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求人还是被人求,都有一个选择办与不办的过程,这个过程也是权衡利弊得失的过程,在求人的时候如果对方考虑不周全,可能会拒绝你的请求,这时候你可以向他陈述利弊,使其改变决定。
劳伦斯是某培训机构的负责人,他曾租用某写字饭店的场地培训学员,租金按季度支付。在某一季度开始的时候,他突然接通知,说他必须付出比以前高出三倍的租金。劳伦斯得到这个通知的时候,培训前期准备工作都已经完成,更改培训场地已经不可能。即使这样,劳伦斯也不想付这笔增加的租金,可是跟场地的人谈论是没有什么用的。
几天之后,他去见该场地的负责人。我很吃惊您做出这样的决定,但同时我也能理解您的作为,毕竟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而收入尽可能地高。我也相信您是在深思熟虑的情况下作的决定,但是我觉得您的考虑依然不全面。下面我可以帮您重新算一下。
劳伦斯取出一张纸,在中间划了一条线,一边写着“利”,另一边写着“弊”。他在“利”的下面写下这些内容:场地空下来,你把场地租给别人开舞会或开大会是最划算的,因为像这类的活动,比租给人家做讲课场能增加不少的收入。如果我把你的场地占用二十个晚上来讲课,你的收入当然要少一些。“现在,我们来考虑坏的方面。第一、如果你坚持增加租金,你不但不能从我这儿增加收入,反而会减少自己的收入。事实上,你将一点收入也没有,因为我无法支付你所要求的租金,我只好被逼到另外的地方去开这些课。你还有一个损失。这些课程吸引了不少受过教育、修养高的群众到你的饭店来。这对你是一个很好的宣传,不是吗?事实上,如果你花费五千元在报上登广告的话,也无法像我的这些课程能吸引这么多的人来你的饭店。这对一家饭店来讲,不是价值很大吗?”劳伦斯一面说,一面把这两项坏处写在“弊”的下面,然后他把那张纸递给那位负责人说:“我希望你能好好考虑一下然后告诉我最后的决定。”第二天,劳伦斯接到通知,租金只涨百分之三十而不是三倍。
就这样,劳伦斯只是简单地罗列一下租金上涨的利弊得失,就说服了那位负责人,而不用去苦口婆心地央求什么。其实求人被拒绝,有时候是对方受利益驱使,有时候却是一时的意气用事并未深思熟虑,尤其是对于陌生人,有人存在一种天然的排斥感,只要是陌生人求助就本能地一口回绝,这时候,我们就应当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帮助对方分析帮与不帮的利害关系,从而使他乐意帮我们办事。
我国援建B国一大型运动场,遇到停电的困扰,难以按期完工。工程队负责外事的庄颖女士,便找到该国电力委员会经理韦斯坦。谁知,对方百般推诿。碰钉子后,庄颖决定智取。她先设宴款待韦斯坦,不断以外交辞令夸赞他“颇有才干”,感谢他对双方的“支持与合作卓有成效。”正当双方喜不自禁时,她话锋一转,以调侃的语调说:“韦斯坦先生,您是这个项目的负责人。我们如果不能按期完工,不仅经济上会受损失,对你的影响恐怕就更大了。贵国运动会不能如期召开,那么,你还有可能被撤职呢,你可要想清楚了。”此言在软硬夹攻中点明了停电对韦斯坦的利害关系。果然此言一出,立即引起对方的重视,韦斯坦只得笑道:“不会误期的,不会!”工地上很快就恢复了供电。
庄颖真是高明,供电是工程建设的大忌,她遇到这种情况,并没有向对方讲什么大道理,短短几句话,就击中了要害:供电中断对我们没有什么好处,对于你更没有好处,甚至你的官位都保不住,损人不利己的事,没有几个人愿意去做的,你韦斯坦也不会做的。
在向对方陈述利弊得失时,一定要站在对方的角度看问题,至少也得让对方相信你这是为他着想,而不是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这样你才能赢得充分的尊重和信任,对方也就比较容易接受你的观点进而达到求人办事的目的。还有一点就是你所陈述的利弊得失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你主观臆断出来的。不管是利还是弊,只有真实存在,对方才能相信,否则即使你能说得天花乱坠,侥幸混过关,也不会长久,一旦对方发现你的话有不实之处,那么你所求之事,立即变得很糟。如果从对方角度来讲,你所求之事确实弊大于利,那只能说明你这种情况不能适用利弊得失法,可以尝试其它方法说服打动他。
利弊得失法很简单也很有效,让对方办一件事情,你只要把事情的好处坏处逐一说出来,办与不办对方自会衡量而不用浪费太多的口舌(当然我们使用这种方法,对于对方来说办事肯定是得大于弊,对方也就欣然为你办事了)。
求人悟语:无论做任何事情都是讲利弊的,求人办事也是这样:求助别人,利大于弊他就做。所以求人时候,把利害关系给他讲明,他就会欣然帮你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