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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忽有故人心上过(1)

后来我想,如果没有遇到你,故事会不会不一样?

但这样假设性的问句从来不需要下联,就像“如果”永远都是这个世上最具自慰象征的词儿一样。如果没有遇到茶花女,小仲马不会成为小仲马。如果没有遇到钟子期,俞伯牙不会谱出高山流水的乐音。如果没有遇到孟克柔,也许林月珍也会爱上张士豪。也许,我还是会遇到你。一个老朋友。除此之外,好像也找不出其他称谓可以合衬。

而我们已经有多久未见了,两年,三年?还是更久?我也都不再记得。有时想要坐下来,追忆一点掌故,都觉得头绪纷繁,支脉错乱,像生长茂盛的树叶,骨骼经络的组织庞大细密得如同手心的指纹。明明在一起读书不过三四年光景,怎么会这么多往事?

是怎样走得亲近,像另一面镜子,在对方身上映照自我,找到同类的归属感,又知晓对方底纹的暗色,一针见血地精准指出其斑驳不堪,敲其清醒,继续前行上路,像老友鬼鬼;又是怎样一旦镜破,却再也难圆,是为旧友故人难白头。先后离开南京后,却在此后的任何一个时刻回想起来,都让我怅然若失。

2005年开始念大一的那个夏天,军训的时候在同一支队伍,混了熟脸,开始留意,但不在一个班也不在一个宿舍,以我凉薄的性格自然熟稔不起来。后来转了专业与之同班,大抵你不再记得,某个晚自习,我惯常坐最后一桌,你第一次坐到我身边搭讪。

当两只耳塞分享同一只mp3里的存歌,我心里有一千只蚂蚁开始站成一排大声歌唱。

总归是濡染你的影响,我才听一些歌手,看一些影碟,读一些作者。比如,点缀过你整个青春期的五月天,你在几年之后不再那么热爱的五月天,后来却成了我喜欢的一个乐队,听他们新出的唱片也成了我的习惯。又或者是关于自身情感的断定,亦是你的不自觉使然。

大二那年回家过年之前,第一块冻疮如约而至爬上了我右手的小拇指,在第二个关节以下第三个关节以上。它真好,几年来始终不离不弃。可我们还是没有靠得更近一点,而又一段时光埋葬了。那是个同样离别的暑假前夕,晚上8点17分,我去找过你。

你走了。然后整个夏天,我都在想,还好,我们还有时间。只是冬天都快离开了,我们还是若即若离。像是宿命的寓言。我想,始终因我太慢热克敛。我怕涉足太深,终究难以抽离。

后来念了大三,渐渐熟络,但总不是最最亲近,从来我都是交际白痴,遇到合拍的也不例外。大抵总是承蒙你主动,才有互动。开始期待每一次与你对话,期待陪伴在彼此身边,也开始患得患失,是,即使是好朋友,也会患得患失,曾写满那时的一本劣质日记本。

那时我们还用着饭否,有一天,看到你发的一条消息,说,“也许亲近一个人,仅仅是因为对他的不确定,喜欢探索,喜欢走向幽暗的小巷一窥究竟。一旦发现这条道上并没有吸引自己的东西,或者走到了尽头。最后往往转身离开”。

我会担心我的无趣,不够成为你亲近的朋友。很多年后,我还记得那年在公选课教室的座椅反面,偷偷写彼此豆瓣的名字,后来教室改建成了图书馆,那把座椅也不知去向。仿佛就剩下我一个人,像一口被光年遗弃的枯井。

大四那年冬天,我语气随意但其实很认真地问你,有没有想过毕业后去哪儿工作?你大抵说的是南京。当下我也更加笃定留在南京工作,这当然是自己一贯的主观意愿,但你的回答也是强心剂,至少我想,毕业之后,好朋友也是可以在一起的。

大四下学期的时候就开始没有住校,在三流报社实习,开始一段短命的感情,以为自己成了UglyBetty里美丽变身后的Betty,即将收获崭新光明的工作与爱情,后果不过证明又一次全盘皆输,溃不成军,到头来还是恨不得扮哭鼻子妆,一头扎入你怀中诉苦。而你也一贯地讥落一番。瞧,这是你的风格。我大可以抛你几十枚白眼,然后继续慰藉地想,还好你也在南京啊,落难时还可以避风,可以组成歌搭子去飙歌。

对,说到唱K。好多次我们组成双行侠去KTV,最常去的是南京新街口,你是我的最佳歌友。合唱最多次数的歌当然不是Eason的《好久不见》,也不是哥哥的《当爱已成往事》,是《广岛之恋》。每次都是你抢张洪量,我唱莫文蔚,好似也磨砺出了默契,我都自high自觉得你我配合得好动听。其实每次我都有在心里默数这是我们第几次对唱这一首歌。第八次、第九次之后,那时你离开南京已经好久,直到有一天清晨,当我在这座孤城独自醒来,坐起身看着窗外南京空旷而淡白的天空,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我一直记得的那个数字,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已经忘记。

又有某次一起去唱通宵,出来后走在夜色的街道,在小摊吃完一份油腻的炒饭,轧马路。深夜的风并不凉,有街景与路灯,倒映出斑驳的人影与脚步声。现在觉得那时天空浮过深黑色的烟云,聚拢,又吹散,多像我们曾停泊的四年。

而我现在这样恣意地回忆这些故旧,真是很占下风的事情。

你在南京这座弃城亦有过几段难以忘怀的感情,于你,其意义都比你我的友情要荡气回肠得多,也铭心刻骨得多,我知道。而往事在不同的情境下追述,总有些被粉饰,有些被浓墨,有些被淡漠。

而彼时你我尚不能参透,这一盘早该自有离合的棋局。

嗨,还记不记得在送你走时,我在地铁出站口跟你索要的拥抱?那真是我做过的最矫情最做作的事儿了吧,于是你好似轻声笑骂着,做不情愿之势,又张开双臂迎上来。其实我有一点悲伤。

我知道这场拥抱过后,与你虽不是死别,定将从此是生离。

拥抱的那一刻,其实我还在入戏,以为是HappyTogether里的小张。而你是黎耀辉,你终究是要去找何宝荣的。看,我在追述往事的时候,这样的句式写下来读出来,真是矫揉造作,但却无辜而真挚。

于是我们终究天各一方,至今早已断了音信。你留在南京的最后那个夏天是2009年,在下着小雨的KTV里我们点了一大堆五月天的歌来唱,然后出来后,在烟雾弥漫的夜色中告别。的士急驰而去,喷出一串混浊的尾气,氤氲了地面,甩下你我,南辕北辙。

后来在网络上、在MSN上、在短信电话里互相问候。你发来的短信始终不舍得删,“想起桃色蛋白质里的陈升,他摊开地图找很远的银川,说奶茶花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只为给他打一通电话,想起奶茶支撑不下去的时候只要开车到陈升在的地方,让他摸一摸,就有继续下去的勇气。”读起来就觉得心中有暖。

但我始终觉得,当抬起头,看到的不再是同一片月色。不是寂寞,是孤独,被孤零零丢在南京废墟的孤独。当我最需要你的时候,我宽慰自己说,我也没有在你身边,好让你能够陪在我身边。

就像张曼玉在《东邪西毒》里一身红衣伏在窗前,黯然神伤喃喃自语地说,“IfailedtohavethepersonIlovedmosttobewithmeinmybestyears.”

我开始抽少量的烟。你离开之后的那个冬天,我也离开了南京。2010年春天,我回到了自己的小城,带着满身灰尘。

而你想必也在上海历经困难后,开始穿西服,打领带,夹着公文包赶公车,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从容蹲下身来,擦掉皮鞋上最后一点尘埃,你的梦想终于照进现实。

这两年我逐渐泅困于生活的堆累,了解哪种洗衣粉最价廉物美,记得哪家超市在打折,哪里的物价在下降,关心粮食和蔬菜,却再是没有好好坐下来安静地写出一点东西,活得像市井烟火。

是所谓,千帆过尽后,年岁不复,心境亦不复。旧爱与旧憎越来越少,新欢与新恨无心再添。像一只埋头假寐的冬眠的黑猫,再不问世事。

各自生活过的这些年,越发觉得尘世的艰辛,而我亦有肩负与担当,只得暂时搁浅梦想,有所转身与舍弃,活得清寡而疲累。

或许过于需索来自友情的慰藉,不再接受你嬉笑怒骂的刻薄风格。

明明懂得你在微博上的语调不是恶意,却还是意气用事把你拉黑,解除了好友关系。看,够幼稚了吧,你亦同样幼稚地解除了我们的豆瓣关注。真是两个好笑的玩过家家的孩子。当时我没有解释,是我的性格,之后你也没有追问,是你的性格。

竟像一部无厘头的粤语残片。

好似电影《一天》里,在伦敦某家餐厅外的街道上,Emma决定不再做Dexter最好的朋友。她回头,走上前,泛着泪光与Dexter深深相拥。她说,“Iloveyou,Dexter,Somuch.Ijustdon’tlikeyouanymore.”然后她转身就走,抽泣着,踉跄着,奔跑着,离去。

现在想来,这就是人类所谓“断交”“决裂”“分手”的无从言诉的缘由罢。

也曾天真地想过再遇到你会怎样,想好了一千种与你重逢时的开场白,句句都足以让自己感动,但句句都可以换作缄默于风中。从来我就不够有底气,对这段友情亦是如此。它在你生命里占了多少分量,若也许只是烟尘只是云,我便又独自故作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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