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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衣服的新皇帝

——在圣路易斯的日子,兼纪念唐飞鹤

王敖

美国诗人DonaldFinkel,生于1929年,纽约人,去世前几十年都住在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他的中文名字,是十年前我帮他起的。唐飞鹤三个字,给人的感觉恰似他本人,爽朗飘逸,劲瘦有力。两年前他去世了,与其说是驾鹤西归,不如说是化鹤而去。

2000年我刚到美国,觉得眼前的世界新鲜得有点发疯。走在圣路易斯的街道上,满街的爵士乐让一切色彩变得更加立体和清晰,不断提醒着我,这里不愧是小号手迈尔斯·戴维斯的老家;而诗人艾略特,小说家威廉·巴勒斯,剧作家田纳西·威廉斯原来都是本地的土著,后来各自远走他乡,扬名世界。

当年的我是个容易激动的音乐青年,进入华盛顿大学以后,总感觉与周围的气氛格格不入,很快过起了昼伏夜出的生活,朋友也没交几个,经常酒后在自家阳台上弹吉他。那时候的我,逐渐进入了一种感官与意识急剧加速的状态,这经常是拜一些伟大音乐家所赐。当时网络下载音乐还比较少,很多东西在国内听说多年也无缘一见。因此,在唱片店,在音乐图书馆,在酒吧和演奏厅里,我在很短的时间里接受了大量的音乐上的刺激,感觉如入宝山,耳朵里生出无数曲张变幻的蔓藤,把生活本身变成了在各种音乐中穿行的即兴演奏,这种感觉常常直接导入了我当时的写作。

记得当时我听了一门现代音乐课,去教室正好在放施托克豪森,窗外的阳光透过树阴洒进来,随风变幻着图形,刚好跟教授选的音乐出现了神奇的对奏的状态。那一刻我在节奏感上出现了觉醒,不论是写诗,还是音乐,还是身体的运动,都有一种深深沉淀过的震动出来的维度,它在人的表达之前就开始运行,透露出精神行走于水面的讯息,化作无法把捉的形态,把人的思维往其他的空间吸走。当每个音符变成了可触可感的飞花流霰,词语的声音也在无限放大,它们带着回声从四面八方呼啸而来,诗人要做的就是改变它们的速度,并把自己的意识完全投入进去,跟它们一起向前在意义的海洋里积极推进,并发出心醉的呼喊。

DonaldFinkel是我的主要的交流诗歌的对象。我之前对他并无了解,尽管在图书馆里看到过他的画像,但总觉得画中人不可能走出来。直到有一天,我偶然在校园里碰到了他,愣了一下,“你不是那个画像里的诗人吗?”对方立刻喜形于色,“对对,就是我。”我说,我也是个诗人,于是我们决定一起去喝一杯。坐下就开始谈诗,没说几句,老大哥频频点头,说诗人就是诗人,我们应该多聊。记得他当时用手比划着,仿佛在空气中要把一首诗的轮廓捏出来,“诗人要不停地造东西才行。”后来我知道,他是学雕塑出身。最后他告诉我,图书馆里曾经有他自己的一个小房间,专门用于在里面抽大麻。

庞德曾经给年轻的墨温一个建议:每天写七十行诗。无非是说,年轻诗人一定要多写,要有绝对数量,在不断的词语冲浪的强烈冲击下,可以迅速找到自己的写作方向,并建立区别于他人的独特风格。同时,阅读量也要跟进。在到美国的第一个学期里,我从图书馆借了一百五十本诗集。对于一些有特点的当代诗人,比如加里·斯奈德,菲利普·莱文,马克·斯特兰德,基本上是当时读了大部分作品,作为一种风格上的参照。对于有些诗人,比如布莱克和史蒂文斯,我一直读到今天,仍然觉得需要全力以赴才能与之周旋。DonaldFinkel向我推荐了一些诗人,大多数我已经知道,但有一位很特别,是他的高中同学和邻居RussellEdson,诗风怪诞有奇趣。Donald告诉我,Edson有一位奇怪的老祖母,他们放学回家的时候经常听到她用猫头鹰一样的嗓音怪叫。成年后在一起聊天,有时候Edson会突然感叹,“我真高兴我有腿,可以站起来走”。我曾翻译过他的一首《云》,写的是一对夫妻在房顶看云,在平凡的主题下,把人的感情写得曲曲折折,而且背后有一种隐逸的风致,颇见诗才。Donald的老师,是诗人和学者丹尼尔·霍夫曼,曾经写过美国文学史,很多中国读者曾经从中受益。

在圣路易斯,每天半夜,我穿过一片树林,走到学校。远远看到一盏蓝色的小灯在树林上空飘移着,学校的大草坪仿佛一艘宇宙飞船,缓缓降落。我走进教学楼,看到所有地方都灯火通明,虽然只有我一个人,偶尔还有一两个清洁工出现。我经常会感叹,美国人太浪费了,打印复印都免费,做试验的试管从来都不刷,用完就扔掉,因为清洗的人工要比买新的更贵。这样的国家,浪费着全世界的资源,早晚会出问题。通常,我到达办公室以后,会去隔壁的系里的活动室拿瓶酒,回来就放开音乐,先写写诗找找感觉,如果兴起,会写一个通宵。有一首《鼹鼠日记》写的就是那时候的感觉:

九月十某日

太阳走的早

花田空无一人

鼹鼠要去散步

就像星星要溜达

冒着烟,夜空

轻轻的,熏着自己

我就是鼹鼠,也是夜班工人

记得有一次,我干脆住在了办公室里,几天后回家,走在路上,看看手表,时间是七点,实在不知道是清晨还是傍晚。看着远远的小教堂上,叠着两朵白云,感觉自己是从黑夜里走出来的一段电子乐,浑身的数码在跳动,疲倦中混合着亢奋后舒适的放松。于是,我很想写一种类似节奏的诗,仿佛在音乐的潮水里画了一幅山水画:

简易的,向公元前

滑动的山村——新构思的

春小麦颤着

星空层层的图纸

轻风与慢云,匆匆走动的石头

和泉水,交换着对讲机——微小的点……

我和我的黑夜,多像我和我的糖

模糊的计数器,让我回想,为什么

不昏迷在这短暂的时光中

在Donald家,我看到了另一种诗。我觉得,这种忘年交弥足珍贵,但我的诗歌口味太挑,又不可能奉承别人,读了他的诗万一觉得不够好,也许会在言谈中流露出来。所以,我尽量避免看他送我的诗集。我更感兴趣的,是他的手工艺品。Donald的家里,到处都是他制作的古怪东西,比如用废品做的精美的机器人玩偶,构思相当巧妙。他的方式,经常是从日常生活里看到一些结合点,把它们不露痕迹地立体地拼贴起来。一切完工后,他养的几只猫穿行其中,偶尔和他交换几个眼神,让他的家居现实看上去像是拥有了一种浮力,飘然恍惚,高于尘俗但又食人间烟火。

Donald说,我昨天晚上梦见了庞德,他打开他的诗集给我看里面的一句诗,“今天我醒了,就一直在想,到底是哪一句呢。”Donald说,我喜欢中国诗,其实我还翻译过一本当代中国诗,认识好几位朦胧诗人。“他们从那种环境里出来,很不容易,我觉得应该帮助他们。不过有的诗人其实还是孩子,真的会那么天真,误以为什么什么文学奖真的很重要。”听到这些,我想,真正天真的人是你吧。

2001年的时候,我开始构想一种短诗,它能够在几行之内迅速更新读者的感受力,能够在吟咏之中慢慢成型,能够接续一个漫长的抒情传统,能够堪称绝句。最早的两首:

绝句

很遗憾,我正在失去

记忆,我梳头,失去记忆,我闭上眼睛

这朵花正在衰老,我深呼吸,仍记不住,这笑声

我侧身躺下,帽子忘了摘,我想到一个新名字,比玫瑰都要美

绝句

我坐在摇椅上赞美酒精

它们深埋于空中的某处

我就像空瓶呼吸着

我所知道的地下水,我希望时光迅速矿化,重现往日的葡萄

在网络上,我结识了搞音乐的颜峻。他决定自己印刷设计一本我的诗集,在我二十五岁生日的那天,我收到了他邮寄的快递,那本书一共印刷了三百册,据说他曾卖给一些乐手。2002年,我离开了圣路易斯,去了耶鲁,继续写我的绝句。

我记得Donald曾经跟我提过,他有首诗名叫《衣服的新皇帝》。我觉得这是个很好的比喻,诗歌需要它的新皇帝,来穿上那镶嵌日月,缥缈着浑虚太空的大袍,或者栖身于一段音乐,或者投身几重幻境,从不可预知的方向,手持利刃,反身刺入现实。我想念Donald,2008年,在《纽约时报》上看到他去世的消息,我觉得一位诗歌皇帝裸身跑向永恒了。

纪念唐飞鹤

终于,你变得跟世界

一样老。

白胡须上的露水

招摇着短暂的晨光:告诉我们

这是地球上的一天,前进,变速

我笑了,前方的小撒旦们挥舞着,硬币般的

盾牌,宣告这个世界,小而且平,竟然到处是局限

在爆发之前,我抱住瞳孔中更小的我,让他安睡

在仇恨之后,我扶起掀翻的苹果车,并给你留下一个金色的

带着一点酒香,轻轻向前滚动的回忆

目送你离去的医生,看上去就像,夜晚的看门人——

是什么生灵,在牧人的月历上,东走西顾

他能够安慰你吗,当你背靠大海,面对小熊星座

你无休无止的漂流,用我的泪水摇晃着

远方的幽暗的树林,外面是黄河之水,从银河引来,在前方

是青春金翅的小鸟,在前进,在你的逝去中变速,一去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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