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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一朝邂逅成相思

乔岩的祖先曾在南宋王朝的立过大功,深得皇帝的重视,该玉佩乃宋朝太后所赐予,经过了五代人的相传,才传到乔岩的手上。

想到那个他配戴了多年的玉佩,已经交到那个被自己误以为是白狐的女子手上,乔岩的嘴角大幅度地向上扬了。“送人了。”

他轻抚着裤袋里,她留下的信物,她那烙印在他血液里的笑脸又浮现在他的眼前。才分别五日,他竟开始想念她了?

她说:我是青禾县人,我叫林玉丹,不,我还有一个名字,叫林牡丹。唉呀!怎么和你说这个,你可别来找我哦!我是偷偷溜出来玩的,你要是找上门来,我就死定了。

乔岩哑然失笑。不知道她会不会被林夫人禁足?她到底是什么身份?大家闺秀?还是女大夫?

常叔终于不再怀疑自己看花眼了,因为公子不仅笑了,还笑出声音来了。看来公子定是遇到什么奇事,要不然也不会有这般的大转变。“送人了?咱们祖传的玉佩终于找到它的主人?”

乔岩耸耸肩,感觉身子里还余留她指尖的温度。“嗯,送给那位姑娘了。”

常叔一脸喜色。公子的终身大事一直是他心头上的一块石。他再也没有耐性等着公子慢慢道来了。“港儿,港儿,公子把玉佩送哪位姑娘?姑娘哪里人氏?长得如何?姑娘芳龄多少?是否知书达理的姑娘?”

赵港是常叔的义子,可他并不像义父那般惊讶,因为他在回浪穹岛的途中,就常常看见公子拿着那位姑娘送的玉簪和珍珠耳环,若有所思。

像这样浅浅地一笑,赵港等人也早就见多不怪。对于公子的反常,赵港等人也向公子询问过,但公子只是轻描淡写地一句带过,是那位姑娘留下的。

公子没有多提,赵港等人也不敢多问,不过,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答案,那就是公子死去的心再次复燃了,公子为玉簪和珍珠耳环的主人犯相思了。

这些年公子都是清心寡欲,能让公子动心的女子,定不会是平庸之色,赵港等人也十分的好奇,那位姑娘到底有何过人之处,能让公子在初次见面,就留下乔府祖上传下来的玉佩?“义父,孩儿也没见到那位姑娘,只知道是那位姑娘救了公子,帮公子缝合了伤口,等咱们赶到的时候,那位姑娘早走了。”

章大夫吃了一惊。单是从伤疤上看,就可以猜想到公子当时的伤口有多深,那是一般姑娘不敢去触碰的。“看来那位姑娘可是一位大夫啊,这伤口处理的可好了。”

“还是一位大夫啊!真好,真好,真好啊!”常叔喜不自禁。想必这门亲事将近了?他呆会得赶快到祠堂给老爷夫人报个喜才是。

公子的婚事不仅是常叔心头一块石头,更是常叔心的痛啊!不过想到找到主人的乔府传家玉佩,常叔再也不会为石楠小姐的事垂泪了。

当乔岩想起她称自己为大叔时,他的脸上瞬间的暗淡了。待常叔擦净伤口,他走近衣柜,打量一翻,竟没有一件称心如意的衣衫。“这衣裳,唉!也不知道怎么样才可以显年轻一些。”

常叔又以为自己听错了,公子可是从不挑三拣四的,公子为心仪的姑娘注意起穿着打扮?“公子好些年都没有添新衣裳了,是该全部换掉了。”

乔岩点点头,选了一件不那么老气的长衫穿在身上。他将裤袋的玉簪和耳环拿出来,小心翼翼地包裹好。接着打开暗阁,又从暗阁里搬出一个小箱子,打开以后,拿出存放在里面的半片玉叶子,又将小布包放入其中。

常叔看着公子拿出的玉簪和珍珠耳环,他热泪盈眶了。订情信物都交换了?看来好事将近了?乔府就快要办喜事了。若是老爷夫人还活着,用不着多久,他们就可以抱上大胖孩子了。“公子,那咱们何时上门去提亲?”

乔岩的嘴角本又微微地上扬,可当常叔说起提亲,他嘴角的笑容又瞬间即逝了。

她说:放肆,你们可知道姑奶奶我是谁?姑奶奶我可是青禾县庆丰堂的当家人,郑远隆将军的外甥女,郑灏枫公子未过门的妻子。

是呀!她不是普通的野花,而来头不小的名花,更是有主的名花。岂是他想提亲就能上门去提亲的。这个梦想恐怕就要永远落空了。

“公子,怎么啦?”常叔在公子的眼中看到了希望,却又在瞬间即逝。难道不是交换的订情信物?

乔岩知道想要实现那个梦想会很难,因为那个人非等闲之辈,想要夺他心头之爱,并非易事。“赵港,你明日就回青禾县,去查查林府庆丰堂是经营什么的,还有林府千金到底是什么身份?”

“是,知道了公子。”赵港总算知道,救公子的那位姑娘是林府的千金。

常叔笑逐颜开,他的疑问终于解了。原来姑娘姓林,是青禾县一大户人家的千金。“谢天谢地,乔府的列祖列宗啊!咱们乔府就要办喜事了,咱们公子就要开枝散叶了。”

“恭喜岛主,贺喜岛主。”章大夫也沉醉在喜悦当中。

那有这么简单,要是她是普通的姑娘他还有这个信心,但是她,乔岩根本就没有一点的胜算。“叔,不是岩儿贪恋她的美貌,也不是因为她帮助岩儿脱险,而是她的善心和魄力征服了岩儿,岩儿只是一厢情愿,怕是会让你们失望了。”

“所以公子更得争取啊!”常叔虽是乔府的下人,但公子早把他当成至亲来看待。公子是他看着长大的,他对公子个性也是洞若观火,公子想要的东西,就从来没有失手过,就包括这三五年乔府崛起的生意。当然,除去石楠小姐之外。

“有理,有理。”赵港和章大夫异口同声的。

乔岩的脑海中又出现了当时的情景,要是能娶到这样的姑娘为妻,该有多好啊!“她是我乔岩见过的女子当中最特别的一位,她胆大心细,她年龄不大,却有阅人能力;她善良,却又明辨是非;她睿智,又临事不乱。她面对我的伤口,不慌不乱;她在官兵要搜查我藏身之处时,她几句的辩驳,就为我解决了饥渴;在我劝导她不宜随便赠送男人饰物时,她却天真的不以为然。”

“天底竟有这样的姑娘?老奴真是迫不及待的想见见她。”常叔仍然是热泪盈眶。七年了,已经七年了,公子终于露出笑容了。

真感激那位素未谋面的姑娘,她不仅救了公子的命,还解开了公子的心结,让公子走了丧父丧母之痛,也走出了家庭衰落的阴影。

正日当午,火辣辣的太阳照射在地面上,地面上横尸遍野,鲜血染红了崎岖的山路。山坡上的贼人面目狰狞,喊响鼓舞的旗号。

统一着装的官兵们,在拼死的对抗着。

寒光一闪,红色盔甲的勇士,挥剑刺中对方头领的心脏。他又从身后取下一支箭,对着山坡上号令的贼人副领射去。

副领挥剑一挡,毫发无伤。他吼道:“红色盔甲的男子正是这支队伍的主帅,谁取下他的头颅,就是替头领报仇的英雄,弟兄们,为头领报仇!为头领报仇!”

贼人一涌而上,包围了勇士。

勇士一展轻功,突出了重围,他踩踏在尸体上,又是拔箭一支,射向副领,副领闪避不及,中箭倒下。

另一贼人喊道:“别让他跑了,放箭,放箭,替咱们头领,副领报仇!”

一瞬间,箭如雨点,连续不断。

官兵们挥剑挡之,以解勇士之围,可贼人在地理位置占了优势,在他们拼死相护下,勇士还是身中三箭。

勇士拔去肩上及手臂上的两支箭,他又想拔去胸前的那一支箭,但由于体力透支,他支撑不住了。盔甲落地,他从怀中掏出一块白布,握在掌心,他微微一笑,倒在血泊之中。

林牡丹被恶梦惊醒,她飞奔向将军府,把这个消息告知了郑远隆。郑远隆反过来让她宽心,还打趣她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她忙的不可开交,怎么可能有时间去思念他?更何况,她和郑灏枫早就没有关系了。不是她小题大作,而是她像是身临其境,她能看见郑灏枫拔箭的痛苦,也能看到郑灏枫倒下的微笑,她甚至还感觉到郑灏枫的呼吸和心跳,以及触摸到郑灏枫的体温。

郑远隆在昨日还收到儿子报平安的书信,但看到外甥女惊慌失措的模样,他还是配合的拟下书信。可谁知,他拟好的书信还没来的及发出去,他却接到儿子疲劳过度,失血过多,至今重度昏迷的消息。

林牡丹更是吓的呆若木鸡了。什么是疲劳过度?什么是失血过多?什么是重度昏迷?她也算是普通人,可为什么会未卜先知?而且事先知道他的事情?是不是因为他一心一意的对待她,她却是千方百计的甩开他。

“闺女,别怕,别怕,你表哥不会有事的,不会有事的。”郑远隆本以为只是一个恶梦,却没料到这个梦,变成现实了。

“舅父,舅父,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在她逃婚被郑灏枫拦截回去的时候,他曾经说过,淮越地段劫匪猖獗,他必须用最短的时间赶上队伍,以保贡品安然无恙。

她不想把责任揽在身上,可事实摆明,她难辞其咎。都是她逃婚惹的祸,郑灏枫是因为她,才会擅自离岗,也是路途疲劳才会身负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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