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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一种性伙伴

性的欲望是每一个正常的男人女人都有的,性的渴望和人的饮食睡觉一样自然。人身体内荷尔蒙素的作用,会使得男人和女人产生一种强烈的性冲动,有一股神奇而巨大的力量在躯体内流动升腾,形成的最终结果便是男女做爱。

性诱惑的力量是一种“疯狂”。作家伊那亚杜拉·坎布曾有过这样的描写:“一旦心把情欲的大旗高举入云并擂响疯狂的战鼓,那么理性卫士便无计可施……理性只是闪烁的沙砾,欲火是洗劫世界的飓风。”思想家卢梭有过这样的自述:“我一生中,在我所爱的人身边,曾不止一次地被丧失理智的情欲所引诱,从而变得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兴奋得全身战栗。”学者弗罗姆说过:“性欲提供了满足和幸福的最基本、最强大的可能性之一。”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罗素则这样写性欲:“从心理的角度上看,性的欲望决不亚于饮食的欲望……当性欲急切时,它会把世界上的一切事情都排斥于理智的范围之外,所有其他的兴趣都会暂时消失。”

但是,人毕竟是人,性欲在人们实现的过程中,就像解决饥饿、干渴和困倦一样,不是没有条件的。有人选择了面包、牛奶和闭目小憩,而有人则会选择大鱼大肉、酒精饮料和蒙头大睡。无论男女,在实现性欲望的时候当然是要对性交对象进行挑选的。因为人与动物有着本质的区别,动物的性交完全是出于一种原始的本能冲动,而人则不同,这其中除了性欲的冲动,生理上的需求外,更重要的还要有感情上的因素,包括对性交伙伴的好感。因为人的这种属性,所以,鹏要包养女人,余要找情人而不是去嫖娼,在他们那儿,满足欲望绝不等同于随便去找个女人发泄一下便算完。

欲壑与情人,这之间倒底有多少爱的成份?

故事2:性的用具

余不是寻花问柳的那种男人。他喜欢的女人,也就是说他的口味同鹏一样。但是,他不愿意只是发泄,他得要一个做老婆,结果,他失败了。真心想为人妻的女人,需要的不仅仅是性。

恋爱中的女人可能都处于神志昏迷的状态,在此之前雅从没想到有哪个男人会以其外表气质一下子让她产生对性的激情。但是,余带给她了激情,这种激情自然就使他们很快地发生了性关系,因为双方都不能自制。而且雅在第二次性关系中就体验到了性的快感,那种感觉的确令雅痴迷而销魂。女人一旦获得了这种感觉,就有一种不能自拔的愿望。所以雅直到今天才清醒地看到,性欲这种东西其实是一种麻醉剂,它能够腐蚀人的灵魂而让人蜕变成为它的奴隶。

雅至今也才弄明白一个道理,女人在性欲上的要求并不是她们自己发动起来的,女人总是在男人目光的凝视下、在他们的抚爱中才被唤起对性的渴望。一个女性经常为了这份爱情而与对方发生性关系,这并不能说明她们是出于情欲的需要而喜欢性爱生活,虽然她们中的绝大多数也能在性爱中获得足够的性快乐,但她们还是更喜欢性爱以外的那种“过程”化的细节。雅认为电影和文学家们都在夸大着女性对性爱的渴望,其实女人对性爱的需要,一般都是对男人肉欲诱惑后的“条件反射”,而绝不像男人那样仅仅是出于一种意淫的念头就会立马有了这种要求。

所以女人和她所爱的男人呆在一起时,相比性的需要,她更喜欢被男人追求、宠爱、呵护,这能够满足她们对稳定的爱情生活的憧憬和虚荣心,让自己相信她在这个男人眼里是独特的“这一个”,这对她们就足够了。雅承认性在爱情过程中对女人是非常重要的,但却不是惟一的,至少它不像对男人那么重要。其实女人们最喜欢让男人拥抱着说一些悄悄话,喜欢被抚爱,喜欢肌肤摩擦的感觉,喜欢被温情地注视等等。

不管女人在性爱过程中是如何被男人的行为激发了自己的欲望,性爱对大多数女人仍然只是一种被动的心理唤起过程。特别是对年轻的女人们来说,雌性的生理决定了她们不会自己去发动性爱的激情。而且性爱过程对女人只是一种体验的比较过程,她们自己并不知道高潮的终点是什么样子。如果某一次她们所获得的快感是有史以来最高的或是最持久的,那么她们就记住了这次体验,并以这次快感的记忆作为以后性爱的参照系。如果后来的性爱没有获得像上一次那样的高潮,她们就有一种缺憾感。她们在做爱过程中会不断渴望再获得那样一种记忆中的感觉,甚至渴望着能超越它。而当她们不再有性爱生活的时候,她们可能就淡忘了这种感觉。她们会等待下一次的重新唤起,在这个等待过程中,她们没有像男人那样自然发动情欲的激情。

实事求是地讲,女人偏重感情生活,完全是由她们的社会角色决定的。在三千年人类的“文明史”中,由于女性在政治与经济上的缺席地位,决定了她们虽然表面上拥有一个固定的丈夫,但她们仍在扮演一个家奴的角色。直到20世纪以后,由于女子获得了政治与经济上的独立地位,她们才能够在感情生活中与男人平起平坐。因此,女性们习惯于纠缠男人的行为并不是性欲的使然,而只是一种心理需要,她们需要感受到男人坚定的意志和他们的力量,因为女人在记忆中总是孤独无助的,她们在心理上太软弱了,她们的做人自信早在狩猎时期便被男人给掠夺一空,所以她们总觉得自己是个孤独者,她们需要寻找男人的臂膀作为心理上的靠山,爱情和婚姻正是她们心理上的归宿。

这是女人在心理与生理上的特征,也是她们对待爱情和婚姻的心态,与性欲没有直接的关系。

男人的希望

结婚以后,雅才发现恋爱生活与婚姻生活的确是不一样的,因为组建一个家庭是一件让人非常疲惫的经历。婚后不久他们便开始为一些事情进行争执,再加上工作压力造成的疲惫感,就使他们不可能再有婚前那样的好心情,对性欲的要求自然也就降了下来。但丈夫在性生活上要求仍旧频繁——他的工作本来就比雅要轻松得多,因为他吃的是皇粮,所以没有什么竞争的压力,而雅却在外企工作,心理压力非常大,雅每天都非常疲劳,再加上她回到家里时,丈夫十有八九都没回来,所以家务活全都落在她一个人的肩上,到了晚上九点多钟,雅就想早点睡觉,以便养精蓄锐迎接明天的挑战。可每当这时,经过一天性备战的丈夫却摸了上来,他施展各种挑逗方式刺激雅的欲望。一开始雅还能够勉强接受他的要求与他进入亢奋状态中,但到后来,雅却怎么也无法兴奋起来,因为她实在太累了。所以她就说今天不行了,等改天再来吧。但他却说,你不用做什么,让我自己忙活就行了。说完他就压上来,然后不由分说地强行进入她的体内。雅当时真是气恼极了,但她又无法挣脱他的纠缠。而他每次在做完那种事后,一般都不再对雅进行什么爱抚,他就像用完了一件工具似地马上起身离开雅,做完自己的善后工作以后,只说一声,睡吧,就躺在一边像个死人似的睡过去了。这时如果雅要动他一下,他就会烦躁地说,快睡吧,时候不早了。

如果雅坚持拒绝,余就会说,你是我的妻子啊,你有义务为丈夫献出你的身体。雅说我并不是这么理解婚姻的,性生活是两个人的事情,做丈夫的不能把妻子当作一件工具那样想什么时候使用,就什么时候使用。可他却说,我是因为爱你才想要你的,如果你对我没有什么魅力了,我就不会这么想要你了,所以你应该为此感到高兴才是。雅说这没有什么可高兴的,爱我可以用别的方式,如果你是真的爱我的话,那就应该尊重我的愿望并体贴我爱护我。我现在太累了,我不想要这种生活,如果你现在非要我尽什么做妻子的责任,那就等于是在强迫我,这能算得上是爱我吗?

但雅的话却无法说服丈夫,雅只能像个木偶一样听凭他的摆布。雅只是出于做妻子的责任或义务去满足他的要求,这就使雅在心理上越来越难以承受,性生活对她越来越失去了最初的吸引力,简直就成了她精神上的一个负担。特别是结婚半年多后,余在做爱过程中变得越来越像个畜牲,他不仅在动作上粗暴了许多,而且还要雅配合他做一些各种各样的花样。他说我们的日常生活太单调了,性爱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惟一的乐趣,所以我们应该丰富它的内容,让它变得刺激一些,别老这么千篇一律地只会这么一个动作。我知道你可能不好意思,但夫妻之间是无所谓的,这种生活能够加强夫妻之间的感情。

雅是个知识女性,而且是一个比较传统的女性,她曾经在婚前那一时的情迷状态中放任过她的欲望,但在婚后她反而越来越变得心静起来,所谓性爱会增进夫妻感情的说法,并不被她所接受。对她们这些人来说,追求事业和理想才是第一位的,性爱不会给人充实感,也不会赋予人高尚的情操,夫妻应该对性爱有一个适度的底线,不能放任自己的兽性欲望。夫妻之间的情感并不是由频繁的性爱所凝固,而是靠夫妻之间相互的关怀作为支撑力的,这种关怀应该表现为夫妻间相濡以沫。一对夫妻的深厚感情,恰恰是靠互敬互爱的细节来构成的。性爱只是一种过眼烟云的东西,而且它始终在受到年龄的限制。当一对夫妻到了中老年、性爱已经弱化的时候,他们正是靠青年时代积累起来的深厚情感相互扶持着走向晚年。

男人的爱情与女人的不同,它不单是心理上的欲望,也不单是对感情的要求,它更多的是荷尔蒙雄性激素的冲动作用。

荷尔蒙特别活跃的男人,其周期率就会高一些,比如有些男人有着极强的性欲要求,他们可能每天都要过性生活,而女人们在婚前并不了解他们的特征,即使她们在婚前与未婚夫多次发生性关系,她们也仍然不了解对方荷尔蒙的周期性,包括不了解荷尔蒙赋予每个男人不同的心理刺激。这就是为什么如今有许多女性以“性生活不和谐”为由而离婚的原因。

自尊才不这样

有一次丈夫强迫与雅发生性关系时,雅下意识地微微睁开眼睛看了一眼伏在身上的他,他的表情和眼神都让雅有一种震悸的感觉:他扭曲的脸上呈现着得意而略带讥讽的表情,他的眼睛因为情欲的攫迫而呈现兽性的贪婪。不知为什么,雅当时的第一感觉,或者说是出于一个知识女性的直觉,就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妓女,而压在身上的那个男人则是个陌生的嫖客……这个念头是如此强烈,雅奋力把他推开,爬起来穿好衣服就到了书房。丈夫很不高兴地问这是怎么了,雅说没什么,只是觉得挺不舒服的。

事情也就这么过去了。

事后雅告诉丈夫说身体不舒服而独自在书房里睡了一个星期。这期间,雅反复思考他们之间的关系,逐渐认识到,她与丈夫的结合,主要是性魅力的吸引缘故,她可能是出于一时的情迷而成就了这段婚姻,其实他们在精神和人生观方面还是有相当差距的,雅在婚前只是沉迷于性爱的激情了,所以就忽视了一个共同的精神语言问题,所以当在婚后不久已经无话可说的时候,性爱关系就成为联结感情的惟一纽带了。雅不知道性爱关系应该在爱情和婚姻中占据多大的位置,换句话说,婚姻中性爱对夫妻的感情到底起着什么样的作用?而性爱的适度底线又该在哪里?雅知道许多妻子因为无法获得性爱的满足而离婚了,但对丈夫性爱的过度要求,做妻子的又该怎么办呢?爱情与性爱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哪种性爱才算得是爱情的自然状态?哪种性爱则属于非爱情的泄欲形式?人们该如何来界定婚姻中夫妻在性上的不同心理感觉呢?

从人类早期的社会形态来看,男人对女人的性爱是一种不由分说的强行“进入”的行为。在那个时期,男人平时一般是不动女人的,一旦要动,则就是强迫性的奸淫行为。而今天许多男人对待爱情的行为与人类早期男人的行为是没有什么两样的,只不过有些自觉追求文明的丈夫,会在性爱过程中,通过善解人意的温情对妻子表示出他们的敬意,而有些丈夫则缺乏理性地放纵着他们本能的兽性,把性爱生活变成了他们变相蹂躏妻子的过程。

雅对男人的结论是,妻子对他们中的许多人只不过是一个免费的固定妓女而已,许多丈夫普遍在扮演着一个嫖客的角色。

雅为什么会这么认为?因为她发现丈夫在与她做爱时,越来越具有一种玩弄的倾向。为了满足他在花样中的刺激感,他从不考虑到雅是否会在这样的“折腾”中获得起码的性快感,而这本身就是对妻子缺乏尊重的表现,因为妻子在他眼里无非是个呼来喝去的工具而已。这样的做爱过程不能不让雅感自己觉在他眼里只是一个妓女,自己正在受到寻欢作乐的嫖客的强迫支配,而这个妓女却是不收费的,而且是一个随叫随到的性奴隶。雅不知道别的妻子们是否会有她这样的感受,也许她身上有着知识女性所特有的敏感,但“我是妓女”这样的感觉对她实在是太强烈了,她越是同想结婚以后所受到的虐待,就越是更强烈地感受到这个角色的实在性。

雅承认性爱是婚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谐的性生活是构成夫妻感情的支柱,但按照达尔文进化论类推,“由爱情导致的婚姻应该是从原始人普遍的兽欲向充满情感的一夫一妻制这最终目标演化过来的。”所以说,文明的婚姻首先表现在充满和谐情感的夫妻关系上。和谐是一种尊重和爱戴,即使丈夫受到荷尔蒙的攫迫,他也应该用理性加以控制。因为人不是兽,人的欲也不是兽的欲,一个男人如果是爱妻子的活,那么他首先应该替妻子着想,尤其是在性生活这种由男人主动、妻子受动的事情上,丈夫更应该让妻子感到和谐与幸福——妻子应该在每一次的性爱中都得到预期的舒适号陕感,这是她们天赋的权利。

因为没有得到这份权利,雅不想再给丈夫做一个免费妓女,也不想在性生活方面被他习惯性地支配了。

另一种方式

这个年龄肯定还要过性生活,但至少独身可以让雅不必再把自己以婚姻的方式无偿“卖”给某个固定男人作性伙伴,她不必再扮演为婚姻制度强加给她的责任而不能拒绝被对方随时“进入”的角色,这一角色在雅看来越来越具有被奸淫的内涵。

每当丈夫们受到荷尔蒙周期性的逼迫时,他们就对妻子说,这是因为爱情,而很少考虑过妻子并不是一个可随时拿来应急的工具,她像他一样也是个人,她也有着生命的周期性。在丈夫想要她的时候,她可能正处在生命的最低潮,没有一点对性欲的要求,但她却不得不为了满足丈夫的“内急”而充当一个“出口”的可悲角色。因为不仅做丈夫的认为婚姻制度赋予了他可以随时进入妻子体内的权利,而且连妻子们也认为她应该像个木偶一样躺在床上任凭丈夫摆弄。而独身生活却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你不必再为婚姻制度赋予你的责任去充当一个免费妓女的角色。这就让雅从尽义务中解脱出来,雅不必再背负着这么一个沉重的心理压力了。

解除了心理压力后的雅又该怎样解决独身生活中的性问题呢?

雅愿意为自己寻找一个志同道合的性伙伴,但却不会与他朝夕相处在一起同居。她害怕再一次陷入感情的深渊中不可自拔。一个女人一旦对某个男人动了真情,即使不结婚她也会为了这份感情去做傻事,可她要独身的目的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做傻事了。她不想再为了某种责任去单方面满足对方的欲望了。何况不定期地见面从美学意义上讲具有“小别胜新婚”的激情,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完全平等的,他们只是一对说得来的性伙伴,他们只是为了解决生理与心理要求而不定期聚在一起。这样的好处是双方都保持着一种客气,都相互尊重,谁也不会像丈夫或妻子那样撕下脸来去显示他们人性的恶。

对等的性关系

一个女人在性关系中如果有做妓女的感觉,那是由男人的“嫖娼”行为造成的,而男人们的嫖娼行为都是出于对女人角色的蔑视;换句话说,由于女人在性爱中无法获得被充分尊重的感觉,所以她们就有了做妓女的意识。这种意识还来自丈夫总是不由分说地随时占有妻子的行为;而半同居式的独身生活却不会让女人面临着这样一个尴尬的角色体验。因为性伙伴之间并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他们只是出于彼此的好感和需要走到一起的,双方都拥有充分的自主权,在性爱方面都有要求做或不做这种事的自由权利。特别是当女方并不想做这种事的时候,她就可以不必出于妻子的义务而去扮演奉献者,而对方也不存在强迫女方接受他的可能。这样一来,性爱完全变成了一种因心理与生理需要而进行的行为,双方始终都可以在身心处于最佳状态的时候去做这种事,这就使性爱的质量有了保汪,而且双方都能从中获得最满意的结果。

在这样的性关系中,雅不会感觉到自己是在扮演妓女角色,因为这是“我需要”,而不是过去的“他需要、我配合”而进行的。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我需要”体现了自己作为一个“人”对生理感觉的自主权,而“他需要、我配合”则体现了自己只是一个工具的角色,这个被动而不自愿的角色是由婚姻赋予的。因为妻子拒绝丈夫在这方面的要求,就会导致夫妻之间感情的冷漠——一般的丈夫都会因为遭到妻子的拒绝而怀恨在心,时间长了,自然就会由此引起关系紧张,所以做妻子的一般都会为了维护夫妻关系而不得不经常违心地去做这么一个工具的角色。独身生活的性自主就可以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而且,如果你的性伙伴因为你的需要而主动来配合你的话,你在心里甚至还会产生一种支配对方的感觉,这种感觉会增强女人在性爱过程中的自信度,保障每次性生活的满意度。

雅还发现这样一个规律性的现象:一对男女在恋爱期问,双方都会把最美好的一面展示给对方看,所有人性的缺陷都被人为地掩盖了起来,而一旦结了婚,双方的本质就会肆无忌惮地暴露出来,因为双方都认为婚姻就是他们一生的保险柜,他们无需再掩盖什么,夫妻会从各方面放弃以往的虚假面具,呈现出三天两头吵架的局面。而独身生活的临时性伙伴却可以避免这种现象,因为双方没有婚姻关系,只要双方都想留住这种性爱关系,他们就会始终让自己掩盖着真实的人性弱点而戴着面具做人。

事实上雅需要这张面具。独身生活中的临时丈夫因为始终戴着绅士面具,所以就会体贴入微地为她的快乐着想,总是用了温情的动作与她做爱,总是尽量让她获得最大限度的满足,雅不管他是不是装出来的,也并不在乎他是不是伪装的。这种关系决定了他始终得伪装下去,这对雅就够了。

这样的一种性关系,虽然让人有一种不稳定的感觉,但雅宁肯要这种不稳定,也不愿再受过去那种屈辱。

对于婚姻的那种所谓稳定,雅不以为然。

婚姻的确赋予了夫妻之间稳定的关系,但婚姻同时又破坏了夫妻之间相互爱慕的关系。在爱情关系中,女人更注重的是过程,而男人则只关注结果,只为了达到占有对方身体的目的,而一旦占有并在婚后生活中始终可以随时占有的行为,则让他们不再对妻子这个女人有任何新鲜感了,所以他们不再重复恋爱期间的行为,而那些行为恰恰是女人们原以为会在结婚以后经常进行的节目呢。但她们却发现,她们在婚后的生活,只是充当丈夫周期性发作的荷尔蒙的宣泄“出口”,除此以外,她们在婚姻中还要至死扮演着一个家庭奴隶的角色,她们在恋爱期间生发出来的对未来婚姻的所有浪漫情怀,都在性工具与家庭奴隶这两个角色中被扼杀了。但大多数女性们却都忍受了,因为她们认为女人注定就该是这么一个角色,所以能够为避免这两重角色而离婚并过上独身生活的女人,的确需要很大的勇气,而雅具备这种勇气。

而且雅也并不认为女人在婚姻中必须是这么一个传统的角色——今天的女人角色是由史前社会的狩猎时期遗传下来的形象,而婚姻本身也是农业社会的产物。今天人类已经进入自由经济时代了,我们应该对婚姻的内容进行改革,我们应该通过尝试新生活来丰富男女的性爱生活。所以独身生活本身就是市场时代的产物,它也只能产生在市场经济的社会大背景下,因为独身生活本身就是人们追求自由天性与个性的方式,也是追求人的尊严与人格的方式,甚至可以说,男女在无婚姻制度约束下的性爱行为,本身也具有积极的进步意义,因为男女双方都以文明的形象来约束自己的人性弱点,时间长了,这种人为的约束就会转化成为一种社会伦理精神,会变成大多数人的行为规则,最终形成人们的心灵习惯,这就成为促进人们追求文明的动力。所以雅认为一部分人率先过上独身生活,是对遭受婚姻失败的男女有利、也对社会有利的现象,因为她本人就已经从独身生活中解决了性爱这一婚姻最为重要的内容,而这一内容恰恰是导致许多人不得不离婚的重要原因。

她的确又重新找回了她想要的那种爱情生活方式。她经常与性伙伴外出吃饭、喝茶聊天、去听音乐、外出旅游并参加许多娱乐活动。这是由双方在时间上的距离感所造成的,正是由于彼此不经常见面,所以才能够始终吸引着对方,他们都是怀着激动而渴望的心境去和对方见面的,每次见面都像是初恋时期的一种约会行为,他们好像始终在恋爱着,这种感觉是婚姻所无法实现的。事实上,婚姻是对恋爱的终结行为,是对真正爱情的扼杀,是繁衍人性细菌的温床。

独身生活把人性中所有的美好东西都给保留下来,而把婚姻所有的弊端都给克服掉了,尤其是在性行为方面,它让雅真正感受到了什么叫幸福。而婚姻就不行了,它让性生活变成双方的一种精神负担,也让双方都在对方眼里变成了一个熟视无睹的中性人。

雅不想要孩子。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还会有越来越多的知识女性不再想要孩子,因为她们不想把有限的青春和幸福都葬送在孩子的身上,因为她们要追求事业——这并不是出于自私,而是作为人的一种自由权利:既然要孩子是一种权利,那么不要孩子同样也是一种权利。所以可以说,女性的独身生活都是在婚姻失败后的一种选择结果,她们即使为了获得独身的所有好处,也不愿去为了生孩子而甘冒再度结婚和离婚的风险,因为她们没有太多的时间。一个女人最好的时光也只有10年左右,从第一次离婚到再婚本身需要一段过渡期,再结婚以后也需要一段相互磨合的时期,第二次婚姻如果还不能让这个女人满意的话,那么她就面临着一个很大的两难的选择:是再度离婚呢,还是就这么凑合下去。但获得这一结局的过程却至少需要几年时间,而一旦当她不得不再度离婚的话,那么她一生中最好的时光也都被陷进了体验婚姻痛苦的过程中了,等到30多岁再选择独身生活的话,她们恐怕都无法为自己去寻找一个理想的性伙伴了。所以许多因婚姻失败而想独居的女性们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考虑,才会宁肯不要孩子也不愿再去浪费青春去做一件她们没有把握的试验了。

最重要的是,独身生活不会再让她们为一时的情迷而犯错误了——女人不是不可以犯错误,实际上女人的历史角色总是在让她们不断地重复着以往的错误,但女人不能在同一个问题上犯两次错误。而为了避免重犯一种错误,许多人宁肯独居也不愿再急着结婚了。独居使她们的头脑始终能够保持着一份清醒,能够让她们知道爱情的真正内涵是什么,知道性爱与爱情的关系是什么:独居生活能够让她们始终掌握着性爱的主动权,而避免了被丈夫支配和奴役的角色。这对她们的生命是非常重要的。

因为女人的生理特征决定了女人有限的青春期,所以女人不能为了一种婚姻形式去浪费自己有限的岁月,她们应该抓住时机好好地享受生命的幸福。人生本来就是痛苦多于欢乐,何必再把最美好的时光都用在被男人通过婚姻所奴役的角色上呢?即使她们在中年以后的确需要婚姻共度晚年,那至少她们在40岁以前可以尽情地享受生命的所有幸福,而不要去通过婚姻形式来自找苦吃,去把女人有限的青春都挥霍在一场没有意义的婚姻中去。

雅选择的生活方式,也是余的选择。

但是,对余这样欲望强烈的男人来说,他如果只找一个情人,能满足他需要的只会是逆来顺受的“乡下”来的女人,但这样的情人从文化品味上来说,不符合他的胃口,城市里的风尘女子,像前面说到的鹏能够接受的,余也不喜欢,因此,对余来说,找一个合口味的情人,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最后余还是降低了标准,靠不断更换性伙伴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真实亦是陷阱

一些男人得了性病,老婆和女儿连带遭殃。

虚伪的男人们。为了无尽的欲望不停地在外勾引女人。

有的是老实了半生的男人。突发奇想去嫖娼。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些令人难以理解的男人,竟不管前面是鲜花还是陷阱。

性,在中国曾是令人谈虎色变的事情,在中国几千年的专制社会中,把性当成是一种大忌,不能、不准也不敢议论和评说。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呢?这与宗法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母系氏族时期,孩子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男人们在生育方面只管耕耘,不问收获。随着私有制的产生,男权的逐步确立,后代有了继承财产的权利问题,这时的男人们对孩子们也就认真起来了,如果这个儿子是别人的“野种”,自己非但在感情上不能接受,更不甘心将自己的钱财白白送给他人之后。于是,宗法制度中就有了一种专门针对男女直接性交往的方法,即把男人和女人严格地区分开,不许他们接触,更不许他们交往,甚至连面都不让见,以这样一种方式,防止他们有性交往的机会,这就是所谓“没男女之大防”。

男女不能相见,即便见了面也是身体不得接触,目光不得相对,以至连手递手地直接传递某一件东西都不允许,这就叫“男女授受不亲”。如此男女界限分明,连相互传递东西都不行,当然也就更谈不上男女间有什么性的交往了。多少年下来,中国人对性的敏感和戒备一直延续着,甚至20世纪70年代的中学生还分男女界限,男生女生相互不说话。男女共坐一桌,课桌中间还要画上一条分界线,“井水不犯河水”。就是到了现如今,不少大学生在异性面前说句话,脸还要红上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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