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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一个高密东北乡农民的叛逆——莫言的作品(3)

诸如此类,其实,都在体现部队生活中普通人,他们大多是善良的,但绝对不完美,如此而已。

战争的意义

《战友重逢》与“对越自卫反击战”有关,小说里没写什么战争,越南“全民皆兵”之类的说法,是看不到的,莫言总是在战争的侧面写战争,这是写战争的潮流,也有他没亲历过战争的因素,没身临其境,就不好多说,多写多错,倒不如隔岸观火。但要上战场的心情是体会过的,军人们那时候都满怀一腔热血,都希望能上阵杀敌,所谓“当和平兵没意思,终于捞到了机会”。军人们作为战斗英雄也好,参战后的老兵也好,对这些人的记忆,莫言也是有的,高密东北乡不缺少这样的人,所以在《战友重逢》和《断手》中,甚至在讨论《丰乳肥臀》中的哑巴孙不言的时候,都在关照这些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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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友重逢》是发表在1992年6月《长城》上的中篇小说,这部小说重逢的不是人而是鬼魂。1992年,是1979年对越自卫反击战后的二十多年后,现在看来,还历历在目。小说的叙述者也是一批从越南战争死去的战友,他们来数说前尘往事,这颇有点像方方的成名作《风景》,《风景》中说的是下层生活,文中的二哥也会感叹死和活其实没有什么分别,对于生存意识的思考成就了死去的婴儿,这个男婴以鬼魂的身份获得了全知的视角,他可以说任何人。小说的前半段你会误以为是两个人重逢,随后,你根据“在一九七九年二月自卫还击战中牺牲了的钱英豪”还有细软的枝条竟然可以承受他沉重的身体,推断出钱英豪应该是个鬼魂,但“我”呢?你还不能确定,但慢慢的你就确定了,这也是一个鬼魂。

以鬼魂作为视角来叙述故事,多半可以从方方在小说中引用的话作为解释,她引用了一句波德莱尔的话:

“在浩漫的生存布景后面,在深渊最黑暗的所在,我清楚地看见那些奇异世界……”

可见只有真的在黑暗之中,或者说到了另外一个世界,才方便来数说战争带来的过往,才可以用鲜血品评。

故事开始得不见悲伤,两个老战友相逢,这是“一起扛过枪”的铁一般的友谊,兴奋得很。同时很诡异,因为发大水,“我”不得不到树上和钱英豪攀谈,而不能渡河回家。随后更是一连串的奇特,比如团长生前是个营长,死后提拔了。比如,钱英豪死后被追认为共产党员,还当上了指导员。这埋葬一千二百零七个战士的墓,就是战士们一个一个的宿舍,而这一个新编成的团,也是有人每天巡视的,还有爱好文艺的战士,抓萤火虫通宵达旦地写作,也不时有个别战士哭泣。

第一段故事从华中光的闭门哭泣开始的。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哭泣,但是前去劝解二排长姜宝珠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劝解他。主要是宝珠当兵后,年幼的孩子和年迈的父母都靠妻子一个人照顾,白天妻子下地干活,母亲就要照料孩子,父亲一把年纪还要做活贴补家用,家里穷,天气冷了,孩子都没有衣服穿。妻子忙碌一天,回到家要先喂过孩子,然后才吃点冷地瓜,太辛苦了。原本一家人认为他很快就会复员回家,但没想到死在了战场上,如此一来,即便有一点补贴也不够一家人生活。后来才知道,华中光的哭泣是因为看到了中越两国要恢复正常邦交,让他怀疑自己的牺牲。

第二段故事来自于“我”(赵金)和钱英豪在部队的一段罗曼史。我们和很多新兵都爱上了报幕员牛丽芳,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们表演了节目“吃豆”,由此在化妆室跟牛丽芳有了进一步接触,但很快就没了交集。后来,赵金才知道,原来钱英豪不但抱过她,还亲过她,当年,钱英豪和牛丽芳在医院小院里的亲热,火热的场面让莫言写的很“尤利西斯”,几乎没怎么用标点,直接来表现感情的火热和迅速爆发。

第三段故事是讲两个人钓鱼,随后见到了为给媳妇治病来钓鳖的郭金库,几个人喝了一番酒,发了一番牢骚。细细看来,都是战友们不同的经历,却在战后的凄惨生活上殊途同归。首先是郭金库的故事,做着一份杂差——武装部机械保管员,“穷得只剩下一根鸟”,管理着“像生养过十个孩子的娘儿们一样,松口了,子弹一出膛就翻了跟头”的破玩意儿。家有恶妻,没事就吵嚷着要跟他离婚,还有就是连食堂送饭的小弟都敢欺负他,谁让他经常赊账呢!好不容易逮到了赵金,于是要了一大桌菜:

“猪肝一盘,猪肚一盘,猪心一盘,猪耳朵一盘,统统凉拌,少加酱油,多加大蒜。炸鱼一盘,煎虾一盘,芫荽炒牛肉一盘,芹芽炒肉丝一盘,冻豆腐乌子汤一大海碗,外带三鲜水饺一斤。多包上点馅子别糊弄人还要一把蒜瓣两斤地雷酒。你记下别忘了。今天不赊,吃完喝完就算账。你知道他是谁?老战友,我们俩在枪林弹雨里并肩作过战!你小心点,菜要足量,酒别搀水,糊弄解放军伤天害理瞎只眼!当心我一怒之下把你的饭店平了!好啦,吩咐手下快点办,军人作风就是快刀斩乱麻不许磨磨蹭蹭!”

郭金库大吃一顿之后,终于酒后吐真言般地说:

“我不喝了,我没有脸皮喝酒。赵金,今日是我不对,我不该敲你的竹杠。说实话你挣这几个钱也不容易,你家里日子很艰难我知道,把酒带回去让你家大爷喝吧。”

几个人聊到平度县的李立刚,十年内为牺牲的战友家寄去了两千多元,自己节衣缩食;聊到魏大宝,失手伤了人,因为参战军人所以轻判了十二年,老婆随后改嫁了;聊到张思国拒绝组织给的“滚雷英雄”称号,在家务农,至今没结婚,小说快结尾了,才说有个寡妇嫁给他,带着个儿子。而钱英豪呢?为何可以在岸边看到他呢?因为他父亲做了奇怪的梦,千里迢迢把儿子的尸骨挖了回来,埋在河边。可见,在战争过后,每个人都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来祭奠战争带来的伤痛,只是,有人被国家赡养的很好,也有人什么也没有,只能因为战争让生活变得更加艰难。

故事就在“景德镇的瓷器——一套一套的”的诉说中渐渐结束。有人追问钱英豪的死因,其实很简单,就是在没见到敌人的时候,因为罗二虎翘起的屁股被敌人扫射,这战斗英雄当得很窝囊,但毕竟是战斗英雄。只是,战争的荒诞在于,钱英豪是个会表演滑稽戏,学什么都很快的才子,但就因为那无情的子弹永远地离开,可见,子弹是不管你有多少留在世上的价值,也不会管可不可惜,战争从来都是毁灭一切,莫言只能用如此调侃的方式开始故事,到后来也是满目疮痍。只是,钱英豪至死都记得把生前欠赵金的钱还上,你不免觉得,纵使战争中丧失了人性,战争结束后,恢复人性的个体可以遗忘战争,没有恨意地生活下去,实在难得。因为有太多人,怎么也回不去了。小说结尾,你突然发现,“我”(赵金)、郭金库、钱英豪都是一缕魂,因为张思国带着儿子从树下经过的时候,马灯扬起来,什么也没有,只有敏感的孩子隐约觉得“树上好像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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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手》发表于1986年,《北京文学》的第3期,同年,《新华文摘》进行了转载。小说很短,故事也很简单,战争后,伤残了的苏社回到家乡,就对曾经的爱人小媞多番挑逗,小媞也把众人的议论说出来:

“人家说你是个牛皮匠,说你连前线都没上。……人家说你用手榴弹砸核桃,砸响了,把手炸掉了。……人家说你只得了一块三等的小功劳牌子,那一块是个纪念章。”

小媞的爹还说:

“你擎着只断手,吃了东家吃西家,回家两个月了,连地也不下,像个兵痞子”。

他多少有些招人讨厌,总是一副痞气,或者是一种怨气,比如他说:

“电影,电影全是演屁,光坏人死,不死好人,打仗可不一样,我们一连人只剩下七个,还是缺胳膊少腿,打仗,打仗可不是闹着玩的。……”

比如在路上看到一个“卖樱桃”的老人,问了价,就是不买,一个接一个往嘴里填,老头生气了,硬要他给钱,他生了气说:

“你想动打的吗?老头,我告诉你,动打的你可不是个,越南特工队都是练过飞檐走壁的,照样躺在我的枪口下。”

还说自己是战斗英雄:

“老子在前方为你们卖命,身上钻了这多窟窿,吃几个破烂樱桃还要钱”。

可随后就有意思了,老人撩起自己的衣服,挽起裤腿来,把一条假腿从膝盖上摘下来,吼一声:

“小子,老子在朝鲜吃雪时,你还在你爹腿肚子里转筋呢!”

看起来解气,实际上多少有些令人感慨,因为曾经的战斗英雄和现在的战斗英雄,都没有被妥善安置,他们流过的鲜血造就了日后被遗忘的苦难。

小说中自然也有爱情。苏社本是钟情于小媞的,小媞不信闲言闲语,但是家人也不同意,况且,小媞对于苏社的爱恋,总是带着害怕和躲闪,她说:

“……没有手……也得拿开……求求你……”

而苏社反倒觉得没什么,说:

“动动你怎么啦?封建脑瓜子,你到城里去看看。……人都会装正经,打起仗来,什么羞不羞的,在医院里,女护士给我系腰带,有个粉红脸儿叫小曹的,是地委书记的女儿呢,人家那个大方劲,哪像你。”

在跟卖樱桃老头吵架的过程中,她悄悄的走开了,女孩子毕竟脸皮薄。苏社后来遇上了同样是残疾人,还带着小女儿的大嫂留嫚,面对客气有礼又善良的留嫚,苏社渐渐敞开心扉,说起了真心话。

比如留嫚说:

“我早就知道你回来了。你回来全村都高兴,都请你吃饭,你这个穷姐姐不敢去凑热闹,也实在没有什么能拿上桌的东西给你吃。”

他说:

“我真不好意思,乡亲们尊重错了人。”

留嫚说:

“兄弟,该成亲了吧?”

他说:

“瘸爪子,没人要嫁给我。”

留嫚说:

“你这个瘸爪子跟我这个瘸爪子可是不一样,……你是光荣的瘸爪子,会有人嫁给你的。”

初次重逢,他拒绝了留嫚关于“家去坐坐”的邀约。转眼,就去了小媞家坐坐。小媞的父亲自然没有什么好脸色,吃饭的时候是“一盘喧腾腾的馒头,一碗酱腌带鱼,一碟黄酱,一把嫩葱”,小媞娘邀请苏社一起进餐,小媞爹说:

“你大侄子早在县里吃饱了大鱼大肉,用得着你孝敬!”

苏社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很快,他就有接受现实,他少了一只手,的确干不了什么活,连在井里挑一桶水都是困难,在留嫚面前,他再一次正视了自己“想挑,但挑不了,瘸爪子,不中用啦”,在留嫚那里,他和留嫚的小女儿乐乐说话,他承认:

“……没有,乐乐,叔叔连一个鬼子也没打死。”

可乐乐说:

“娘说你打死二百个鬼子。”

足见,留嫚是用真心在维护一个男人残存的尊严,小说结尾:

“两人两只手,一会儿就采满了筐。从桑林到槐林,都被月亮照彻了。人在树下晃动着,好似笨拙的大鸟。”

或者,让每个经历过战争伤痛的人都找到生命最后的归宿,就是小说所要探讨的事情。

(二) 城市小说

莫言跟城市相关的小说,最典型的是《十三步》、《酒国》、《红树林》,而《生死疲劳》和《蛙》里都有城市生活,中短篇小说里也有城市生活。莫言透漏:

“北京人太多了,城市太喧嚣了,我现在就盼着退休,该叶落归根,高密老家挺好的,亲人都在这里,我的书房也比北京的书房安静。”

可见,莫言逃离过乡村多年,如今也想落叶归根了。

《十三步》之困于笼中

《十三步》,于1989年作家出版社出版,作为1988年《文学四季》的冬之卷,也仿佛在寂静的冬天放入了一个新鲜的尝试,首先,实在很难读。结构是什么,人称就是视角,视角就是结构,莫言在《十三步》中将现代汉语里所有的人称都用了一遍,你我他,你们我们他们,还有它们。这样多的人称杂糅在一起,自然很凌乱,莫言说,他在看土耳其作家帕慕克的时候,觉得《我的名字叫红》和《十三步》的结构很像。1993年,《十三步》在法国出版,翻译者是法国人林雅翎,这本书很难翻译,所以就常常请教莫言,有个法国巴黎大学的博士生说她用五种颜色的笔做记号才把这本书看懂。莫言说,自己恐怕用六种颜色的笔做记号也读不懂。可莫言又有解释:《十三步》是一个城市题材,又是一个社会问题小说,只不过,最后的落脚点是为教师鸣不平。但是,第一次读《十三步》,读不出“教师鸣不平”来,三遍了,也没有,只是凌乱、性、交织。莫言说,写这小说的初衷是哥哥当老师的低收入、低地位。后来想想多半因为故事本身的凌乱,因为人称太多,不容易读懂,无论体会何种作品的社会性,都是从读懂作品的基础上,读不懂,自然觉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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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莫言大哥从湖南调回县城,在县第一中学当老师,当时的说法是“拿手术刀的不如拿剃头刀的,卖茶叶蛋的胜过造导弹的”,中学老师当然是一个弱势群体,工资还欠发。大哥大嫂读了20年书,教了20年书,还是过得苦哈哈,只有勉强生活的份儿,而小商小贩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下却成了万元户。其实,是那个时代特殊的产物,如今,医生、教师成了稳定的职业,而且颇具社会地位。

《十三步》的书名本来源自于一个关于麻雀的寓言故事,就是麻雀只会蹦跳,不会一步一步走,当一步一步地走的时候,看的人就会交好运:

“看到一步能够走鸿运,看到两部能够发大财,看到三部能够升高官……一直看到十三步,到十三步,是我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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