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人,人人都会有过错,不要因为某人一有某种过失,便忽视他,或一棍子打死,或从此以某种眼光去看待对方,“一过定终身”。所谓“容过”,就是容许别人犯过失,也容许别人改正错误,这也是一种“忍”的形式。在上位的人不能容忍,动辄发怒,就会遗过于下面的人;如果在下位的人,不顾礼义,却逞强发怒一定会冒犯上位的人;只要有一方不知制怒,而轻易发作的话,后果都是贻害更多的人。这就需要“容过”。
唐太宗贞观二年,河南有个叫李好德的人有精神病,常乱讲一些妖言,皇帝下令大理丞相张蕴占去察访此事。张蕴古察访后上奏折说李好德确实有病,而且有检验结果,不应当抓起来。治书权万纪上书弹劾张蕴古,因为他是相州人,而李好德的哥哥李厚德是相州刺史,所以说是张蕴古讨好顺从他,考察之情也不会是实事求是。皇帝很生气,下令把张蕴古杀了。后来此事为魏征处理,皇帝暗地里很后悔。
由于自己一时的怒气,不详细核实,不做认真细致的调查,就草菅人命,唐太宗是过于轻率了。这是不忍怒气的后果。人一发怒,出于一时的激愤,做事就有可能过火,等到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为时已晚。就在同一年里,又有一次,唐太宗又因为瀛州刺史卢祖尚文武双全、廉直公正,征召他进朝廷,告诉他:“交趾久久没有得到适当的人去管理,现在需你去镇抚。”卢祖尚行礼感谢后出来,不久就感到后悔,他托病推辞。皇上派杜如晦等人宣读诏书,卢祖尚坚决推辞,皇上非常生气,说:“我派人都派不出去,还怎么处理政务?”下令在朝廷上把他杀了,但很快又感到后悔。魏征对他说:“文宣帝要任肯州长史姚恺为光州刺史,姚恺不肯去。文宣帝气愤地责备他,他回答说:‘我先任大州的官职,只有功绩并没有犯罪,现在却让我担任小州的官职,所以我不愿意去。’文宣帝就饶了他的死罪。”唐太宗说:“卢祖尚虽然有失臣子的礼仪,我杀了他也太过分,由此看来,我还不如文宣帝呢。”马上命令追复卢祖尚荫庇子孙任官的权利。
唐太宗认识到了自己做事因怒不忍,过于急躁,连杀了两位臣子,悔恨之意溢于言表。尽管他知错能改,但毕竟有些事情是无法补救的。正是出于怒能造成严重的危害,所以古今中外许多人都下工夫去研究制怒的办法。很多人发现制怒的惟一良方是忍。在一般的情况下,人们应该抑制愤怒情绪的发作,以利自身健康,以利团结他人,以利相安和谐,以利事业发展。在极特殊的情况下,也完全可以以怒为计,震慑敌人,激怒敌人,以便战胜敌人。
所谓“容过”,就是容许别人犯过失,也容许别人改正错误。不要因为某人一有某种过失,便忽视他,或一棍子打死,或从此以某种眼光去看待对方,“一过定终身”。这也是一种“忍”的形式。
孰人无过呢?谁都可能犯过失。这样说可能大家理解起来比较容易。但“容过”讲的则是这样一种“过”,它给自己带来了一定的损失,或在某种程度上与自己有关。例如,自己的下属有了过错自己的合作者有了过错,或者是自己的家人有了什么过错,等等。在这种情形下,能否有一种宽容的态度对待这种“过”,当然是衡量人的素质的一个方面。“容过”这种忍就是要压制或克服自己内心对于当事人的歧视,尽管自己心里并不快乐,感到懊丧,但却应该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想一下自己如果在这种场合下会如何做,在做错了某事之后又有何种想法,当然,这里需要“容”,需要“忍”的是对于当事人本人,而对于具体的事情本身则应该讲明白,该批评的必须批评。
由此可见,“容过”这种“忍”的形式主要体现了人们的一种宽厚、平和人格。很明显,能够“容过”的人,往往能够建立起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群众基础。同时,也能够得到人们的赞赏和认可。
宽容是一种美德,也是人际交往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则,宽厚谦让,并不是目的,而只是一种手段。我们的目的是通过谦让来消除矛盾,减少摩擦,最终达到成功。
“忍”曾被误解过,有人以为它是意志软弱、缺乏斗志的表现。看来,这实在只是肤浅的理解。忍别人难忍之事,实在是已在精神境界上超出了一般人,恰恰是意志坚强的表现。“忍”字心上一把刀,说明在造这个字时,中国人已对忍字理解十分准确。我们随处可以看到,在一个充满忍让精神的环境中,少生多少闲气,少生多少争斗,人际关系是多么宽松平和。
牙齿刚硬所以容易折断,舌头柔软所以能完好保存。柔软不一定不能胜过刚硬,弱小的东西往往能战胜强大的东西。喜好与人争斗一定会受到伤害,而逞一时之勇吃亏就在眼前,做各种事情,一个根本的态度,就是忍让。
宽容和忍让有相通之处,但比忍让更富理性精神。
没有宽容就没有宽松。无论你取得多大的成功,无论你爬过多高的山,无论你有多少闲暇,无论你有多少美好的目标,没有宽容心,你仍然会遭受内心的痛苦。
宽容不是容易的事。别人冤枉了你,你感到深受伤害,那你如何去宽容这个人呢?
(1)你应该从对方的立场看问题。这么做,也许会使你看到自己的观点不完全是客观的。
(2)不要愤怒,不要嫉妒。你受到愤怒的折磨,你用敌视坑害自己,而你恨之入骨的人甚至根本不知道你在恨他。
所以,宽容他人不仅为了你的尊严和价值,而且也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在人际关系中,很多东西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人与人之间难免有些明争暗夺,有些摩擦,直接与利益分配有关。“吃亏是福”,这句话充满了人情练达,又合乎辩证法。
老子说“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这是用辩证法的道理说明了福埋藏着祸,祸又隐藏着福。那么,吃亏表面上是祸,其实是福,占便宜表面上是福,其实是祸,不就很好理解了吗?
所以说,世事就是两字:福祸。俩字半边一样,半边不一样,就是说,俩字相互牵连着。所以顺境甭张狂,困境时也甭慌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