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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大城小事(2)

告诉他:“我爱他的故事和故事里的人物,他们阴翳、悲伤,可是让我觉得安稳。”又讪讪地想:或许某天早晨我们曾在同一个菜市场擦肩,又或者,他只是一个发了福,寻常男子平实殷厚的样子罢了。

离开的最后一夜,我坐在窗前,低下头把碗中的面条吸得很大声,以为这样就能淹没我心中潮涨汐落的海。

“如果我们曾在黑暗的深海彼此慰藉,相互取暖,请相信那一定是幻觉。”多年前我写下过的句子,而今,我依然如此深信!

离开南京之后,回到小城的生活,也近四年。

回家是另一番光景,这座苏北小城的发展越来越迅捷,倒也夜夜华灯绽放。大街上一团团烟尘被汹涌的小车扬起,一夜暴富的男人和女人脸上盛开安逸的笑与骄扈的神色,精神层面却始终让我看不到共鸣。

因由是在此之前,在去南京念书之前,在小城也不过待了三年,所以始终并不存在归属或归根的表征。家于我而言,并不可被具象成一口熟悉的方言或一栋陈旧的老宅,却是一个形而上的隐喻,比如,一个既非华丽也不苍凉的手势。

他本应该坠入人海漂泊,却转身隐没在荒漠。

每天的小城都在忙碌。有时候要挤过街道中心汹涌的人潮去报亭买报纸,或者穿越斑驳的斑马线去买油条。有时骑着单车绕过高中校园的后墙,和后墙一排长长的树荫。高三的平房教室早已倒作废墟,填充它们的是耀眼的楼层。有明亮的窗台,却感应不到曾生活过的痕迹。

从小城挤颠簸的中巴汽车,辗转去少年时代的小镇,走在曾骑着脚踏车飞奔着放学回家的马路上,心底像脚下的水波漾起一朵朵叹息。

路过念了九年书的小学与初中校园,想进去看一看,某层楼梯,某个拐角,某间教室里,那个自闭的小男孩,还在不在。路过小学同学的家门,看着一起追逐嬉戏过的小路,有恍如隔世的疏离感。从前觉得好长的街道、石桥,竟一下子就走完了。顺道去寻访母亲以前的老朋友,竟已过世三四年,她的女儿也去了新疆。路边有陌生小孩在奔跑,像极了稚童时的自己。

初中毕业后,我与母亲搬离这个小镇,至今正好十年。故地重游,许是人间最伤心不堪的事件。

以前从不关心风月与政治,我只关心我和我妈。后来小小的内心被瓜分与填塞,也开始关心粮食与蔬菜,山盟与海誓。而成长的心得是时不时告诫自己,不再去爱那些离开的人,不再去记得那些过往的事,这才是我的优秀品质。才明白这些年那些年,诸多人事在我们生命中各自扮演的使命与烙印,来了又去,聚了又散,似吉光片羽,终会海枯石烂,太多爱要舍,太多恨要放,太多的不得要果烈遗忘,太多的不甘要笑而不伤。

从前四年归家很少,每每除夕前夜归家,年后初六初八便要告别妈,返程。如此从今往后,都可以有漫长绵厚的岁月馈待来陪着妈,以及,用来回忆。

周迅的嗓子声说不上多好听,一首《爱恨恢恢》也绝非林夕写得最好的前十首词,却催我听出杜鹃啼血:“给我一万年,还是一两岁,也都无所谓”。

回家后的第二天,剪短了头发。鬓角,刘海,还有耳后。想到“削发明志”四个字,以及民国时期仁人义士们蓄须明志的做法。不同的是蓄须尚存雄心与寄望,削发却是大彻大悟参透之后,如明镜台一般凉薄的心境。

没有再抽烟,也没有再跟任何人讲我爱你。在网络上消失一段时期,又时不时眷恋贪恋怀念过去的繁花与锦簇,浮云与虚度。已记不得谁说过的,“回忆是氧气”。反正开始像一个孀居的老人一样,嗜吸着回忆度日。我的友邻发来的短信,问我现在过得好不好。

而我却再打不出一行皆大欢喜的简字,竟隐忍到不知如何回复。

买了有好看底纹的硬面纸抄本,我喜欢的毛糙的洁白扉页,手指触摸上去会有温润的质感。成年之后,很多心事跟句子只会写在纸上给自己看。

不得的,不甘的,怕自己遗忘的,不想再怀念的,排山倒海的,用黑色签字笔一行一行写下来,完成这样一种仪式,一份被我终将填满的厚重,不再等待有回音,不再需要有陌生人的共鸣来自我慰藉。不再急着把自己的伤口撕开再放大给这个世界看,然后像个未成年的孩子那样矫情地喊,我痛。

看台湾综艺节目《康熙来了》依旧是带给我无限欢乐的精神万艾可。某一集看到Sammi郑秀文,蔡康永聊到某一次Sammi郑秀文在台上开演唱会时突然停电,全场黑暗,那一刻她好害怕,一下子就大喊出了那个名字,许志安。然后他冲上台去抱她。是这样的一种深信与托付,足以令我感动飙泪。谁是那个当你身陷黑暗之中最想呼喊出来的名字呢。

又有某一集里,蔡康永聊到他尊敬的日本女作家宫部美幸,说她在有限的空间中依然创作出了智慧而温暖的东西,但她一个人住,自己洗衣服,最大的娱乐就是一个人打电玩。康永说,她的生活恐怖得像个苦行僧。我会默默问为什么,为什么没有一个爱人,出现在她身边,然后陪她一起老。她可以写出那么美好的文字,她是那么好啊,可是为什么。问完又讪笑。人生这么短,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耳塞里在replay《广岛之恋》。从前奏到尾音,每一遍都仿佛听见自己的灵魂像潮水,一场一场地回音涨落。渐次沉溺。再次汹涌。最后安宁。

写词人写词给他挚爱的男歌手,歌手年年拿金曲奖,写词人从未得金像奖。唯有一天配角扮演多年,分得一个终身成就的安慰奖。你知道,我的煽泪点又到了,是,这终究不过是小说的桥段。假如最后还有什么想对你说,唯剩这行粤语歌:“从前共你,促膝把酒倾通宵都不够。我有痛快过。你有没有”。

也曾想过重新出门远行,像我们十七岁的时候那样,收拾背包,轻装上阵,满心希望,身心无伤,仿佛“出门远行”四个字从喉咙里念出来都具有鲜活的生命姿态。

低头收拾背包的时候,仿佛装点进无数深不可测的海景,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而当临行前放下背包,转身决定留下的时候,时光会记得,我的脸孔亦曾写着笑容。于是终究未曾成行。

而那些原因都无从言诉,即使一一细解,也不过徒增它在粉碎时刻的惨烈。或者再去强调肩上的负荷与周遭的羁绊,这些貌似都不该是不可逾越的阻力,也会被笑着说,诸多借口。

我懂,在彼此如同伤口愈撕拉愈悬殊的境遇面前,结果最具有说服力,过程,都是活该演苦情的戏。

如果这真是一部文艺片,如果这出剧本的杀青戏是离别,我却注定不能潇洒地转身然后大步流星头也不回。那么,留下一帧净白如雪的云淡风轻。又如何?

想起小时候看香港无线的武侠剧,电视城改编的最后一部作品是《倚天屠龙记》,佘诗曼扮演周芷若。少女时代梳刘海,着白衣,笑如初雪,心思干净。成年后却披红袍,束高髻,画很浓的艳妆,愈暴戾,也愈孤独。

与原著迥异的是,剧集的结局作了最大改动,周芷若失去记忆,不再执念,返璞归真到烂漫年华的模样,素衣清欢,前尘往事皆似千帆过尽全忘记,有眉眼清澈的男子恋她一生守伴身边,从此相看明月清风至老去。

便觉得,她这前半生所受的苦,所犯的错,所历经的大悲喜与大寂灭,也都不算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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