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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汉长安城中的手工业与商业(3)

零售商人:这种商人在城市市场中比较多,也是商人中的最大多数。他们“列肆”定点销售,有“市籍”,是各店铺的坐商。他们的经营行业分得很细致,所销售商品种类比较广泛,有固定的营业时间和肆店,大凡生活、生产资料,均可从不同的肆店商人那买到。但是,此类商人通常为小本经营,每次的销售额不同于贩运商人、囤积商人那么大。由于人数众多,他们成为统治者重赋税征收的主要对象,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当然,他们也常常采用假冒伪劣、克扣分量、抬价压价等不正当的手段来赚钱。但是比起其他商人,零售商人对社会的消极作用,毕竟十分有限。

经纪商人:在文献中他们被称为“节驵会(侩)”,类似于后世的“牙商”。他们“节物贵贱”,平会两家买卖之价,以说合买卖双方成交获利。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虽然没有列出具体的人物,但是明确指出其“亦比千乘之家”。

根据《史记》、《汉书》的有关记载,这些商人的社会来源比较复杂。

首先,不少商人来自旧贵族后裔和部分官僚。《史记·货殖列传》说,“关中富商大贾,大抵尽诸田:田啬、田兰。韦家栗氏,安陵、杜杜氏,亦巨万。”《集解》徐广云:“安陵及杜,二县名,各有杜姓也。宣帝以杜为杜陵。”《史记》卷129《货殖列传》。所谓“诸田”,就是指从齐地迁至关中的齐国旧贵族。先秦时,齐地有经营工商业的传统,“逐鱼盐商贾之利”。《史记》卷129《货殖列传》。田氏在过去是靠着工商业致富的。

除了六国旧贵族之外,自西汉中期以后,还有部分官僚经商。《汉书·董仲舒传》说,当时有些官僚“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因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下”。《汉书》卷56《董仲舒传》。官僚在这方面,有着政治特权和资财的优势。西汉中后期,官僚经商的事例更多,尽管这在当时并不合法,往往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时有“故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汉书》卷56《董仲舒传》。“官不兼事”的呼声,但由于商业利润的吸引,违禁者不断加入到经商的行业。

还有许多商人来自庶民地主。在文献记载中,多称之为“富民”、“富商”、“豪富”等。在汉初宽松的工商政策驱使下,庶民地主往往农商兼营,或工商结合,逐渐成为新一代的以经商致富者。《史记·货殖列传》称之“至力农蓄,工虞商贾,为权利以成富,大者倾郡,中者倾县,下者倾乡里者,不可胜数。”《史记》卷129《货殖列传》。

小商小贩的主要来源为个体小农和城市平民。我们在此着重论述后者。在城市人口中,除了政府官吏、驻军、豪富及奴婢之外,平民、手工业者当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晁错曰:“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汉书》卷24上《食货志》。这坐列贩卖的“小者”,多是城市平民或市郊亦工亦商、亦农亦商的个体户。他们往往以有限的资金,或一技之长,立足“列肆”从商、事末。据载,“长安诸陵,四方辐辏而会,地小人众,故其民益玩巧事末也。”《史记》卷129《货殖列传》。“今察洛阳,资末业者什于农夫,虚伪游手什于末业。是则一夫耕,百人食之,一妇桑,百人衣之,以一奉百,熟能供之!天下百郡千县,市邑万数,类皆如此。”《后汉书》卷49《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城市的平民,身居商市,比农村人口经商更为方便。《盐铁论·通有篇》说,“宅近市者家富”,马非百:《盐铁论简注》,中华书局,1984年。他们可以从事各类商业活动,经营范围很广。

事实证明,西汉时期,随着工商业的发展,经商之风高涨,从商者相当普遍。大凡贵族官僚、庶民地主及一般的平民“编户”,都是有人参与商业活动的。从商者牵涉各个阶层,足见当时人们的从商意识是比较浓厚的,这为城市的商业繁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种从商意识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有着充分表述。而《史记·货殖列传》有关经济的论述十分精湛而且富有哲理,其中反映的商业思想更是独树一帜,司马迁一反中国传统的“重农抑商”思想,在认真观察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之后,提出农商并举的理论,确是难能可贵的。而汉长安城为他提供了相对来说经济体系比较完整的观察对象,可以说是其活跃思维的生动源泉。而司马迁亦以其贴近、冷静的视角,全面地记述了西汉长安城的经济活动,并予以分析,为我们进一步研究提供了非常宝贵且真实可信的材料。

四、汉长安城与丝绸之路

汉长安城是丝绸之路的起点,也正因为有汉长安城的繁荣,才有了联系东西方经济和文化的丝绸之路,在人类发展史上是一件值得大书特书的事情。

从西汉开始,自首都长安出发,经河西走廊,出玉门关和阳关,分为南北两道:“从鄯善傍南山北,波河西行至莎车,为南道;南道西葱岭则出大月氏、安息。自车师前王廷随北山,波河行西行至疏勒,为北道;北道西葱岭则出大宛、康居、奄蔡焉(耆)。”《汉书》卷96《西域传》。陕西汉中人张骞是丝绸之路的重要开拓者。他两次冒着生命危险出使西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将西域地区的社会、物产、文化带到了长安城,使汉代皇帝对西域地区有了明确的了解,从而加大了与西域地区的联系,也繁荣了汉长安城的经济与交流。与此同时在长安城中专门设置鸿胪馆接待外宾,这也反映了汉代对外文化和经济的开放性与包容性,是汉王朝之所以成为强盛王朝的原因之一。

东汉又有班超出使西域,这条丝绸之路又进一步延伸,他在西域经营了三十年,并曾派甘英西行一直到地中海东岸。众所周知,这条丝绸之路在中西经济文化交流史上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在航海尚不发达的古代,远程贸易主要在陆路上开拓和延伸,交易的路途短则数月,长则数年。丝绸之路正是一条漫长的商贸路线。往来于丝绸路上的商旅运载货物主要是靠骆驼、马匹、毛驴、骡子等,其中尤以骆驼为主,一支大型的商队常常拥有数十头甚至数百头骆驼。在汉唐最繁荣时期,丝绸路上的商旅络绎不绝,浩浩荡荡地穿越大漠戈壁,出没于绿洲之间。

丝绸是商队通过丝路远销西方的主要物品,也是最受中亚、西亚、南亚、欧洲人欢迎的货物。一些西域国家随着丝绸贸易的日益兴盛而称为中转站,并积极参与丝绸的贩运。例如,丝路南道和北道的交汇处的疏勒(今新疆喀什),就是商队西越葱岭之前的重要集散地。比如善于经商的康居国,他们的商人成群结队地赶着骆驼,带着皮毛、香料等货物到长安换成丝绸,然后再贩运到伊朗和中亚等地。历史上地处于中亚丝绸路要道上的安息,商业非常发达,是一个同汉朝贸易关系相当密切的大国,曾经长期控制着中国同西方的丝绸贸易。位于地中海东岸地区的大秦,则是中国丝绸的最大消费国,为了打破安息对于丝绸贸易的垄断,曾与安息发生多次战争,并且试图寻找和开辟直接与中国交往的新途径。

丝绸之路示意图西出长安前往西域的中国商队,是贩运输出丝绸的一支主力。汉朝派出的使节,往往就是官办的贸易队伍,庞大的驼队携带着大量的棉帛、黄金和牛羊。每年都有成批的使团,沿着丝绸之路、经过长途跋涉,和远方的塞人、大月氏人、波斯人、希腊人、印度人打交道,交换商货,沟通关系。中国商队在汉代就已经到达中亚、西亚、南亚的许多国家,在阿姆河流域、里海北部、伊朗高原、北印度、美索不达米亚、叙利亚,以及地中海沿岸,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

《汉书·西域传》曾经这样记载汉朝的富足:“明珠、文甲、通犀、翠羽之珍盈于后宫,蒲梢、龙文、鱼目、汗血之马(大宛骏马)充于黄门,象、师子、猛犬、大雀之群食于外囿。殊方异物,四面而至。”《汉书》卷96《西域传》。

罗马胶、苏合香、鹊纹芝麻、胡麻、无花果、安石榴、绿豆、黄瓜、大葱、胡萝卜、大蒜、番红花、胡荽、酒杯藤和玻璃、海西布(呢绒)、宝石、药剂等。其中,鹊纹芝麻来自大宛,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卷二十二《谷部一》中说:“汉使张骞始自大宛得油麻种来,故名胡麻,以别中国大麻也”。李时珍编著,张守康校注,《本草纲目》,中国医药出版社,1988年。再如黄瓜,李时珍说是张骞出使西域得来的,原名胡瓜,隋大业四年,避讳改胡瓜为黄瓜。又安石榴,即安息石榴,原产伊朗、阿富汗等国,《博物志》也说是张骞带回来的,因形状似瘤,故名石榴。石榴传入中国后原在长安城周围种植,唐代逐渐扩大。离长安三十公里的临潼,因自然条件得天独厚,所产石榴的品质最好,至今仍为中国名产之一。这些外来的物品,极大地丰富了汉代城市市场上的物品种类。

在频繁的贸易往来中,高度发展的汉物质文化也传到了西域。中国西传的著名产品有漆器、竹器、铜钱、生姜、肉桂、大黄、土茯苓,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丝绸和铁器。

由于与西域和罗马经济交流的加强,大量的西方黄金成为汉王朝的财政收入。因此在《史记》、《汉书》中都记载汉王朝大量使用黄金作为赏赐,如《史记·陈丞相世家》记载,刘邦“出黄金四万斤,与陈平”,《史记》卷56《陈丞相世家》。令其作为离间项羽部下之用。《史记·平准书》有如下记载:明年,大将军将六将军仍再出击胡,得首虏万九千级。捕斩首虏之士受赐黄金二十余万斤。……请置赏官,命曰武功爵。级十七万,凡直三十余万金。《史记》卷30《平准书》。其明年,大将军、骠骑大出击胡,得首虏八九万级,赏赐五十万金。《史记》卷30《平准书》。

天子下诏曰:“……今天下不幸有急,而(卜)式奋愿父子死之,虽未战,可谓义行于内。赐爵关内侯,金六十斤,田十顷。”《史记》卷30《平准书》。

这些记载或许有所夸张,但从侧面可以反映出汉代的黄金应该是比较多的,在考古发掘中也有反映。颜师古曾经作过一条注释说“诸言赐黄金者皆与之金,不言黄者,一斤与万钱也”。五十万金就是五十万万钱,这个数额也是很大的了。至如《汉书·王莽传》记载,王莽末年,“时省中黄金万斤者为一匮,尚有六十匮,黄门、钩盾、臧府、中尚方处处各有数匮”。《汉书》卷99下《王莽传》。即令这数匮以三或四来计算,则当时还存有黄金八十万斤左右,合今天二十万公斤。那时能否积存这样大量的黄金,实属疑问。

而王莽改革币制时定“黄金重一斤,直钱万”,《汉书》卷24下《食货志》。这是汉书记载的唯一的一个黄金的法定价值,颜师古大概就是据此注释所有的黄金一斤的价值的。但是西汉二百多年间,钱币重量不一,黄金与钱的比值不可能是固定不变的。

从《史记》、《汉书》的记载来看,黄金已经普遍地作为计量贵重物品的价值、计算财富和进行赏赐的单位。如《史记·平准书》说“马一匹则百金”,“民得买爵……级十七万,凡值三十余万金”,“财或累万金”,“致产累万金”。《汉书·惠帝记》载有“视作斥上者,将军四十金,二千石二十金,六百石以上六金,五百石以下至佐史二金。”《汉书》卷2《惠帝纪》。《汉书·文帝纪》载文帝“欲作露台,召匠计之,直百金。上曰:‘中八十家之产也’”,《汉书》卷4《文帝纪》。等等,似乎在统治阶级上层中使用已相当普遍。

那么如果如上述记载所言,黄金确实大量存在,除了正常开采之外,从西域引进金币、金器,再进行熔铸是极为可能的,而且引进的量不在少数。据《全球通史——1500年以前的世界》记载,“中国的丝织品是各地最为需要的,至少占中国出口商品的90%;剩下的10%包括肉桂、大黄和优质铁。作为回报,中国也得到了各种物产,如:来自中亚的毛皮、毛织品、玉和牲畜,来自波罗的海的琥珀,来自罗马行省的玻璃、珊瑚、珍珠、亚麻布、羊毛织品和黄金,其中黄金占首位。”斯塔夫里阿诺斯著,吴象婴,梁赤民译:《全球通史——1500年以前的世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而所谓的“罗马”商人,“多半是希腊人、叙利亚人,他们身上携带的主要是金币”,“有几个更富有冒险精神的‘罗马’商人,于公元2世纪和3世纪到达缅甸、马来西亚、苏门答腊,然后经马六甲海峡抵达河内,进而终于和中国取得了直接联系。”斯塔夫里阿诺斯著,吴象婴,梁赤民译:《全球通史——1500年以前的世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当然,许多胡商通过丝绸之路带来了更多的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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