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选自《搜神记》卷十一。《搜神记》是东晋干宝所撰的志怪小说集。二十卷,原书已佚,今天的传本是由后人缀辑而成的。整理本以今人汪绍楹校注本为佳。《搜神记》又称《搜神录》、《搜神异记》、《搜神传记》等。收录故事四百五十四条,所记皆神怪灵异。其思想和艺术都代表了魏晋六朝志怪小说的最高成就,对唐传奇、后代戏曲和话本小说都有重大影响。
干宝,生卒年不详。字令升,新蔡(今河南新蔡)人。生活于东晋前期,曾任著作佐郎、山阴令、始安太守、司徒左长史、散骑常侍等职。著有《晋纪》、《搜神记》等。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1],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2],夫语妻曰:“吾为王铸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3],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4],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5]。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莫邪子名赤比[6],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砥之上[7],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8],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9]。入山行歌[10],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11]。”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12]。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13]。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14]。”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15],瞋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16],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17],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堕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18]。
[1]干将莫邪:历来有两种说法。一说指一人,姓干将、名莫邪;另一说则为夫妻二人,干将为夫,莫邪为妻。干将莫邪为王铸剑的故事不仅仅见载于《搜神记》,早在东汉时,赵晔的《吴越春秋·阖闾内传》就记载了干将莫邪为吴王阖闾铸剑的故事,且明确地说“莫邪者,干将之妻名也”。《太平御览》卷四三引王僧虔《吴郡地理志》云:“吴人造剑二,阳曰干将,阴曰莫耶。莫耶,其妻名也。”
[2]重身:怀孕。当产:快要生小孩了。
[3]大:长大成人。
[4]将:携带。
[5]相:察看。
[6]赤比:《太平御览》卷三六五引《列仙传》曰:“莫耶子赤鼻,眉间一尺。”同卷引《列士传》曰:“干将子赤鼻,眉广三寸。”“赤比”可能是“赤鼻”之误,是干将之子的名字。还有一种说法是干将子名“赤”,“比”字与下文“后壮”相连,释为“等到”。
[7]砥:柱下基石。
[8]眉间广尺:两道眉毛之间的距离宽达一尺。这是一种夸张的说法。
[9]亡去:逃跑。
[10]行歌:一边走一边唱。
[11]幸甚:好极了,太好了。
[12]立僵:尸体僵硬,直立不倒。
[13]仆:倒下。
[14]镬(huò):无足的鼎,古时用来煮肉的器物。这里用做烹人的刑器。
[15]踔(chuō):腾跃。
[16]自往临视:亲自到镬边观看。
[17]拟:对准。
[18]汝南:郡名。宜春县:今河南省汝南县西南。界:疆界,这里指境内。
读过这篇小说的人都不会忘记这样一些场面:干将之子昂然直立的尸体捧着自己的头和剑,沸腾的汤镬中那颗目大怒的高傲的头颅,以及在汤镬之中翻滚着烂在一处的三颗头。这是一个惊心动魄的复仇故事。它与一般复仇故事的不同之处在于:复仇者与复仇对象社会地位的悬殊——一边是身份卑微的工匠,一边是九五之尊的国君。在现实社会中绝无可能申张的冤屈借助荒诞离奇的想象终于得以报仇雪恨。这是一曲由正义、勇敢、忠诚、智慧凝结成的慷慨悲歌。
小说篇幅不长,但在有限的篇幅之中却塑造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干将的沉着冷静,赤比的坚决深沉,山中客的侠义机智,楚王的暴虐愚蠢。小说在情节安排上亦是跌宕起伏、悬念丛生,既展现了复仇历程之艰辛不易,又使小说更加扣人心弦、引人入胜。
鲁迅先生的著名历史小说《铸剑》,就是对这则故事的改写,可见其感人之深、影响之远。
(尚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