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1668700000054

第54章 从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说起

姜丛华朱宁

案情简介

原告: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中心支公司

被告:A市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2年5月20日,太平洋保险A支公司与B房地产开发公司就B房产所有的B商务馆一楼西侧三间约150平方米、二至四楼约1800平方米的房屋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其中,第2条载明租期为10年,时间从2002年5月31日至2012年5月31日止。第5条载明太平洋保险A支公司若在2004年底之前购买上述房产的,一楼营业房按每平方米8600元计价,二至四楼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2800元计价。2005年后购买上述房产的,价格另行协商,但同等条件下太平洋保险A支公司有优先购买权。后太平洋保险A支公司按协议实际承租了房屋。2004年2月18日,B房产向太平洋保险A支公司发出收回要约的通知函,明确收回租赁房屋协议中第五条规定的要约。同月25日,太平洋保险A支公司针对B房产发出的函予以复函,明确要求B房产同意太平洋保险A支公司按每平方米8600元的价格购买一楼营业房,按每平方米2800元的价格购买二至四楼的办公用房。同年3月19日,被告复函并明确双方未达成买卖协议,《租赁协议》第五条因发出收回要约的函而失效。此后,双方针对《租赁协议》中第五条内容的争议相互发函,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原告太平洋保险A支公司一审中提出的诉讼请求是:要求被告协助原告办理B商务楼一楼营业房和二至四楼办公用房的房屋过户手续;若被告无法履行上述义务,被告应赔偿原告房屋差价损失135万元。后原告变更其诉讼请求,仅要求被告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及协助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争议焦点

双方所争议的焦点一直围绕在双方的《租赁协议》第五条。原告认为该协议第五条的约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已经形成了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被告虽然在2004年2月18日致函原告,要求撤销所谓的出售房屋的“要约”,但这实质上是被告单方面要求变更合同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77条的规定,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可以,单方是不能擅自变更合同的。被告要求撤销所谓的出售房屋的“要约”的行为是无效法律行为。

而被告则认为《租赁协议》第5条的约定是要约邀请,而非要约。因为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确定,必须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且内容须明确,不能模糊。但租赁条款的第五条不具备合同应当具备的其他主要内容。因此该协议第五条的规定不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同时,关于2004年的约定也非承诺的期限,而是作为价格的时间条件。因此对被告不具有约束力。

审理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构成要约的条件应当是当事人有明确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及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具体确定。在本合同中,《房屋租赁协议》第5条约定“原告若在2004年底之前购买上述房产的,一楼营业房按每平方米8600元计价,二至四楼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2800元计价。2005年后购买上述房产的,价格另行协商”,从当事人缔约的真实意思分析,该条规定以“2004年购买”和“2005年购买”为条件分别确定不同的价格,说明双方只是达成一种价格的意向。其次,从要约应当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分析,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标的数量及价金。本案中《租赁协议》第五条涉及房屋的范围较广,当事人未约定具体的房屋范围和数量,因此该条款对买卖标的数量约定不明确。同时,根据该条款约定按2004年、2005年购买房屋则分别采取不同的价格,表明被告表达某种订立合同的初步意向,其目的是希望原告主动提出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思表示,故该条款的性质为要约邀请,而非要约。由于要约邀请依法于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原告向被告提出购买合同其承租房屋的意思表示,对被告不产生约束力,因此双方当事人未达成房屋买卖的合同。原告主张双方已达成房屋买卖协议并要求被告履行房屋买卖协议的理由依据不足,而被告辩称该约定为要约邀请的理由于法有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判决驳回原告太平洋保险A支公司的诉讼请求。

原告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省高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损失20万元。

同类推荐
  •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本书分十七章及一个附加结论部分,论述了人类善恶及伦理、道德和法理的历史发展与原理。
  • 农民工维权法律读本

    农民工维权法律读本

    采用问答的形式,共分为三大篇目,即答疑解惑、农民工维权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丰富、实用,可操作性强,紧贴当前社会现实,是集新颖性、实用性、全面性于一体的法律手册,是农民工兄弟的良师益友,体现强烈的时代感和参考价值。
  • 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论

    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论

    本书包括八章:绪论、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知识产权对民法理论的影响、信息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现代生物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其他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与途径、高新技术贸易中的法律问题。
  • 身份犯研究

    身份犯研究

    本书是作者在对中外身份犯理论研究成果比较借鉴的基础上,立足我国的司法实践和刑法基本理论,对身份犯问题进行较为全面、系统研究的尝试,希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将我国有关身份犯的理论研究引向深入,从而正确指导身份犯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热门推荐
  • 恋爱推理事件簿

    恋爱推理事件簿

    这是一本推理事件簿。虽然我更愿意叫他“我和学姐甜蜜约会史”——虽然每次约会都不是走的纯爱路线。学姐!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不cos柯南金田一好好来一次决胜约会?!不!我们的宗旨就是约会总在推理后!******************************************综上,技术宅吐槽向学弟X呆萌正直向学姐论如何在各种凶案现场进行一场罗曼蒂克的约会。一直搞不定的决胜约会和他们的推理事件全纪录!
  • 重生之找个人宠我

    重生之找个人宠我

    如果自己的人生再来一遍,你会怎样,也许有大作为,也许挥霍,但是有很多时候平平凡凡才是真,但是,重来的人生还是会有不同,心境变了,环境变了,身边的人变了,这样的生活中有酸甜苦辣,可是终归我可以自己掌握人生,可以改变自己想要改变的事。重生,也许就是幸福的开始······本来还在为自己的未来打算,结果却意外重生到小时候;本来不想恋爱,却意外的早恋,并被伤害;酒后吐真言,倾诉的对象却成了暗恋的对象;其实她的目标很简单,找个人宠自己,只是不知道会不会成功??????
  • 仙妻撩人:神尊太腹黑

    仙妻撩人:神尊太腹黑

    “璎珞,何为接吻?”白渊挑了挑眉。“就是嘴对嘴亲!”璎珞看着手中的话本头也不抬的说。“那何为洞房?”白渊再次挑眉,狭长的丹凤眼斜斜的看向璎珞手中的话本。“就是双修!”璎珞继续头也不抬的说。“那何为成亲?”白渊弯下修长的身子,靠近璎珞耳边问道。“就是可以光明正大的接吻,理所应当的双修!”璎珞还是头也不抬的说。“那咱们成亲吧!”白渊浅笑着说。
  • 北宋大文豪

    北宋大文豪

    高考落榜生王斌穿越到了北宋仁宗年间,从一个目不识丁傻不愣登的小傻蛋,摇身一变成了诗词歌赋无所不精通的大文豪。传统儒学与新兴理学思想的碰撞,骈文与古文两种不同文风的较量,保守派与改革派的争斗,北宋与西夏、契丹连年征战却败多胜少。北宋是一个文人治国的朝代,是文人最好的时代,也是文人最坏的时代。
  • 决策问题管理系统开发研究

    决策问题管理系统开发研究

    本书系统评述了决策支持系统的问题管理方法及问题系统的研究现状,通过分析决策问题的普遍特征,在综合人与计算机对决策问题处理的各自优势的基础上,探讨更具智能性的决策问题管理和分析的一般方法。
  • 绝代风华:第一农家女

    绝代风华:第一农家女

    穿越赶上潮流,真是醉了。身份是七岁小村姑,家徒四壁,这便也罢了。可谁想这家里渣男贱女,极品亲戚一箩筐,各个挡她发财路,这日子没法过了。好不容易天上掉下个帅哒哒的大哥哥,真亮瞎了她双眼,惊掉她的下巴,可这帅哒哒的大哥哥,却冷得跟块冰一样,那脸臭得好像她欠了他几百万一样,好吧,做只睁眼瞎也没什么不好的,就是遇上了,她绕过去不就好了嘛,可是他为什么还嫌弃呀?谁说姑娘心,海底针,这少年心,也摸不透!
  • 致我们不愿辜负的未来

    致我们不愿辜负的未来

    15个最暖心的励志故事,有关青春、有关责任、有关未来、有关梦想。千万网友力荐,在迷茫时必读的温暖文字!人生充满未知,每一个努力的人,都会得到未来对他最美的回赠!包括人气网络名篇《青春不怕岁月长》《未来太远,现下就是永远》《一起欣赏这世界全部的漂亮》。关于“暖读”:希望它是可以让你按自己的心情随拾随读的书;希望它是在你等车、排队、疲惫时陪伴你的朋友;希望它是在你开心或悲伤时想起的文字。“暖读”——献给所有时光中的私语者,献给有故事的人。
  • 这个江湖果然有问题

    这个江湖果然有问题

    初从文,三年不中;改习武,校场发一矢,中鼓吏,逐之出;又从商,一遇骗,二遇盗,三遇匪;遂躬耕,一岁大旱,一岁大涝,一岁飞蝗;乃学医,有所成。自撰一良方,服之,卒。遂至地府,久候阎王升堂,不耐,问之,鬼卒曰:王阅足下卷宗,狂笑,休克于后堂,未醒这正是:茫茫乾坤一袖装,天地幽冥任翱翔。闲来啸傲三界外,岂管他人话张狂!
  • 我的夫君:你的名字我的姓

    我的夫君:你的名字我的姓

    我同我最爱的人只剩下远远相望时,他告诉我人要学着固执是为了在必要的时候变通救赎自己。我想问他如果我不去救赎自己你会救我吗?正如那日在海里你若知道我不会游泳,可还会了无牵挂的去救你如今的妻子,任由我绝望得让海水淹没我的心脏。这是你的婚礼,我作为你的家人我毫不犹豫的站在你的身边,美名其曰我是你的家人,和你血液相连最亲最近你生生世世摆脱不了的姑娘。我一直幻想如果那天他们都没有来,我一定会把你拉下深渊陪着我坠入地狱。哥哥,这是我唯一可以疯狂宣誓你是我的人的词,我问你,你的固执是不是为了遗弃我?你的变通是不是把我从地狱的天堂遣送到你婚礼的殿堂!
  • 紫降异世

    紫降异世

    她紫溟拥有者,据说得紫溟者,方能一统六界,遭至六界至尊轰杀,附身于灵武大陆四大家族的夜家六小姐身上。她是天才奈何身中剧毒,被家族抛弃。毒发身亡,与修真界奇葩的灵魂融合。当两者灵魂融合,一个全新的紫落现身于人世,将会掀起怎样的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