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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鲁迅的杂文是文学作品吗?——论鲁迅杂文的社会价值与文学价值

鲁迅在小说上创作的成功,给中国文学开创了一个新时代,也使鲁迅本人赢得了巨大的声誉;散文诗的创作,在中国文苑中又是别开生面,显示了作者艺术才能的高超。但是,他写得最多、影响最大的却是杂文这种样式,从1918年新文化运动之初起至1936年止,鲁迅共写出650多篇杂文,约135万字之多,这笔宝贵的思想文化财富,不仅反映了我国近代社会的面影和作者自己的思想经历,同时也蕴涵着博大精深的文化知识和深邃的集思想家与文学家于一体的大智慧。可以说,杂文在鲁迅的手里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从而确定了它在文苑里的特殊地位。但是鲁迅的杂文是文学作品吗?这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进入新世纪以来,贬损鲁迅的才子们更是不遗余力地否定鲁迅的杂文。对此笔者不揣浅陋,试图在对鲁迅杂文的社会价值和文学价值的探讨中作出自己的解释。

(一)

从鲁迅创作的生涯来看,鲁迅确实特别喜爱杂文,其原因是什么呢?用鲁迅的话讲,是“因为它‘言之有物’”,所以他“还更乐观于杂文的开展,日见其斑斓。第一是使中国的著作界热闹,活泼;第二是使不是东西之流缩头;第三是使所谓‘为艺术而艺术’的作品,在相形之下,立刻显出不死不活相”。

但正因为杂文“言之有物”,能够“对于有害的事物,立刻给以反响或抗争,是感应的神经,是攻守的手足”,所以它的命运历来不佳。而作为杂文家的鲁迅,更是备受攻击。早在五四运动之后不久,鲁迅的杂文就遭到非议,当然非议者的出发点是不同的。有人出于善意,劝鲁迅不要花时间写杂文,还是多搞小说创作,以提高自己在文坛上的地位。对于这种意见,鲁迅婉加拒绝,他说:“也有人劝我不要做这样的短评。那好意,我是很感激的,而且也并非不知道创作之可贵。然而要做这样东西的时候,恐怕也还要做这样的东西,我以为如果艺术之宫里有这么麻烦的禁令,倒不如不进去;还是站在沙漠上,看看飞沙走石,乐则大笑,悲则大叫,愤则大骂,即使被沙砾打得遍身粗糙,头破血流,而时时抚摩自己的凝血,觉得若有花纹,也未必不及跟着中国的文士们去陪莎士比亚吃黄油面包之有趣。”有的人则出于恶意,因为鲁迅的杂文刺痛了他们,所以他们痛恨鲁迅的杂文。但有趣的是,这些人在攻击鲁迅的杂文时,往往要抬出他的小说赞许几句,以示公正。譬如陈源(西滢)在《现代评论》第三卷第七十一期上发表的《闲话》里就说:“我不能因为我不尊敬鲁迅先生的人格,就不说他的小说好,我不能因为佩服他的小说,就称赞他其余的文章。我觉得他的杂感,除了《热风》中二三篇外,实在没有一读之价值。”陈源的这种带有偏见的观点,一直沿袭下来,成为否定鲁迅杂文的具有代表性的一种观点。对于这种貌似公正的评论,鲁迅回击道:“这多么公平!原来我也是‘今不如古’了……而且,我的作小说,竟不料是和‘人格’无关的‘非人格’的一种文学,像新闻记事一般的,倒会使教授‘佩服’,中国又仿佛日见其光怪陆离了似的,然则‘实在没有一读之价值’的杂感,也许还要存在吧。”

此后,攻击杂文的人仍旧层出不穷,统治者豢养的文氓、文痞不止一次对杂文进行“围剿”;自称“诗人”的正人君子鄙视它;“死抱着文学不放”的“第三种人”讥笑它;一些“甚至还不到一知半解程度的大学生”也贬抑它。有些人每当奚落鲁迅的时候,就往往称他为“杂感家”,以显出高等文人眼中的鄙视。梁实秋在《“不满于现状”,便怎样呢?》中说鲁迅是消极的“不满于现状”的“杂感家”。他还攻击“鲁迅有一种被迫害的错综心理,总以为‘正人君子’、‘绅士’、‘教授’都在处心积虑的要害他,甚至‘进步的青年’也被疑作对他‘口诛笔伐’,好像全人类都和鲁迅过不去是似的”。其时甚至有人讥讽说:“目下中国杂感家之多,远胜于昔,大概此亦鲁迅先生一人之功也。中国杂感家老牌,自然要推鲁迅。他的师爷笔法,冷辣辣的,有他人所不及的地方。《热风》、《华盖集》、《华盖续集》,去年还出了什么三心《二心》之类。照他最近一年来‘干’的成绩而言大概五心六心也是不免的。”讥讽鲁迅的人还污蔑鲁迅像村里的老女人一样,“一天到晚只是讽刺,只是冷嘲,只是不负责任的发一点杂感”。但鲁迅却毫不动摇,对杂文愈来愈重视,而且写得愈来愈多。他说:“不错,比起高大的天文台来,‘杂文’有时确很像一种小小的显微镜的工作,也照秽小,也看脓汁,有时研究淋菌,有时解剖苍蝇。从高超的学者看来,是渺小,污秽,甚而至于可恶的,但在劳作者自己,却也是一种‘严肃的工作’,和人生有关,并且也不十分容易做。”

而国民党当局对鲁迅的杂文也异常害怕,他们惊惧于鲁迅杂文的威力,将其著作列为禁书,甚至要给他戴上汉奸的帽子。身处危邦的鲁迅,在“文禁如毛,缇骑遍地”的险境下,依然以忘我的精神和无畏的风骨以及罕见的韧性在反文化“围剿”的鏖战中愈战愈勇,愈战愈强,杂文的写作日见斑斓。鲁迅曾于1933年10月1日在《现代》第三卷第六期上发表《小品文的危机》一文指出:“而小品文的生存,也只仗着挣扎和战斗的。晋朝的清言,早和它的朝代一同消歇了。唐末诗风衰落,而小品放了光辉。但罗隐的《谗书》几乎全部都是抗争和愤激之谈;皮日休和陆龟蒙自以为隐士,别人也称之为隐士,而看他们在《皮子文薮》和《笠泽丛书》中的小品文,并没有忘记天下,正是一塌糊涂的泥塘里的光彩和锋芒。明末的小品虽然比较的颓放,却并非全是吟风弄月,其中有不平,有讽刺,有攻击,有破坏。”“生存的小品文,必须是匕首,是投枪,能和读者一同杀出一条生存的血路的东西;但自然,它也能给人愉快和休息,然而这并不是‘小摆设’,更不是抚慰和麻痹,它给人的愉快和休息是修养,是劳作和战斗之前的准备。”

鲁迅对自己杂文的定位,使他的杂文具备了战斗性和时代性的特点,这就是瞿秋白早就指出的:鲁迅的杂文是“战斗的‘阜利通’(feuilleton)”。也是茅盾早就提出的:鲁迅的杂文是一面“镜子”,同时又是一把“钥匙”,“它帮助我们养成了自己去开明现实的门户的能力”。但鲁迅的杂文不仅在当时具有存在的社会价值,而且在思想史和文学史上都有着长期存在之价值。从表面看,鲁迅杂文所论述的似乎多是小事件,如《热风》中文字“除几条泛论之外,有的是对于扶乩,静坐,打拳而发的;有的是对于那时旧官僚的以经验自豪而发的;有的是对于上海《时报》的讽刺画而发的”。而且常常和某些个人斗争,如前期杂文中的章士钊、陈西滢;后期杂文中的梁实秋、杨邨人等。但其实,这些小事件往往反映了社会上的大问题,而且这些具体的个人也总是某种社会力量的代表。这些人和事,一旦被写进鲁迅的杂文,便将和杂文一同传世。正如海涅在论及莱辛时所说的:“他用最有才智的讥讽、极其可贵的幽默网住了许多渺小的作家,仿佛像昆虫封闭在琥珀中一样,他们被永远的保存在莱辛的著作中。他处死了他的敌人,但同时他也使他们不朽。”

虽说鲁迅自称他的杂文“当然不敢说是诗史,其中有着时代的眉目,也绝不是英雄们的八宝箱,一朝打开,便见光辉灿烂”。但由于这些杂文是即小见大,紧紧扣住时代的脉搏进行立论,从“文明批评”到“社会批评”,到对整个旧世界的剖析与批判,深刻而形象地描绘了中国在黎明前最黑暗的岁月中“时代的眉目”,成为当时中国社会思想与社会生活的艺术写照。正如鲁迅所说:虽然“所写的常是一鼻,一嘴,一毛。但合起来,已几乎是或一形象的全体”。巴尔扎克曾说他创作《人间喜剧》是要为法兰西写一部编年史,而我们读鲁迅的杂文,不也有如读一部别致的中国近现代编年史吗?鲁迅杂文的社会思想价值正如冯雪峰当年在《关于鲁迅在文学上的地位》一文中所指出的:

作为一个思想家及社会批评家的地位,在中国,在鲁迅自己,都比艺术家的地位伟大得多。这是鲁迅的特点,也说明了现代中国社会的特点。现代中国社会,是这样的社会!鲁迅巨大的艺术天才,显然担得起世界上最著名最伟大的那些创作长篇巨制的作者的荣誉;但社会和时代使他的艺术天才取另一种形态发展,所以他除了五本创作(小说、散文诗)以外,没有更多的创作,而是以十余本的杂感评论和散文代替了十余卷的长篇巨制。但他的十余本杂感集,对于中国社会与文化,比十余卷的长篇巨制也许更有价值,实际上是更为大众所重视。这就是在现代中国,鲁迅作为一个伟大的革命写实主义作家的特点。他的杂感,将不仅在中国文学史和文苑里为独特的奇花,也为世界文学中少有的宝贵的奇花。

(二)

那么,鲁迅的杂文到底是否是文学作品呢?否定鲁迅杂文的人深知鲁迅杂文的社会价值和思想价值在现代中国社会是难以否定的,所以便将鲁迅杂文的社会价值、思想价值与它的文学价值割裂开来,对它的文学价值极力加以贬低,而这正是人们最有争议的。鲁迅生前有人曾因杂文“既非诗歌小说,又非戏剧,所以不入文艺之林”,鲁迅身后也有人完全否定它的艺术性。但鲁迅早就很有信心地说:“杂文这东西,我却恐怕要侵入高尚的文学楼台去的。”鲁迅为何有如此的信心?这绝不是偶然的。

杂文虽说是“古已有之”的东西,但一般是指不管文体,各种都夹在一处的编年文集,而真正使杂文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却是鲁迅的创造。这种创造绝非神来之笔,也绝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在丰腴深厚的民族文化的土壤中养育的奇葩。如果我们追溯鲁迅青年时代从事文学活动时所接受的影响便可明白。鲁迅青年时代最尊崇的启蒙老师是章太炎,章太炎是一个有学问的革命家,其中西学养的渊博和思想的繁杂,在清末革命的先行者中也是罕见的。章太炎在日本鼓吹革命的这一历史时期,为服务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而竭力破坏、贬抑在中国封建社会绵亘几千年的儒教形象,动摇孔子的圣人地位,顾而将庄周奉为中国古代思想家的典范,竭力崇仰《庄子》,授之以课,发而为文,鲁迅不能不受到强烈的震撼和影响。所以郭沫若在《庄子与鲁迅》一文中说:“感觉着鲁迅颇受庄子的影响。”但鲁迅从问学章太炎起激赏《庄子》以至终生不渝,主要不在于《庄子》的思想,而在于《庄子》的文学价值,所以鲁迅后来在《汉文学史纲要》中揭示了庄子“尤以文辞,陵轹诸子”的先秦散文代表作家的地位,盛赞其“文辞之美富”,“其文则汪洋辟阖,仪态万方,晚周诸子之作,莫能先也”。庄子作为中国先秦散文艺术造诣最高的作家,创造了一种翱翔天宇,驰骋八方,腾挪跌宕,雄伟奇丽的新文体,其意境的开阔和想象的丰富,是鲁迅十分推崇的。当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天神地祗,飞禽走兽,鲲鹏雀鸠,鱼龙虾鳖,更有海市蜃楼之景,子虚乌有之境,都纷纷聚集在庄子的笔端时,呈现出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那种丰富多彩的想象力和绚烂多姿的表现力,在先秦的散文中是仅见的。毋庸讳言,鲁迅创造他的杂文是从庄子那种汪洋恣肆、笔走龙蛇的文采中得到裨益和借鉴的。

首先,鲁迅杂文叙事与议论的形象性,这是鲁迅杂文文学价值表现得最为鲜明的地方,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庄子》的滋润。文学最根本的特点就是它的形象性,可以说没有形象,就不成其为文学,特别是诗歌、小说、戏剧这三种样式是不能没有形象的,这也是世界上许多伟大作家显示他文学价值最主要的领域。而散文,特别是议论性的杂文,却是可以离开形象的,事实上它也最容易流于抽象的说理,古今中外很少有人能够从这一领域显示他的文学价值,即使偶有少数特殊的,如中国先秦诸子、罗马的奥塞罗、法国的蒙太尼、英国的培根等都不能和鲁迅相提并论。鲁迅是世界上在这个领域发挥文学才能最成功的作家,他在抽象思维驰骋的世界,将形象思维发挥到了极致,让庄子的文学生命在现代得到了复活和升华。庄子是借助于形象阐述自己思想的高手,他胸襟开阔,想象无垠,既创造了击水三千里、扶摇九万里的大鹏形象,也塑造了与之相对比的蜩、学鸠等渺小卑微的形象,对于醉心功名利禄之徒,他比作专吃“腐鼠”的“鸱”,对趋炎附势的小人,他喻为寄于老母猪裆间胯下的“豕虱”等,在庄子那里,观鱼之乐,蝴蝶之梦,说剑之喻,蛙鳖之语,举不胜举,其奔驰的想象,如陆机《文赋》所说的“精骛八极,心游万仞”;鲁迅的胸襟气魄应该说比庄子显得更加恢弘,他的杂文中创造的许多典型形象,同样令人折服,如鲁迅把舍生取义、为民请命的忠义之士称为“民族的脊梁”;而将那些讥笑糟蹋先烈的“奴才们”斥为“苍蝇”、“虫豸”;把那些蝇营狗苟之徒,数典忘祖之辈,洋奴西崽之流,正人君子之帮等比拟为“带铃铎的山羊”,“媚态的猫”,哼哼发议论的“蚊子”,以及“叭儿”之类。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我们只看看《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这篇文章谈的是对敌斗争的一个重要原则,对敌人是否应该讲“费厄泼赖”,但文章大部分篇幅却是在勾画各种各样的落水狗、叭儿狗的形象,以及结合形象对落水狗、叭儿狗的议论。落水狗、叭儿狗都是比喻,但这些形象既生动又贴切。

猫和狗不是仇敌么?它却虽然是狗,又很像猫,折中,公允,调和,平正之状可掬,悠悠然摆出别个无不偏激,惟独自己得了“中庸之道”似的脸来。因此也就为阔人,太监,太太,小姐们所钟爱,种子绵绵不绝。它的事业,只是以伶俐的皮毛获得贵人豢养,或者中外的娘儿们上街的时候,脖子上拴了细链子跟在脚后跟。

叭儿狗的形象,神形酷肖,穷形极相,从而将“正人君子”们的特点形象地呈现在人们面前,叭儿也就成了社会上公认的一类人物的代名词。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杂文从《庄子》等文学遗产中得到的启迪和借鉴。

鲁迅杂文的文学价值还在于它的史所未有的诗的讽刺语言。文学是语言的艺术,鲁迅不愧为语言大师,他超越了我国古代作家的喜剧语言和讽刺语言,创造了一种充满机智与幽默的独特的诗的讽刺语言:“或大词小用,或小词大用,或庄词谐用,或俚词庄用,或古词新用,或外词中用。”将反语、揶揄、热讽的句式与舒徐的白描和峻急的抒情句式相融合,常常能点石成金,化腐朽为神奇,形成不同程度和不同意味的夸张,强化了语言的喜剧性和讽刺性。如“现代评论派”诸人以“正人君子”自居,以代表“公理”自许,于是鲁迅就在《“公理”之所在》一文中写道:

段执政有卫兵,“孤桐先生”秉政,开枪打败了请愿的学生,胜矣。于是东吉祥胡同的“正人君子”的“公理”也蓬蓬勃勃。慨自执政退隐,“孤桐先生”“下野”之后,——呜呼,公理亦从而零落矣。

很像是“正人君子”写的文章,但都是反语。军阀政府靠武力镇压请愿学生,这“蓬蓬勃勃”的“公理”是什么东西,而以代表“公理”自诩的“正人君子”又是什么东西,不就一目了然吗?全副武装的军队屠杀手无寸铁的学生谓之“胜矣”,而对段祺瑞退隐、军阀政府要人下野的“慨”叹,和“公理”因而零落的“呜呼”更揭示了“正人君子”和“公理”的可恨、可耻和可悲。这种充满机智与幽默的语言,充分显示了鲁迅杂文的艺术魅力,也正是鲁迅的文学智慧之所在。

鲁迅杂文正是以它所反映现实的敏锐,战斗锋芒的犀利,富于变化多样的风格,生动活泼的形象,简练隽永的语言使杂文这一文体达到很高的艺术境界,表现了极高的文学价值,有的篇目可永远作为我们欣赏的珍品。

正因为如此,当年鲁迅的论敌,他们在否定鲁迅杂文思想价值的时候,也不能完全否定其文学价值。当年与鲁迅论战过的梁实秋事隔四十年之后,在1978年出版的回忆录《秋室杂忆》(“传记文学丛书”之七十二,传记文学出版社出版)中尚追述道:“我的主旨在说明文学的性质在于永久人性之描写,并无所谓阶级性。这几篇文字触怒了左派的人士,对我发起围剿。最先挺身出马的不是别位,正是以写杂感著名的鲁迅。鲁迅的文章实在写得好……他避免正面辩论,他采用迂回战术,绕着圈子旁敲侧击,作人身攻击。不过他文章写得好,遂赢得许多人欣赏。老实讲,在左派阵营中还很难再找出第二个像他这样的人才。”这里梁实秋的“文章实在写得好”的赞誉显然是针对鲁迅杂文的艺术性、文学价值而言。即使是当年极力否定鲁迅后期杂文的苏雪林也不得不承认鲁迅的前期杂文的艺术性,她在《论鲁迅的杂感文》(《文艺》月刊四卷三期1937年3月)》中不禁也称赞道:“在《热风》里有许多文字,宛如高山峻岭的空气,那砭肌的尖利,沁心的寒冷,几乎使体弱者不能呼吸,然而于生命极有益。这与尼采的Thura Zarathustra(《札拉斯图拉如是说》——引者注)风格很有些相近,无怪人家要喊他为‘东方尼采’了。”鲁迅初期的杂文,如收在《热风》中的随感录,颇受尼采的影响,造语精辟,挥洒自如。尼采作为西方杰出的思想家,擅长于使用富有诗趣的散文表达哲理,在西方有“诗人哲学家”或“哲学家诗人”之称。他基本上以格言体的方式表达他深邃而犀利的思想,创造了“化逻辑于艺术之火中铸出他所特有的一种象征性抒情性的哲学散文”,第一个发现尼采的丹麦文豪乔治·勃兰兑斯以他艺术家敏锐的感受力曾这样称赞尼采的《扎拉斯图拉如是说》:“从第一个字到最后一个字,都是铿锵有力的、充满了乐感;而且无论挑衅性的评判,还是直接的诅咒都表达得十分圆熟;到处闪现着自我欢乐、自我陶醉和批判精神的火花,然而这一切又都充溢着睿智、狂放、肯定,有时甚至是伟大的气概。”鲁迅早在日本留学时就受到尼采的影响,据孙伏园回忆:“鲁迅先生却特别喜欢他的文章,例如《扎拉斯图拉如是说》,说是文字的刚劲,读起来有金石声。”他盛赞:“尼采的文章既太好。”鲁迅曾先后两次分别以文言文与语体文翻译他的《察拉图斯忒拉的序言》(察拉图斯忒拉即扎拉斯图拉),直至1929年,在《致〈近代美术史潮论〉的读者诸君》中还将尼采与歌德、马克思并列,均冠以“伟大的”字样。尼采的文章以气势取胜,他自命“发着凌越千古的大声”(《尼采自传·绪言》)。鲁迅从中汲取并化为了自己的血肉,丰富了杂文的艺术表现力。鲁迅杂文中,那种宏大的气魄,锐不可当的气势,对敌对者充满蔑视与鄙视,不屑与之一辩的口吻和扭住敌手与之斗到底的韧性,与尼采的风格是十分相似的。在鲁迅的杂文中,有两类作品在形式上与尼采很接近。一类是《无花的蔷薇》、《半夏小集》这种短语和格言式的作品,形式上与尼采的《苏鲁支语录》、《朝霞》等相仿佛,但鲁迅的论战色彩更浓,同时文笔虽曲折但不若尼采的晦涩。如《半夏小集》中的第七段:

庄生以为“在上为鸟鸢食,在下为蝼蚁食”,死后的身体,大可随便处置,因为横竖结果都一样。

我却没有这么旷达。即使我的血肉该喂动物,我情愿喂狮虎鹰隼,却一点也不给癞皮狗们吃。

养肥了狮虎鹰隼,它们在天空,岩角,大漠,丛莽里伟美的壮观,捕来放在动物园里,打死制成标本,也令人看了神旺,消去鄙吝的心。

但养肥一群癞皮狗,只会乱钻,乱叫,可多么讨厌!

再看尼采《苏鲁支语录》中《毒蜘蛛》的一段:

苦呵!那毒蜘蛛便咬我了,我的旧怨敌!神圣地坚定而美好,她咬了我的手指!

“应该有惩罚与公理——她这么想:他不应该无端地在这儿唱歌,恭颂为仇为敌!”

是的,她报了仇了!然而苦哉!现在她还要用报仇使我的灵魂摇荡。

但我之不晃晃荡荡,我的朋友,请将我牢系在这石柱上!我宁肯成为柱上之圣者,不愿为报复之旋风!

诚然,苏鲁支不是飘忽与旋风;而且设若是一跳舞者,也绝不是中此蜘蛛毒的痉挛者!——

苏鲁支如是说。

精神与语气是多么相似!另一类如《智识即罪恶》、《夜颂》等则全用故事说理或以形象显现道理。这一写法,在中国也有悠久的历史,庄子开其先河,但鲁迅同时也从尼采的著作中得到借鉴。正因为如此,鲁迅的杂文才显得简约严明,刚劲有力,又刚柔结合,优美深沉。这样说来并不意味着鲁迅的杂文是舶来品,完全借鉴了西方文化尤其是尼采的文章,这只是强调了鲁迅杂文的艺术性,即它所显现的文学价值。那些看起来信笔所至、任意而谈的文章,其实却组织得很严密,是作者静穆观察、凝神集想后锻造而成的,并不是天赋的神来之笔,它不仅在丰厚的民族文化的沃土中成长起来,也是鲁迅对西方散文,尤其是尼采式文笔的汲取和消化,融会贯通、熔铸提炼,创造性的继承和发展。但这并不意味着鲁迅的杂文都可以说是文学作品,虽然从广义上讲,它可以理解为议论性散文。

当年瞿秋白肯定鲁迅杂文的文学性,将鲁迅杂文看成是“文艺性的论文”,冯雪峰则进一步认为它是“诗与政论凝结于一体”的“政论性的文艺形式”。巴人则指出鲁迅杂文每一篇都是创作,“是综合了中国传统文学最优美的形式,予以熔铸,表现”。李泽厚在《略论鲁迅思想的发展》一文中指出,“有两种散文文学可以百读不厌,这就是《红楼梦》和鲁迅文集”,并强调“鲁迅的杂文,是应作为整体来看的艺术品”。他们强调鲁迅杂文的文学价值,是在充分肯定鲁迅杂文的社会价值与思想价值的基础上的,而且文学价值与社会价值、思想价值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不可分割的。

给杂文这种文体下一个定义也许我们还可以做到,但要给鲁迅杂文下一个定义就太难了。“古已有之”的杂文,“杂”这个特点在鲁迅那里得到空前发展。在中国文学史上虽然不乏唐宋八大家这样一些能兼工多种文体的作家,尤其是柳宗元、欧阳修、王安石、苏轼,并且写出了不少脍炙人口的名篇,但却从未有人像鲁迅那样,运用过那么多的文体。鲁迅根据自己表达的需要,几乎是随心所欲地自由地选用他认为最合适的文体,鲁迅的杂文简直可以看做是文体的集大成者,除了小说和戏剧之外,政论、时事短评、文化评论、生活速写、抒情散文、人物传记、回忆录、散文诗、讽刺诗、寓言、书信、日记、序跋、碑铭、对联、考据、读书笔记、加上按语的报刊辑录等,令人目不暇接,绝不是某一种文体和笔法所能涵盖的。而这些文体在鲁迅的杂文中又往往不是以单一的形式出现,既“看菜吃饭,量体裁衣,又不拘一格”,做到“任意而谈,无所顾忌”。鲁迅显然是一个非常伟大的文体家,精通各种文体,非常熟练地驾驭,得心应手地运用,史无前例,后无来者。因此就文体而言,鲁迅杂文的文学价值也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与多种多样的文体相联系,鲁迅杂文的题材也是异常广泛的,古今中外,政治、哲学、历史、宗教、文学、艺术、语言、教育、出版、文物、翻译、考据、版本、目录、校勘、心理学、医药学、生物学、化学及自然科学许多领域,无不涉及,所提到的人和事能够编成卷帙浩繁的大辞典。而表现手法也丰富多彩,令人目不暇接,或婉转含蓄,或明白晓畅,或曲折隐晦,或洒脱而精警,或幽默而严峻,或犀利而婉曲,而一切又要看实际需要而灵活运用,没有空洞的口号,生硬的说教,公文式的结论,填鸭般的思想灌输,吸引你、感染你、说服你的是难以企及的艺术力量。而这一切又是和鲁迅的思想智慧、文学智慧,和他的气质紧密融合在一起的,是须臾不可分离的。20世纪30年代,鲁迅发表杂文时不管使用任何笔名,细心的读者很快就能辨认出这是鲁迅的手笔。这是因为鲁迅杂文的突出成就在当时的作家中没有第二个人能够达到,同时由于它鲜明的艺术特色和风格是不可重复的。当年尽管有的作家写出了具有“鲁迅风”的杂文,但有眼力的读者仍然能准确辨别出来,因为鲁迅的杂文也是无法模仿的,鲁迅杂文的思想价值和文学价值都是他人难以企及的。

(三)

显然,就鲁迅杂文的思想价值和文学价值而言,鲁迅杂文从整体上看,应属于文学的范畴,但我认为不能简单地将它用一种文体来涵盖,其内容和形式之“杂”、之博大精深,让人叹为观止。我觉得将鲁迅的杂文看成是一种独特的而又独立的文学样式比较确切,它只属于鲁迅一个人的,而不属于其他任何人。因为它毕竟是说理的,而且更多的是对现实政治的议论,包含着鲜明的政治性和战斗性的特点,不过,其抒情性使之成为诗与政论的结合体,强化了议论的文学性,这和中国先秦时期的散文有相似之处,因此鲁迅的杂文不能和狭义的纯文学作品划等号,鲁迅杂文就是鲁迅杂文,是鲁迅的气质和智慧与他那个时代结合的产儿,是无法重复和模仿的,是他之所以成为文化伟人的主要标志之一,其重大的社会价值和文学价值都是其他杂文(散文)所无可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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