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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人间冷暖(8)

张晶晶这才趾高气扬的从兜里掏出钥匙往门孔里一插。围拢来的几个人立刻一个个情绪高昂得探长了脑袋,伸直了脖子想看个究竟。结果只有王家文一个人在床上打鼾打得呼噜作响,那里有什么人们想象中的奸情。大伙儿有种被愚弄的感觉。王家文显然被吵醒了,他睁开睡意惺松的眼睛,猛然一下子看到这么多双好奇的眼睛盯着自己看,一时没反应过来,待从人们的交谈中隐隐约约听明白是怎么回来时,不由火冒三丈,“腾”的一声穿着裤衩从被窝里一跃而起,“啪”的一记响亮的耳刮子已刮在懵在那里的张晶晶的脸上。从未被王家文如此当众羞辱的张晶晶一时羞愤交加,随手拿了两件衣服塞进包里就哭着跑回了娘家,人群“哄”的一声散开了……从梦中惊醒的梅香见王家文家里闹哄哄,便也披了件衣服过来看热闹.一眼瞅见自己的鞋子在王家文门口,再看看铁青着脸的王家文和掩面而泣的张晶晶,似乎什么都明白了,当时便哭着跑回了自己家,把门“嘭”的一声反锁,伏倒在床上掩面而泣。

傍晚时分,王家文见梅香家门窗紧闭了一天也没啥声响,心想:

唉呀不好,梅香不会想不开了吧!当下赶紧过来喊门,见没应,心一急,就用力的把门撞开了。看梅香只是眼睛红红的趴在床上,不由长长舒了一口气,当下支支吾吾的说:梅香,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只要我们自己没做亏心事,别人再怎么说也没用,都是我那臭女人疑心病大重,还有那惹事的花猫,我这就回去一刀结果了这畜牲。家文说着就往外走,走到门口却又磨蹭着回来了,一把抓住梅香的手说:梅香,我是真的喜欢你,从你娶进门看你第一眼起。反正假的越描越黑,我们白担了这冤枉名,索性真好吧!梅香触电似的缩回自己的手,惊恐的用被窝包裹住自己:“家文,别这样,我一直当你是我们三柱的老庚,像兄长一样敬重你。”家文紧紧过来圈住梅香说:我不管,我要你,我要你……自那以后,再没有看见王家文屋里养的那只小花猫,有人说亲眼看到王家文手起刀落一刀宰了,又有人说,小花猫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主人定饶不了它,便逃之夭夭了。

年底,刘三柱从广东回来了,梅香问:你听到村里的风言风语了吧!”刘三柱搂着梅香说:嗯,我听到了,但一个是我最爱的女人,一个是我最信赖的老庚,我不相信你们难不成去相信别人!梅香猛地挣脱刘三柱的怀抱,“扑通”一声跪在刘三柱面前,“哇”的一声哭着说:三柱,我对不起你,你想咋处置就咋处置吧!

刘三柱一语不发的把自己关在房里,一根接一根的吸着三块钱一包的软白沙。满屋子烟雾缭绕,刘三柱被呛得直咳嗽,他平时是不吸烟的。一天一夜后,一脸颓废的刘三柱走出了那间屋子,递给梅一纸签了名的离婚协议书。一夜之间,刘三柱仿佛老了10岁。

那边,王家文和张晶晶的离婚手续,也在办理之中。

第二年的春天,有人看见王家文和梅香有说有笑的一起从鱼塘放鱼苗回来。不久,就到乡民政局领了大红本本,还摆了像模像样的酒席。村里人似乎都忘记了以前的那档子事。

独自一人时,王家文会不由得怀念那只小花猫。

王家文心里隐藏了一个很深的秘密,那是王家文的绝对隐私,他打算不对任何人说,包括梅香。直到把它带进坟墓:没有人知道,那只爱叼鞋子、爱叼梅香鞋子、爱叼梅香鞋子往自家的猫是王家文一手训练出来的。

本文发表于第2005年第3期的《文艺生活.故事汇》,2005年第3期的《短篇小说.原创版》

今夜无故事

你和韵在这个旅游景点已经呆了一天了,爬了一天的山,摆了很多的POSS照了不少照片,是该下山了。为着开房的事意见出现了分歧。韵想依然住在昨晚那家酒店,理由是那家的环境不错,你却想换一家,理由是环境是不错,但太贵了。为了省钱,你们住进了另一家看上去也还不错的酒店,价格却便宜了许多。事实上,你们在下山的时候已经邂逅了阿迪达斯和耐克(你喜欢用他们身上所穿衣服的品牌来称呼他们),你们一路上聊得非常投机。旅行真好,好像总和艳遇这玩意儿不分家。你们一起下山,然后说好了,无论住哪家酒店,四个人都不要分开,晚上可以一起聊聊天,打打牌。

你们上酒店三楼看了看前台推荐打特价的贵宾房,虽然觉得所谓的贵宾房有点作秀,也不过就是一个带空调、彩电、卫生间的双人间,大不了就是地板上铺了一层地毯,就可以大言不惭的说自己的是贵宾房,因为房子有些年岁了,反不如昨晚入住的标准间。不过,再想想这里的贵宾房比那里的标准间反而便宜了不少,心中也就释然了。也许,贵宾和标准都是相对,而不是绝对的。为了节省,你们决定在这里住下来,条件是差了点,可正如耐克他们所讲,还算干净,这就够了。出门在外,哪能讲究得了那么多。

你们的房间是308号,耐克他们的是309号,你们一直想开相邻的两间房,可是,住在走廊尽头的309的房门离你们还是有一段距离,隔壁的307号房间也不知被谁早开走了。休息了一下,洗个热水澡、和住在309的耐克他们一起出去吃饭。吃完晚饭后,你们又去超市买了点水果和扑克。一边吃水果一边玩扑克,白天爬了一天的山,消耗了太多体力,大约十点多,你和韵就回房上床休息了。睡觉之前,自然要说说今天的艳遇,韵说她喜欢高大帅气的阿迪斯达,你说你对研究生毕业的耐克更有好感,觉得他有内涵。可惜明天就要分别了,真恨相聚太短,分离太快。夜已经那样深了,迷迷糊糊的,你听到房门在响,以为有人敲门,可认真一听,不对,分明是有人在撬门。你担心是自己的幻觉,赶紧轻轻的叫了一声韵,韵也醒了。撬门声还在继续,韵说她也听到了。看看时间已是半夜十二点多钟。两个单身女子住在异乡的酒店,半夜十二点被撬门声惊醒,换了谁谁都会觉得害怕。韵蹑手蹑脚的走到门后的猫眼往门外张望,却什么也没看到。她鼓足勇气拍了拍门板,那种有节奏的撬门声结束了。只听得307的房门吱呀一声也不知是开是关伴随着男人的说话声。你们以为是隔壁半夜三更有人回来开错了房门,这在酒店也不是没有的事,千篇一律的张潢设计,如果不看门牌号还真容易出错。可是,刚一躺下要迷糊睡下时,那撬门声又清晰的传到耳边。你们不得不确定,这不是幻觉,也不是误会,是有人盯上你们了。也许劫财,也许劫色,反正,两个出门在外的单身女子是被人盯上了,天知道如果门被撬开的话,会发生什么事情?你们可是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呀,怎么办?韵怕了,你更怕了,偏偏房间的电话也是坏的,韵用自己的手机给309的耐克他们打电话,耐克建议拨酒店保安的电话。保安来了,是个贼眉鼠眼的中年矮个男人,本身就无法让人信任的样子,真怀疑酒店怎么会请到这样的一个人来做保安。还好,耐克他们闻声也赶过来了,否则你们真无法放心让这样一个保安半夜进自己的房间。你们向保安陈述了刚才发生的情况,保安说不会呀,一般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问保安酒店以前的治安可好。他说还可以呀,也就前年发生过两起事件。你们没敢再问前年发生的两起事件是什么,是盗窃还是抢劫还是杀人?天知道!光一想象就够毛骨悚然的了!一年里就发生过两起事件?你们实在对这个酒店的治安不敢恭维。早知道这样的情况,打死也不敢住进来。

保安走了后,阿迪达斯他们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原来他们房间的门锁根本就是坏的,在里面不能反锁。如果不是你们这边出了动静,他们还没对这一问题引起足够的防范以及重视。你们都感慨万端,只为了节约几十元钱,却一不小心住进了黑店,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呀。事已至此,只好接受现实,他们只好决定把凳子、桌子什么的都搬过来抵住门页。在全副武装之前,帅帅的阿迪达斯还穿着他性感的碎花短裤来到你们的房间,耐心的教韵操作,怎么把凳子斜放在地上,一头抵住门页,一头抵住洗手间的门槛,这样可以很好的受力,除非把门页破掉,那样的可能性很小,再说破门的动静太大,里面的人早被弄醒了。你穿着睡衣躺在床上就没有起身,反正有韵在那里认真的听。你的直觉告诉你阿迪达斯已经迷上了韵。韵确实有她的魅力,从小到大都有男孩子围在在身边转,她看上的也没有走得掉的,她似乎天生有在爱情故事中唱主角的本事,她自己也承认她的EQ一向不错。而你,从小到大和韵一起玩都习惯当配角,有时也会云淡风轻的上演一幕小小的爱情插曲。就好比一场电影,有主题曲,也必定离不开插曲的点缀。阿迪达斯走后,你对韵说,阿的这条紧身花短裤穿在身上很性感!韵说,如果不是这条碎花短裤,她真想抱一抱他,看他会有什么反应,会不会脸红?你知道,韵是敢说敢做的,征服帅哥是她一向的兴趣。你说,那你当时怎么不抱呢,韵说,就因为这条碎花短裤败坏了我的兴致。你不由得在想,如果阿迪达斯知道那个晚上成也短裤,败也短裤,他会不会后悔穿着那条碎花短裤出现在你们房间?那个晚上你和韵都没睡好,夜色让你们惧怕,虽然门外的响动已停止了,但心里还在“砰砰砰”的响着,冲动之下你们商议着要把阿迪达斯和耐克叫过来,也许那样就不会那么害怕了。可是,你们的矜持让你们克制住了心里的欲望。就这么眼睁睁到天亮。异域他乡的酒店,一个寂寞多情的夜晚,两个年轻的单身男人,加上两个同样年轻的单身女人,再加上共同的历险经历。一个故事所要具备的时间地点人物都有了,却偏偏没有事件。今夜无故事!真叫人遗憾呢!

第二天早晨,天还蒙蒙亮,阿迪达斯和耐克还在睡梦中,你就催促着韵收拾行李,踏上了归途。你知道韵其实是不情愿那么早起床的,她还想和耐克他们一起吃完早餐再分别。

回来后,一切都在韵的掌控之中,阿迪达斯成了她旅行当中收获的猎物。他给她发短信,给她打电话,告诉她他已经喜欢上了她,梦里也是她,他一定要去看她,请她给他机会。韵是个不需要结果的人,她要的只是过程,要的只是又一次证明自己EQ的过程。韵关掉了出门才用的那个手机号码。至于你,一直在等耐克的电话,等着一个美丽浪漫的故事就此展开,但是你一直都没有等到,耐克也许早就不记得这次旅行,不记得旅途中的你了,那个旅途中话一直不太多,只是静静的听,静静的笑的你。

故事到这里也就该结束了,故事真的就要结束了本文发表于《郴州作家》“小小说专号”2007年11月一天到晚游泳的鱼这是一个慵懒的夏日,窗外的阳光白的耀眼。梦珂刚睡了一个舒服的午觉,伸了一个懒腰后,去厨房的冰箱里摸了一瓶汽水猛灌一气,然后又往嘴里塞了几颗葡萄,再优哉优哉的消灭了一客冰淇淋。梦珂一向好胃口,她也不是特别的谗嘴,找点东西往嘴里冰着,对抗着这炎炎烈日才是最要紧的,至于口中塞的是什么,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吃完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回到房里,手机上居然有四个未接来电,都是洪飞打来的。梦珂想着洪飞,那个一米七八的个子,七十公斤体重的男人。没见面之前,洪飞自我介绍说微胖,无不良嗜好好。微胖就微胖吧,对这些东西没什么概念的梦珂想,总比骨瘦如材的竹竿男人来得好。待那天傍晚去车站接站,远远看见一个挺着啤酒肚、眯缝着眼的男人慢慢走来,皮肤倒是白嫩嫩的,一看就是那种久坐办公室,靠一杯清茶、一张报纸度日,缺少阳光和运动的蛋白质男人。梦珂顿时有了种上当的感觉,心里上着当,表面上还得表现出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样子。人家大老远的转了几趟车,历经塞车、坏车、司机拒载的等九九八十一磨难来这个边远小镇看你容易吗?洪飞倒是兴致不减,眯缝着胖脸上那双快要找不到的小眼瞅着穿裙子的梦珂深情的说,比我想象中还要漂亮的才女我终于见到,一路上吃再多的苦也是值得了。梦珂皮笑肉不笑的耸了耸肩。

30岁的洪飞是他那个县委会某部门的小头头,他认识梦珂源于在一本书上看了梦珂的小说,然后想方设法联系上了梦珂。他很激动的说自己也是一个文学爱好者,想跟梦珂交个朋友多交流切磋。洪飞是那种很健谈的男人,看问题也有自己的主见,常常能给梦珂的头脑注入一丝新鲜的血液。一来一回,洪飞就说要梦珂做他女朋友。梦珂那时刚结束一段失败的恋情,心情有点糟糕,就没理会洪飞。洪飞也不泄气,三天两头的一个电话,梦珂就心软了,想试着交往看看也许不错,再说了,洪飞在电话里的声音很好听,是梦珂一向喜欢的那种磁性、沙哑的浑厚男中音。洪飞形容自己和《大雪无痕》里男一号是一种类型的男人,又帅又有气质。梦珂觉得洪飞太自负了,哪有自己夸自己的人,但愿不是盲目自信才好。梦珂就笑男人,不会吧,你很有气质?气质,气质,就是指气死人的本质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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