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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旅伴

文/李国文

事隔若干年后,我回想那山垭口似雾似梦的情景,仍忍不住要问:那是谁呢?这些怕我被狼吃掉,在默默中送我一路的旅伴!

你走过夜路吗?

没有旅伴,只有你一个人踽踽独行?

那时,你会感到孤独。你会觉得一个人生活在世上,是不可能,也不应该完全与社会隔绝的,当然更不希望被社会抛弃。哪怕鲁滨孙飘流到荒岛上,还有一个礼拜五和他做伴呢!人需要人,和人需要阳光、空气一样重要。

假如,这时在你身后的漆黑中,有一星灯亮,虽然你会忐忑,谁知后面来的是好人还是歹徒,但你将不会再有孤单的那空空荡荡的心悸。真正地被人为地孤独起来,那是一种折磨。囚犯的囚字,便表明了孤独是古已有之的惩罚手段。

我先听到身后有些微弱的动静,回头看到一盏明灭不定的灯亮,我能判断,那不是飞舞的流萤。我驻足,转过身去,任那还带着秋阳温暖的河水,漫上来,浸湿我的脚,我等待着,希望有一个旅伴。

我想起契诃夫的一篇小说:一个人和别人打赌,把自己关在一间屋子里,不是几天,也不是几月,而是十年二十年,不和外界有任何接触。最后,他终于坚持到了约定的期限,明天即可以走出封闭的屋子,拿到这笔赌赢的巨款。但是在天亮以前,他独自离开了那间幽闭多年的屋子,留下一封信。信中说他在饱尝了孤独的苦痛之后,悟到一个人有比金钱还更为需要的东西,那就是人与人的感情交流。

在记忆中的那个夜晚,我是在山西河南交界处的一条人烟稀少的丹河河谷里赶路。月明星稀,秋虫啁鸣,凉风飒飒,草木萧萧,若不是我那时的政治境遇,若不是要急急地从深山沟里那个我下放劳动的小山村,步行数十里,赶到、山下刚开通运营的九府坟车站,准备转车经焦作、新乡回北京的话,那秋夜实在是宜人的。

灯近了些,也许影影绰绰地发现了我,那灯火,便停在原地了。

那是若干年前的事了,如今回想起来,当时的酸辛苦涩和严峻,渐渐地不占很重要的位置。相反,阳光下的山,山阴里的河,河谷间人与人在劳动中的友情,倒似雾似梦地经常在心头泛起。对那些本非善类,至今一缕不绝的鹰犬,当然不是麻木,更不是淡忘,也谈不上什么豁达地让它过去。只是岁月悠悠,青春不再,太看重了这些丑类,倒成了对他们的抬爱。我相信因善而善、行恶必恶的极其普通的真理,由这些人跳吧!还不如在有限的脑海里,多保留一点儿往日的温馨情爱,感到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可以寄托寸心的所在,因此会不觉得孤独,会有或浅或深,然而是可以信赖的友情,支撑着自己去面对狰狞,走不管多么艰难的路。

丹河到了柿子红熟的深秋,便清澈平缓,无声地在你身边流过,路就在曲曲弯弯、高高低低的河沿上,是由放羊的人、抄近道的人走出来的。若顺盘山公路,我将赶不上明天一早的火车,只有这一班车。

等我继续赶路向前走去的时候,那并不很亮的松明,迟疑了一会儿,又随着脚步的高低,一跳一跳地走动了。

如果不是厄运袭来的话,我也不会抛妻别子来到这群山深处。当然,我更以至于一辆顺路车子都搭不上的。那时候,那些鹰犬作践人时,比起山里的野兽,多一层变态的恶。对于这些以消遣你为快乐,并证明他们革命的人的恐惧心理,远胜于也许会从山巅上冲下来的一只山猫,或是河畔草丛里蹿出来的一条狼。

因为野兽出现的话,我手中有一根可以防身的木棒。可是对那些变着法折磨人的人,我却无能为力。他们整日间挥舞无形的鞭子,把所有的人都驱赶得远远地躲开我,他们以划清界限,以温情主义,让人像害怕瘟疫一样,见到我避之唯恐不及。用孤独,他们叫彻底孤立,来摧垮一个人的精神和意志。这样,我只能踽踽独行在这河边的小路上。

虽然,我离开山村的时候,有一辆运料的卡车下山,那司机终于不敢叫我上他的车,我一点也不怪他,他有他的难处,同样,我能体谅隔着帐篷说话人的苦心,他大声地,不知在问谁:“秋后还闹狼吗?”

没有回答。

他又说:“我可夜里听见过狼嚎的。”这分明是在提醒我。

这些人都是我劳动时的伙伴,他们都是些普普通通的工人,只是在那些歹毒的眼睛不狠狠盯着的一会儿,悄悄地说上一句牛话。人是感情动物,日久天长,朝夕相处,慢慢地,他们虽然害怕那无形的鞭子所代表的权力,可并不相信那鞭子就是真理。那位司机师傅在关上车门开走的时候。骂了一句:“我操他妈!”我听得出来他在骂谁。

我后来才明白,许多事都是这样不得人心造成的。

不知哪位好心朋友,有意识地扔一根白蜡杆在路口,那是一种韧性很强、轻易不断的木棍。我心里谢了,俯身捡了起来,上路了。

夜深露重,茕然独行,不过有了身后面的这位若即若离的行路人,我觉得我不再寂寞,也不担心出没的野兽,无论如何,在路途中,又是这样凄冷的秋夜,有一个旅伴和没有一个旅伴是不相同的。尽管那人(我也不知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始终跟我保持距离,不过我已感激不尽了。我能理解谁对陌生人不存戒心呢?

过了方山,上了公路,不远便是山下一片平川,那星星点点的灯火闪烁处,就是火车站了。

这时,我发现那辆卡车才开了过来,想不到比我这步行的人还慢,真是太奇怪了。

那位师傅发现我,刹住车,从车窗里探出头来。也许在这里没有了什么顾忌,他甚至埋怨我:“你啊你啊,听蝼蛄叫唤,还不种地呢。我在公路上等了你小半夜,想不到你竟敢抄近道,顺河边走,幸好没出什么事,快上车吧!”

我正在想告诉他,这一路好歹有个伴时,那些手持松明的人,也跟了上来,在模糊的光影里,我发现至少有三个人,说不定还多。与我前后脚走来的,见我往车上爬,他们也停下来。然后,我惊讶地看到,他们立刻调头,顺着来的方向往回走了。那明灭不定的松明,随着他们加快的脚步,轻捷地跳动,愈走愈远。

“谁?”师傅问我。

我不知道是谁。直到今天,我还是不知道那几位好心的旅伴是谁!司机师傅告诉我,要是只有一个两个人的话,狼敢扑上来的。听到这里,我心里感到一股热,这世界竟还有这样的温馨!天还未亮,坐在驾驶室里忍不住激动的我,索性由那滚烫的泪水痛快地流着。

从此,我深信,只要忠诚于自己,忠诚于朋友,哪怕是一条漆黑的夜路,一定会有旅伴与我一路同行,绝不会孤独,也不会寂寞的。

事隔若干年后,我回想那山垭口似雾似梦的情景,仍忍不住要问:那是谁呢?这些怕我被狼吃掉,在默默中送我一路的旅伴!遂成了一个永远的然而是温馨的谜,也许再也解不开的。但对一个美好的世界来说,难道必定需要一个答案吗?美好,不就够了吗?

赶路吧!我总是对自己策励着。旅伴在等待着呢!

同窗

文/安鹏翔

世界上许许多多的事物都会老去,而浪漫的青春,雏真的友情,是永远年轻的。

生活中有些往事,也许不会经常忆起,但是永远不会忘记。

那一年,学胜、再生、兴泰和我四个师范的同窗刚毕业,分配到湘中一所煤矿的子弟学校,矿山住房很紧,我们便一齐挤住在集体宿舍里。

白露秋分之际,学胜患了感冒。我们陪他上医院,给他打洗脸洗脚水,为他熬稀饭。学胜打针吃药,感冒总不见好,心情也不太好。

“秀才人情纸半张”,记不清是谁首先提出,给学胜写封信,逗一逗,乐一乐,慰问慰问。再生、兴泰和我三个人一番策划,便集体创作了一封情书。一个善良的玩笑,一个美丽的谎言,便由我执笔完成。

信的开头,按当时流行的格式,首先抄录了一条最高指示: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我们的干部要关心每一个战士,一切革命队伍的人都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我接着以一个清纯少女的口吻,向学胜表示了满腔钦羡和含羞的问候,祝他早日恢复健康。

我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抒发了初恋少女的爱慕之情:

白天你是阳光

夜晚你是月光

没有月亮的晚上

你就是灿烂的星光

假如星光被浮云遮盖

你就是多情的烛光

啊,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我的青春为你打扮梳妆

信的末尾还写道:我真的好喜欢你,我也希望你像我喜欢你一样喜欢我。

落款是:你心中的人。

我起草后,由再生模仿女性的字体抄写好,兴泰买了一个信封,又从旧信封上撕下一张盖了邮戳的邮票贴上。就这样,一封寄信人为“内详”的信送到了卧病在床的学胜手里。

白天上班我们没向学胜提半句信的事,直到晚餐后,才有意无意地问起。学胜的感冒明显好转,他“犹抱琵琶半遮面”,掩饰不住高兴,告诉我们收到了一封奇怪的信。我们佯装惊喜地读了一遍,要学胜坦白交待,看上了矿上哪个女人,学胜发誓赌咒自己没有半点儿痴心妄想。我们便煞有介事地猜测分析来信人,是矿文艺宣传队那个女高音?是矿灯房那个梳辫子的大眼睛姑娘?是医院那个打针不痛,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的小护士?猜来猜去,我们自己也进入了角色,好像逐真有那么一个梦中情人,给学胜写来了这封缠绵的情书,开始幻想着可能发生的事情。那天晚上,学胜挡不住我们要请客的强烈呼声,矿俱乐部买票请我们看了一场电影,散场后又请吃了一碗牛肉面。学胜的感冒就这样好了,我们说是爱情的力量。从那以后,学胜改变了早晨睡懒觉的习惯,尼龙臭袜也常洗常换,再不乱扔床底下算总账。他的行动也影响了我们,从此,我们这间集体宿舍,保持了经常性的整洁卫生,小屋里早晚传出欢歌笑语。

爱情的梦幻,终于在不久的一天被我们点破。学胜没有气恼,没有羞怨。如蜜的友情滋润着我们情窦初开的心田,无邪的调侃和嬉戏像玫瑰的芬芳充盈着我们的宿舍。

流年似水,一晃就是三十余年,当年同居一室的朋友,现在都已成家立业天各一方。我想,如果有朝一日,我们能有机会聚首,回想这段往事,每个人至少要年轻20岁。

世界上许许多多的事物都会老去,而浪漫的青春,稚真的友情,是永远年轻的。

结伴而行的鱼

文/孙文达

那清澈的水里,一条条自由自在的鱼结伴而游。我们相视一笑,我们多像那一条条游着的鱼,只要能够结伴就行了,这也许就是朋友的要义了。

我和张君是高中同学,大学毕业后,他分到银行,而我则进了检察院。

我们是很要好的朋友。

要好的朋友是不在乎谁付出多少的。那时候,我们相互帮助,相互鼓励,在一个陌生城市里快乐地生活着。后来,我们都结婚了,更巧的是,我们的爱人都是白衣天使。他打趣说,你和我的心是相连的,不成朋友都难。

要不是他一时的冲动,这种友情会持续下去,我想一定会天荒地老。

他为了买处上等的房子,挪用公款8万元……

反贪局调查他的时候,他说的第一句就是,我的朋友在检察院。这个朋友就是我,可我无能为力。法律对于朋友是无情的。

他的爱人多次找到我。看她那痛哭流涕的样子,我很伤心,毕竟他们结婚还不到三年,刚有了个小男孩儿。我只好反复做她的工作。最后她说,这是我们第一次求你,你给个明白话儿吧。我坚决地说,这事我帮不上忙。她擦干眼泪,冷冷地说,朋友有什么用!那语调里是对“朋友”这字眼的绝望。那以后,她没来过我们家。

我偶尔去监狱看他,他拒绝了我的探视。他只是传话说,朋友有什么用。

我希望通过时间来填补法律的无情。每年的节日,我都会和爱人去探监,去看望他的爱人,尽管要遭受冷落。终于有一天,他无奈地说,算了,朋友本来就没有什么用的。其实,我从骨子里了解他,在他内心深处是不愿失去我这个朋友的,正像我不愿失去他一样。

等他出狱那天,我和爱人都去接他。他的爱人一路上都在偷偷流泪。我说,上我家吧。他没有拒绝,也没有答应,随我上了回家的的士。那天,他喝得大醉。他问我,朋友有什么用呢?我笑着说,没有什么用,朋友本来就是没用的。他说,我不怨你。我笑了,笑里面掺杂着泪水。

不久,他和他的爱人离开了这个本来就陌生的城市,去了另一个陌生的城市。我们很少再见面,偶尔有书信往来,都是些客套的话。他说,他和爱人都找到了一份还算可以的工作,孩子上了一所不错的小学,我们不必牵挂。那以后,我们彼此为了各自的工作不停地忙碌着,但那份情感是无法忘却的,有时候反而更浓。

前年,我生日那天,他寄来一封信,祝我生日快乐。信中夹着一朵风干了的牵牛花。他在信中说,你还记得吗?在校外的田野里,我们常常去摘牵牛花的,它象征平淡无奇的感情,早上花开,很快就凋谢了,可我们的友情虽然平淡可是无法凋谢。我和妻子在烛光中读着这封信,泪流满面。

去年的国庆节,我们相约去爬泰山。在一个偌大的水库前驻足。那清澈的水里,一条条自由自在的鱼结伴而游。我们相视一笑,我们多像那一条条游着的鱼,只要能够结伴就行了,这也许就是朋友的要义了。

纪念

文/纪良天

车开得越来越远。阿二在越来越远处向我挥手,我也伸出僵硬的手向他挥动。此时我才知道我不仅在向一个童年的伙伴挥手,还在向一段单纯的岁月挥手。

我小的时候有一个伙伴,叫阿二。现在回想,我俩以前还真野。具体的表现是我们俩经常以色狼的姿态去对待(或者说是调戏)邻居福和叔家的比我们大好几岁的女儿。她一哭,我们俩撒、丫子就跑,等她爸爸拿着木棍赶到“作案现场”的时候,早已不见了我和阿二的踪迹。

我和阿二的认识颇为有趣。6岁时,我家从乡村搬到位于小镇南边的粮所。说是在镇上,其实粮所比乡村还偏僻。一天傍晚,我发现小路上蹲着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男孩儿。颧骨高得直往眉毛冲去,一个光头就像刚炒过菜的锅一样又圆又光滑,长相实在让人不敢恭维。我“欣赏”了他一会儿,他就立起比我高出半个头的身子来,瞪着眼,怒道:“看什么,想干架是不是?”于是,我们俩就扭打在一起。后来发展到拧着对方的衣服摔跤,这场架直打到彼此都精疲力竭为止。望着各自脸上万紫千红却仍然下牙咬上牙的狼狈模样,我和他不约而同地大笑。

“我叫小天。”

“我叫阿二。”

“以后一起玩如何?”

“好啊!”

阿二告诉我他在这里是为了等他在小镇上卖菜的妈妈。真是不打不相识,接着我们就抱怨刚才忘了怎样打对方,很多劲都还没有使到位,否则这场架的结果就不是平手了。我和阿二大有相见恨晚的感慨。

我们也就成了朋友。这里的“朋友”和前面的“伙伴”之前我没有加上什么美好的形容词,是因为我认为小时候这样一份难得的友情,实在不该以任何唯美来加冕,如果那样,无疑是一种亵渎。

从此,我和阿二一起上山下海,捕鱼摸虾,窃蛋偷瓜,还包括前面讲到在光天。化日之下捉弄女娃。两人坏事做尽,可谓丧尽天良了。在那么大的时候,我们以我们单纯圆亮而又懵懂好奇的目光去观察周围的一切,以我们矮小的身躯去找寻属于我们的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喜悦。

那时还小,经常被一些所谓江湖上的“名人轶事”感动。于是乎,我和阿二就像英雄一样地结义:两人并肩跪在地上,身前放两碗水,以水代酒,学着大人腔道:“我和阿二(小天)愿就此结为兄弟,虽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然后,双手端起身前的那一大碗喝下去足以让我们三天三夜拉肚子的非开水,仰起头,一饮而尽。由于那里偏僻,所以我们俩每次都能喝到纯度很高的非开水。等下次在兴头上的时候便会再结义一次(或者再拉三天三夜的肚子),事实也说明,玩得起劲、结为把兄弟、拉肚子这三者间的次数是成正比的。都结为把兄弟了,因此所做的那些丧尽天良的事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我们为兄弟出生入死、两肋插刀的证明了。

尽管日常行为准则如此一致,但我和阿二还是有很多不同之处。在长相上,我顶多算是黑得七零八落,而阿二则当之无愧黑得乱七八糟的;四肢发达的人头脑往往简单,因此,在智商上,我觉得我聪明他笨。这种感觉尤其在我把1+2×3说是7,而他却说9时更为强烈。

阿二总是很后悔那天他等妈妈回家,我也觉得这样太有失男子气概。这事简直成了阿二人生当中的一大污点,他每次都会搔着头皮表示无辜,并随即发誓以后不会再犯此类错误。真是谢天谢地,阿二还不知道我每天早上都要妈妈抱着才肯起床。

在无知且无智的年龄,我和阿二便生活在这样单纯的感情里。

小镇上有一个很大的露天电影院(因为是东澳镇,所以被冠以“东澳影剧院”之名)。每天晚上放映的两部电影很受小镇上人们的欢迎。我和阿二是那里的常客,也就在那里认识了很多英雄人物。我们当然只能看懂动作而无法听懂语言,不过,可以这样区分诸多英雄:打仗的,就是我军聪明绝顶并胜利,敌军愚蠢至极并失败;周星驰会使人笑得涕泪横飞,李连杰打得乾坤颠倒,周润发杀得天翻地覆,刘德华则兼备前面三者并复加一份惊天地、泣鬼神的亲吻缠绵。

父母们是不允许我们晚上出去的。但幸亏我和阿二的暗号灵活。有时我先借口出去大便,然后跑到阿二家外面学猫叫,阿二心领神会地出来小便,两人便会合了。会合后,像一对偷情的男女一样欣喜地朝电影院狂奔而去……小孩看电影每人得交1角钱的进场费。我今天付,他明天付。我俩从来都不会各付各的,因为那样显得很没义气。而这两角钱是我们早餐饥肠饿肚的所剩,两人都没进场费的那天,就想些旁门左道的法子。譬如,紧跟在某个大人身后一起进场,暂时认人作父。也不知多少人暂时成了我们的“爸爸”。

两部电影放映完毕后,人们纷纷散场。顿时,夜幕里小镇上的空气像打了呵欠一样,显得昏昏欲睡,只有狗儿们不甘寂寞地汪汪乱叫。但这丝毫没有影响我和阿二的兴致。在回来的路上,我们激烈地讨论:李连杰饰演的黄飞鸿是否可以用他的“佛山无影脚”将白莲教的圣姑圣母踢得更远些;周润发饰演的职业杀手怎么就不懂得勤俭节约,每次都要浪费那么多发子弹去干掉一个人,子弹用光后,落得头也不回地被人追着屁股打;刘德华演的那个年轻人就更让人摸不着边了,一枪毙了大坏蛋之后,他兴奋地当众耍了一会儿绝活,这是可以理解的,不过后来他竟好端端地把自己也给枪毙了,这就怎么也说不过去了。自杀是有的,不是有我军攻克日本鬼子的堡垒时,那日本军官打坐在地,头绑白布,双手握着一把不像是用来切菜的刀,然后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吗?再然后他的表情纠结僵化,头一垂,就此玩儿完。不过,皆大欢喜之后还要自寻短见,这显然是史无前例。阿二表示不解地向我请教,我想了一会儿,对此的回答是:此人兴奋过度导致擦枪走火,纯属意外事故。阿二连连点头。

在浑浊的电影内外,我和阿二便如此单纯地活着。

看了电影,我们第二天上学就可能迟到。

阿二发誓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就是因为他在语文课本上发现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一行字的下方有一幅解放军的图画。他满心以为想当一名解放军,首先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阿二的梦想便是当一名人民解放军。我当时无法理解和我同桌的阿二会有这个梦想,就像我无法知道在我刚知道地球是圆的时候,我就想着以后长大了要去环游世界一样。然而,我也不想知道,这和我只知道自己喜欢吃炒鸡蛋,却不曾认真地想过我为何爱吃炒鸡蛋的道理是一样的。

我们单纯的梦从不考虑梦想的代价。

我们梦想的时候,童年的岁月就像冬天的太阳一样迟缓地升起并安静地降落,跟随着日历的脚步悄悄地翻过。也正像365页的日历一样显得厚重又缺乏耐人寻味的内容。

我和阿二从学前班升到了一年级,接着是二、三、四、五、六年级。以往我总觉得日历一天翻一页太慢,此时我却惊觉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已快足够翻完七本日历了。时间总是喜欢悄无声息地流逝,在我们都曾置身过的回首不及的每个角落。

我们这时候很勤于上学。阿二喜欢的是班上同学们琅琅的读书声,并且有一个是他自己的。阿二还说背着书包走起路来很神气,大有解放军的味道。我则对学校的圆形大操场情有独钟,而且每当背起书包的时候很像是装满盘缠马上要去环游世界一样,并每天都拖阿二来陪我一起环游操场一周。这是为以后的环游世界打下必要的经验基础。

我们就这样在成长中梦想,在梦想中成长。

据说,调皮好动的小孩会长得很快。这个说法在我和阿二的身上得到验证。此时,我和阿二已经很高了。尤其是阿二,不知遗传了他父母的哪些基因,简直比牛还牛。此时,我们13岁。又据说,这是一个起步追逐梦想的年龄。

终于有一天,阿二兴高采烈地跑来对我说,他爸爸知道他想当解放军,于是决定带他去军营参军。明天就启程哈哈哈终于可以当解放军拿枪穿军服打敌人喽。阿二一口气喷出了这些话,上气不接下气地鼓动着颧骨,双眼放出快乐的光芒。我纳闷地琢磨着在上一段我不是才说这是一个起步追逐梦想的年龄吗?怎么我才走几步你小子就到达终点啦?再说这事又没什么近路可抄,不公平,亏我平时积累了那么多的经验基础,竞不及你快,你小子和第几宇宙同速呀你。

我那愤愤不平的火苗马上就被阿二兴奋的洪水扑灭了,唯有他拍手庆贺,我心里滋生的酸味不断蔓延……“这么说你以后不能再上学喽?”

“是啊,军人都不上学的,他们只在战场上战斗!”

其实我是想问:“这么说我们以后不能再在一起玩喽?”但我不敢。

接着我们就讨论诸如军人怎样拿枪,他们看不看电影,喜不喜欢吃炒鸡蛋等问题。

分别那天的情景我至今记得。

这天夜里我辗转反侧,无法安眠,不知道都在想些什么。某个时候我胡思乱想:阿二今夜是不是睡得特香,希望他那惊世骇俗的呼噜声不要造成太大的轰动……明天很快就到来了,我还抱着棉被趴在床上做梦。梦里妈妈拿着木棍就要抽我的屁股,在她还没打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了屁股的疼痛。我惊醒过来,一身冷汗,原来是上午的阳光正晒在屁股上,股油都要榨出来了。明天已经到过头了。我匆匆洗漱,便向阿二家跑去。因为阿二说过要我早上去送他。就好像一个英雄要走必有另一个英雄相送。

临别总要有所表示。阿二送给了我他捏的泥菩萨。以往我捏的泥菩萨总是手工粗糙,比他的差,因此他的这个泥菩萨我是垂涎已久了;我送给了他我长年戴在脖子上的平安符。将来他行军打仗,显然比我更需要平安符,再说了,来而不往非礼嘛。

那天的阿二非常兴奋。

既然阿二没有太多的关于离别的失落,我也不应有更多的关于离别的伤心。我深信我们俩都是属于那种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的人物。

直到手扶车开动的刹那,伴着嘟嘟的声音我的泪水才开始在眼眶里打转。我强忍着不让它们蹿出来,因为如果不慎落下一滴,不仅有损我的颜面,而且会被好兄弟看扁。

车开得越来越远。阿二在越来越远处向我挥手,我也伸出僵硬的手向他挥动。此时我才知道我不仅在向一个童年的伙伴挥手,还在向一段单纯的岁月挥手。因为没有了阿二,那段岁月就失去了证明的过程。终于,泪水不甘寂寞地夺眶而出……。

没有了阿二的日子里,我很努力地学习。因为我觉得我的这个梦想不比阿二的梦想那样,实现的过程附带有很大的突然性。所以,我只能继续“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并每天都习惯性地环游操场一周。

阿二那身穿军装、戴军帽、手持机枪的形象也经常在我脑海里浮现,真乃帅气无比。

渐渐地,我不再单纯。我只知道天底下只有白痴的人,却没有白吃的午餐,更不可能有这么便宜的事。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因为阿二家太穷,付不起阿二三兄妹的学费(阿二有一个哥哥和妹妹。然而,阿二的哥哥已是高三,即将考大学,阿二的妹妹又到了该上学的年龄,对于小妹上学的意义,阿二他是这样诠释的:女孩子家没上过学校,将来找不到有钱的婆家),两夫妻经过秘密的磋商,权衡轻重后,只好忍痛割爱,断送阿二的学业。这一“割”,深中见骨。后来似乎觉得只是断送还不过瘾,便又暗中商量着是否可以让阿二跟他爸爸出外打工赚钱以贴补家用。最后终于通过了由阿二他爸以带阿二去参军为借口,转而把阿二带去钛厂打工的决议。这一场蓄谋已久的骗局是在阿二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静悄悄地上演的。而阿二,则成了这场穷病当中的最大最无辜的受害者。

单纯而愤怒的我该去骂谁?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阿二从此早早地与辛苦联系在了一起。在阿二的耳朵里不再是班上同学们琅琅的读书声,而是钛地上流转器发出来的“呜呜”声;在阿二的眼睛里不再是明亮的教室和玻璃窗,取而代之的是白而无垠的失了营养的土地!当满心欢喜而去的阿二看了这些,他会怎样?他会怎样地挣扎与反抗?欺骗和辛苦对年少的阿二是怎样的打击?我不敢想象。原来,13岁是一个起步追逐梦想的年龄,但是当厄运降临到我们头上的时候,赤手空拳的我们只有乖乖地承受。

阿二他妈在与别人闲聊的时候,我躲在一旁偷听。原来阿二刚去的时候每天都哭,现在已经不哭了,已经开始愿意干活了。干活?阿二干得了钛地上的什么活?我泪流满面地想。

此时在我脑海里浮现的阿二已不再是先前的那样了,而是:阿二在白而无垠的失了营养的土地上铲着土,火辣辣的太阳恶狠狠地晒在他的背脊上,阿二汗流浃背……。

不久后,我家搬离了粮所,到了镇中心。而粮所,依旧那么偏僻和贫穷。

在阿二家,阿二的哥哥在上大学,阿二和他爸都在外地打工,家里就只剩下母亲和妹妹,没有了阿二在这里,我毫不留恋。我开始不愿想起阿二,不愿想起这里。等我被寂寞与无聊憋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我才有了去粮所看看的冲动,不过这已是五年后的事了。

在那里,我放肆地追忆以前的时光。

粮所的一草一木都没有太多的变化。只是以前为我和阿二结义作证的那两棵大树,其中一棵被砍去了。搬走了几家,又搬来了几家。以前被我和阿二认定了会被台风吹倒的白漆瓦房竟还死皮赖脸地蹲在那里——事物还不曾改变很多,人呢?

我还惊奇地发现曾被我和阿二捉弄过的福和叔的女儿竟嫁人了,最不可思议的是还生了孩子,并且谦虚地继承了她爸妈的优良传统,生孩子就像母鸡下蛋一样地简练,已有三个女孩儿在账,肚子里还怀着一个。她和丈夫的目的是生出男孩子来以延续男方祖宗的香火,避免“绝后”。我想这一段或许可以用来回答上一段提出来的问题了吧。

至于我和阿二,肯定都变了不少,至少不会像以前那样逢在兴头上便与人结义,但若是把对方当做参照物的话,或许还能看到许多不变的东西——我想他还是黑得乱七八糟,我顶多黑得七零八落的吧。

这样便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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