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听过狄河说这么长的话,浩学想要再问,看他这样一本正经,神色严肃的样子,他已经深知,狄河不可能再说,这些已经是他的底线。
一阵沉默之后,两人竟然相安无事的坐在凉亭中的石凳上,“你怎么会出现在这?”浩学问,将话题转走。
“那边的修车厂是我舅舅的,我在窗户里看到你上山来了,索性跟了出来。”
想起门口拴着的两只大型狼狗,“那两只狗……?”
“那是我舅舅样的,是防我爸爸。”看浩学奇怪的疑问,便解释说,“我舅舅跟爸爸不合,只要有动物在他面前呆足十分钟,我爸爸身上保证起红疹,我舅舅就想了这个法子来治他。”
“起红疹?怎么会起红疹?治不好么?”
“医生说是这是心理因素,没法开药,对身体没有实际性的危害,没法开药,只要平时多注意些,能避开就避开,就行了。”
“真是一种奇怪的病。”浩学说,“谢谢你跟我说这些。”浩学真挚的向他道谢。
狄河却只是一笑,冷冷的回,“你没必要谢我,我根本没帮你什么。”
“你以后会怎样,还会查下去么?”浩学继续问,把呆久的布雪抱出来透透气。
“这点就不由你费心了。”他还是这样不识趣,“还是管好你自己的事吧,别以为一次考了第一名,就真的把自己当了侦探,祁浩学,上一次算我输给你,但是下次,我不会再给你机会了。”
浩学听他说话,虽然呛人,但他并不生气,反而微微一笑,“谢谢你的忠告,不过,我接受你的挑战,看看下一次鹿死谁手吧。”
“呵呵……”
“呵呵……”
风萧萧瑟瑟,吹起又垂落,雪花簇簇从树枝落下,斜阳余晖中,两人相视一笑,而后并肩看向这山林之外。
时间闪的很快,总是在还没有抓住之前就已经飞的无影无踪了。
十年,一个十年。
在这个十年里,浩学成功的由一个倒数第一的“坏学生”转型为全校学生模范的优等生,而他与狄河的挑战,终以他的优胜而告终。
大学,曾经是林芝一次又一次耳提面命让他努力的地方,当年那个叛逆的少年,曾以为永远不会来到这样一座高高的象牙塔,可是,事情总是与料想背道而驰,他不光以最优的成绩进了大学,而且,他已经被一所极好的大学录取并破格让他继续深造。
他学的专业是生物工程。
谁也不会想到,当年那个市里的状元放弃了首都之类一流的学府,选择了距离家乡更近的省级重点大学作为深造的对象,只因为那里的生物工程专业是全国屈指可数的强势专业,在这里可以跟国家一流的人才交流,可以更快的掌握关于生物学上的最新动态,可以认识更多的资深教授……可是,只有浩学知道,他选择这所学校的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这里距离南孚市更近,只要六个小时的车程,他便可以回到南孚,如此一来,他可以每个月回家一次,看看布雪。本来他有心带布雪一起去学校,可是学校明文规定宿舍不允许养宠物,哪怕她是一只优雅的天鹅,这样,浩学回家的次数更多了一些。
另一方面,祁远航真的调回了南孚市,在市里一家医院里做主治医师,他对于儿子的决定并不反对,相对来说,他真的是个体贴的父亲,只是,他对于当年研究所的事件依旧决口不提,过年还是喜欢跟舅舅喝上两口,每每见到父亲沧桑的脸庞以及斑驳白发时,浩学都会忍不住的想,这些年,爸爸心里肯定也是极苦的,除了舅舅,他再也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了。无法从父亲口中得到当年确切的消息,他便开始央求父亲,写一些在生物学上有名望的教授,祁远航没有拒绝,当即那笔在记忆里搜寻了一些人名给他,浩学一一上网搜了这些人的资料,但都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对于浩学当年那个大胆的决定,林芝是费了好大的劲才接受了这个事实,她其实是想让浩学报首都大学的计算机系,因为她从同事口中听说,学计算机的人会拿很高的工资,而且社会地位也高,她便动心了,不仅仅在丈夫耳边吹风,也一次次的跟儿子说,本来儿子都好好的答应了她会报计算机,却不想在报前一天,他竟偷偷的改了志愿,去了省级大学,这样的落差,实在让她难以接受。
也因为当年报志愿这事,还害了布雪无辜受累。
其实在2000年开始的时候,布雪就已经长大,脱了原来杂黄色的羽毛,换成一身洁白整齐的羽毛,她真的是一只美丽的白天鹅,她开始慢慢的长大,变得很优雅,她会很优雅的与人点头,很优雅的吃饭,很优雅的弯下脖子。在浩学的陪同下,空暇之日会一起出去玩耍,去河边,去花园,去遛弯,去散步,渐渐的,林芝发现浩学已经离不开他的这只宠物了,她在一面为儿子取得优异的成绩感到高兴的同时,又一面暗自的担心。她从没想到过那只在自己眼中丝毫不起眼的,曾经的那只丑小鸭竟然真的成为白天鹅,她从没想过,正是因为她的存在才真正的改变了浩学的一生,她依然记得那日在楼梯口,是浩学丝丝拉住她的衣袖向她保证,保证说,只要留下那只丑小鸭,他便答应会好好学习。也正是从那次起,他的成绩真的是飞着前进,自那之后,他从来都是全班第一,全年级第一。浩学做到了自己的承诺,自然对于那只丑小鸭的存在,林芝只能做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随着丑小鸭的变化,她终于发现自己曾经的厌恶是多么的没有道理,她真的不是一直丑小鸭,反而是一只美丽无比的天鹅,她终于明白,这只天鹅真的是家里的福星,是让浩学走向成功路上最好的帮手。
看她一日日的长大,看着浩学与她的关系渐渐升华,甚至要超过她这个母亲,每每见到那双洁白的堪比冬天的雪还要白上几分的翅膀,看它在屋外的空地中一次次的飞起,在半空中盘旋,展开翅膀与浩学嘻嘻,林芝在嫉妒的同时也隐隐担忧,她害怕有一天,这只天鹅可以有本事飞向天空,永远的离开浩学,离开这个家,她害怕从此之后,浩学会一蹶不振,将过往的成就一夕之间全部抛弃再次回到当年那个叛逆不管不顾的时候……
就在她终日惶恐的时候,终于听到了儿子报考生物工程专业的消息,她在震怒之余渐渐明白了他此番决定的缘由,没想到这只天鹅在他心中地位竟然会这样高,甚至让他可以甘心放弃大好的前程,跑去那样一个城市去研究与它一样的……生物。它只不过是一只天鹅而已,说句难听的话,只不过是一只禽类,一只没有感情的畜生,说是宠物也不过是对它的抬举,可是儿子偏偏像着了魔似的,竟不惜冒着与她决裂的风险也要去报那样一个学校,那样一个专业!林芝气极,终于在浩学离开后的第二日,来到了儿子的房间,用剪刀生生的剪掉了那只天鹅翅膀上最长的两丛羽毛。
对于飞禽来说,最重要的也就是翅膀了,当她拿着那些羽毛怨咒的扔进膛炉,看着跳跃的火焰生生的将它们吞噬,她嘴角沁着魔鬼般的笑意,如此,这只天鹅就永远不会离开这里,这是对它抢夺自己儿子的惩罚,也是一个母亲为了儿子所做的最后的努力。没了那长长的羽毛,它便无法飞翔于蓝色的天空,她无法飞翔便无法再离开这个家,如此,她便将它永远的禁锢在浩学身边,把它囚禁在这间居所,锁在祁家大门中。
当然那次浩学与她大吵一架,两人进入了冷战阶段,一时间家中的氛围无比的尴尬,就连祁远航的劝解都无法抚平这道划开的裂痕,终于事情的最后是以布雪对他的徐徐诱导告终,望着布雪受伤的双臂,浩学无尽的愧疚,她这样善解人意,却要受这无端祸事,翅膀是她的灵魂和生命,失去了那长长的羽毛,她便无法掌握前进的方向,没了翅膀她便永远的失去了蓝天,再也无法飞翔……
自那之后,浩学更加发奋的学习,他把可能看的书,都借来翻开,他的成绩遥遥领先,直到被系院长看中,破格两年毕业不说,还收他保送研究生,硕博连读。
浩学本来有出国留学的机会,最后他放弃了,因为他无法放下家中的布雪,当然这事他没有跟林芝说,如果让他知道了,不一定又会闹出怎样的风波。
另一个让他感到出乎意料却又在意料之中的事情是,狄河选的专业也是与生物有关系的,是生物科学,那是另一所可以与浩学的学校相比拟的大学,是位于首都的一流学府,那日,当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两人竟然是相视一笑,似乎这些年的争夺,这些年的比拼全都化作这一份大红色的录取通知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