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不是目的,而只是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
——撒切尔夫人(英国首相)
新中国成立后,吴宓在西南师院任教,是二级教授,月薪272.5元,在校内可谓“高薪阶层”。但他一贯节衣缩食、自奉极廉,而对待别人却古道热肠、扶贫济困,经常将工资送给向他求助的学生、同事。他的这种“乱花钱”有时让同事感到难以理解。
“文革”后期,西南师范学院有一位女教师织了一双毛线袜子,送给孤苦伶仃的吴宓,吴宓便给了那位女教师100元钱。有人对吴宓说:“一双袜子值多少钱?你给得太多了。”吴宓答道:“多乎哉?不多也。我是把袜子的成本费、劳务费,还有无价的感情都算在里面的,我给她的并不算多。”
然而吴宓有时又“吝啬”得不近人情。一次,中文系一位教师向吴宓借了5元钱,说明一周内归还。一周过去了,却没有来还,吴宓于是找上门去,向他讨还欠款。那位教师很不高兴,遇到人就说:“吴宓是个小气鬼,借他5元钱还好意思上门来讨。”这话传到吴宓耳朵里,吴宓向人解释说:“我不是为了5元钱,我是在帮助他提高道德修养。”
点石成金
钱是用来花的,但一定要花对地方。吴宓将钱用来助人、表达谢意,而不是挥霍、过度追求物质的优越,这种消费观值得我们学习。他的吝啬不是真的吝啬,而是对借钱不还的人提出警告。这也提醒我们:要用财有度,要慷慨助人,要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