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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夜袭

汉家飞将领熊罴,死战燕山护我师。威信仇方名不灭,至今奚虏奉遗祠。

杨家将的故事早已成为传奇。文官落轿,武将下马的天波杨府;杨继业,杨延昭,杨文广三代镇守边关的丰功伟绩;二十年来契丹不敢轻言挑衅的军威;杨家一门忠烈的美名,更是中国人口口相传的经典!

杨家将!

太平兴国四年六月初二,谢慕华急忙掰着手指头算日子,现在北汉刚刚被灭,杨继业在北汉末代皇帝刘继元的劝降下,在太原城外放声大哭,不得已归降赵光义。

宋太宗赵光义因为杨继业长期在边关和契丹作战,战功显赫,经验丰富。一归降就赐予左领军卫大将军,知代州兼三交驻泊兵马部署。命杨继业和河东三交口都部署潘美一起共同担负抵御契丹辽国的重担。

其实潘美还是个虚衔,在山西境内,全部防务都由杨继业经略。

难怪自己会在路上遇到杨家的人,杨继业早就去上任了。他的家眷人数众多,在后方慢慢行走。也正是如此,谢慕华才大难不死。

谢慕华的眼睛都亮了。

高干啊!这是真正的高干啊!杨继业在北汉就是位高权重,现在归降了大宋之后,等于是大宋山西军区副总司令。

谢慕华不由得打量起眼前的杨九妹和杨六郎起来。这两位传说中的高干子弟,一点傲气都没有,穿着打扮都像是普通人家的子女。谢慕华不由得一阵失望,他原本还指望能抱着杨继业的粗腿,分点油水。

一看杨延昭和杨延瑛这模样,想来两袖清风的杨继业也没多少油水可以分。

谢慕华低叹一声,转念一想又来了精神,杨继业虽然是一身清廉,但要是能抱上他的粗腿,就算当不了什么大官,随便当个县令押司什么的,也算是一步登天。我也不多贪,只不过略略沾点油水而已,应该没问题吧?

杨九妹却哪里知道谢慕华心里的这些龌龊念头。

杨六郎这时也纵马过来,与妹妹并肩而行!

谢慕华看着浑身上下散发着王八之气的杨延昭,正琢磨着自己是不是要纳头拜倒,死活抱紧着未来高干的大腿。

一个瘦瘦小小的老头骑着一匹小马赶了上来:“六少爷,九……少爷,天色已经不早了,大伙儿也有些疲累,不如就在前边山林休息扎营可好?”

杨延昭不苟言笑,只是点了点头。

杨九妹想了想,朝谢慕华问道:“你身世这么可怜,看来也没什么家人了。你去了代州有什么打算吗?”

那老者看了看谢慕华:“九少爷,我看这人倒也清秀。不如到了代州之后,在杨家给他安排个活儿干。起码衣食无忧啊?”

谢慕华顿时愣住了。

什么?当家奴?那可不行。

谢慕华急忙叫道:“我堂堂男子汉,怎么能屈居人下,当家丁奴仆?”

杨延昭低声向那老者说道:“忠叔……”那老者正是杨家管家杨忠,他一会意,呵呵一笑,纵马向后队跑去。

杨延昭叹了口气,看着谢慕华:“那你去了代州有什么打算?在中原是否还有亲人?”

“亲人?”谢慕华不禁想起了家里的双亲,悲上心头:“我家远赴海外数百年,想必是没什么亲人了,现在盗匪很多,我想还是先去代州,等过段日子,时局稳定之后,去汴京碰碰运气吧!”

杨延昭不再言语,微一点头,朝前队驰去。

谢慕华无奈的往驴车上一躺,也不管这么些了。先去代州,熟悉熟悉这时代的生活,总好过自己没头苍蝇似的在这个纷乱的大时代乱撞的好。

还好杨九妹这个丫头聪明伶俐,对海外的事情又充满好奇,跟在谢慕华的身边不住的问些海外的奇风异俗。这怎么能难倒谢慕华,他信手拈来便唬得这丫头一愣愣的。

谢慕华趁机跟杨九妹询问不久前的太原之战,大宋建国后的种种事情。传说中赵光义的第一次北伐,再过不久可就要开始了。

穿越的感觉对于谢慕华来说并不是那么好。

他看过很多穿越小说,那些主人公一穿过去,不是捡到宝,就是救下了大富豪,反正是要钱有钱,要女人有女人,权势滔天。哪像他啊,现在心里就两个字,绝望。

要是在过去的那个时代里,好歹他也是有一份工作,有一个看着很顺眼的女朋友,没事了呼朋唤友去吃烧烤,唱唱卡拉OK。虽然面对高昂的房价时,隐隐会有些郁闷,但是总比现在好啊。

眼下到了这儿,没有高楼大厦,没有公车地铁。网吧,KTV,篮球场……自己熟悉的生活在这里一点痕迹都找不到,虽然还是中国,虽然还是山西,可总觉得就像是在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里。

在这儿,就算是我这样苦读了十六年书的人,都找不到用武之地。唉!

谢慕华已经下定了决心,以后谁再忽悠人说穿越好玩,我就把他抓来这鸟不生蛋的地方看看,让他从家奴干起。看他还敢不敢再忽悠人?

夜色渐渐笼罩了大地,月亮推开云层转了出来。稀稀落落的星星伴随着那半圆的月亮把光芒投向大地。

车队早已停了下来,一辆辆大车聚在一起。骑兵们牵过心爱的坐骑,给它们洗刷身上的灰尘。士兵和家仆们就地升起了火,过不多久,浓浓的香味便飘了过来,让这两天只吃过水果的谢慕华食指大动。

虽然已经是六月初二了,晚上还是有点凉意,这些年轻健壮的士兵和忠厚老实的家仆坐在一起,大口大口的吃着饭,偶尔还有人偷偷摸出怀里的酒壶,悄悄的来上一口。

远处的杨延昭脸色一板,却被杨九妹死死拉住了胳膊:“六哥,现在不是行军打仗,他们辛苦一天了,喝一口酒不是什么罪过吧,你别动气啊!”

谢慕华正端着一个大碗,大口大口的扒着饭。一闻见酒香就有点飘飘然了,好醇的酒啊,难怪当年武松能打死老虎呢,这宋代的酒的确不错。

正在喝酒的是个老兵油子,看起来都快四十岁了,他斜眼瞥见谢慕华那副馋样,哈哈大笑,把酒壶扔了过来:“嘿,来一口啊!”

谢慕华接过酒壶,一仰脖子就是一大口,一擦嘴巴,赞道:“好酒!”

杨延昭甩开妹妹的手:“这成何体统,当兵的没个兵样。要是现在有敌人来袭,那可怎么办?”

杨延昭身后的马车,帘子一掀,走下来一位中年贵妇人,她看起来还不到五十岁,慈眉善目,和蔼可亲。眉目顾盼之际,却有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威严。

一看见这妇人出来,杨延昭和杨延瑛都急忙躬身行礼:“娘!”

这妇人正是后来名震天下的杨门女将之首佘赛花,佘老太君!

佘赛花低声说道:“六郎,不要动气。这一行人马除了你带的骑兵是我们以前的部下,其他士兵都是潘美派来的。醉翁之意不在酒,护送是假,监视才是真。你爹爹刚刚归降大宋,又被授予重责。我们行事还是谨慎小心为是!”

杨延昭急忙请罪:“是孩儿鲁莽了!”

佘赛花不再言语,拉着杨九妹缓缓向前走去。

谢慕华刚刚狼吞虎咽一番,正坐在驴车上拍着肚皮打着饱嗝,一看一位贵妇人走了过来,看那年纪,看杨家兄妹对她的恭敬,用脚趾头都想出来那妇人的身份了。

谢慕华急忙跳下驴车,凑了过去:“多谢救命之恩……”

佘赛花停下脚步:“你就是九妹救下的那个人?”谢慕华连连点头,其实他是想学电视里那样,跪下来磕头谢恩的,但是两条腿硬得像木棍,现代人嘛,怎么能跪得下去?

杨九妹笑道:“他挺可怜的,孩儿自作主张,让他先跟着去代州,起码路上有我们照应,不会再被盗匪伤害!”

佘赛花点了点头。远处,杨忠也已经吃过饭了,一看主母出来了,急忙快步走了过去。

谢慕华扭头看去,忽然间他瞪大了眼睛,心里一片冰冷。

杨忠正快步走着,脸上还带着微笑。

“嗖!”

一支羽箭从路边的树林里射了出来,劲力十足,一箭便射穿了杨忠的胸膛。

箭尖上,一滴滴鲜血落在地上,在月光和火光的衬映下,仿佛是黑色的热血。

杨忠捂着胸口,身子慢慢的跪了下来,无力的朝佘太君伸出手,嘴里还断断续续的喊道:“救我……救我……”

他的手无力的垂了下去,双眼睁的圆滚滚的,到死都不敢相信。

敌袭,敌袭……弓弦连响,一排长箭又从树林里射了出来!

火堆边的士兵们纷纷抄起家伙跳了起来,家仆和侍女吓得惊慌失措,骑兵们在夜战发挥不出威力,只能掏出弓箭胡乱向树林里对射。

“听我号令。家仆立即躲到车后,步卒……”杨延昭的号令还没发完。树林里就冲出一群人来。他们人数众多,约有三四百人,都是精壮男子,穿着整齐的号衣,手中持着明晃晃的麻扎刀和提刀。

一阵迅疾的箭雨打乱了车队,这伙人这么一冲,顿时把车队分成两块。

杨延昭和他的精锐骑兵被这伙匪徒挡在外围,而里边被匪徒重重包围的是佘太君,杨九妹还有那些家仆,侍女,以及那些不中用的步卒。

那群人一声呐喊,挥舞着兵器就冲杀过来。

谢慕华只觉得脚有些软,他站在杨九妹的身边,看着那些穷凶极恶的匪徒砍瓜切菜似的把那些抱头逃命的家仆侍女一个个砍倒,看着那些手忙脚乱的步卒各自为战,再一个个被杀死……

这种冷兵器时代的战斗,绝对不像电视里看起来那么温和。

火光不住跳跃,映照着那一张张凶残的脸,绝望的脸,恐惧的脸……这里已经变成了血腥的人间地狱。

百多名步卒,数十名家仆,在数倍敌人的围攻下岌岌可危。外围的杨延昭急红了眼,他带着那五十名精锐,拼命冲杀,饶是他武艺超群,部下又骁勇善战,可对方这人数上的优势实在太大,鲜血溅满了杨延昭的软甲,他能看到母亲和妹妹,可最远的地方就是咫尺天涯……

杨九妹早已加入了战团,她的功夫相当不错,不知道从哪捡起一支花枪,枪花一绽,旋风般的杀进了敌群。

只要被杨九妹正面对上的匪徒,没有人能在她手下支持三个回合,枪起处,热血狂飙,这夺命小美女身形似电,在人群中往来穿梭,一杆不起眼的花枪在她手里就是勾魂夺魄的招魂幡!

谢慕华傻傻的站在原地。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穿越过来的第一天居然就看到一场血腥的杀戮。

包围圈越来越小,步卒和家仆不断倒下,躲在车后的侍女哭得撕心裂肺,她们不知道等待她们的是什么命运,被这些凶狠的匪徒抓回去当战利品就算是万幸了。

惨叫声不断传了过来,佘赛花站在那里,稳如泰山。一个家仆模样的人跌跌撞撞的跑了过来:“夫人……”他话没说完已经断了气,身上到处伤痕累累,他的鲜血早已染透了衣服。

谢慕华不知道自己居然会有这么光棍的时候。

他看着不动声色的佘赛花,心里一股莫名的火气就冒了上来,你是杨门女将之首,现在十万火急的时刻,你不吭声,还等什么?

谢慕华捡起那家仆手中的麻扎刀,他猛地跳上驴车,一刀斩断了拴着驴的绳子,大刀一挥,砍在驴屁股上。

驴一吃疼,长叫一声,带着大车,轰隆隆的就朝前奔去。谢慕华跳下驴车,也不看那蹲在地上瑟瑟发抖的侍女们,依样画葫芦,大刀连砍,一口气把那驴车放出去七八辆。

谢慕华正要跳上另一辆驴车,这头已经有几个匪徒扑了上来,明晃晃的长刀劈头砍下。谢慕华奋力举刀一挡。

他只不过是个坐办公室的小废柴,平时连跑步都懒得去跑,如何跟这些身强力壮的匪徒搏斗?虽然吃奶的力气都用了出来,可一震之下,虎口发麻,一股鲜血顺着手腕流了出来,那柄麻扎刀脱手而出,不知道飞哪去了。

“得了,今儿就要送在这了!”谢慕华看着再次当头劈下的长刀,心里念头狂闪!

唰,花枪一晃,把两柄长刀架开,跟着顺势一抹,枪尖直直捅进一人的咽喉。夺命小美女头也不回,枪尾向后一挑,撞开一人,弓步屈身,枪尖回刺,竟是杨家枪法的不传之秘“回马枪!”

杨九妹连杀数人,一把抓起谢慕华,百忙中赞了一句:“你挺有急智的啊!”

杨九妹挑起一柄长刀,把剩下的驴车一一放了出去。

外围的杨延昭趁势杀了进来,他的部下都是百战精兵,根本不需要杨延昭吩咐,一见敌人乱了阵脚,发一声喊,一阵冲杀,便汇聚到佘赛花的身边。

杨九妹柔软的小手搀着谢慕华,谢慕华无力的靠在杨九妹的身上,鼻子里呼吸的是那少女淡淡的体香,胸腹处感受着她茁壮胸部的弹力,手臂环绕着她盈盈一握的纤腰,心里不由得一荡。

谢慕华苦笑一声,暗骂自己真是色胆包天。眼下命都不一定保得住,居然还有功夫去想这些事情?

众人汇合在一起,佘赛花终于开口了:“刘继轩。想活捉老身,就自己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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