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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白衬衣飘飘

那也是自我沉淀的一段时间,逃离身在南京的千疮百孔、血肉模糊,在我的小城,往事开始一点一点灰飞烟灭。像一只耳朵、胡须、皮毛、尾巴原本都竖着的白猫,忽然眼睛里熄灭掉一切光源,泄下气来,渐渐收拢,平复,疲软,祥和,最后软绵绵地趴下来。

但也许,它只是将热爱化作暗涌,在退潮的海滩蓄谋下一次的转身。

半年后接受人生的规则,参加教育局编制考试,成为公办学校教师。终告别过往天南海北的生活,开始成为一株不会行走的植物。

填报志愿的时候,选择了一座偏远乡村的小学。从我在的小城要坐两三个小时的汽车才会到达。小学坐落在田野中间的一块田垄上,每个年级一个班,全校不过十个班,两三百个孩子。初到那里任五年级的语文老师、英语老师以及班主任。

乡村小学的教学总是条件艰苦,住在砖瓦砌成的简易宿舍里,夏天会有各种飞蛾和臭虫在门口走廊的橘黄色电灯泡上逡巡飞舞,需要掩紧门。睡前也要在支起的蚊帐内捉清从屋外草丛飞进来的蚊子。冬天的时候会格外冷,窗外有从旷野上吹来的呼啸的风,下了晚自习后要提着水壶从走廊尽头没有灯的水池打满自来水,回来烧沸。

想起贾樟柯在回忆他考电影学院时的经历时说过:“那是一段灰暗无光遥遥无望的日子,生活中唯一激动与惊喜的,就是无意中偶尔划过天空的飞机留下的长长尾线。”同样的困顿可以挪用过来表我此时心境,不及的是当我抬头仰望旷空,从未遇见过飞鸟。

乡村的孩子也许野性难驯,但有最美的天真质朴。他们深深喜欢着我,这一点我知道。同时我也知道我深深喜欢着他们。这个班级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检测中并不让人抱以希望,相反会有打架、叛逆的调皮孩子。我改变了他们,这让我无尽地欣慰。

这些经历,过后都是轻易的小事情。

这群孩子们,除了学好课程,还要帮家中劳作,相对而言都是劳动的好手。于是,体育课会充当劳动课,一个班级一个班级地去打理草坛、清理操场或者将校园内一片小树林中的杂草与枝杈拣拾干净。有一次,班里一个女生在拉扯一根带刺的荒枝时,划破了手心,鲜血不断地渗出来,毕竟还是稚气未脱的孩子,一下子就慌了神。我赶紧去校门口杂货店买来创可贴,止住血后马上带她去了乡村里的医务室。她说,那天穿着白衬衣的我格外高大。

后来,母亲旧疾复发。需照料母亲住院,我重新回到小城教学,这样每天放学后去小城的医院也比较方便。在乡村教完那个学期后的寒假,没有跟任何学生告别,悄悄离开了。我不愿看见师生依依不舍的画面,尽管那是人世最美的感情之一。我悄无声息地收拾自己的教学书物与生活用品,离开了这所乡镇小学。待来年春天,他们会有新的老师。

再开学后,日子日复一日地过。因为人事关系的转接手续,我再去了一趟乡村小学。那天是周三上午,我从前教过的学生都在上课。我走过他们的楼下,有那么一刻想上去看看他们,现在好不好,乖不乖。但却没有。我想每一个人都要开始重新生活,无论是我的学生,还是我自己。我办理好手续,以为他们不知道,然后离开。

直到回来后的第二天,收到其中一个学生的短信说:那天有一个同学趴在窗户旁低头看到我了,他回头向大家喊了一声“语文老师回来了”,然后大家都沸腾了,一下课,全班同学都满心激动,不约而同地奔涌去我以前的宿舍楼前等我。却不知道我在那堂课下课之前,早已离开了。他们最后的等待成了空。

每每回想这个细节,我都无比感动。我没有见到过那样的时刻,但我可以想象到那天的画面。我爱的学生们,怎样满脸红润地跑去与我重逢,却换来满脸的失落。

我这个提前离席,不能陪他们念完小学六年级的不算称职的班主任老师,所能教给我的学生们的最后一堂课,就是让他们开始习惯于,人生中的一个又一个、一次又一次的“离开”。因为,他们将会在以后的人生中遇到更多、更汹涌、更疼痛、更难割舍的无数“离开”。有些人会依次离开他们,他们也会陆续离开一些人。而我要你们知道,我的孩子们,这个世界上,许多许多“离开”,他们没有预知,没有口信,没有回音,没有告别。它们猝不及防,无可挽回。

再后来,我留在小城教学至今。从校园出来,许多人投身社会,在时代的激流中越挫越勇,华服加身。而我依恋校园,不肯脱下白衬衣,学生时代结束后,成了老师。

也许是不够成熟的一种表现,拒绝更多的人际锻造与俗世改变,选择留在白衬衣飘飘的年代。终究,校园是个相对纯粹与安逸的场所,而我也是得到了最稳妥的一种活法。尽管,彼时,我也曾想在远方的城市活得更活色生香一点。

记起那年大四,我放弃了南京六城区各学校通知的教师面试,每天不知疲倦奔波在报社,我以为我要成为记者,风里来雨里去,多年后成为炙手可热的媒体人,写最有良知、最有影响力的新闻稿。

而后来,你、你们知道,我回了小城,穿上白衬衣,沉默寡言,不再对你言诉当年的梦想。

有过许多次出门远行的计划,而最终一一搁浅。

读叶三的书,有这样一句:“如果一个人回到了家乡,他就再没有家乡可回去了。”如今念来更是刻骨感同身受。当我已有四年没有再“离开”过家乡,便也同时有四年不需要再“回到”

家乡。当你们骑竹马绕青梅,少年游去远方,而我则停泊在原地,偶尔眯起眼,寂寥地向日光眺望。

只是,后来,我在家乡,却无家可归。

梦里再次看见台风过境,大片大片低飞的乌云错肩在空旷的楼顶,传来暴雨倾盆的电闪雷鸣,淹没了窗外那些摇摇晃晃的高大乔木。雨水,顺着窗户倒流进来,很快鞋子、书包、床,还有我,都漂浮在了水面上,一路一直漂,最后漂荡到天色灰暗的大街上。

街的尽头有一道分叉伸向一片未知的天空,我和妈在一条泥路上蹒跚而行。全身冰凉湿透,暴雨泅打着我们手中沉甸甸的箱包。原来又在搬家。然后我醒来,天色真的灰暗,不过我很安全地躺在宿舍的床上。才四点多钟,窗外下着时常在夏天早晨都会有的疏淡小雨。

在那之前,对我和妈来说,有太多的时间一直在漂泊,在迁徙,在搬家。像找不到春天的候鸟。直到高三毕业之后的那个夏天,生命中才暂停了搬家这档子事。

从小学到中学,从小镇到市区,从夏天到冬天,有时候半年就搬两次,最长的地方也不过两年。搬家的原因,有的是因为我要到另一个地方上学,有的是埋葬或遇见一段过往,有的是因为付不起房租,而恰好在某个偏僻破落的地儿有一间低廉的空房。

所以,一直搬家。

每当搬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也就终结了上一段熟识的人事。

结果小时候总是难有长久的伙伴和友情,这一点与所有可以有美好童年来回忆的小孩都不同。

见惯了诸多炎凉世态冷暖人情,这样的际遇也缠绕进我的骨骼与血液,左右我到现在。即使知道有时可能只要再多上前一步,就是温暖或者安定。可是,遇见欢喜的人,还是不敢太靠近,生怕有一天还是会离开,或者被离开。

回到小城后的第一个夏天,再次升腾起去远方的念想,似负隅顽抗。与母亲偶有争执,我满心思要出门远行。去工作,去恋爱,去远方。于是坐颠簸而疲惫的长途汽车去苏州,去杭州,去上海,沿途有无尽的云朵与麦田。走在陌生的大街小巷,面试,谈薪金与未来,看合适的租房。许多次,只有咫尺之遥,也许再狠心一点,就留下来了。

后来,再想起来都会诧异,那年怎会有勇敢决心,为了离开或重逢,曾那般奋不顾身。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决绝与孤离。至少我做不到,虽然我曾那般期待能若某人在来年桃花再开的时候,离开家四处旅游,终于去到世界尽头。或者,在南美尽头,深蓝色的海水中央,那座灯塔旁,重新开始崭新的生活。

甚至,会充满臆想:我也要去看别处的云,望远方的海,登铺满青石阶的山,拍落日下不冷的雪,听簌簌的风吹落一树柔软的花,走过有陌生恋人在接吻的长街,在还不算太老之前,对这个世界仍饱含一背包的单相思。

想到那些景象,与你并肩而立望落日,大漠孤烟直,站在夜风中看明月,不问今夕是何年,或赤足同坐凉亭,有鱼戏莲叶间,又或者闭着双眼听瀑布坠溅起的水声,有动魄的清美。想想都会好开心。好开心。

我开始与自己对话,与文字做游戏。某个夜晚,我对着我的耳朵倾诉说:“忘了有多少年,你没有再出过远门,再看过外面的云,喝他乡的酒。你守着自己的躯壳,像白晶晶无聊地坐在盘丝洞口,日复一日,直到墙角结出蛛网,身旁爬出青苔。师父紫霞和那只臭猴子不知道都去了哪儿。你开始觉得自己很老。在时光的暗黑的不知名的角落摆放的胶片记忆里,你确实未曾再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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