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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故乡

/马世友

来自故乡的亲情至纯至善,是每一位游子的心灵向往。

我从来相信感情是可以转换的,就像一个人在自己拥有了孩子之后可以把感情从丈夫身上移到孩子身上一样。但我从来不否认在这个世界上,某些感情是真正配得上“固若金汤”这个词的,这样的感情往往来自一个朴实的人对自己故乡的情感。

小的时候,总是想走出去,甚至心胸膨胀到发誓在外面闯荡不成功绝不回来。年少时候的梦想就像种子发芽,一旦具备了条件,会冲破所有抗拒它破土而出的因素来到外面。到后来,我成功地走了出去。外面的世界何其精彩,但置身其中,总会觉得身边缺少了什么。安静的夜里,便想起故乡。

母亲告诉我,我出生那天,外婆用袄把我从医院的病床上兜起来,抱回家时,左邻右舍的乡亲都来观望,每个人都在嘴里夸赞将来这个孩子一定成大器。青春期的时候,这样一个来自母亲的回忆总是会让我觉得乡亲们的盲目和迷信,后来才发现,这种朴实的心愿是纷乱的城市里难能可贵的财富。我有很安稳的童年,父亲努力地挣钱养家糊口,母亲日夜在三亩地上耕作,我尽情地享用他们为我创造的一切。在农村,小孩子吃百家饭长大。父亲母亲忙到难以照顾我的时候,乡亲们就把我抱到他们家里,不管饭菜如何,有啥吃啥。常常到了农忙的季节,我会上顿在张家吃饭,下顿在李家,再下顿到王家。小的时候不知道这样跨越众多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在农家与农家之间生长蔓延的乡里乡情来之不易,甚至长大了还不以为然,但一离开那个环境,便马上怀念起乡亲的种种好处。

那些性情纯朴的农民,吃自己地里种的菜,打自己河里养的鱼。习惯了平淡日子的他们,偶尔进城带回来新鲜的东西,也要挨家挨户来一点大家互相品尝。他们笑起来总是那么大声,隔了很远很远都可以听见,那是他们真的开心。而每当面对歉收的庄稼,他们的心情又汇聚到一起,在艰难之中相互鼓励。他们用他们的纯朴养育子女,他们的子女就像他们一样勤劳淳朴。故乡的小伙子很多外出打工,每到粮食丰收的季节,不管有多重要的事情,他们也会像候鸟一样地赶回来帮忙,再像候鸟一样地离开,他们总是舍不得养育他们的老人在烈日下汗流浃背。

乡亲们没有文化,外面的亲人来信了,总会怀揣着信件过来让我帮他们念,每次念到辛酸处,他们总是老泪纵横。很多次,我都不忍心继续往下念了,他们摆摆手示意我继续,一手却拼命地擦着眼泪。上中学的时候,不明白一封短短的信中会蕴藏多少情感,或者欢乐或者无比悲伤,只是按照字面把它读完,现在,每当看到一些会让他们感到伤心的事情的时候,总是会编造一些善良的谎言来让他们高兴,我可以这样做。但细细回忆,我能够为他们做的,也只有这些。

故乡的土路,来来回回留下了我的脚印。每一次从外地回来,踩在家乡的小路上,心里总有说不出的踏实和安定。这样的踏实和安定来自我从小在它上面的摸爬滚打,来自在它边上的那一排排老房子里露出的一张张熟悉而又苍老的面孔。这些面孔,是看着我从医院里出来,看着我慢慢学会走路,然后说话,然后越来越大。但在他们的脑中,我就是一个从来都没有长大过的孩子,永远是一个小孩子在那条土路上走了又回来,回来了又走。他们总是说,这孩子长大了,可是第二句话便是——还是没有变,看他那嘴巴,小时候就这样,看那耳朵,被我拧过多少回呢!每逢他们这样说,我就只是傻傻地笑,我心里明白:我的成长永远只会定格在他们的记忆中,永远只会像他们对待我的情感一样朴实,但就是这些,足以温暖我一辈子了。

故乡

/佚名

故乡不仅是山川、原野、池塘、阡陌,更是爷爷、母亲、女儿。

哪儿才是我的故乡?写故乡的多半是已经远离它,而我还在故乡的边上。没有走远的是我,走远的却是我梦中的故乡!

那里现在是一个五等小站,估计也会像沈局那些被撤的小站一样,在不远的日子也会撤掉。但对于我那里是何等重要,它不仅见证了我家祖孙三代所依赖的铁路发展的方兴未艾,也是我童年记忆停靠的家。那时它只是一个工区,还没有车站。只有几列车停下来,其他的火车都魔鬼般呼喊而过。在那里那条铁路便是故乡的生命,而我们的生命便依在铁路两旁,铁路人叫它沿线,十几屋青瓦红砖的人家点缀着这个工区,就像荒草地上不知名的淡淡颜色淡淡开放的花。在我心中铁路是萌动、延续梦想的地方。多少年了,想到故乡首先想到的便是那个从路基上顺势下来的土坡和道口。在道口旁我平生第一次看到的铁路标志便是“小心火车”和一个“鸣“字。使我对火车有一种油然而生的敬畏。

爷爷那时还活着,是啊,活着是一件多幸运的事。他在房前屋后种了那么多的向日葵,多年以后的今天,我知道了太阳花的名字。但我还是爱故乡的向日葵,更不喜欢太阳花的名字,觉得这名字是那么高贵那么浮躁,而葵字才是我心里那些饱满的故事。活着的爷爷手里拿着银色的镰刀,割下最饱满的葵花盘,我仰着头看那些垂下头的花盘和那些沙沙作响的扇子似的叶子,看爷爷好有劲的胳膊挥着。回屋后爷爷就做起了刀砍馍头,热气腾腾。自从爷爷离开后我再也没有吃到过这种馍头!真想有一天自己有一片葵园,绽着最灿烂的花,虽然我不知道天堂里有没有葵花开,但我知道,爷爷会看到我的葵花!

就在故乡,我经历了一个农人孩子的一切。母亲开了好多块荒地,种上了希望。她那时是那样的年轻,像一支脆脆的饱饱的青皮萝卜,带着清新的泥土的香,和着绽开的墨绿的叶子,我从没有想过,三十年后我的母亲会如此的孱弱,岁月经年到底给了母亲些什么?在故乡我学会了在地垄沟里不偏不歪地疾走,学会了默默面对满野的荒芜,学会了用脊背扛着阳光……我从前住过的小屋并着爷爷住过的大屋已经早是别人的家了,每当领着女儿坐在火车上,远远的望见我曾经的小屋和我母亲种过的大片大片的土地,我总情不自禁地喊女儿,看,这是妈妈以前的家!

当那里所有曾经熟悉的人离去,我不知道,我现在仍然怀念的是故乡的什么?

故乡

/丰子恺

客居异乡,对古人而言,无异于痛楚。

在古人的诗词中,可以看见“归”“乡”“故乡”“故园”“作客”“羁旅”等字屡屡出现,因此可以推想古人对于故乡是何等地亲爱,渴望,而对于离乡作客是何等地嫌恶的。其例不胜枚举。普通的如: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李白)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杜甫)

共看明月应垂泪,一夜乡心五处同。(白居易)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岑参)

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李益)

想得故园今夜月,几人相忆在江楼。(杜荀鹤)故园此去千余里,春梦犹能夜夜归。(顾况)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杜甫)

忽闻歌古调,归思欲沾襟。(杜审言)

老至居人下,春归在客先。(刘长卿)

羁旅长堪醉,相留畏晓钟。(戴叔伦)

随便拿本唐诗三百首来翻翻,已经翻出了一打的实例了。以前我曾经说过,古人的诗词集子,几乎没有一页中没有“花”字,“月”字,“酒”字。现在又觉得“乡”字之多也不亚于上三者。由此推想,古人所大欲的大概就是“花”“月”“酒”“乡”四事。一个人只要能一生涯坐在故乡的家里对花邀月饮酒,就得其所哉。

现代人就不同:即使也不乏欢喜对花邀月饮酒的人,但不一定要在故乡的家里。不但如此,他们在故乡的家里对花邀月饮酒反而不畅快,因为乡村大都破产了。他们必须离家到大都会里去,对人为的花,邀人造的月,饮舶来的洋酒,方才得其所哉。

所以花,月和酒大概可以长为人类所爱慕之物;而乡之一字恐不久将为人所忘却。即使不被忘却,其意义也得变更失却了“故乡”的意义,而仅存“乡村破产”的“乡”字的意义。

这变迁,原是由于社会状态不同而来。在古昔的是农业时代,一家可以累代同居在故乡的本家里生活。但到了现今的工商业时代,人都离去了破产的乡村而到大都会里去找生活,就无暇纪念他们的故乡。他们的子孙生在这个大都会里,长大后又转到别个大都会里去找生活,就在别个大都会里住家。在他们就只有生活的地方,而无所谓故乡。“到处为家”,在古代是少数的游方僧、侠客之类的事,在现代却变成了都会里的职工的行为,故前面所举的那种诗句,现在已渐渐失却其鉴赏的价值了。现在都会里的人举头望见明月,低头所思的或恐是亭子间里的小家庭。而青春作伴,现代人看来最好是离乡到都会去。至于因怀乡而垂泪,沾襟,双袖不干,或是春梦夜夜归乡,更是现代的都会之客所梦想不到的事了。然而大家离乡背井,拥挤到都会里去,又岂是合理的生活?

怀念故土家园

/艾美黛

割舍不断的故乡情。故乡的一草一木,故乡的风土人情,路旁的野花,街头的杏树,村落里熟悉的乡亲在亲切地问长话短。

春水潺潺的季节,在一个晴空朗朗的下午,我带着许多的行李,踩着绕村小河的青苔,听着远处农田里牛羊深情的哞咩声,故乡的黄昏悄悄向我走来,在落日余晖的傍晚,重踏上了我儿时的故土家园。故乡的土地还是那样的贫穷,故乡的亲人还是那样的纯朴,故乡的土屋还是那般陈旧,故乡的小路还是那样的崎岖,望着路旁的野花灿烂地开放,仿佛我儿时的梦在悠然间掠过我的裙衣,哦,我儿时的故乡,你是否依然?你的孩子如今又回来了。

故乡的溪流仍是那样清汪,故乡的小桥还是那样的饱经沧桑,黄昏下的我踏着轻轻的步伐,倚着故乡村旁的大树,回忆着儿时的故乡,祖辈们世代辛勤地劳作在这片土地,不断地用生命诉说古老的童话。

坐在老屋的土炕上,推开老式的窗棂,饱吸一口久违了的泥土地新鲜的空气,绕梁的燕子仍在呢喃,院子里的花朵开得正好,家家户户已是炊烟渐起了。

这是我久违的家乡,再没有外婆亲亲的话语,那种一进家门就有的温暖亲缘,那种儿时的感觉,可能要到来世才会再续。在这里有我并不美好但充满回忆亲情的童年,青青的小园里有我扑蝶的影子,长大的杏树早已果实累累,就连院子里的扁担都那样的亲切。

这是我多年未回的家乡。风中的树叶吹奏出了久违的心曲,杏花投下的斑斑点点的影子,绿绿的杏叶在黄昏的阳光里闪着光亮,村落里熟悉的乡亲在亲切地问长话短,这许多的问候都让我回味着城市里没有的感觉。

我在村里到处走走,就如又回到了久违的纯真的童年。儿时走过的小路依然如故,儿时一起长大的伙伴各赴他乡,儿时的往事我不曾有一点一滴的遗忘,儿时的欢乐我还想重新来过。

我的心开始沉陷,四十年的岁月,四十年的风雨,四十年的人生,当年的幼儿长大也成为了孩子的母亲,多少变迁多少故事,但生我育我的故乡却只见老去不见新颜。在你的怀抱里我才成长,有你的滋润我才健康,有了你我就有了许多的依恋。

我也曾经年少曾经痴狂,我也曾经不舍故乡杏花红,我也难舍故乡柳绿棉白。难忘难舍的是我故乡的桃李芬芳,常忆常想的是我故乡春色故乡家园故乡人,这想了千回梦里常回的故乡啊,如今我又回到了你的身边!

情悠悠意悠悠,我的故乡我的梦,别后常想归来依然,我的脚步纵使越过更多更美的地方,但我心中永远难忘这悠悠的故乡!

藕与莼菜

/叶圣陶

思乡的时候,想故乡的山水,想故乡的小吃,而骨子里,是对故乡的人的浓浓的思念。

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乡人:男的紫赤的胳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生起健康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巾,虽然赤脚,却穿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那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健康的美的风致。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的玉色的长节的藕。在产藕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再洗濯,所以这样洁白。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品味的珍品,这是清晨的画境里的重要题材,倘若涂满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把它们洗濯得这样洁白,才挑进城里来。他们要稍稍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就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支。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户户了。这样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直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在这里上海,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就要供在较大的水果铺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和腿,就是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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