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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中学毕业四十余年之后,李晨曦和方芳在一次同学聚会上再次相见,得知彼此都是单身,于是曾经爱慕过的两个人就相约着来到了一家麦当劳。

1

今天上午的时间对于李晨曦来说似乎过得特别慢,吃过早饭后他时不时地朝墙上的挂钟瞄一眼,可是那挂钟上的指针却像没吃饱饭似的,无论如何也不肯往11点的位置上移动。收拾完和儿子发发用过早餐的餐桌,又仔仔细细地把门厅的地板擦了一遍之后,抬头再看,挂钟上的指针只吝啬地移动了一点点,还是距离11点钟十分遥远。怀疑着挂钟里的电池是不是电力不足了,李晨曦赶紧拿起自己的手机来校正时间,可偏偏这个时候,手机却遭遇了电池门。手机没电,李晨曦索性又打开了笔记本电脑查看时间,结果得到的结论却和挂钟上的时间一致。

收拾好电脑之后,墙上的挂钟响了一下,告诉李晨曦现在是北京时间上午9点整。李晨曦再一次看了墙上的那面挂钟一眼,迟疑了一下,提起电脑,走出了家门。

尽管已经过了上班的高峰期,但是地铁一号线的车厢里仍然是人贴人般的拥挤。被夹挤在两个壮汉当中,闻着他们从嘴里吐出来的早餐气味儿和腋下散发出来的汗味儿,李晨曦紧紧地闭上眼睛,为了使自己能得到几分安宁,他开始去想诗,去想诗里面的意境,之后他开始默诵昨天晚上给方芳写的那首诗。

暮霭笼照着湖面

我们登上了小船

荡在自由的水上

仿佛飘渺在云端

穿着美丽的长裙

我们轻轻地相挽

今日尽情地欢畅

扯动洁白的风帆

……

李晨曦走出地铁来到阜成门那家麦当劳,比事先和方芳约定的时间早了一个多小时。进门的时候他想,这样也好,先把理想的位置占好,省得待会方芳来了说话不方便。可没想到他一进门,迎面就被一件很熟悉、很鲜艳的毛衣给吸引了,定睛再看,穿着那件很鲜艳毛衣的人,正是今天约他来此见面的方芳。两个人似乎是在一瞬间同时发现了对方,同时朝对方挥了挥手之后,李晨曦就快步走向了方芳。

其实,李晨曦在来麦当劳的路上一直都在想,方芳今天会不会还穿着那件同学聚会时穿的说不上应该叫杏红还是应该叫杏粉颜色的,让他连说了两次真漂亮的羊绒衫。

说到同学聚会,李晨曦其实并不十分喜欢。因为他觉得聚会除了吃就是侃,之后就是一哄而散,因此那天有个女同学来电话说2月7号、周六要举行一个同学聚会时,他就很干脆地说不去,没兴趣,没时间。但是当对方说出来他们为了组织好这次聚会,通过电话和网络邀请到了好几个多年都联系不上的同学,这其中一个就是方芳,并问他你就不想见见方芳吗?李晨曦就默不作声了。

说句实话,方芳是李晨曦四十年前最喜欢的女生,这些都是写在他的日记里头的。

李晨曦的日记里有关方芳的一共有三处:一处是写方芳高中毕业去农村插队前,他和另一名被照顾留城的叫张德华的同学去看她,方芳陪着他们在她家客厅的那张方桌旁坐着说话,说话的内容大体都是一些用于勉励的政治词汇,诸如好好锻炼,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在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之类的,李晨曦还自由发挥,加上一句:希望在报纸上看到你们的伟大事迹。方芳听了,忍不住用一只手的手背掩住嘴笑了起来。说完这些客套话,张德华说走吧,咱们去看下一个同学,李晨曦犹豫了一下,说,你去吧,我在方芳这儿再待会儿。张德华就话里有话地,拖着长声儿说,好,你再待会儿!张德华走了之后,就剩下了李晨曦和方芳两个人,这时候,李晨曦倒搜肠刮肚地寻不出话来了,两个人就这么干坐着,直坐到下一拨儿同学的到来,这期间,李晨曦都没敢抬头看方芳一眼。

第二处是写他和张德华送同学插队,送到插队的地点后,李晨曦跟着接方芳等同学的拖拉机来到了一个叫望宝川大队的小山村。安顿下来的第二天,李晨曦甩开张德华来到女生宿舍看望方芳,那天正好,方芳宿舍的另两位同学都不在,房间里就只有方芳一个人。坐下来后,方芳递给他三块糖,他把一颗剥开放进嘴里,另两颗攥在手中。还像上次在她家一样,李晨曦觉得怎么也寻不出话来和方芳说,越是紧张,越是寻不出,越是紧张,越是觉得两只手没地方放,结果李晨曦就翻动了方芳床铺枕头下面的一个塑料包装的东西,见上面印着脱脂棉几个字就问,这个,干吗的?方芳见了,倏地脸就红了,忙把那个塑料包抢过来,重新压在了枕头下面,说,女孩子的东西,你别乱动。听了这话,李晨曦自知闯了禁区,脸便也腾地红了。临别时,李晨曦说,过段时间再来看你。方芳说,那时候你哪里还记得我呀,你是城里的大工人了,我们是乡下的农民,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的。说着话,方芳就抿着小嘴儿笑了起来,笑的时候,样子十分动人,她依然用一只手的手背捂在嘴上。

第三处是半年之后,被分配在北京工业学院当工人的李晨曦听插队回家探亲的同学说方芳学坏了,整天和村子里的一个男社员混在一起。听了这话,李晨曦晚上回到家就把当时方芳给他的那两块糖从抽屉里拿了出来,这两块糖原本是用了一张锡纸仔仔细细地包裹着的,李晨曦一点一点地将锡纸打开,把已经融化了变了形的糖放在桌子上,之后打开日记本,在心里问着自己:这糖是扔了还是吃了呢?

还回头说那个女同学通知他聚会。

那天的电话里,那个女同学还告诉李晨曦,方芳这些年过得很苦,丈夫二十几年前病故,她一个人拉扯着两个孩子很不容易,多年来她深居简出,基本上是跟谁都不联系,这次聚会也是听说有你她才答应参加的。或许是要见一见方芳的缘故,李晨曦便答应了参加这次聚会,并且在聚会的舞会上,主动邀请了方芳。组织这次聚会的女同学似乎也把李晨曦的近况,特别是已经离婚的消息告诉了方芳,因此方芳被他牵着手刚一走进舞池就问了他一句:

你一个人过得怎么样?

2

中午时分,蕊蕊回老爸家吃午饭。敲门,屋里没人答应。用钥匙将门打开之后,却发现家里冷锅冷灶,空无一人。于是,蕊蕊便给老爸打手机,想质问他干吗去了,怎么到点不在家做饭!?可是,电话拨出去,老爸的手机里却传出了该用户已关机的应答。没等这个应答说完,弟弟发发也推门而入,并进门就喊:老爸,饿了,吃啥啊!

发发见老爸不在家,并且还没有饭吃,就让二姐蕊蕊跟自己去楼下的饭馆儿,蕊蕊拉开冰箱,见里面有菜有肉,就顺手从墙上的挂钩上摘下围裙,之后,一面吩咐发发给大姐嘟嘟打个电话,问问老爸是不是在她那里,一面自己走进了厨房。

发发把电话给大姐拨打过去的时候,麦当劳里,李晨曦正对着电脑里储存的照片,给方芳介绍自己的孩子们。

这是你家大女儿?方芳看着嘟嘟的照片问李晨曦。

嗯,老大,今年38岁。李晨曦点头答道。

真漂亮!方芳赞不绝口地说,你看这鼻子,这眼睛多像你,把你所有的优点都遗传了下来。

李晨曦听了,却叹了一口气说,光精神漂亮有什么用,能让我省省心才好呢。说完,李晨曦就把话题转移到了嘟嘟身上。

或许因为嘟嘟是老大的缘故,李晨曦从小就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了她的身上。可以说,在她的身上,李晨曦花费的力气最大。按照李晨曦给嘟嘟做的人生规划,天资聪慧的她应该用六年的时间完成小学到中学、高中的全部课程,之后上科大少年班,再之后从助理工程师做起,经过工程师到高级工程师的磨炼,最后成为国家的高级科技人员。可是李晨曦的这个愿望或说是期望,嘟嘟却并不认可。她给自己选择的道路跟李晨曦的规划大相径庭甚至是背道而驰。

听李晨曦说大女儿嘟嘟没走李晨曦为她设计好的人生之路,却偏偏喜欢上了唱歌跳舞,从学校唱到区文化馆,再唱到市文化宫,最后差一点就走上了专业的道路,方芳就劝李晨曦说,女孩子嘛,干吗给她那么大的压力,唱歌跳舞也不错,一生轻轻松松、快快乐乐的也挺好,你看那儿挂着的那幅画,上面不是这么写的吗,人生难得是清闲。

李晨曦顺着方芳手指的方向看了看,见那幅画的画面上是几叶兰草,兰草旁边是一壶清茶,于是就摇摇头,说这只不过是文人墨客的一种追求而已,他家嘟嘟现在过得可一点也不轻松,一点也不快乐。

李晨曦和方芳说着嘟嘟的时候,已经和雷鸣走到了婚姻尽头的嘟嘟正在家里等着儿子浩浩回家吃饭。听见房门响,嘟嘟起身去开门。但是,当她来到门前,浩浩却将门使劲一推,带着一阵风就撞了进来。看着俩眼直视前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的浩浩,嘟嘟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问他饿了吧?妈妈这就做饭,想吃什么?黄瓜炒虾仁行不行?

浩浩好像什么也没听见,没搭理跟着身后的嘟嘟,仍然是双目直视,面无表情,他径直地走进自己的房间,之后是嘭的一声,使劲儿关上了房门。

发发按照蕊蕊的指示,正是在这个时候把电话打过来的,因此,嘟嘟看都没看手机,就直接按了拒接键。刚刚按断电话,忽地一声,浩浩的房门又打开了一道缝儿,只见他探出半个身子来,啪的一声将一张纸条贴在房门上,紧接着又嘭的一声将房门重重地关上。

浩浩关门的时候带过来了一阵风,这阵风吹在了嘟嘟的身上,不由地让她倏地一下在心底深处打了个冷战。这阵风还顺便刮起了嘟嘟头上的一撮儿头发,头发掀起来之后,让她深藏在头发根部的那一层刚长出来的白发齐刷刷地显露了出来。嘟嘟攥住了那一撮头发,把它放回原处,将自己头顶上的那层白发盖住,之后起身走近浩浩的房门,她凑近了浩浩的字条,见上面写着几行字:以后请您不要把妈妈这两个字冠冕堂皇地戴在自己的头上,这样会叫我感到恶心,因为你不是我的亲妈!

嘟嘟把浩浩的字条从门上揭下来拿在手里,心里百感交集。说她此时是万箭穿心,说她此时是万念俱灰似乎都不为过分,因为,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一个保守了十几年的秘密,在她和雷鸣即将分手的这样一个时刻,却让浩浩知道了。于是一丝很浅的,略微带了些苦涩的笑,就不经意间,在嘟嘟的嘴角上浮现了出来。

其实,嘟嘟这个时候并不知道自己的嘴角上挂着那么一丝浅浅的笑。若是知道了,她也会赶紧把它收回去,不让任何人在这个时候看到。可是硬要问她这个时候,她脸上浮现着的苦笑是因为她想起了什么嘛?嘟嘟肯定也没有必要去掩饰,她会跟你说起自己的老爸。说起老爸曾经给她取过一个雅号叫作过客。

过客是因为她从小的不安分。

过客是因为她从来不听老爸的话。

总结三十多年自己所走过的路,对于家来说,嘟嘟的确是一名匆匆的过客。或许,这就是命运,嘟嘟每每想到那个时候的自己,都会这么认为:命运,是更改不了的。上天注定了你是过客,你就只有去遵从。你只能在那张预制好了的图纸上,顺着坐标,背负着过客的行囊,从一个驿站走向另一个驿站。

从少年宫走出来之后,没有考取专业文艺团体,嘟嘟的下一个驿站是结婚。

嘟嘟忘了那天是因为什么非要去一趟西单了。好像是要买件毛衣或是秋衣什么的。走到缸瓦市,迎面一个留着长长大鬓角的男人把她的目光吸引了过去。那个时候,市面上还没有诸如帅呆了、酷毙了这样的形容词,嘟嘟在给朋友叙述雷鸣的时候,只会说他像哪个哪个电影演员。

那天,两个人擦肩而过。一瞬间,双方对视了一下,并且在走出几步之后,不由自主地又都回过头来,朝着对方又看了一眼。就是这一次回眸之后,一驾幸福的马车,哗啦哗啦地奔跑了过来,不由分说就把嘟嘟载到了一个新的驿站。

这个驿站坐落在缸瓦市附近的一个胡同里。一座老式四合院当中一间简陋的小屋,用阴冷和黑暗,迎接了心中燃烧着一团火焰的嘟嘟。她进屋拉开灯,借助着那盏二十五支光电灯泡投撒下来的昏昏黄黄的光,看了看四周,没说一句话,就把自己的行李往雷鸣床上一铺,把手提箱和用来洗脸、洗脚、洗屁股的盆,一股脑往床底下一塞,用一块抹布把窗台、桌子、床头都擦干净了,用一把笤帚,把地面、墙角、犄角旮旯都扫干净了,之后再把一张大红喜字往斑斑驳驳的玻璃上一贴,便结束了需要用很长时间、很多程序、很多礼节才能完成的婚礼过程。

3

麦当劳里的人开始多了起来,看看电脑上的时间,已经到了中午时分,李晨曦问方芳想吃什么,他去买。方芳却率先站起身来。不一会儿,方芳把一份套餐的托盘摆在了李晨曦的面前,托盘里有一个汉堡、几块鸡肉、一杯红茶和一袋子薯条。李晨曦看着套餐,非常抱歉地说应该他请客才对,方芳则一笑,说你一个只知道写诗的人哪里会买东西,再说,我保管你根本就没吃过这洋快餐。

把汉堡拿起来,跟方芳说了声谢谢,李晨曦却并没有将它外面裹着的纸打开。

李晨曦和方芳的话题还是没能离开嘟嘟。

李晨曦是在嘟嘟结婚一个月之后,才得到照会通知的。并且,恰巧在得到这个照会通知的同时,他还从一个朋友孩子的嘴里,听到了关于嘟嘟没有考取文工团的真正原因:嘟嘟在考试前刚做完人工流产。

这两个消息加在一起,导致了李晨曦当天晚上没有用晚餐。并且还无缘无故地踢了二女儿蕊蕊的儿子刚刚一脚,骂了一句,小兔崽子,你赶紧滚蛋!

二女儿蕊蕊听见了儿子的哭声,赶紧跑过来抱住了刚刚,瞪了李晨曦一眼,说,犯什么神经啊你!说完就对儿子说,咱们走!让你姥爷一个人发疯去!

见蕊蕊要带着孩子走,李晨曦的前妻孙丽丽赶忙过来拦,说,要走你走,把孩子给我,我孙子,哪儿也不去!之后,又回头对了李晨曦嚷道,你发什么疯啊?!你心里有气,你骂孩子干吗呀?你要是把孩子给吓着了,看我饶得了你!

那天,蕊蕊执意要走,孙丽丽死乞白赖拽住不放,李晨曦使足了劲儿,扯着脖子喊滚蛋,都他妈的滚蛋!

那天,要不是邻居长脖子老孙敲门进来,李晨曦的脾气不知道要迸发到什么程度。

长脖子老孙进屋后叫蕊蕊先到小屋去哄哄孩子,嘱咐千万别叫孩子受着惊吓。之后,又叫孙丽丽也别嚷也别叫了,大半夜的了,邻居们听了不好。最后,他才问李晨曦,说,你你你,这是,这是是是,怎么了——了——了。李晨曦看着长脖子老孙,突然觉得自己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仿佛刚才的怒火把自己肚子里所有要说的话都燃烧尽了。于是,他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双手捂住了脸。随着他周身一阵颤抖之后,泪水静悄悄地透过了他的手指缝,顺着手背,一股股流了下来。

以后,你们谁也不许在我面前提起她,我还告诉你们,你们谁也不许去看她!

这是那天李晨曦敲着桌子说的最后一句话。

不过,第一个违反这条禁令的竟是李晨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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