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0994300000004

第4章 所有权的一般原理(2)

所有权的取得,是指权利人根据合同或其他法律事实获得某物的所有权,此时权利人成为该物的所有人。在民法学中,所有权的取得通常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一)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物、无主物的所有权,或者不依原所有人的权利和意愿而取得所有权。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又称所有权的第一次产生。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生产

生产是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式中最重要、最普遍的一种。生产是人类通过劳动对生产资料进行加工,从而创造出新的价值的过程。生产出来的产品应当在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之间进行公平分配。也就是说,通过生产,财产所有权可得以实现。

2.取得原物之孳息

孳息是收益的一种,是在原财产上产生的新的所有物。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两种。原财产上产生的孳息一般归原财产所有人所有,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另有约定的除外。

3.国家强制取得所有权

国家可以依据法律,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依靠强制力,在未征得原所有人同意下,采用征收、没收、国有化等强制手段取得所有权。这几种方式,通常适用于一些特定的场合,这种取得不考虑原财产所有人的意愿,也不考虑是否对等,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原所有人所有权的一种剥夺。因此,属于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4.国家取得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和无人认领的遗失物

(1)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是指埋藏于土地中,其所有权归属不明的动产。所有人不明的隐藏物是指隐藏于土地以外的其他包藏物中,其所有权归属不明的动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2)无人认领的遗失物。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如丢失的手机、货币等。对于遗失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根据此条款,我们可以得知:拾得遗失物应当无偿归还失主,这不仅是道德标准,更是法律规范。但是,如果拾得人并不知失主为何人时,遗失物该如何处理?关于这点,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根据长期形成的习惯,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处理:如果遗失物是在公共场所拾得的,应当交由公共场所管理机构处理。例如,公园的公园管理处、菜场的菜场管理处等;如果遗失物是在其他场所拾得,应交给公安机关处理。经公共场所管理机构或公安机关公告招领,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即视为无主财产,归国家所有。

5.取得添附物

添附物,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合并在一起,形成一种不能分离的新财产。添附发生后,要恢复各物之原状,必然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因此,添附物的所有权一般归各方共有。一旦发生所有权的分割,则应根据添附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添附有以下三种情况:

(1)附合

附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所有人的财产结合在一起而不能分离,若分离会毁损该财产或花费更大。如几人共同建房屋,甲出钢筋水泥、乙出砖瓦等,就属于典型的附合。附合物的所有权归属应区分两种情况:①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由不动产所有人取得所有权,但应当给原动产所有人经济补偿。②动产与动产的附合,应区分动产的价值,通常原动产价值高的所有人取得所有权,并给对方以经济补偿。如果无法区分原动产价值的高低,则由原动产所有人共有合成物。

(2)混合

混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混杂合并,使得原动产不能识别,从而形成新的财产。如面粉与水混合,水泥和沙子混合。混合物一般由原动产价值较高的所有人取得所有权,也可由各方共有。

(3)加工

加工,是指将自己或他人的财产加工制造成具有更高价值的新财产。加工物一般应由原材料所有人取得所有权。但当加工制造的价值显然超过原材料价值时,也可由加工人取得该加工物的所有权,原材料人则获得一定的补偿。

6.国家或集体取得无人继承的财产

无人继承的财产,是指公民死亡后遗留下来的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成员的,归所在地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实际上,无人继承的财产属于无主财产,因此国家或集体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是属于原始取得的一种。

7.无主动产的先占取得

先占,是指最先占有无主财产。先占是一种实际占有或直接占有,才能取得无主动产的所有权。先占是西方各国民法一项公认的原则。在我国,不能一概排斥先占原则。分析其原因有两个:

首先,我国在立法上虽没有明确规定先占制度,但是也没有明确宣布一切无主物都归国家所有。因此,认为无主财产都属于国家所有并没有法律依据。

其次,从客观上来说,国家也不可能对所有的无主财产进行管理,如果排斥先占原则,必然会导致很多无主财产的所有权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反而不利于所有权的确定。而在实际生活中,我国历来允许人民群众进入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森林、荒原、滩涂、水面进行打猎、捕鱼,采集野生植物、果实乃至名贵中药材等,并承认他们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当然,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破坏,国家通过立法对一些野生动、植物进行了保护,无主财产的范围就缩小了许多。对于这些珍稀动、植物,所有权就属于国家或集体。此外,我国法律还规定埋藏的文物,也属于国家所有。除了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一些无主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外,剩余的无主财产大多是没有很大价值的财产,国家不必要对此强调自己的所有权。

总之,对于无主财产的所有权问题,我们应当分两种情况来考虑:一是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无主财产的归属,应按法律的规定来确定;二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无主财产的归属,就可按先占原则来确定。

8.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的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从善意取得的概念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

(1)在物权法还没有出台前,善意取得仅限于动产,不动产不能善意取得。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①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②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③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也就是说,物权法对不动产的善意取得也做了肯定,今后不动产也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

(2)善意第三人是指不知该转让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由于善意取得既涉及原物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又会对第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对于善意取得的财产是否要返还给原所有人,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原则:

①如果第三人是无偿地从无权转让该财产的占有人手中取得财产,所有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要求第三人返还原物。例如,甲将摩托车借给乙使用,乙私自将该摩托车赠予丙,则丙在接受赠与时不论是否知道乙的行为是非法的,都无权取得所有权,所有权仍应归甲。

②如果第三人是有偿地并善意地从合法占有人手中取得财产,则第三人可以对抗原所有人,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讲的合法占有人是合法占有财产,但无权转让财产的人。例如,上述案例中的乙,就是合法占有人,但是他无权处分甲的财产。如果这时丙取得摩托车是有偿地并善意的,那么丙就可以根据善意取得,获得该摩托车的所有权。甲的损失,可以向乙追偿。

同类推荐
  • 一本书看懂经济学

    一本书看懂经济学

    《一本书看懂经济学》融生活和经济原理于一体,让你更加理性的认识生活,更加准确的把握生活的内在。从柴米油盐到逛街购物,从求职就业到创业投资,从财富收入到幸福人生,经济学紧跟你的每个脚步,看懂经济学才能走好人生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与经济学紧密相关,很多人从不觉察也不去思考。人类的本质和社会的发展将生活和经济紧密连接,谁都无法回避生活中无孔不入的经济链条。面对生活就要面对经济,既然要面对,我们就要掌握主动,让不利变有利,从适者生存到发展获利,获得物质财富,并彰显人生价值。
  • 企业不缴冤枉税:财税专家汪蔚青的省税晋级书

    企业不缴冤枉税:财税专家汪蔚青的省税晋级书

    实物分红,既要缴增值税及附加税,又要缴企业所得税;收取违约金,也有征税成本;代扣个税返手续费也要缴税;股权转让、卖资产,一不小心多缴税……很多企业在做战略决策、设计架构、研发产品时很少会把税务的因素考虑进去,并购重组、投资融资结束以后一算账,发现原来预计的收益中需要挖掉一大块去缴税,就快到嘴里的肉,眼睁睁地被分掉。做好税务管理刻不容缓,而且可以带来意想不到的效益。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给企业的红包,不要,没人会表扬,当然也没人会耻笑,但不懂税,一定多缴税。这是一个懂税就能创造生产力的时代,把每一份利润都放进口袋里吧!
  • 金融雏形:当铺与质库

    金融雏形:当铺与质库

    我国的当铺历史十分悠久,早在千年以前的汉代,典当就已经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了,到了宋代,由唐代的专营与兼营并立,逐渐向专营发展,正式成为了一种行业。这是中国典当业发展史上的又一大变化,虽然它们曾经备受争议,然而不能否认的是,它们以超前的经济意识和先进的管理模式,最终促进了现代金融业的发展。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本书包括社会经济、自由资本主义经济、资本主义经济的运行、社会主义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和经济全球化五篇。
  • 3D打印:从想象到现实

    3D打印:从想象到现实

    这本书带你走进3D打印的世界,认识一下当下这个最酷的东西——它将从想象变成现实,并带来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这本书讲述了3D打印技术的突破性发展,以及3D打印技术将如何应用在学校、厨房、医院等场所的。这本书预测,不远的未来,我们完全可以用电脑把自己想要的东西设计出来,然后进行三维打印,就像我们现在可以在线编辑文档一样。通过电子设计文件或设计蓝图,3D打印技术将会把数字信息转化为实体物品。当然,这还不是3D打印的全部,3D打印最具魔力的地方是,它将给材料科学、生物科学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最终的结果是科学技术和创新呈现爆发式的变革。
热门推荐
  • 中国名侦探江南2:初出茅庐

    中国名侦探江南2:初出茅庐

    在破掉校园连续杀人案件和捣毁神组织的阴谋之后,江南根据线索毅然前往上海,继续调查神组织。在调查的过程中,江南开办侦探事务所,同时设计圈套,智擒国际大盗灵狐,并强迫灵狐成为事务所的员工。随后,一件件复杂诡异,令人震撼的案件接踵而至,江南和灵狐抽丝剥茧,将真相一一揭开,中国名侦探江南的名声由此在社会上迅速传播,为越来越多人熟知。而且在与灵狐查案的过程中,江南一直冷漠封闭的心也渐渐的在开始改变···········中国名侦探江南再度归来,第二部初出茅庐敬请期待。(读者交流群:286100517)第一部校园有鬼的在线阅读地址是腾讯云起,点击右侧我的作者名,进入作品也可以看到。
  • 火箭与长征火箭的故事(征服太空之路丛书)

    火箭与长征火箭的故事(征服太空之路丛书)

    火箭技术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综合性技术,主要包括火箭推进技术、总体 设计技术、火箭结构技术、控制和制导技术、计划管理技术、可靠性和质量控制技术、试验技术,对导弹来说还有弹头制导和控制、突防、再人防热、 核加固和小型化等弹头技术。如今,世界各国都加快了向太空进军的步伐,把探测目标投向了更远的 地方,而对火箭的研制是其中不可缺少的一环。我们有理由相信,人类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一定能够研制出更先进,飞得更远的火箭,把探测器送到 月球、火星甚至更远的地方。
  • 霸爱:恋上温柔女总裁

    霸爱:恋上温柔女总裁

    在国外留学的蓝舒娴回国继承家族事业,因为年轻被公司的人瞧不起,她不得不努力学习熟悉公司业务。为了缓解压力,她决定去旅行,遇到了一个叫做夏鸿的男人。爱情有时候就是缘分来决定的,蓝舒娴没想到,意外相遇的两个人,竟然可以走进婚姻的殿堂……
  • 狼烟

    狼烟

    《狼烟》以冻土狼烟中,四兄弟的感情纠葛为线索,一段充满诡异的独特故事,离奇的土匪绑架;罕见的胡子传奇,赌徒的隐秘世界;演绎了形形色色中下层人物的百态人生……刺刀下,更多的生命穿越滚滚狼烟接受血与火的考验……
  • 九年等候一朝重逢:恋恋好日

    九年等候一朝重逢:恋恋好日

    再遇沈易,我们之间隔了九年的空白格。一场调查之后,我被他卷入泥潭,一步步走向残忍的黑暗。他带着伪装的假面,时而冷漠,时而温情,而我深陷其中,抓不住救赎的绳索。欺骗的真相掀开,我举枪对准他的脑袋,婚姻围城轰然倒塌。那日炎炎火光前,我心如死灰,决心忘记,却无法逃离。直到最后一刻,层层迷雾散尽,看清眼前人,我才恍然明白,那个我爱的男人,不是王者,不是枭雄,是这世上最怯懦的胆小鬼……
  • 青少年文化常识必读(青少年必读常识)

    青少年文化常识必读(青少年必读常识)

    每一朵花,都是一个春天,盛开馥郁芬芳;每一粒沙,都是一个世界,搭建小小天堂;每一颗心,都是一盏灯光,把地球村点亮!借助图书为你的生活添一丝色彩。这是一套包罗生活万象的、有趣的书,向读者介绍了不可不知的中的常识。包括文学常识、地理常识、历史常识、安全常识、文化常识、动物常识、植物常识、科技常识、天文常识、生活常识等。这些都是一些生活常识性的问题,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因为零散,平时想了解又难以查找,我们将这些你们可能感兴趣的、富有趣味的日常生活中日积月累的宝贵经验搜集并编辑成册,以便您在遇到问题时随时查询,轻松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 呆萌玉兔闯天下——萌途闪耀

    呆萌玉兔闯天下——萌途闪耀

    一个普通女孩景玉儿的逆袭,当闺蜜和男友抛弃她,当老师和父母放弃她。她,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决定成为叱咤娱乐圈的顶级武打明星,让那些曾经抛弃自己的人,都后悔。在星途中偶然捡到一颗漂亮、散发这紫光的水晶球,殊不知,这神秘的水晶球,竟改变了她的命运。。。
  • 妖兽尊

    妖兽尊

    挨了一顿暴打,他重生了。重生前他是一名外姓仆役,窝窝囊囊、畏畏缩缩;重生后,他是一代妖血兽尊,身负妖血,座下战兽无双!妖血让他肉身强悍、灵识敏锐,妖元让他灵力延绵、久战不衰,妖丹让他战意滔天、战力澎湃,妖瞳让他焚尽万敌、驱役鬼神!魔龙:炼狱之中走出的火之炎龙,“龙”中的霸主,无敌的存在!雷使:雷电刷刷刷,刷爆万物!蟋螽:抱住敌人,吃掉他!血鸦:血瞳凝视之处,死神降临!燃我妖族之血,驱我无双战兽,蛮荒大陆,任我横行!
  • 赔妻

    赔妻

    他夺了她的清白身,她嫁给了他,爱上了他,失心、失身、失自尊。而他却再一次伤害她。无奈离婚,怀着他的孩子再嫁,而他也娶了别人……他早已后悔,早已发现自己爱着她,却……莫非这一生,他们是注定有缘无分?
  • 遁入凡尘

    遁入凡尘

    这是一个来自仙界到凡间的故事,已经跟凡间断开了几百上千年联系的仙界,一个出生在仙界的笨蛋在一次意外中偶然打开了通往凡间的通道。这位出自仙界的笨蛋又偏偏是一个对现代世界没有一点常识的很傻很天真类型。世界太精彩,跟仙界传说中太不一样。所以他再也不想回到每天只能面对那些死沉着脸精研天地奥妙的仙人们的世界。但他也并没有想到凡间并没有他初见时的那般美好。人心的险恶,阶级的斗争,国与国的利益争夺都让他将不自觉的涉入其中。而作为一个本该清静无为的仙人他又将如何处理这些凡人的事情?在本书中对于仙人等级的设定,最低等级是仙人,然后依次为(兵解散仙飞升的)地仙,天仙,上仙,大罗金仙,功德金仙(由散仙飞升如姜太公),天尊(上古玄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