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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双重惨剧

十一月九日,星期二,上午十点。

艾德曼都·雷斯达·皮尔逊、艾文、贝尔逊·杨、加诺·布鲁克斯、威廉·巴拉伊索、哈勒路·伊顿等人,都是一流的犯罪学专家。很久以前,我对他们没有多花点时间去研究格林家命案一事,感到非常不可思议。因为此案在现代来说,是一宗引人注目而且又万分离奇的案子;在最近的犯罪史上,根本没有发生过类似的案子。当我再次翻阅该案的档案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以后,我深深了解到世人对于此案的经纬及幕后的事实,所知道的相当有限。我想,即使是想象力非常丰富的人,也很难想象出这不为人知的真相。

欧亚大陆各报对此案长达一个月的连续报道,使一般人对此案所呈现的表面事实,有了概略的认识。而此粗浅的轮廓,也颇能满足一般人希望了解那些惊人而又非同寻常事物的欲望。然而,此悲剧的真实内幕,实非一般人所能想象。

虽然,我目睹此案的许多事实,以及许多令人不容置疑的文件,并且决定将此案的真相公开让世人知晓;然而,此刻坐在桌前执笔的我,却有一种如在梦中的感觉。

关于隐藏在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罪行背后,那种狡猾且极度残忍的智慧,凶手巧妙作案的手法,以及诱人陷入错误的心理动机,世人一无所知。而运用科学分析导致破案的理论,以及运用这个理论侦破的一些不寻常且戏剧化的案件事例,也从未有人加以说明。一般人以为此案是警察运用普通的侦案方式破案的,这是由于世人都未注意到这件罪行之所以发生的许多根本原因之故。而警察总部和地方检察处之间似乎存有默契,一致拒绝公布真相。我不知道他们这样做,究竟是担心即使公布也不会有人相信,还是认为此案蕴含着任何人都不敢言及的可怕事实。

格林家命案如今已成历史的陈迹了;然而,我们在面对历史的真相时,当有“真理愈辩愈明”的勇气。我想现在应是让世人知晓真相的时候了,而且,我认为破案的荣誉也应归于真正的有功者。所以,我决定全盘托出格林家命案从未公布的内容。

解开此案谜底,而使这类令人恐怖的报告谱上休止符的人,与警方并无任何关系,在宣布破案的名单中也找不到他的名字。但若无此人及他对犯罪行为独到的推理方式,则凶手的阴谋便可能得逞,因为警方只是以一种独断的办案方式,从犯罪行为的表面证据去着手而已,然而凶手的作案方式,却超乎此种层面。

经过数星期全力以赴地仔细分析之后,终于查出破案的关键,是社交界一位年轻的贵族,同时也是地方检察官马克汉的好友。我无权道出他的真名,不过为了记述方便,就姑且称他为菲洛·万斯吧。他在几年前搬到意大利弗罗伦斯郊外的一栋别墅,无意重返美国,因此,当我请求公开他曾以法庭顾问的身份参与许多案件的侦查时,很快便获得他的首肯。马克汉也已经退休,目前正过着退隐的生活。除他们两人外,警总凶杀科一位曾参与格林家命案的高级警官,刚毅而有魄力的厄尼·希兹,也因此案结束后,获得一笔意外的遗产,而达成他一生的宿愿,目前在默赫克农场从事威安多特稀有鸡种的养殖工作。由于种种环境的配合,有关格林家命案的真相才得以公开。

至于我参与此案的缘由,我有必要稍作说明,虽然,我用了“参与”二字,但事实上,我只不过是扮演一个被动的旁观者角色而已。有数年的时间,我辞去了父亲的“范·达因·戴维斯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专心担任万斯的私人顾问,负责处理他的法律及财政方面的事务。顺便一提,我与万斯是哈佛大学的同学,同时也是交情匪浅的好朋友。这份工作十分简单,非但不忙,而且我还意外地从中得到许多社会及文化方面的知识,真可以说是一份惬意的闲职。

万斯当时三十四岁,身材修长,身高近六尺,体格结实,性情温文尔雅,脸上的线条呈现出力与美,淡漠的表情中带有一股嘲讽的意味,因此,很难用“英俊”二字来形容他。此外,他那挺直的鼻子,灰色双眸中的犀利眼神以及紧抿的嘴唇,给人一种冷酷无情的感觉。事实上,他是一个敏感且热情的人。但是,这些外表上的特征,却往往成为他与朋友间一道无形的藩篱。

虽然,他超然的态度及稍带傲气的个性,易遭误解,但是,若与他长久相处,就会感觉到他那股特殊而又不可抗拒的魅力。他在欧洲受教育的时间很长,因此,在发音的抑扬顿挫上尚留有些轻微的牛津口音。我曾特意观察他一段时间,结果发现他并不是故意装腔作势。他毫不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所以,他也从不为在人前应采取哪种态度而费神。求知欲强烈、不知疲劳为何物是他的另一项特征,由于对人类学和心理学极有兴趣,所以,他把大部分的时间花在这方面的研究上,并且喜欢将它应用到现实生活中。因此,在马克汉管辖区域内的犯罪问题,便成为他注意的焦点。此外,他热爱艺术,喜欢收集世界各地著名的艺术品。当然,他的收入十分宽裕,可以满足他的这项收集癖。

他参与的第一件案子是我曾经发表过的“艾文·班森”命案,第二件案子则是百老汇著名的美人玛格丽特·欧黛尔被勒死的“金丝雀”命案。在发生“金丝雀”命案的同年晚秋,又发生了格林家命案,与前两次一样,我把所有的调查报告及一切所能得到的相关文件都完整地保存下来。这些文件包括由警方保管的翔实手抄文件,以及万斯与当局举行会谈的所有内容,此外,还有我的日记。而这本巨细靡丽的日记,就连撒姆耶鲁·贝布斯也要望尘莫及呢!

格林家命案正好发生在马克汉就任检察官的第一年年底。各位可能还记得,那年的冬天来得特别早,十一月,已经下了两场猛烈的暴风雪——是月的降雪量打破当地过去十八年来的纪录。我之所以特别提出雪下得早这一事实,是因为这在格林家命案中扮演着一个重要而不吉利的角色,可以说是整个谋杀计划中的要因之一。但是这个要因一直不为人知,甚至无人注意到那年晚秋那种不寻常的天气,与发生在格林家的悲剧两者之间的微妙关系,这是因为无人知晓隐藏在此案背后的真正秘密。

万斯参与班森杀人命案,是由于马克汉的挑战;而金丝雀一案,则是万斯主动要求参加的,他希望能助警方一臂之力。至于格林家命案,则完全是在偶然的情况下参与的。在侦破金丝雀命案后的两个月当中,马克汉曾数次与万斯讨论有关地检处在犯罪调查工作上经常遭遇的困难。格林家命案第一次在他们的话题中出现,则是在一次非公事的讨论之中。

马克汉和万斯这两个人,无论是嗜好还是伦理观念都有着极大的差异,个性也是两种极端,所以,我对他们能彼此尊重而又保持长久的友谊感到非常不可思议。不过,随着岁月的累积,我已经逐渐了解他们友谊中的微妙关系。

马克汉是一个刚毅而率直的人,行事上有时显得较为强硬。他对生命的态度严肃而认真,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以法律良心为原则去解决,是诚实、廉直而又不屈不挠的典型。万斯则是一个随和、乐天而淡泊名利的人,脸上经常挂着一副尤维纳莉斯式嘲讽的表情,似乎没有任何事能改变他那抹带有揶揄及讽刺意味的笑容。他对人性的了解与对美术的热爱同样深刻,对性格判断与动机剖析更有着惊人而准确的解析能力。这两个在各方面几乎完全相反的人,都感觉对方具有一种自己所欠缺的特质,因此,深为对方所吸引,而成为莫逆之交。

万斯和我乘车到富兰克林街与中央街转角处的古老刑事法庭大厦,直接走上四楼地方检察官的办事处时,是十一月九日早上十点以前。在这个重要的早上,马克汉要审讯两名抢劫案的嫌犯,因为他们在抢劫过程中各开了一枪而打死人。所以,今天审讯的目的,是要在他们当中找出一个真正的凶嫌,而另一个则作为州政府方面的证人。万斯和马克汉前一天晚上在史太维山特俱乐部的休息室里已讨论过这件事情。万斯希望马克汉调查时自己能够在场,马克汉很高兴地答应了,因此,我们今天一大早就赶往市中心。

审讯这两名凶嫌,花了一个小时,出乎意料的是万斯竟认为两人都没有开枪。

“马克汉,”等法警将凶嫌带至看守所后,万斯才懒洋洋地说,“那个杰克·歇巴特极力争辩他们并未开枪,其实,他们两人的确没开枪。不过,从外表看来,他们那种容貌实在像极了大坏蛋,好像他们生下来就是为了要上绞刑台似的。现在,却无法让他们上绞刑台完成他们的命运,真是……这次枪案是不是还有其他的共犯呢?”

马克汉点点头说:“有一个跑掉了,叫艾迪·马雷波,是个臭名昭著的歹徒。”

“那么,艾迪·马雷波就是你要找的凶手了。”

马克汉没有回答,于是,万斯懒洋洋地站了起来,拿起那件宽松大衣,把手伸进大衣的袖子里,说道:

“我们高尚的报纸,今天早上在第一版以很大的篇幅报道格林家发生命案的事,这究竟怎么回事啊?”

马克汉看一眼墙壁上的挂钟,皱着眉头说:

“经你一提,我才想起一件事,契斯特·格林今早要求和我见面,我请他先回去,并且约好十一点再来。”

“他和你见面干什么?”万斯缩回已经放在门把上的手,拿出香烟问道。

“我怎么知道!”马克汉粗鲁地答道,“大家好像都把地方检察处当作解决麻烦的唯一地方。我和契斯特已经认识很久了,我们都是玛丽邦高尔夫俱乐部的会员,所以,如果他有任何牢骚要发,我是非听不可。不过,今天大概是为了歹徒到格林家偷那些金银制餐具的事情吧!”

“是闯进家里的强盗——咦,什么!”万斯停下来吸了两三口烟。“有两个女人被开枪打死,这还算是强盗案吗?”

“噢!那种作案方式实在不高明,根本就是外行嘛,他们是因为惊慌失措才乱开枪的。”

“很奇怪的手法呀!”万斯沉思着,慢慢地走到一张有大扶手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开口说:“那么,那些餐具有没有被偷走呢?”

“什么都没被偷走,那个强盗一定是在偷东西的当儿,突然被什么东西吓了一跳而惊慌逃走的。”

“这种说法不是很奇怪吗?一个外行的强盗悄悄地潜入一栋大宅子,想偷一些金银制的餐具,结果不知看到什么而被吓了一跳,于是就跑到二楼向两个在房间里的女子各开了一枪之后逃走……听起来蛮像一回事的,不过,若只是这样的话,我实在无法了解。这种说法究竟有何根据呢?”

马克汉看起来很不高兴,不过,他抑制着自己,尽量用柔和的语气回答:

“费瑟吉尔昨晚值夜时,总部会叫他与警察一起到格林家调查,而他所获得的结论与警方一样。”

“我真想知道契斯特·格林坚持一定要和你详谈是为了什么?”

马克汉紧咬嘴唇,他那天早上情绪不太好,对万斯这种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好奇心感到很不耐烦。不过,虽然如此,他还是心不甘情不愿地回答:

“如果你对这件盗窃未遂的案子这么有兴趣,那就一起留下来,等契斯特来,看他到底会说些什么吧!”

“好!那我就等喽!”万斯微微一笑,重新把外套脱掉,“我向来是个不主动的人,不过,如果有人诚心地拜托我,我是不会拒绝的……契斯特这个人在格林家是什么身份呢?他和已死的两名女子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

“被杀的只有一个人!”马克汉用训诫的口吻更正他。“年纪较大的是个四十几岁的未婚妇女,她当场死亡。另外一个较年轻的女子也中了枪,不过,现在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了。”

“契斯特呢?”

“契斯特是长男,大约四十岁左右,他是在听到两次枪声之后,第一个到达现场的人。”

“那么,其他还有哪些家人呢?我知道托拜亚斯·格林老人已经去世很久了。”

“是的,托拜亚斯·格林老先生在二十年前就去世了。不过,他的夫人还在,现在患了中风。他们总共有五个孩子。老大是朱丽亚,契斯特排行第二,老三希蓓拉是个将近三十岁的老小姐。比希蓓拉年轻一两岁的雷格斯是老四。他是个可怜的人,经年累月忍受着疾病的折磨,阅读是他最大的兴趣。艾达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是个养女,年纪大约二十二三岁。”

“被杀的是朱丽亚,那么,另一个是谁呢?”

“是最年幼的艾达。她的房间正好隔着大厅与朱丽亚的房间对门而立,歹徒想找出路逃走时,误闯进她的房间。依我看,歹徒是在对朱丽亚开枪之后,跑到艾达房间里,结果发现跑错了地方,便对她开了一枪,之后才急忙逃走的。而且,他一定是从楼梯下去经过玄关离开的。”

“你假定的那个歹徒,看起来头脑似乎不怎么清楚,居然会把艾达的房门误以为是楼梯口。我想请问你,那位偷餐具的无名绅士到二楼去有何目的呢?”

“大概是想找宝石吧!”马克汉不再有耐心,讽刺地说,“我又不是上帝!”

“好,好,马克汉,”万斯讨好地说,“不要那么生气!你对这件案子的推论完全合乎逻辑,我只是对其中若干有趣的细节感到好奇罢了,你就原谅我这一时心血来潮的举动吧!”

这时,马克汉那位年轻又机智的秘书——史怀克——出现在等候室与检察官私人办公室之间的小房间门口。“契斯特·格林先生已经来了。”他报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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