团支部书记,这些“官衔”让姐姐从小到大风光无限,让只能当当小组长,顶多是个“文娱委员”的我曾对她高山仰止。中小学老师常夸姐姐:“这女孩真好,文文气气,走路都怕踩着蚂蚁似的。”夸她时还一边用眼睛斜睨着我。他们哪里知道,姐姐振臂一呼,便能应者云集;上课时,就在老师转过头去的瞬间,一溜人马跟着她逃之夭夭,鼠窜而去。上山采野果,下河摸鱼虾,这是“日常课程”;偷红薯、板栗、枇杷,把河里游泳者的衣裤藏起来,“挑动群众斗群众”,始作俑者都是姐姐。我虽为老师的“不辨忠奸”感到十分冤屈,却从不敢对姐姐检举揭发,相反,我是她忠实的追随者。

但我们的和平共处仅限于狼狈为奸时。平常,我和姐姐相互间如同斗鸡,话不投机半句多,且一言不合便你揪我耳朵,我抓你辫子,然后拳脚相向;恼羞成怒的时候,棍棒、凳子、剪刀等都是两人的自卫和进攻武器。常常被打得落花流水落荒而逃的是我,为了报复,我在她睡着后狠命地掐她的腿、脚(两人睡一张床、一床被,各睡一头),于是,被子里又是一场恶战,两人如蛇一般钻过来游过去,你掐我我揪你(还不能发出声响,否则母亲会对我们各打五十大板),最后,以战败方不敢缩回被子、只能横睡在枕头上而告战事结束。成年后的我和姐姐有一次回忆起当年的这般情景时,两人在大街上笑得前仰后合、涕泪纵横,惹得行人纷纷对我们侧目而视。

我和姐姐终于“和为贵”,在她过16岁生日那天。那天,作为市乒乓球选拔赛新出炉女子冠军的姐姐,随团整装出征,参加省乒乓球全民选拔赛赛事。尽管姐姐在团里年纪最小,但她在我的心目中非常伟大——要知道,她是在乡下用土砖搭砌成的乒乓球桌上练出来而一路过关斩将杀入省城的啊。在火车站台上,送行的我一脸崇拜地仰望着已坐在火车上的姐姐;姐姐宽厚地微笑着,对我左叮咛右嘱咐。从那一刻,我感到了姐姐的成熟和来自她的温暖。

实话实说,姐姐以前长得像丑小鸭,这是她最不愿意提及的往事。尽管乒乓球赛事铩羽而归,但姐姐竟出落成海棠花般美丽、有韵致,这可是意外大收获。美丽的女子自信,自信的女子宽容。姐姐开始对我宽大为怀,甚至会由衷赞美我,使我受宠若惊、如沐春风。

不过,姐姐偶尔还会露出她的庐山真面目。在艺术学院念书时,漂亮端庄、气度雍容的姐姐被同学戏称为“国母”。然而有一次,不知被何事惹恼的“国母”在礼堂里一脚将板凳踢飞,把我们吓得鸡飞狗跳。事后,姐姐专门请我外出吃炒粉,名曰为我“压惊”。这次“压惊”,成了我和姐姐关系的转折点。从此,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心密友,喜怒哀乐、爱恨情仇,我与姐姐总是会与对方一起分享或分担。

正当大家对以优异成绩毕业的“国母”充满期待时,姐姐却很快陷入了情劫,而对方除长相尚可外不堪一提。“名花”归这么个“主”,谁也想不通。一边是满嘴抹蜜的奶油小生,一边是坚决反对的亲人、恩师、朋友,母亲甚至绝食抗议,难以自拔的姐姐无所适从,于是,留下一封“遗书”后准备悄然出走,打算从庐山“舍身崖”上纵身下去殉情,被密切“监视”的我力阻。我本着“我虽反对你的爱情,但我誓死捍卫你恋爱的权利”的宗旨,成为替姐姐传送“鸡毛信”的“海娃”,并竭力帮她游说众志成城的反对派。经过3年艰苦卓绝的抗战,姐姐与奶油小生“有情人终成眷属”。从此,姐姐拘于方寸天地,沉于柴米油盐,与事业誓不两立。一晃7年,在公众视野中早已消失身影的“国母”,带着5岁的女儿净身出户,逃到我处安身立命。

回首往事,姐姐恍若隔世,如梦初醒。梦醒是残酷的,但当初那个梦还是美好的——姐姐仍作如是观。对于过去无怨无悔,只把它当成命中的定数;可以对一个男人失望,并不对爱情失望,继续做着少女般的绮梦,这就是我的姐姐,一个名叫海棠的女子的天生禀性。

对于这样一个女子,我无可奈何,只好听之任之。事实上,我的青春期深受姐姐的影响。信守着姐姐伟大的爱情观,我的脑子里也装满着傻乎乎的念头;我在爱情的旅途中懵懂前行,因而总跌得头破血流。弟弟讥笑我和姐姐:一对“难姐难妹”。

爱情是美好的,不管它是什么样的爱情;但人生仅有爱情是不够的,幸亏这一点姐姐已经悟到。姐姐终于开始埋首文学写作,说是要“待从头,收拾旧山河”,且直言要很快超过我,扬言要尽快名满天下,以多挣些银子供养女儿。“予岂好名乎?子不得已也。”她如孟夫子般摇头晃脑地对我说。我看着她,嘻皮笑脸地,笑了。

爷爷

浩浩人世,我与爷爷的感情最深。我在爷爷身边长大,农忙季节,常常跟爷爷扯牛绳。每到夏季,跟爷爷在地里看庄稼。田野里空气新鲜也凉爽,我看着天上的星星和月亮,听爷爷讲古。有时候讲到小半夜。

花开花落,雁秋去春来。光阴流逝,爷爷老了。外出谋生,早不在爷爷身边。但我总觉得爷爷那慈祥的目光在看着我。去年腊月天,我到家乡出差,顺路看望爷爷。下了火车,我就朝爷爷承包的责任田走去。我想,这会儿也许老人家正在田里做活呢。

太阳三杆高了,天晴得好。我贪婪地看着家乡的景色。路很直,也宽阔,两边柳树、梧桐树,很茁壮,已成材了。朝远看,便是梨园、苹果园和桃园。爷爷栽果树也是好把势,土改后,就栽了10多亩,后来果树入了社,70年代搞大寨田,那些果树都砍光了。这几年,爷爷又栽起果树来。

老远,我就看见爷爷了,他戴着狗皮帽,穿着粗布长袍,扎着腰。旱烟杆插在腰间,烟荷包摆来摆去。爷爷手里拿着一把剪刀,在精心修剪果树。我心里一热,上前抓住爷爷的手。

爷爷一下子就认出我来,嘿嘿笑了半天,说道:“爷爷这几天眼皮直在跳,想是你要回来看我了。”

爷爷真的老了,眉毛胡子已经全白,牙齿脱落只剩一枚,那饱经风霜的脸上褶皱一层一层的。可那混浊的老眼里,仍然闪出熠熠的光芒,充满活力。嘴里吐出的热气,凝成水珠,挂在胡梢上,亮晶晶的。我紧紧握着爷爷的手,他的10个手指又粗又短,个个弯曲,骨节间长满疙瘩小刺,指上的裂纹像刀刻一样。我心里涌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鼻子一阵酸楚,说道:“爷爷,你这双手还是闲不住啊!”

爷爷笑着说:“惯啦!”

爷爷一生的习惯就是劳动,打我记事起,就没见他歇过一天。他的活路好是黄河滩上有名的,庄稼行里十八般武艺样样都利落。爷爷苦作一生,到了风烛残年,还这般做活,作为孙子,我无法表达自己的心情。我望了望这茫茫的大地,寒冬腊月中每一个生命,都是那么悄然,那么顽强。作为万物之灵的人,对世界又是多么的赤诚。我用颤抖的手慢慢擦掉爷爷胡须上的水珠。

爷爷儿孙满堂,一人省一口,他也吃不完,可爷爷却说,吃自己刨出来的食才有味儿。村里分责任田,他非要二亩地不可。大伯和父亲都不同意爷爷要地,一是怕爷爷受累,二是怕人家说闲话。

爷爷这位种了一辈子地的老农民,对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谁能理解他的心情呢。爷爷气得好厉害,额上青筋勃起老高,胸口一鼓一鼓的,老眼里含满泪水,逢人便说:“我是个庄稼人,种了一辈子地,干活还能累死人?为啥不分给我地?”

爷爷犟起来,几头牛也拉不回来。最后还是分给他二亩河滩地。

爷爷不服老,日出而作,日没而息。二亩兔子不拉屎的老河滩,硬叫爷爷给改造过来了。这年冬天,爷爷要在河滩上栽果树,消息像一股风吹遍全村。有人说,这老爷子真是老糊涂了,这把年纪,等果树挂枝,说不定已成仙去了。也有说爷爷想活两辈子哩!

别人的话,爷爷一句也没听。他常常说:“儿女有不如自己有!”

爷爷想得很远,他不栽那种传统的果树,他栽上的梨树是一个叫“白雪酥”的新品种,听说汁美价高,梨树生长了五个冬春,枝条又黑又粗,已经一蓬蓬了。爷爷说,过年就能挂果了。

爷爷做起活来,还显得十分麻利,一把剪刀在手里运用自如。手指粗枝条,一下子就剪断了。他一边忙活,一边说道:“我记事的时候,咱这百亩河滩就只长草不长粮。现在上面政策好了,荒河滩成了宝地。你看大家见我的树长得好,也都栽上了。要不了几年,这荒滩就变成了金滩银滩啦……”爷爷说着,高兴地笑起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上大学的时候,认识了古典文学课的一位老师,她叫曲珊。当年的曲老师很漂亮,不是那种标致美人,但很特别。

我们是师生,也是忘年朋友,那时候的她还是单身。曲珊结婚的时候,已经是37岁,在此之前,没听说她有什么恋爱记录。她结婚的时候,我已经改行做记者,问过她的感情经历,她说:“既简单又复杂,一言难尽。该讲的时候,就会讲给你听。”

2003年初,曲老师回北京,给我打电话。问她此行的目的,她说:“既不是探亲也不是访友,是来参加葬礼。”我想,这是到了“该讲的时候”。

我们在北京亮马花卉市场对面写字楼的咖啡厅见面,地点是她挑选的,她说要买百合,买25枝百合,为了一个她牵挂25年的人。

我一直记得你在我的班上听课的时候那种样子。咱们认识有14年了吧?

还记得我结婚那天吗?好多朋友凑热闹,大家说我老公是个有福气的人,和我结婚,是找到了一个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女人,一张纯粹的白纸。我的确是没谈过恋爱,我只是暗中喜欢过一个人,一个长辈,他是我上中学时候的语文老师,年纪比我要大很多,足以做我父亲。

我要给你讲的是一个暗恋的故事。我忘了在什么地方看见过一句话,说暗恋是世界上最卑微的一种心情,实际上不是这样的,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没有真正地暗恋过。她只看到了人自我的一面,没看到当一个人抛开自我之后去喜欢一个人的那种幸福。从我第一天感觉到他充满了我的内心开始,我就很幸福,一直到现在,都是这种感觉。

很多人描述自己的初恋对象,都会用英俊潇洒一类的形容词,我从来不这么说,那不符合事实。我的老师,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已经是人到中年的一个小老头了。我愿意说他有一种特别的气质,温和、沉静,他的眼神很纯净,我觉得那是多年来饱读诗书之后沉淀下来的一种修养。我记得那时候的想法,就是如果他是我的亲人,该有多好!

我最好的朋友是我们班的班长,她的父母都是这个学校的教师,她家就住在学校的教师楼里。女孩子都是有这种小心眼的,我想接近他,就通过这个同学。我总是到班长家做功课,我们开着门,和筒子楼的楼道只隔着一个布帘,我能听见他下班回家的脚步声,有时候还能看见他的腿,迈着四平八稳的步子从市帘外面经过。有多少人从那里经过都没关系,我一看就知道哪双腿是他的。看见他过去了,我就可以收拾书包回家吃饭,觉得这一天没有白过,心里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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