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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遗漏的十张纸条(2)

很多男女同学的恋爱是从吃饭开始的,或者说,吃饭可以观察班上有哪些人在恋爱。邱晓琴把多的饭票给了陈海峰。而陈海峰很少帮她打饭,也很少和她一起吃饭。陈海峰和王建文端一碗饭,提一个收录机,到山冈上练霹雳舞去了。尤少兵不一样,到了吃饭的时间,就把窗台上两个叠在一起的碗,洗干净,排队去了。他和符艳英坐在教室里,一边吃一边轻轻耳语,尤少兵不时地把自己碗里的菜夹到符艳英的碗里。王翠明是我的音乐老师,拉二胡的时候喜欢闭上眼睛,摇头晃脑,每天早上,他就端一碗米粉放在窗台。下了早读课,林丽萍也不走出教室,打开窗户,把米粉端进来吃。我们看她一眼,她微微一笑,脸“唰”地绯红。她身材修长,摇曳婀娜,我们暗地叫她“粉条”。

有女同学抱怨,说,都快毕业了,怎么没有人给我打饭呢。也有女同学为中午的饭给谁去打而发愁。同学李慧玉个子矮小,声音喑哑。她很少和男同学交往,以至于她对班上同学的印象是极其模糊的。1993年春,我到德兴市,去拜访她,她都认不出我。她长跑是很有耐力的,是全班唯一一个参加马拉松跑的女同学。临近毕业的那个学期,她天天帮王成全打饭。王成全是个身材魁梧的人,爱打球和跑步。我们站在教室的阳台上,看着这两个人一边吃饭一边往校外走出去,有点想笑。他们的恩爱很让我们羡慕,即使是上晚自习,他们也头挤头的抱在一起。王成全坐在我后座,我整晚都可以听到这对小恋人的卿卿耳语。有一次,李慧玉还帮王成全找头虱。李慧玉找到一个,给他验证一下,再用牙齿“嘣”地磕死。王成全不爱上课,对象棋很痴迷,上课就看棋谱,还大段大段地背。我和他下棋,他让我半边车马炮,不到五分钟,我就留一个将。他握着棋,小孩一样哈哈大笑,头发鬃毛一样竖起来。1993年5月,我去了海口看他。他在一个边远的村小学教书。董表发用一两载重自行车带我,去看他,路上坑坑洼洼,我腰椎都颠痛了。王成全刚从金矿回来,摩托车还没有熄火,呼呼呼,黑烟一团团喷出来。他住在小学,但不上课。他说他一直洗金沙,一个月挣好几千。他还是穿学生时代的棉质学生装,厚厚的。在他家吃了午饭,我说我们去镇里玩吧,镇里同学更多。他说,不去了,下午约好几个人赌博。我说你有钱了,该好好料理一下自己。他说没钱。我说你的钱呢。他说输了,还欠了几万块。他象棋早都不下了,练武的习惯保存了下来。这个社会,没有拳头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他一边说一边扬起钵头一般的拳头。回来的路上,董表发说,李慧玉一毕业就和王成全断了。

董表发是我的班长,为人憨厚,但也没有什么号召力,却深得我班主任喜欢。周秀珍在班上还算得上秀美,对董表发很有好感,一年多的时间,怎么也发展不了。尽管班主任撮合了几次,仍然无济于事。董表发一直无动于衷。班上开展文艺活动的时候,周秀珍穿一件白色的滑雪衫,扎一个马尾松,唱《小螺号》,摇着头拍着手,天真可爱。毕业后,周秀珍去了浙江金华,嫁给她一个远亲表哥。我们几次同学聚会,都通知不到她。

班上也有极其节俭的人,如姜益民。我们叫他长臂猿。他瘦,高,手长,颧骨微微凸出。他是华坛山人,路途偏远。他半个月扒车回老家一次,带一些干酱菜来校。菜一般是腌菜肉、腌菜豆腐,或酱辣椒。他把多余的菜票兑换成钱,夹在衣缝里带回家给父母补贴家用。他还带一些土特产来吃,南瓜豆豉,炒黄豆,蜂蜜。他睡觉前都要喝一杯蜂蜜水。他用罐头的杯子,倒半杯水,调两勺蜂蜜,对着灯光,晃几下,仰起脖子一饮而尽。有一次,同寝室的乐建华把姜益民的箱子打开,把蜂蜜全喝了,灌水进去。晚上,姜益民调蜂蜜水喝。他一边喝一边自言自语,蜂蜜怎么一点甜味都没了呢?我们躲在被窝里,笑得直抽筋。他的勤俭细致,一直保留至今。去年一个同学办乔迁喜宴,他也来了。那天我才知道他娶了我初中同学徐华仙为妻。我和他坐在宾馆的沙发上聊天,他说,我老婆总说我打麻将输钱,其实我是很少打麻将的,有时候不打麻将这个日子不知道怎样打发。我说,那你一年会输多少。他说,我记过一年的账,开支一块钱以上的,我都入账,一年下来,我用了二千七百五十七块钱,这个开支蛮大的。

二班的叶冬林,把一餐的菜分成两餐吃。一年到头,他只吃豆腐花,五分钱一大碗。他的脸白皙,布满蕊状的青春痘,有轻微的浮肿。他早上六点钟就坐进教室里练习书法。每个学期,他都有科目补考。他把伙食费节约下来买宣纸。他的脸上始终挂着不易察觉的笑容。

食堂里每天供应的,一般是豆芽、土豆红烧肉、豆腐汤、豆干、茄子、长子豆、春包菜。这些菜既易洗又易切,省事。早餐一天一个花样,花卷、馒头、包子、粉条、年糕,依次轮着吃。我们吃得像春天的泡桐树一样。1988年下半年,食堂实行了承包制。承包人叫方康河,我们的伙食质量直线下降,菜价飞速上涨,师生的意见都很大,学生会几次同学校交涉,都没有结果。学校的空地上,开始出现路边摊。摊子是两条方凳,凳子上搁一块木板,木板上放着五六个搪瓷脸盆,脸盆里盛着各色菜肴。摆摊的人是学校老师的家属,或退休老师。起先是三两个摊子,过了一个月,摊子一个接一个地冒出来,一直排到学校大门口。霜降过后,白天一寸一寸地短,夜色一滴一滴地浓。脸盆里的菜,板结起一层一层的黄油。有同学说,烧菜的油是牛的板油熬出来的,吃不得。但吃的人还是很多,谁叫它的价格比食堂里便宜呢。有一个老师干脆在山冈的平地上,搭建一个简易房,现炒现卖。路边摊子的生意一下子冷清下来,不是说现炒的菜有多好吃,而是简易房里摆了一台电视机,傍晚的时候,新开播的本地电视台,播放琼瑶的《几度夕阳红》。我们一边看电视,一边等着锅里的菜。简易房里,内三层外三层地围着我们这些情窦初开的学生。

在班里,我算是比较迂腐的人。直到今天,老缪还笑话我,说:“傅菲就知道摇头晃脑地背古诗词。”在最后的一年半里,我给自己下了“死任务”,每天背一首唐诗一首宋词,写至少两千字的日记。当然,还有比我迂腐的人。王志水算一个。他说一句话,用三种语言,普通话、上饶话、郑坊腔。语速快了,他还有些结舌,“喈嗟,喈嗟喈”。他是一个非常和善的人,质朴,天冷的时候,腰弓得像一只虾。他毕业参加工作了,还保持着劳动者的习惯,自己种菜、砍柴,种的南瓜多得吃不完。今年十月,我和老缪、徐永俊去安徽枞阳,一路上闲得无聊,我们探讨了一个问题:八六级一班假如只有一个人不偷情的话,这个人会是谁。我说,王志水。老缪也应和。徐永俊说,王志水才厉害呢,说起女人,口水都流出来,像十几年没吃过肉的人一样,我们偷情是明偷,他是暗偷,神不知鬼不觉。我说,天啦,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徐永俊说,祝湛忠可能是不会偷情的,他参加工作的第二年就结婚了,还种田,每年冬,还端锄头上山挖葛根,一个冬季能挖三千块钱呢。我说,那也说不定,现在农村的年轻劳力都外出打工了,妇女留在家里,平时总要人安慰一下吧,祝湛忠上完课,家访,可以顺便安慰学生家长。

当然,这些都是玩笑话。也确实是,我们班上的同学都有泥根性。我们来自最僻远的乡村,普通话里有浓厚的泥浆味。这种泥根性与校园的环境倒是很妥帖。荒丘纵横,即使是在春天,隐没在坳里的杉树林,也只露出一滴一滴的墨绿,而不是成片,稀疏的茅草摇曳起伏,黄色的、褐色的、灰白色的焦土裸露。野刺梨、荆条、山茶、杜鹃,这些在贫瘠硬土里生长的植物,在四月的雨季到来之前,开出各色的花。在路边、在水沟边、在山脊、在茅草丛,冷不丁地伸出一枝花,即使是孤单一支,也格外夺目。它是四季中最重要的一程,步履潮湿,伴着繁茂的雨声,顶着和煦的暖阳,整个大地都妖娆起来。

与大地一同妖娆的,还有我们的身体。我们像洼地里的韭菜,经过一场夜雨,第二天早晨就葱葱茏茏。程世平床底下放着两个哑铃,早起晚睡时,都要赤膊举十分钟。他沉迷于武术,走路晃动着全身,衣扣只扣中间一个,衣角扎一个腰结,手紧紧地握成拳。有一次,他躺在床上,说,大家安静安静,我表演一个鲤鱼打挺。他“哈哈”两声,一个鲤鱼打挺,人没站起来,床板“咯噔”一下,断成两截。我睡他下铺,我说,你干吗高兴。他从箱子里那出一包“桂花”香烟,一人一支。李志新说,我不抽,抽了会头晕。程世平说,不抽也得抽,这可是喜烟。李志新说,你五大三粗,女孩子见了你拐弯走,哪儿来喜事。程世平说,你不够兄弟了吧,我考历史考了五十七分,方老师就是不给我及格,你说烦人不烦人,今天晚自习,我去他家拜访了他,他给了我七十五分,我不需要补考了,你想想,全校就我一个人历史科目不及格,补考起来我一个人坐在教师,抄都没着落。我们一哄而笑。其实,补考是每个人都害怕的,假如有三门功课补考,学校就会记录进档案。所以,我们特别“仇恨”监考严厉的老师。直今天,我们说起鲁赞平老师,仍然有些“咬牙切齿”。临毕业那年的期中考试,他一个人监考我们七场,只要我们稍微扭一下头,或探一下桌底,他就没收卷纸。第一场考试,他出现在我们教室,我们就“抗议”,说,学校没有安排你监考我们,你为什么来。鲁老师说,我要全部监考到底,谁叫你们上课时不叫老师好。我第一场就交了白卷,跑到代理班主任李文家里,请假。他是我的数学老师,温文尔雅,眉毛有几根白须,看起来像个父亲。他说,考试了怎么能请假呢。我说我中暑很厉害。李老师哦了一声,说,那期末考试的分数作为进入档案的分数吧。我因此逃过一“劫”,不用跟其他同学一样补考。最后的一年半,我几乎不读课本了,上任何课,我都是埋头看小说,考数理化成了我的“癌症”。徐茹秋老师教我心理学,一发现有人看课外书,就没收,唯独允许我,她还走到我桌边,翻翻我看的小说,说,你怎么都看外国人的书。

其实把时间花在课本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乐建华沉迷于象棋谱,热衷于残局研究,整个上饶师范(四个校区)学生象棋比赛,他勇夺冠军。余建喜则手不离毛笔,做梦都想成为书法家。洪成森一下了课就跑到走廊边上,看楼下八七级一班的一个女生。她是他小学校长的女儿。每个星期,洪成森都要请求我代他写一封恋爱信。即使放暑假了,他写信到我家,叫我把恋爱信写好,寄给他。但他似乎从来没有收到过回信。毕业后的第三年,即1991秋,我去洪成森家玩,他把我带到小学见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子,说,这个是你未来的嫂子,现在是幼儿园的代课老师。我已经完全忘记当时的情景了。1996年,洪成森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他要离婚了,女方要告上法院,说他和未达婚龄的人结婚。他的声音有些颤抖。我说,你到我这里来一下,见面再说。他下午课也荒了,到我这里住。我们都没有谈到离婚的事。第二天早晨,我们在党校门口吃早点,我们各点了一盅炖鸽子。他三下两下干完,手上拿着筷子不放。我又帮他点了一盅海带炖排骨。他说,你天天吃这个吗。我说,很少吃,但每天要吃一盅海带炖排骨。那两年,我头发脱落得很厉害,一个中医说,海带炖排骨吃了有助于养发,我就坚持吃了四年。洪成森说,我还是第一次吃这种盅。声音低低的,有些不好意思。确实,师范时代,我和他有很深的友谊,但之后一直来往很少。他离婚之后,隔了两年又再婚。前年,有一次同学聚在一起,说玩玩牌。他低下身子,从袜筒里摸出五十块钱。

炭灰里的镇

再也没有回过小镇,二十多年了,我不曾打探任何有关你的消息。就像个慢性肝病患者,病是治好了,但病菌仍潜伏着,仿佛会随时复发。我的一生都怀着如此危险的疾病。

小镇坐落在饶北河上游的盆地,群山怀抱,天空呈漏斗形,春季油绿的禾苗舒展。从山冈上往小镇看,连片的黑屋顶高高低低,有一种古老的韵律。雨季里,整个视野一片迷蒙,灰褐色,雨水在瓦檐湍急,油亮的石板街跳着细密的水珠,一排排的临街门窗半掩半合。一闪而过的人影,被雨水笼罩。

不知这一切是否改变。

离开小镇时,我才二十一岁。我还是一个少女。我穿一条水蓝色的连衣裙,拐过一条幽深的小巷,每天去邮电所取信。你每天给我写信。你的字,外圆内刚,蓝色的字迹有青草的气息。我不知道,你为什么那样爱写信,总有说不完的话。我想,我一生最幸福的时光,就是阅读你的信。信纸是淡红色的,有一条条虚线,手感粗糙。读着读着,你的面影会从字迹里凸现出来。我看到你瘦而英俊的脸上,浮出水涡一样的笑容。

檐水秋雨,早已洗尽这一切。我不知道小镇现在是怎样的,但我仍然能闻到那田野的土腥气,“汪汪”的狗叫声仍然能传进我的耳朵,我的心律仍然在缓缓的水流中起伏。

而幸福总是那么短暂,许多年以后的一次,我站在市区体育中心的长塘大桥上等你,天下着倾盆大雨,五月的洪水拍打信江两岸。我已经是一个小孩的母亲。你没有打伞,浑身湿透。你说,你找我有事么。我说:“我想听你说话。”但你沉默着。我的鼻子很酸,想说什么,觉得流进嘴时的雨水是咸的,很呛人。你说:“我不是一个适合的述说者。我的话在八年前就已经说完了。”我说:“你不说话,为什么还要在大雨中等我。”你转头就跑了,消失在雨幕中。我一个人站在雨中,号啕大哭。回到家里,我病了一个星期。这是我们分手八年之后的第一次见面。

初三那年,我转学插班到小镇读书。你是我邻座。我第一次走进教室,我就感觉到你不一样的目光。那时,我们还是孩子,身体刚刚抽穗,还没有扬花。我穿一件红色的滑雪衫,和一条洗白了的牛仔裤。你一直看着我,从我走进教室,直到我坐在座位上上课。我的心里第一次荡起涟漪,感觉有一种甜蜜在回荡,像一颗糖在水里溶化。你的座位在我后面两个位子,但我感觉到,你的眼神从来没有离开过我的背影,因为有时我有意无意回头一看,就扑撞到你的眼神。你的眼神有热度,胶着,纯净。

初中毕业,你去了外地读书,而我仍在小镇里。你开始给我写信,一个月一封;第二年,一个星期两封;第三年,一天一封。我一天收一封的时候,已经辍学在家。我每天都等待太阳落山。太阳落山时,我就去邮电所取信。我知道,这样的等待源于一个少女的情窦初开。你的信件是一扇窗口,让我看到丰饶的田畴,四季的花开花落。小镇的黄昏,有冗长的落雾,晚霞的余晖与山梁上的墨色融合。坐在窗前,我看到晚霞渐渐转变成淡黑色,慢慢飘移,成絮状。小巷里昏黄的路灯亮了,影影绰绰的路人淹没在夜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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